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萬紀的迂直,讓魏征非常不待見他。
他曾經當麵向李世民提出了嚴厲而尖銳的指責:“萬紀等小人,不識大體,以訐為直,以讒為忠。”
為了加強進諫的效果,魏征甚至將這把火燒到了李世民頭上,“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厲俗,奈何昵奸以自損乎!”
這句話份量有點重,打狗還要看主人,權萬紀是李世民一手提拔的,現在遭到魏征如此痛責,李世民心中並不痛快,隻能沉默不語。
話說到這個程度,必須要有表示。
否則,萬事從來風過耳,就無法做事,更無法治國了。
李世民采取了二可的態度,他給予魏征五百匹綿帛的賞賜,但對於權萬紀,也並沒有追究。
張蘊古的命運就完全不同了。
權萬紀彈劾張蘊古“蘊古(籍)貫在相州,好德之兄厚德為其(相州)刺史,情在阿縱,按事不實。”
張蘊古徇私之事,事出有因,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李世民並非長在深宮婦人之手,更不是不諳人情世故的糊塗皇帝。
相反,他從小就了解人心和人性,知人世冷暖,幾件事實一綜合分析,就覺得自己上了當,受了騙。
張蘊古好大的膽子,竟然敢出賣自己,去謀取自己的私利,這是典型的賣獄徇私事件,也是明顯的欺君之罪,其心可誅。
李世民感覺自己受到了嘲弄和侮辱,他再一次失去理智,下令立即處斬張蘊古。
但他再一次後悔了。
作為一國之君,他當然深知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道理,要想讓臣子們每一個人都是聖人,完全不為私利,既不可能,也不現實。
張蘊古在此事之中,或者確實有賣獄去巴結和奉迎,張好德的兄長相州刺史的嫌疑。
因為,縣官不如縣管,他雖然在朝為官,在長安城一唿百應,但全家人全族人的根基卻還是在相州。
攏絡好相州當地最高長官,這是合情合理合義,也合乎利益的。
張蘊古確實有罪,但罪不至於死。
李世民再一次激情殺人,讓他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這次和殺盧祖尚的性質大有不同,朝中群臣,都睜大眼睛,看自己如何做善後。
畢竟同朝為官,張蘊古的今日,未始不是自己的明天。
李世民既悔且痛,他覺得需要立些規矩,改變下規則了。
規矩和教條,雖然要師古,但古時的情勢,卻並不一定適合今天。
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李世民想要改變遊戲規則。
錯殺張蘊古,對李世民震動很大,往者以逝,來者可追,他一直在思考如何防止下一次可能發生的悲劇。
李世民先是責怪了宰相和言官,他痛心疾首地對房玄齡等人說:“公等食人之祿,須憂人之事,事無巨細,鹹當留意。今不問則不言,見事都不諫諍,何所輔弼?”
李世民懊惱之情油然可見,他確實是一個一心向上,一心向善的仁義之君。
李世民再進一步指出事情的決竅,“朕當時盛怒,即令處置,公等竟無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決之,豈是道理。”
人心易變難猜,求人不如求製度,這次事件,可以歸結為規則的漏洞,李世民敏銳地發現了舊有製度的弊端。
他要革新,提出了對於死刑,新的遊戲規則。
“凡有死刑,雖令即決,皆須五覆奏。”
但這個製度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還是產生了一些問題,因為慣性,新的死刑製度,並沒有被很好地執行。
即使三奏五奏,也是虛應事故,走走過場而已。
可見慣性的力量如此之大,要革新,要變革,談何容易。
貞觀五年,李世民再次下了一道詔書。
明確寫道:“在京諸司,比來奏決死囚,雖曰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審思,五奏何益?縱有追悔,又無所及。”
然後,他重新製定了一個更詳細的規定。
“自今後,在京諸司,奏決死囚,宜三日中五覆奏,天下諸州三覆奏。”
這個規定顯然更具有操作性和實際的指導價值。
三天之中,重新認定和判定死刑,可以盡量避免一時衝動之下的失去理性的決定,這既符合人的心理,也符合實際的操作。
李世民是真心愛這個國家,愛這個並不完美的世間,也愛他的人世。
他充滿了人文關懷地說:“比來有司斷獄,多據律文,雖情在可矜而不敢違法……有據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錄狀以聞。”
李世民以一種悲天憫人的胸懷,希望在製度之外,能能體現出新時代的包容和大度。
人君之量,家國情懷,李世民無愧於曆史上一流的帝王。
李世民厘清製定了君臣相處之道,規範政治體製之外,他的治國之術,一切以經世致用為主。
於古代的,於自己的,於他父親李淵定下的,如果和新的時代不相符合,他就大刀闊斧,讓它成為和時代同唿吸、共命運的活色生香的,生機勃發的規則。
新王上位,總會革除舊朝的一些弊政,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李淵在位時有些規定,確實已經不合時宜了。
最大的弊端在於李淵遍封宗室,不論遠親近屬,全部封王。
這當然不是李淵心血來潮,而是當時事勢所必然。
李淵的治國理念,就是整個國家認為是一個擴大了無數倍的家,他是家長,要想當好這個家,就要找幾個靠得住的幫手。
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
自太原起兵,環顧天下,誰最可靠,那當然是有血緣關係的李姓宗族最為靠譜。
李淵有嚴重的家天下傾向。
在打天下的過程之中,對於一些敏感和核心地域的將領,他延用了賜姓的傳統,將他們也納入李氏家族群之內。
他想以這樣一種血緣和宗親的關係,讓自己的李氏小家庭和大家族——整個國家,能長治久安。
這當然並沒有錯,隻是李淵分封的王,實在太多太濫太不值錢了。
什麽級別的李氏的遠親也給他們封個“王”來當當。
光是李神通一家,除了他本人之外,還封了他十四個兒子中的七個兒子為王,一家八王,有一門王八之譽。
這當然並不是美譽。
而李神符一家,也不甘落後,也是一門八王,光是這二家,就封了十六位王爺。
這是一種不可想象的濫封。
因為王爺這個尊稱,並不是用來叫著玩的,這個稱謂需要相應的待遇,要從本來就百廢待興,千瘡百孔的國家草創階段,去養活他們,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況且,王爺多了,威權重了,總會整出一些不可預測之事,或是出一二個狂徒。
廬江王李瑗就是個例子。
他本來就沒什麽才幹,卻因為是李氏宗親,坐鎮幽州,在天下大定,人心思歸時,為了一己之私利,整出了一出叛亂謀反未遂的鬧劇。
這種依靠血緣關係分封的政策,和李世民的理念格格不入。
他以軍功起家,他的嫡係都是當世有功之臣,他需要按軍功去酬勳。
誰有能力,誰就能享受高官厚賞,這顯然比僅僅靠血緣的遠近去排名,要更靠譜。
但重位肥缺,已被李淵分封的宗室諸王占據了。
要想達到目的,就隻能改變遊戲規則。
李世民即位之初,就麵臨這個挑戰。
於是,他在朝堂之上,不鹹不淡地問群臣說:“遍封宗子,於天下有利乎”
言外之意,非常明顯。
一朝天子一朝臣,號稱天下第一揣摩之才的封德彝,雖然是李淵舊臣,但他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他立即接口迴答說:“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為王,自餘非有大功,無為王者。上皇(李淵)敦睦九族,大封宗室,自兩漢以來未有如今之多者。爵命既崇,多給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
李世民對於這個答案非常滿意,他點頭同意道:“然。朕為天子,所以養百姓也,豈可勞百姓以養己之宗族乎!”
於是,李世民以軍功大小為準,考以血緣遠近,將宗室郡王絕大部分降為縣公。
李世民在這一件事情上,並沒有一刀切,對於李唐的功臣宗親,他並沒有吝嗇爵位和賞賜。
身有軍功的幾位王爺,比如李唐皇族的遠親李道宗,號稱李氏宗親之中最能打的,憑借軍功,由略陽郡公而進封任城王,再進一步成為江夏王。
李孝恭,平定江南的統帥,由虛受王爵,在貞觀之中授與實封一千二百戶。
實封並非虛名,而是實實在在給了他一千二百戶的利益,稅收的三分之一和所有的勞役力量,全部歸屬於地主。
這是讓人豔羨的獎勵。
有人降,就有人升;有人失去利益,就一定有人能多占利益。
李世民的酬勳政策,攏絡了和他一起打天下的核心功臣們。
李世民的功臣多,但李淵的功臣們更是實在太多了。
這出了問題。
他曾經當麵向李世民提出了嚴厲而尖銳的指責:“萬紀等小人,不識大體,以訐為直,以讒為忠。”
為了加強進諫的效果,魏征甚至將這把火燒到了李世民頭上,“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厲俗,奈何昵奸以自損乎!”
這句話份量有點重,打狗還要看主人,權萬紀是李世民一手提拔的,現在遭到魏征如此痛責,李世民心中並不痛快,隻能沉默不語。
話說到這個程度,必須要有表示。
否則,萬事從來風過耳,就無法做事,更無法治國了。
李世民采取了二可的態度,他給予魏征五百匹綿帛的賞賜,但對於權萬紀,也並沒有追究。
張蘊古的命運就完全不同了。
權萬紀彈劾張蘊古“蘊古(籍)貫在相州,好德之兄厚德為其(相州)刺史,情在阿縱,按事不實。”
張蘊古徇私之事,事出有因,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李世民並非長在深宮婦人之手,更不是不諳人情世故的糊塗皇帝。
相反,他從小就了解人心和人性,知人世冷暖,幾件事實一綜合分析,就覺得自己上了當,受了騙。
張蘊古好大的膽子,竟然敢出賣自己,去謀取自己的私利,這是典型的賣獄徇私事件,也是明顯的欺君之罪,其心可誅。
李世民感覺自己受到了嘲弄和侮辱,他再一次失去理智,下令立即處斬張蘊古。
但他再一次後悔了。
作為一國之君,他當然深知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道理,要想讓臣子們每一個人都是聖人,完全不為私利,既不可能,也不現實。
張蘊古在此事之中,或者確實有賣獄去巴結和奉迎,張好德的兄長相州刺史的嫌疑。
因為,縣官不如縣管,他雖然在朝為官,在長安城一唿百應,但全家人全族人的根基卻還是在相州。
攏絡好相州當地最高長官,這是合情合理合義,也合乎利益的。
張蘊古確實有罪,但罪不至於死。
李世民再一次激情殺人,讓他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這次和殺盧祖尚的性質大有不同,朝中群臣,都睜大眼睛,看自己如何做善後。
畢竟同朝為官,張蘊古的今日,未始不是自己的明天。
李世民既悔且痛,他覺得需要立些規矩,改變下規則了。
規矩和教條,雖然要師古,但古時的情勢,卻並不一定適合今天。
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李世民想要改變遊戲規則。
錯殺張蘊古,對李世民震動很大,往者以逝,來者可追,他一直在思考如何防止下一次可能發生的悲劇。
李世民先是責怪了宰相和言官,他痛心疾首地對房玄齡等人說:“公等食人之祿,須憂人之事,事無巨細,鹹當留意。今不問則不言,見事都不諫諍,何所輔弼?”
李世民懊惱之情油然可見,他確實是一個一心向上,一心向善的仁義之君。
李世民再進一步指出事情的決竅,“朕當時盛怒,即令處置,公等竟無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決之,豈是道理。”
人心易變難猜,求人不如求製度,這次事件,可以歸結為規則的漏洞,李世民敏銳地發現了舊有製度的弊端。
他要革新,提出了對於死刑,新的遊戲規則。
“凡有死刑,雖令即決,皆須五覆奏。”
但這個製度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還是產生了一些問題,因為慣性,新的死刑製度,並沒有被很好地執行。
即使三奏五奏,也是虛應事故,走走過場而已。
可見慣性的力量如此之大,要革新,要變革,談何容易。
貞觀五年,李世民再次下了一道詔書。
明確寫道:“在京諸司,比來奏決死囚,雖曰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審思,五奏何益?縱有追悔,又無所及。”
然後,他重新製定了一個更詳細的規定。
“自今後,在京諸司,奏決死囚,宜三日中五覆奏,天下諸州三覆奏。”
這個規定顯然更具有操作性和實際的指導價值。
三天之中,重新認定和判定死刑,可以盡量避免一時衝動之下的失去理性的決定,這既符合人的心理,也符合實際的操作。
李世民是真心愛這個國家,愛這個並不完美的世間,也愛他的人世。
他充滿了人文關懷地說:“比來有司斷獄,多據律文,雖情在可矜而不敢違法……有據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錄狀以聞。”
李世民以一種悲天憫人的胸懷,希望在製度之外,能能體現出新時代的包容和大度。
人君之量,家國情懷,李世民無愧於曆史上一流的帝王。
李世民厘清製定了君臣相處之道,規範政治體製之外,他的治國之術,一切以經世致用為主。
於古代的,於自己的,於他父親李淵定下的,如果和新的時代不相符合,他就大刀闊斧,讓它成為和時代同唿吸、共命運的活色生香的,生機勃發的規則。
新王上位,總會革除舊朝的一些弊政,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李淵在位時有些規定,確實已經不合時宜了。
最大的弊端在於李淵遍封宗室,不論遠親近屬,全部封王。
這當然不是李淵心血來潮,而是當時事勢所必然。
李淵的治國理念,就是整個國家認為是一個擴大了無數倍的家,他是家長,要想當好這個家,就要找幾個靠得住的幫手。
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
自太原起兵,環顧天下,誰最可靠,那當然是有血緣關係的李姓宗族最為靠譜。
李淵有嚴重的家天下傾向。
在打天下的過程之中,對於一些敏感和核心地域的將領,他延用了賜姓的傳統,將他們也納入李氏家族群之內。
他想以這樣一種血緣和宗親的關係,讓自己的李氏小家庭和大家族——整個國家,能長治久安。
這當然並沒有錯,隻是李淵分封的王,實在太多太濫太不值錢了。
什麽級別的李氏的遠親也給他們封個“王”來當當。
光是李神通一家,除了他本人之外,還封了他十四個兒子中的七個兒子為王,一家八王,有一門王八之譽。
這當然並不是美譽。
而李神符一家,也不甘落後,也是一門八王,光是這二家,就封了十六位王爺。
這是一種不可想象的濫封。
因為王爺這個尊稱,並不是用來叫著玩的,這個稱謂需要相應的待遇,要從本來就百廢待興,千瘡百孔的國家草創階段,去養活他們,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況且,王爺多了,威權重了,總會整出一些不可預測之事,或是出一二個狂徒。
廬江王李瑗就是個例子。
他本來就沒什麽才幹,卻因為是李氏宗親,坐鎮幽州,在天下大定,人心思歸時,為了一己之私利,整出了一出叛亂謀反未遂的鬧劇。
這種依靠血緣關係分封的政策,和李世民的理念格格不入。
他以軍功起家,他的嫡係都是當世有功之臣,他需要按軍功去酬勳。
誰有能力,誰就能享受高官厚賞,這顯然比僅僅靠血緣的遠近去排名,要更靠譜。
但重位肥缺,已被李淵分封的宗室諸王占據了。
要想達到目的,就隻能改變遊戲規則。
李世民即位之初,就麵臨這個挑戰。
於是,他在朝堂之上,不鹹不淡地問群臣說:“遍封宗子,於天下有利乎”
言外之意,非常明顯。
一朝天子一朝臣,號稱天下第一揣摩之才的封德彝,雖然是李淵舊臣,但他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他立即接口迴答說:“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為王,自餘非有大功,無為王者。上皇(李淵)敦睦九族,大封宗室,自兩漢以來未有如今之多者。爵命既崇,多給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
李世民對於這個答案非常滿意,他點頭同意道:“然。朕為天子,所以養百姓也,豈可勞百姓以養己之宗族乎!”
於是,李世民以軍功大小為準,考以血緣遠近,將宗室郡王絕大部分降為縣公。
李世民在這一件事情上,並沒有一刀切,對於李唐的功臣宗親,他並沒有吝嗇爵位和賞賜。
身有軍功的幾位王爺,比如李唐皇族的遠親李道宗,號稱李氏宗親之中最能打的,憑借軍功,由略陽郡公而進封任城王,再進一步成為江夏王。
李孝恭,平定江南的統帥,由虛受王爵,在貞觀之中授與實封一千二百戶。
實封並非虛名,而是實實在在給了他一千二百戶的利益,稅收的三分之一和所有的勞役力量,全部歸屬於地主。
這是讓人豔羨的獎勵。
有人降,就有人升;有人失去利益,就一定有人能多占利益。
李世民的酬勳政策,攏絡了和他一起打天下的核心功臣們。
李世民的功臣多,但李淵的功臣們更是實在太多了。
這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