嘉佑八年仁宗駕崩,英宗即位。新君上台原本對王安石來說是個好機會,但就在當年八月,母親吳氏病逝,王安石迴江寧(今江蘇南京市)守孝去了。


    王安石在江寧守了三年孝,等守孝期滿,中央已經又換了皇帝了,神宗即位,渴望變法圖強的神宗皇帝其實已經久聞王安石大名,也想召王安石進京輔政,可王安石還是老樣子,辭官不受。


    求賢心切卻吃了個閉門羹,神宗沒有氣餒,在韓維的建議下,神宗下詔任命王安石任江寧知府,你不是不做京官嗎?我先任命你一個封疆大吏,這你不能拒絕吧。


    宋代地方行政單位是路、州、縣,相當於我們今天的省市縣,而府這種行政單位非常特殊,相當於直轄市,中央直管,開封府、江寧府都是直轄市,具有非同一般的政治地位。


    擔任江寧知府半年後,神宗下詔任命王安石為翰林學士,這次王安石沒有推辭。


    翰林學士是皇帝身邊高級政治顧問,按照官場慣例是可以直接升任宰執,權力不大但地位非常高,擔任翰林學士的人都要時刻待在皇帝身邊出謀劃策,可奇怪的是王安石擔任翰林學生之後仍然待在江寧,就是不進京。


    神宗急了,張方平已經走了,朝中無人可用,正在心急如焚的時候韓維告訴神宗,對王安石這種曠世奇才,一定要拿出三顧茅廬的耐心。


    於是神宗再次下詔,召翰林學士即刻入京上任,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這一次,王安石再也沒有任何遲疑,立即進京麵聖。


    一般官員進京麵聖都要排隊等候召見,前麵的人皇帝沒見完後麵的人要等著,王安石不一樣,神宗一早就盼著見他。等王安石一到開封,沒有任何等待,神宗直接官方插隊召見了王安石。


    兩人談了很久,王安石坦誠相對,講了許多治國理政的方針,談到最後神宗意猶未盡,王安石實在講的口幹舌燥,告訴神宗說迴去上一份奏疏,詳細闡述當前形式和應對措施,您且參考。


    王安石迴去之後撰寫了一份著名的《本朝百年無事劄子》,在奏疏中,詳細的闡述了北宋從真宗開始,經過仁宗英宗兩代君主,已經嚴重積弱積貧,想要改變這一現狀,就必須從選拔人才、改革科舉、改革徭役、改革練兵製度和改革理財辦法等多個方麵著手解決。


    這篇奏疏,也是王安石日後變法的戰略方向,神宗看後深以為然。


    迴到京城的王安石暫時擔任翰林學士職務,原本應該馬上著手處理國家大事,可沒想到剛一上任,就又碰上一起司法糾紛。


    登州一個農民叫韋阿大,夏天天氣炎熱,他為了避暑順便看護自家農田,常常晚上住在田邊茅草屋裏。有一晚韋阿大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茅草屋裏衝進來一個人,對著韋阿大就是一陣砍,砍完就跑。


    也不知道是兇手太過慌張還是韋阿大確實命大,第二天鄉親們早起幹農活兒時候發現韋阿大滿身是血倒在自己茅草屋裏,趕緊慌慌張張把人抬迴家,經過治療,韋阿大撿迴一條命。


    畢竟是人命案,官府介入調查,最後調查結果是韋阿大的老婆阿雲因為嫌棄自己丈夫長相醜陋,想要擺脫婚姻,對韋阿大實施的謀殺。


    兇器也有,罪犯也認罪,此案很快結案。按照宋律,謀殺親夫未遂等同於謀殺親夫,而謀殺親夫是十惡不赦的死罪,不參與任何量刑減免。


    時任登州知州叫許遵,按我們今天的說法許遵是個堅定的廢死派,一向主張少殺慎殺,隻要能不殺盡量不殺。許遵經過深入調查,發現阿雲嫁給韋阿大之前母親剛剛去世,自己還處於守孝期,被家人包辦了婚姻,而宋律規定守孝之人是不能結婚的。


    此外阿雲在官府問話期間就承認了自己實施了謀殺行動,而非刑訊逼供後招認,按照宋律規定,凡主動承認犯罪事實的都屬於自首,而謀殺未遂的人隻要自首,可以免除謀殺罪名,按照傷害罪來量刑。


    所以許遵認為阿雲與韋阿大的婚姻根本就不合法,屬於非法婚姻所以就不存在“謀殺親夫”的罪名,而且謀殺未遂之後存在自首情節,根據神宗即位後下發的敕令(可等同於法律補充條文)有自首情節的可減輕三等,擬判處阿雲流放。


    畢竟人命案事關重大,而宋朝人命案最終裁定權都在皇帝,許遵將案情和判決意見上報朝廷。


    案件到了朝廷,刑部和大理寺經過研究,認為阿雲的這種非法包辦婚姻確實不適用於謀殺親夫,但存在謀殺致人傷害的事實,擬免於處斬,判處絞刑留個全屍,上報給了神宗。


    神宗看了奏疏,本著少殺慎殺的原則,大筆一批,阿雲免死。


    說來也是巧了,許遵由於地方上任職出色且多次偵破大案要案,就在阿雲案上報沒多久之後被提拔到了大理寺任大理寺丞,神宗詔書下來之後,按說也符合許遵之前上奏的判決方案,但許遵卻不服,再一次上梳爭辯,說阿雲免死不應該是陛下開恩,而應該是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做出的判決,請刑部慎重考慮。


    他主政大理寺,那大理寺就是他說了算,但還有刑部審刑院會審,所以必須讓審刑院也同意他的說法,結果審刑院是死活不同意許遵的判決方案,意見隻有一個,阿雲可以免死,但隻是因為神宗開恩,拋開聖上開恩免死這一條,按律判處的話就是該死。


    兩邊爭論不休,又報到神宗這裏,神宗不勝其煩,你們沒完了是吧,我讓翰林學士研究本案。


    神宗把案件交給了翰林學士辦理,司馬光和王安石兩位翰林學士給出了完全不同的判決意見。


    司馬光支持刑部判罰,明確表示阿雲雖然在守孝期結了婚沒有辦酒席和儀式,但兩人就是事實婚姻,謀殺親夫沒得跑。宋律明確規定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免除處罰的,僅適用於免除次要犯罪,隻判處主要犯罪,謀殺親夫未遂明顯比故意傷害嚴重的多,根本不能適用這條法律,按律阿雲就應該死。


    王安石卻堅持阿雲不該死,堅持按照神宗敕令自首的人應當輕判,免除謀殺未遂按照故意傷害來判處,阿雲免死。


    實際上雙方都忽視了,神宗的這道敕令的法律解釋,是與宋律中關於故意殺人未遂自首的規定是有出入的,按照宋律,犯罪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免除次要犯罪隻追究主要犯罪,故意殺人未遂且自首了,可以免除傷害罪名,不會免除你故意殺人未遂的罪名。


    而按照神宗的敕令,故意殺人未遂自首,可以減輕三等按故意傷害判處罪行。


    實際上,這就是北宋法學界也是我國法學界非常有名的法學問題“敕律之爭”,後來的曆朝曆代對該案都有不同立場的解讀也一直存在爭議。


    “敕律之爭”的法學問題梗概就是這樣,由於這段典故實在太過複雜,本文限於法學水平粗淺就不再展開講了,總之本案存在較大的可商榷空間,有關各方見仁見智各執一詞。


    司馬光和王安石兩位大佬一方主張“律”一方主張“敕”,唇槍舌劍互不相讓,儼然把翰林學士院當成了辯論賽賽場,由於兩人學識太淵博名氣太大,導致其他人包括宰相們都插不進去話。


    眼看著一場爭論無休無止,神宗實在無法忍受,下詔按照王安石的意見判決,阿雲免死。


    所有人都被折騰的夠嗆,也見識到了司馬光王安石兩位神仙打架的威力,本以為神宗出麵事件平息了,沒想到接下來竟然是更加猛烈地火星撞地球。


    阿雲案剛剛消停不久,熙寧元年七月,河北發生水災導致稅收大減,於是首相曾公亮就上梳請求在南郊祭祀的時候,取消朝廷例行賞錢以減輕國庫負擔。


    雖然是賞錢,可這賞錢可真不是小數,之前在真宗朝北宋一年賦稅收入大概是6000多萬貫,這個數字到了神宗朝也沒什麽變化,而南郊祭祀給文武百官的賞賜是接近2000萬貫。


    好家夥,一迴賞賜掉國家年收入的三分之一,雖然南郊祭祀每三年才一次,但架不住花銷太大啊,神宗看了曾公亮的奏疏後覺得挺有道理,但又覺得取消例行賞賜會不會引起百官不滿。


    思來想去拿不定主意,怎麽辦,還找高級政治顧問,把奏疏發到了翰林學士院討論。


    不用討論,司馬光和王安石當著神宗的麵又掐起來了。


    司馬光先說了,宰相奏疏陳述的問題確實比較嚴重,賞賜已經影響了朝廷的收支平衡,但一下子全部取消又顯得朝廷薄情寡恩,建議從高級別官員開始,多削減其賞賜,中下級官員維持原有賞賜不變。


    王安石反駁了,說郊祀的賞錢才多少,多這2000多萬貫錢也不足以國家富強,還有損朝廷威信,根本不用取消。為什麽國家財政收支不平衡,那是因為主政大臣不善於理財。


    接著王安石舉了個例子,說常袞辭堂饌,當辭職,不當辭祿。


    我解釋一下王安石引用的這個典故,常袞是唐朝時的宰相,按照製度,唐朝在中書省為宰相設置的有機關食堂,菜品非常豐富,是禦膳房專門製作的宰相工作餐。


    時間久了,常袞就提出,國家現在剛剛經曆安史之亂民生凋敝,我們更應該節省,然後提議取消機關食堂。


    常袞這個提議惹得全體同事又是嘲諷又是憤怒,宰相們吃的雖好,才能吃幾個菜?從宰相工作餐裏省下來的那點兒錢還不夠看的,根本就是小題大做,堂堂一國宰相,根本沒必要也不應該去考慮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王安石說,提議取消郊祀賞錢就像常袞提議取消工作餐一樣,根本沒必要,像常袞這樣做宰相的如果不能勝任,應該是辭職,而不是辭工作餐,國家根本不缺那點兒小錢。


    最後王安石說了那句經典語錄,善理財者,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司馬光一聽樂了,什麽民不加賦而國用饒你當我沒讀過書?這不就是桑弘羊忽悠漢武帝的把戲嗎?當年桑弘羊為漢武帝籌措軍費,不惜搜刮民脂竭澤而漁,最後搞得國家天怒人怨,這就叫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我再解釋一下桑弘羊這個典故,桑弘羊是漢武帝時候的大司農,西漢的大司農相當於今天的農業部長兼財政部長,任職期間通過推行出租公田、改革幣製、將鹽鐵酒收歸國家專營、土特產均輸等一係列改革措施,使得西漢國庫短時間內充盈起來,積攢了大量糧食。


    衛青霍去病出兵大漠橫掃匈奴,靠的就是桑弘羊給國家打下的家底,千裏奔襲全靠糧草,沒有桑弘羊,封狼居胥想都別想。


    可改革也帶來了嚴重的後果,由於急於求成,基層官員野蠻執法,老百姓們反而負擔加重,苦不堪言。到了漢武帝晚期,國內盜賊遍地,老百姓流離失所,桑弘羊的政策也因此飽受詬病。


    當年司馬遷評價桑弘羊就叫做“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現在王安石自己對號入座了,那最好,漢武帝最後那幾年國家都成什麽樣了,你王安石心裏不清楚嗎?


    司馬光王安石兩個人你來我往猛烈對噴,典故滿天飛,旁人再次插不上話,到最後神宗表態,支持司馬相公,該減的就減,節省是美德嘛。


    然後轉過身去,讓王安石起草詔書,給文武百官所有人賞賜照舊,一分錢不少。


    司馬光再一次吃癟,神宗對王安石的支持力度達到了空前的程度。當時百官奏疏送到中書,宰相們擬好批示後報呈神宗簽批,神宗總會差人送到翰林學士院讓王安石過目之後才肯簽批,久而久之搞得大家意見都很大,堂堂宰相們居然還不如一個翰林學士重要,到底是翰林學士主政還是宰相主政?


    百官的怨言是有道理的,名不正則言不順,神宗一看大家都有意見對吧,那好啊,那就直接讓王安石拜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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