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難。


    何況是十幾年如一日,壓抑自己本性,一心求治,那更是難上加難。


    立大誌願,下大決心,想證明自己,要做曆史明君的李世民,依然有三分土性。


    從善如流,也有一個漸變的過程。


    魏征滿懷向往,舉了三個事例,讓李世民陷入深思。


    第一是李世民即位之初的元律師事件。


    當時元律師已被判處死刑,但孫伏伽進諫說:“法不至此,無容濫加酷罰。”


    僅僅因為這幾句話,一道進言,李世民就賜給孫伏伽一座價值百萬的莊園,那座莊園的主人,原來屬於李世民的女兒蘭陵公主。


    這當然是重賞。


    很快就有人眼紅,奏章立即雪片般飛向李世民,“所言乃常事,而所賞太厚。”


    李世民並不責怪,而是將自己真實的意圖說了出來,他滿懷憧憬地說道:“我即位來,未有諫者,所以賞之。”


    這是效仿商鞅立木為信,也是隗千金買馬骨,想引導群臣進諫,以開風氣之先。


    在貞觀初年,李世民剛登基,百廢待興,百規待立的環境之下,這是必要的非常手法。


    “導人以諫”的效果是明顯而巨大,進諫名臣魏征,也橫空出世。


    在這一個時間階段,李世民的心態更多還處於秦王的階段,還是那個年輕氣盛,不服就幹,一心為國為民,建功立業的創業心態。


    世易時移,李世民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


    就進入了“悅而從諫”的階段。


    這就是著名的柳雄妄加資曆事件。


    當時要進仕途,大體有二種途徑,一是講出身,二是憑自己真正的本事。


    本事擺在台麵上,幾斤幾兩,一目了然。


    蛤一些很有上進之心的人,想走個捷徑,攀附一個高門,或偽造資曆,讓自己的身份鍍層金漆,瞬間身價百倍。


    這是一種陋習,但當時上至帝王,下達平民百姓,鍍金以求名,全都在幹這件事,朝野之間,早就習以為常,甚至成為一個公開的潛規則。


    有一個徐州司戶叫做柳雄,在這件事情上,撞到了李世民的槍口之上。


    他不是在自己祖上的資質作假,而是將自己在隋朝的官階虛報上浮了幾級,在論資排輩的官場,這顯然阻礙了別人上升的路。


    他被競爭對手檢舉告發了。


    事情動達天聽,但當時這種情況,比比皆是,在法不責眾之下,李世民下了一個命令,柳雄自首就可以免罪。


    但這件事情非常吊詭。


    柳雄竟然堅稱自己的履曆是真實可靠有效的,爭執不下,就隻能讓專業的官員去勘核。


    證據確鑿,結論明確,柳雄確實作假了。


    李世民大怒,這擺明了是欺君,若不嚴懲,何以立威立信,何以治國理天下?


    李世民指示主審的官員,立即判處柳雄死刑。


    但他走錯了一個程序,這個案子,竟然輾轉落到了大理寺少卿戴胄的手上。


    戴胄是國士。


    他本性忠貞,曉習法律,又敢直言,在貞觀一朝,頗有直臣之譽。


    根據法律規定,他認為柳雄罪不致死,隻能定一個流放的罪名。


    戴胄上書,不同意死刑。


    案子已成定案,皇帝金口玉言,現在要翻盤,這讓李世民下不了台。


    他語帶威脅地對戴胄說:“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斷從流(流放),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賣獄乎?”


    這句話說得非常重,直指戴胄處事不公,並且逆觸龍鱗,分分鍾可能大禍臨頭。


    戴胄頂住了壓力,他不卑不亢地說:“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司所,臣不敢虧法。”


    李世民心中老大不高興,語氣不善地說:“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


    戴胄雖然剛直,卻並非不通人情世故,他也不負判事無冤濫,言如泉湧之美譽,講出了一番讓李世民可以下台階的話,他拋出了一個“大信”和“小忿”的問題。


    戴胄語氣堅定地說道:“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於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順忿違信,臣竊為陛下恥之。”


    李世民感受到戴胄的堅硬,隻有就坡下驢,當麵讚揚戴胄說:“但能為我如此守法,豈畏濫有誅夷。”


    事情的結果當然是二全齊美。


    但當日李世民在盛怒之下,和戴胄交鋒,往返四五次,想給柳雄定罪,如果戴胄的意氣稍退一絲半毫,結局肯定改寫。


    魏征將此事定義為“悅而從諫”。


    但勢易時移,人總是會變的,貞觀之治,世有大名,李世民證明了自己,雖逆取,但順治,現在功德圓滿,貞觀盛世已成,當誌得意滿之際,人心總會懈怠。


    於是,進入了魏征所說的“難於受諫”階段。


    魏征舉了皇甫德參的例子。


    皇甫是陝縣郡丞,貞觀八年,他向李世民上了一道奏疏,“修洛陽宮,勞人;收地租,厚斂;俗好高髻,蓋宮中所化。“


    為了引起李世民的注意,皇甫德參,用詞激切,語不驚人死不休,這種出格而激烈的進諫,惹惱了李世民,他想以“訕謗”治他的罪。


    為了此事,魏征特意向李世民進諫說:“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則不能起人主之心。”


    顯然,這是受諫者心境變化,認識也隨著有所差異了。


    這其實也是貞觀一朝,李世民對於進諫忠言,態度的三種漸變過程。


    賢如李世民,自律如李世民,克製如李世民者,猶不能免俗,後世之君主或領導,當然需要時刻警醒和提醒自己。


    一片忠心,赤誠為國為民。


    李世民雖有虛心納諫之心,一心向上之誌,但貞觀一朝的政治,很長一段時間,似乎都沒有走上正式和正確的軌道。


    李世民的政權,兼收並蓄,容納了當世各種力量。


    說得好聽一些,叫做海納百川,包羅萬象,但如果從反麵來看,也是一鍋大雜燴,到底想要燉出什麽味道,能燉出什麽味道,也許李世民本人都不知道。


    他是通過軍事政變才當上皇帝的,屬於典型的得位不正,反映在政治之上,就必然有非常多的臨時應急應變之法。


    這雖不是詭道,卻是必須的政治權道。


    前時前日或不可用,但今時今日卻又必須要用,以應付突發的一些特殊事件。


    很多事件的處理,並沒有固定的、舊有的章程可以遵循。


    處理方案,既要遵循政治慣例,又要顧忌李世民的帝王心理,可謂毫厘之差,就足以遠隔千裏。


    因而,在李世民剛登上皇位的那段時間,政治實務,實際上是比較混亂的,為了避免出錯,即使賢如房玄齡,也是拱手聽令而已。


    李世民發現了這個異常。


    貞觀三年,李世民已經做了三年皇帝之後,李淵才搬出太極宮,李世民入主太極殿,成為名正言順皇帝的第一天。


    國家要想長治久安,福祚綿長,就一定要有製度。


    人力總有窮時,但製度卻可以補其不足。


    李世民對群臣發號施令說:“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執論。比來唯睹順從,不聞違異。若但行文書,則誰不可為,何必擇才也。”


    說明即使已經磨合了三年,即使李世民已經選擇了共治共享的體製,中樞核心團體依然沒有成為一個決策機構,更多的隻是一個執行機構。


    李世民做了相當長時間的獨斷專行者。


    房玄齡等人當然知道其中的弊端,他們虛心地接受了李世民的批評意見。


    李世民重新引進舊製,讓中樞各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互相製衡約束,國家政務,自此之後,就很少出現重大失誤了。


    李世民的這項製度,是傳統上的三省六部製。


    這個製度的本質核心是由“獨(宰)相製”轉為“眾(宰)相製”,宰相由皇帝的幕僚長,變成了智囊團或幕僚群。


    皇帝成為行政首長,顯然,這更為集權。


    簡而言之,軍國大事,由中書舍人各執所見,在條狀上,寫上自己個人的意見和名字,這有個風雅的名字,叫做“五花判事”。


    然後,將署名的條狀和意見,上呈給中書舍人的上級領導,中書侍郎和中書令審核。


    確定好的條狀,再進入門下省審核。


    由給事中和門下侍郎權衡考慮,駁正校驗,如果門下省認為需要重擬,就打迴中書省,再重新擬條狀。


    審核確定之後,再加蓋各省印章,就是正式的文書,交由尚書省各部,一一分化執行。


    這一套程序走下來,就可以有章可依,有序可按,運轉如流,上通下暢了。


    這一段日子,相信李世民一定是每天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自己以逆得到的皇位,並不能在自己手中正名,也無法在青史之上留下美名。


    李世民非常注重他在曆史之上的名譽,這來源於其內心深處,對於殺兄屠弟的罪惡感和恥辱感,李世民是極少見的帶有尊嚴的帝王。


    他看得更高,也要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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