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打校長的奇案
宗吾於一九二一年,再任省視學,即逢到一個離奇的案件,命他徹查。那個案件是四川混亂局麵中教育上的重要文獻,可以反映當時的社會動態;同時,也可以看出宗吾辦事的真本領。他充當省視學數次,前後任職近十年,我們舉出此一事,更可以見出他充任此職時的作風了。
那個案件是這樣的:川北遂寧省立第三師範校長王某,奉委到校接事,被學生痛打一頓,禁閉起來;接著又倒吊起來,再打一頓;後由當地駐軍範司令營救出來。於是一場大波,遂軒然而起。
四川自改元以來,軍政極端混亂,無論大小官吏,及各校校長,委任之權,並不完全操諸省政當局。即如省立學校的校長一職,駐軍可以委任,道尹可以委任,甚至縣長也可以委任。這位被禁閉被兩次吊打的王校長,是由嘉陵道尹黃肅方委任的。他到校被打被關起之後,遂寧縣知事,同管獄員李某,即到校對學生說道:“新校長來接事,你們不要他接也罷,為什麽不放他出來呢?”學生說:“校中沒有所謂新校長,隻來一個偷兒,已經被我們捉住,隨後即與知事送去。”那位知事,是一位老宦場,說話時總是自稱“本知事”字樣,學生笑道:“起初不知你貴姓,如今才知你姓本,你這個本知事……”對他百般譏嘲,他也隻得退出。其時王校長拘禁在會客室的隔壁,聽見知事說話,就想唿喊,看守他的學生,把木棒高舉起來說:“你喊,立刻把你打死!”知事出來後,又請各機關首長,前往請把校長釋放,學生不允。這時知事隻得電呈道尹,道尹立即複電,令他率隊入校,將校長救出。不料複電一到縣,即被校中探知了。於是他們連夜準備,校中本有木棒啞鈴,及練習兵操的廢槍若幹支,又教職員中某甲有手槍一支,都一齊準備應戰了。
次日,知事的隊伍一到,學生便提起木棒啞鈴一齊打上去,隊丁即用槍筒還擊,接著學生方麵督戰的人喊道:“向前奪槍啊!”隊丁見勢不好,槍聲響了,於是“乒乒乓乓”地打起來。知事聽見槍聲大作,也唬慌了,就急命退兵,但雙方已多有負傷,血淋淋地躺了一地,隻好抬入醫院。學生見同學負傷,憤怒極了,於是又把王校長拖出來,指著他說道:“因為你要做校長,才鬧得這樣!”接著用袍哥的話說,“拿來把他稱起!”稱起者,吊起之謂也。隨即反縛兩手,從背後吊起,這種方式,俗唿為“打鴨兒撲水”。吊起即打,打後重行禁閉。其時學生把守校門,斷絕交通,教職員一律禁止出外,延至半下午,遂寧各機關不得消息,恐校長有生命危險,乃請駐軍範司令營救,範司令帶隊入校,聲言非將校長交出不可,學生不得已,才將校長交範司令帶去。
學生將校長交出後,遂即辦一公函與範司令道:“王某來校接事,因為聲望不孚,我們否認他,他跑在知事衙門住了許久,慫恿知事率隊來校,槍傷多人,我等義憤填膺,奮不顧身,立將該王某當場捕獲,茲特送交貴司令,請予從嚴懲辦。”於是王校長遂由拘禁室的囚徒,變而為戰場上的俘虜了。然而學生的妙計尚不止此;當王校長第一次被打時,他的私章被學生搜去,即替他撰些電文,呈報上峰,並通電各處,弄得軍政各機關及社會人士,均莫名其妙,及至送交範司令後,又替王校長發出通電雲:“某讀書有年,粗知自愛,校長不當,何關榮辱?不謂知事記恨學生,率隊到校,槍傷多人。特電聲明,用免牽累。”學生的計策,已經很妙了,哪想還有更妙的呢!
該校修身教員鄔某,是遂寧高等小學的校長,開槍的那一天,他適來上課,隨後知事的隊伍即到,及至隊伍退去,他知本日不能上課了,就要迴去。不意剛出校門,學生在後唿道:“鄔某你轉來!”他也隻得轉迴,學生便對他說:“你是知事的偵探!你一到,知事的兵也到,這些兵就是你帶來的!”大家喊:“把他扣留起!”於是鄔某又失卻自由。學生一麵拍案,一麵指著自己的鼻梁罵道:“鄔某,你以為老子們好惹嗎?老子們裏頭棒老二(土匪)都有,你曉得嗎?”高小教職員來校,請求釋放他們的校長,學生不允。直到下半天,王校長被範司令索去了,學生忽然又向鄔某說:“我們誤會了,此事與你無幹,很對不起!”鄔某方欲起身要走,學生說:“不忙走,還要開教職員聯合會,請你也參加。”鄔某即以高小校長的資格與會,把高小來接校長的那些人,連同本校教職員,開了一個聯合會。教職員中某甲口撰電文,請鄔某筆錄,大意是說:王校長如何卑汙,黃道尹如何違法,某知事如何蠻橫,學生如何受屈,我輩旁觀者清,義難坐視,特將真相陳明,以彰公道。此電用教職員名義發出,由鄔某以遂寧高小校長領銜,命人迴校將校印及私章取來印了,鄔某方得脫身迴校。
學生跟即發出許多印刷品,請求各界主持公道,請求各縣父老援助。成渝各報揭載該校風潮經過,大旨與教職員通電相同。其時楊省長下野,由政務廳長向楚暫代,卻不能對外發布命令;遇有非辦不可的案件,則用快郵代電行之。遂寧此案,隻好函請嘉陵道尹辦理。但經此真相淆亂,省議會提案彈劾黃道尹,並派代表質問向廳長,學生受此冤屈,為何置之不理?京滬同鄉會亦來電質問黃道尹,並言速將某知事及王校長送交法庭懲辦,否則就要宣布他的罪狀於全國。當時,重慶又成立各軍聯合辦事處,主持川政,學生即分派代表赴成渝兩地唿籲,宗吾正賦閑家居,研究他的“心理與力學”,不意省方竟委他為嘉陵道的省視學,於是這件紛如亂絲的奇案,就落到他的頭上來了。
此案便是厚黑教主試驗他的本領的時候了。他任職後,即出省查學,省署教育科長曾浴春即對他說:“省立三師的風潮,黃道尹和王校長時時有文電來省,牛頭不對馬麵,真相不知如何,此案已委黃道尹查辦,你於查學之便,不妨去調查一下。”他出省行至龍泉驛,前麵來了兩個學生,看見他行李上的標記,即問他道:“你是不是省視學李先生?”他答道:“我即是李宗吾。”學生說:“我們是三師學生的代表,校中聽說先生重任省視學,素知先生辦事認真,主張公道,我們受了黃道尹王校長的蹂躪,非先生來,我們的冤是不能申的,所以特派我二人前來歡迎,並到省署議會請願,今既相遇,請從速前往!”他答應了,二生仍向省垣而去。
他行至樂至縣,正遇該縣學款發生糾葛,即勸學所的產業,被強有力者佃去,又轉佃於別人,從中獲利數倍,已有多年了。曆任主持縣教育者,亦無如之何。他過這縣,便與縣視學蔣恕凡商議,議定章程,呈上峰核準,投票競佃,結果增加學款四五倍。當他正在樂至縣召集學界人士開會討論章程的時候,省立三師又派學生前來催往。他開會一畢,即前往遂寧,竟把行李搬入校中住起,從此就身落虎口了。
校中既陷入無政府狀態,學生便成立一個自治會,主持全校事務。校中教職員,一律隸屬於自治會之下,教職員出進,非向自治會請假得允,不許外出。有位張姓教員,家有病人,向自治會請假五次未允,竟不得歸。宗吾到校後,即有教職員多人,向他訴說當局如何黑暗,學生如何受屈,接著學生又來訴說。其時遂寧知事已經重慶聯合辦事處撤任查辦,尚住縣署內,聽見宗吾來查此案,便命人來說:“明早定準起身赴重慶,請今晚到署一談。”他因時間已晚,恐迴來校中關門,答應明日早膳後去會。
次日早起,學生即派代表來說:“我們要開歡迎會,請先生去一下。”他說:“查學是我的職務,不能說歡迎才查,此種會我不能到。”學生又說:“我們有話陳述。”他說:“好,那我可以到會。”他走到講台上,學生紛紛向他訴說冤屈。他說:“你們既是這樣說,我就照這幾點查去,將來自有正當解決,此時照常上課就是了。”此後校中即雍雍肅肅照常上課,秩序良好。
他跟即到縣公署去會某知事,新知事姓趙,他說舊任業已上船,此時趕去,還能會麵。他趕至船上,舊任說:“你來得恰好!我的隊丁受傷若幹人,學生隻有一人是槍傷,餘均木器傷。這是混打之際,學生開槍誤傷自己人,反誣說我的隊丁開槍,因受撤任處分,我當赴重慶申訴。”他詫異道:“據我所聞,學生打校長是實,開槍則是隊丁,學生哪有槍來?”知事說:“有外國醫生可證,醫院傷單注明是土炮傷,縣公署哪得有土炮?我已把傷單取下,帶到重慶與學校打官司就是了。”
他立刻迴到縣署,對趙知事說:“此案太離奇了!此事本是委黃道尹查辦,但黃道尹已被學生攻擊得體無完膚,將來不是委省視學複查,即委新知事複查,抑或雙方會查,都說不定。學生方麵太厲害了!查此案者一定不得好結果;但我總是抱定排難解紛的宗旨做去,結果好壞,聽之而已。此時我們可先結一密約,關於此案要點,我們即可著手查去,將來委我二人會查不說了,如單委你查,你的複文中即書明我是證人,如單委我查,我的複文中即書明你是證人。此事舊知事如何如何說,我們可到醫院查去。”
趙知事允諾,即同赴醫院去了。據外國醫生說:“學生隊丁抬入醫院的有若幹人,均係木器傷,輕重不等;唯有一學生的腳上,受了子彈的擦傷。”宗吾問:“是不是土炮?”他說:“分不出是否係土炮,但知為一顆子彈擦傷。”宗吾問:“為何傷單上填為土炮?”他說:“並無其事。”遂入房中,取出英文傷單,解釋給二人聽。宗吾問:“除了這傷單外,曾否有中文傷單,或英文傷單,交與看護婦或貼在病人室中?”答:“隻寫此一張存在我的房中。”又問:“舊知事曾來過醫院嗎?”答:“不曾來。”又問:“縣署曾派人來詢問過嗎?”答:“亦不曾派人來。”問答完畢,宗吾即與趙知事分手迴校。
不意到了第三日,宗吾幾乎挨打,是日,學生請他上講堂,問他查得的情形如何,他說:“尚未查明,等到查明後再說。”學生要求說:“將來你迴複的呈文,須先拿給我們看過,方能繕發。”他說:“這就奇了!我們查案子的人,政府授予全權;如果查報不實,你們可以依法起訴,在未呈複以前,慢說學生不能過問,就是省長也不能過問,他委我出來查案,我查錯了,可以撤職,可以交法庭,可以判坐監獄;獨不能叫我先把呈稿拿與他看,再發下來命我繕呈。”學生嘩然說:“那倒不行!我們受此冤屈,業已對你說得明明白白,一切證據,也都檢與你看了,你還說未查明白,這顯係袒護王某(即王校長)!呈文不經我們看過,由你呈複上去,我們的冤還能申嗎?今天非先說清楚不可!”接著學生紛紛起來喊道:“那不行!那不行!”他見當時的情勢,學生快要向他動武了,隨即說道:“你們的意思,我完全了解,權且坐下聽我說。”
他接著對全體學生說:“此案有兩個要點:(一)你們說知事開槍,知事說你們開槍。(二)王某說你們打了他,你們說沒有打他。隻要把這兩點查明,全案即算解決,其他皆是閑話,可以不管,我已經同趙知事如何結約,舊知事如何說,外國醫生如何說,足見知事開槍是實,第一點總算是已經查明。隻有第二點,我同趙知事查明後,再商量如何解決,總是朝息事寧人方麵做去。至於今日你們疑我的原因,我也知道,我在校中查寢室,查自習室,查講堂,事事都查,唯獨有個受傷的學生臥病在床,我沒有去看,隊丁開槍,校門上有個子彈孔,也未去看。你們因疑我袒護王某,殊不知二者我都是清清楚楚的,校門上那個子彈孔,外麵入口小,內麵出口大,足證隊丁向內射擊,我業已看見了的。其所以未請校中人領導去看者,也有個原因:我既同趙知事結有密約,關於案中要點,即當共同負責,我既去拜見了他,他也應來迴拜我,我等他來時,才請校中人領導去共同查看,共同判斷。今日你們既有疑於我,我也不必多說,你們可派人拿我的名片去請趙知事來,讓他徑上講堂,請他把我和他談的密話,和同到醫院查明的情形,向你們宣布就是了。”說畢,他即退下講台。
不久,趙知事來了,一直走到講堂上,他便對趙知事說:“我在縣署說的話,和同到醫院查詢的情形,已向學生全行說出了,請你當眾再說一遍,看與我說的符不符。”趙知事一一說畢,宗吾又問道:“當日我對你說查辦此案應抱何種宗旨?”趙知事說:“你說應抱排難解紛的宗旨。”宗吾便向學生說:“現在你們可明白了,難道我還有意陷害你們嗎?本來我們查案的人,不應將內容宣布出來,因為你們既有疑於我,也不妨暫把查明的這一半告訴你們,其餘的一半,我再同知事會查,你們不必過問,此案既委黃道尹查辦,我們不能從他手中抓過來辦,此事總是將事實查明,隨後再說好了。我可忠告你們幾句話:此事鬧得這樣大,總要想個解決的法子,我同趙知事既抱定排難解紛的宗旨而來,除了我二人,恐怕別人解決不了,你們總是安心上課,聽候辦理就是了。”學生遂無異說,這個難關,也竟安然渡過。
事後,他探知學生欲勒逼他依著他們的意思,作一呈文呈報上峰,如不允許,就打他一頓,把他同黃道尹王校長舊知事視為同一陣線的人,同樣地攻擊,免得他站在第三者方麵說公道話。他們定下了這種計策,才派人歡迎他來校,初時對他很客氣,這是所謂先禮後兵的作風;繼而見他的態度,似乎於他們不利,遂準備動作;及至他到講台上宣布出來,所謂外國醫生傷單啦,所謂排難解紛啦,都是於他們有利的,他們的氣憤才消下去了。又加他在外麵還結有一個攻守同盟的人,坐在衙門裏麵,是不受威脅的,古人雲:“衛青不敗由天幸。”他之不挨打,也真是天幸。他同趙知事結有密約,及到醫院查傷單,也不過是就事辦事;哪知到了後來,竟成了他的護身符。
從此以後,學生就與他講親善了,並且向他道歉說:“我們不知先生這樣愛護學生,語言冒犯,要請先生原諒!”他說:“這算什麽!怎說得上‘冒犯’二字?我從前辦學校,那些學生鬧起事來,再三開導都不聽,哪能像你們一說就明白?”從此以後,他也與他們講親善,頗為融洽。該校的經費,是按月在遂寧征收局撥領,風潮起後,黃道尹電傷征收局停發。他與趙知事合銜,請黃道尹轉令照常發給,學生更是喜歡。
他初到校時,每請監學來說話,監學隻二人,來時必摻加兩個教員,他很詫異。後來有人告訴他說,他們一切辦法都是布置好了的,見省視學如何說,他們即如何答,教職員為避嫌計,怕人說他私見省視學,說出真情,所以一來就是四人。他得知此情,心想:“你們要避嫌,我偏要你們避不了。”因此他每日查學迴來,就同教職員談天,幾個人在一處他也去,一人在房內他也去。有時也在教員寢室裏,拿一本書躺在床上看,教員上課去了,他就睡一覺,與他們相忘於無形。有時又跑到學生寢息室,東談西談,一大群學生他也去,一個學生獨處他也去。過了不久,教員學生也能單獨到他的室中去閑談了。
他表麵上雖是裝得坦然無事,而心裏卻是時時戒嚴,怕學生跑來打他。一晚,他業已睡了,忽然有人叩門,他問:“何人?”外麵答:“我是學生。”他心裏著急道:“完了,來打我了!”隻得披衣起床,將燈燃著,一開門,進來兩位學生,他問:“有什麽事?”一生說:“校中沒有校長,先生就如同我們的校長,我二人有點事請先生裁判一下。我同他賭錢,他輸了七八串,我一讓再讓,隻讓他還我三千五百文。他約期幾次未付,最後約定今天付,他仍是不付,我才把他的被條抱走了,請省視學裁判一下,看是誰的不對。”另一生說:“我欠他錢,並非不付,實在是弄不出錢來,我今天借了幾處,都未借得,將來無論如何,是要還他的。今夜他把我的被條抱去,叫我怎麽睡呢?”他聽了二人的話,一塊石頭才算落了地,就對先說話的學生道:“這件事,包在我身上,今夜你先把被條還他,明天我請監學與你們裁判,如果此錢無著,你從我手中來取三千五百文就是了。”二人隨即退去。次日,學生自治會聽說這事,認為有損大家的名譽,就用學校的名義把二生斥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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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發明“厚黑學”的人,教職員有時問及,他就向他們大談特談,聽者皆大歡喜。有一天,他對他們說:“校長是很容易當的,校長的資格,主要的條件,是不講氣節。省立學校的校長,我也當過,上課有教員,排功課有教務,管理學生有監學,造報預決算有庶務會計,辦公事有文牘,其他雜務書記,莫不有人。校長大可一事不管,整日睡覺,月支一百元(當時的校長薪數)。請問校長是來幹什麽的呢?是來受氣的。教員教錯了怪校長,功課排錯了怪校長,學生不守規怪校長,以及賬目上有錯,公文上有錯,廚房飲食不好,下至地上未掃幹淨,無一不怪校長。教職員有氣,學生有氣,甚至雜役有氣,都可從校長這個地方發出去,他就等於泄水的陰溝,如果校長也要講氣節,那就糟了!我當校長時,每逢教職員發生事故,我就說道:各位先生不要鬧,我是不講氣節的,我來與你賠個禮,我先前當教員時,也像你們這樣講氣節;而今幹了這種營生,說不得了,這種氣我受了就是,你們再不聽,我要咒你們將來也是當校長下場。”次日,有位曆史教員對他說:“你的話真是不錯!今日早餐時,某某兩教員,因小有口角,幾至決裂,假使有校長在,兩句話即可了事;沒有校長,氣就沒得泄處。”他說:“豈但校長?你是研究曆史的,漢文帝致趙佗書,第一句:‘朕高皇帝側室之子’。開口就說:‘我是小婆子生的!’趙佗見了,惶然大恐,知道漢文帝是不講氣節的人,立把帝號削去。所以隻要不講氣節,就可以治天下而有餘。”他常常在校內說這種怪話,因而職員學生都與他處得很好,而案中真相,也就被他查得清清楚楚了。
風潮的發生是這樣的:原因雖很複雜,而主動者全是教職員中的某甲。最初他曾為此校校長,宗吾到校時,某甲親口對他說:“我當此校校長時,有同學某乙,窮途流落,他來見我,身上隻穿單衣一件,我即留他做教務,他辦事也很認真,他要嫁女,我借錢給他,並聘他的女婿做教員,薦他的女兒任遂寧女校校長,又聘他的兒子來校任某事,我之對乙,可謂仁至義盡。後來川省政變,軍界某公至重慶,由遂寧經過,乙即竭力鑽營,某公遂委乙為校長,來接我的事,我不交,乙又串通一些兵來,把我弄去看管,甚至毆辱我,力逼我把事交了。學生不齒乙之所為,驅他出校,才生出種種風潮。”甲之言如此,可惜宗吾到遂寧時,乙已他去,不知乙又有何說法,乙接事以後,即聘同學某丙為教務,丙又想當校長,學生就鬧起風潮,驅乙擁丙,省中無主,遂寧知事即委丙為校長。丙接事後,又聘甲任教務,甲尋報複,對乙痛加攻擊,說他交代不清,但乙亦健者,雙方遂大起衝突。
就在這時候,黃道尹便委王某為校長。王校長並未另約教職員,隻帶一庶務前來接事。丙見王的名片上是省立三師校長頭銜,就大為詫異,便出來問道:“校長是我!怎麽是你?”王立即取出委任狀與他看,丙說:“這是省立學校,怎麽道尹能委校長?”王問:“你這個校長是哪裏委的?”丙說:“學校起了風潮,縣知事請我維持現狀,已呈請上峰加委去了。”王問:“委狀到了沒有?”答稱:“尚未到。”王說:“然則你這個校長是縣知事委的!省立學校校長,道尹不能委,縣知事反能委嗎?”丙搪然語塞,但是不能交代,王隻得覓旅館住著。
丙往見縣知事,知事說:“你不必交代,有我做主,王某來接事,不要理他。”王既不能接事,便在遂寧接洽機關法團,意欲請其援助。其時,乙雖去職,尚在城內,王與乙曾一度晤麵,校中遂宣傳有王己聘乙任教務之說。於是教職員學生大起恐慌,心想乙若迴校,我們還了得嗎?這就是王校長挨打的根由。當時校中相約:所有教職員學生一律不許去會王某。修身教員鄔某是高小校長,王曾去拜會他,他到王寓迴拜,眾人就說他破壞公約,所以後來被認為是偵探,扣留起來。
王在遂寧住了許久,不能接事,重返道署,黃道尹打電與某公說明情形,某公電令知事,飭丙移交,措辭非常嚴厲。知事得電,才知王亦來曆不小,心下慌了,就對王說:“你到校接事,丙敢不交,我逮捕他就是了。”丙得知此息,即帶著校印,率全校學生到安嶽去旅行。王校長奉令借縣印入校視事,丙知大勢已去,乃攜帶校印到成都去了。全體學生交由甲及教職員率領迴校。行至離城三裏的廣德寺時,甲集合學生演說,末後說道:“你們一入校,抓住王某即打,打死了有我負責!”於是整隊迴校,學生闖入辦公室,抓住王校長即打,王帶去的庶務,也被捆起毒打。知事電稟道尹,遂發生槍傷學生之事。
此案王校長真是冤枉極了。所有一切神出鬼沒之計,都是出自某甲。此人可稱盤盤大才,聽說任何事來,他立即有辦法,撰擬電文,下筆千言,一揮而就。他把鴉片煙盤子擺起,學生聚在床前說說笑笑,要發通電,他躺在煙盒側邊,一麵口念,一麵筆錄,就可成一極有力量的電文。直到宗吾到校時,他才把煙盤撤去。甲曾對學生說:“當今之世,讀書何用?事情鬧翻了,我幫你們各人買一杆槍去辦招安軍。”他之所以敢打王校長,並派人歡迎宗吾到校,而且預備打他,原來是有這條道路。
宗吾在校住了好久,學生已知他深悉底蘊,但不便向他承認打王校長之事,隻是與他親善,好替他們設法開脫,並且還托人代為求情。正當這個時候,忽傳重慶各軍聯合辦事處委李宗吾查辦,他想此時不走,更待何時?萬一重慶的公事到了,學生叫他將迴複的呈文拿出來看,如何得了?於是他就對校中聲明,說潼南有一案件,出省時就奉委查辦,如今再不能遲延了。學生聽了來留他道:“重慶方麵已委先生查辦此案,怎能他去呢?”他說:“潼南那件案子擱置太久了,好在離此地不遠,案情也簡單,很快即可結束。重慶公事一到,即專人與我送去,我即迴來。不過我告訴你們:舊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我已查明是誣枉的;隻是王校長一口咬定說你們打了他,你們從速提出證據,證明未曾打他,我才好辦。”學生說:“有證據!”遂檢出京滬同鄉會的來電,成都報上的批評,省議會的提案,遂寧教職員聯合會的通電;又範司令來校將王校長取去後呈報各軍聯合辦事處的呈文,報紙上俱已揭登。學生說:“先生根據這些證據,即可以呈複了。”他說:“這些證據,我可留作參考;但王校長現有很強硬的證據,你們還須收集些更強有力的證據來,才可以抵對,將來我總是根據證件來說話的。”學生遂去。
但此案他以為最困難之點,就是內容盡管查得清清楚楚,卻不能獲得實據。凡告訴他的人都這樣說:“我把真情詳細告訴你,但是公文上可不能把我牽進去,他們學生是不好得罪的!你如果把我牽進去,我就具呈聲明沒有這樣說。”這層就把他難住了。他想了許久,忽然想出文章,就跑到高等小學,把鄔校長請在密室,對他說道:“此案真相,我已查明,實對你說,我呈請上峰,首先把你撤職歸案,送交法庭訊辦!”鄔一聽慌了,就問:“你怎麽這樣幹法?”宗吾說:“不這樣幹叫我怎樣幹?此案我已查得明明白白,隻有你領銜發的那個通電,在中間作怪,不把你逮交法庭,我所查皆是白費。”鄔說:“你不知道我是受了威脅的嗎?”宗吾說:“我是明明知道的,如今我要自行解脫,也顧不得你了。我當省視學,這種案情都查不清,能不受處分嗎?發通電時,你固然受威脅;脫離出校後,你為何不通電聲明呢?把你逮交法庭,難道還算冤枉了你嗎?”鄔慨然說道:“本來學生這樣無法無天地幹法,如果讓他們得勝,世上還有公理嗎?我置身學界,本該挺身出來,維持正義,無奈川局這樣混亂,請問政府能夠辦得徹底嗎?若是辦不徹底,我出而作證,像他們這樣厲害,我豈無生命危險嗎?省視學如能保證此案徹底嚴辦,我出來作證就是了。”宗吾說:“你的話說得不錯,現在的政府我也不敢保證。你先寫一張證明書與我,我以人格擔保絕不披露。我把他們的黑幕揭呈政府,他們倘敢狡賴,我就把他們拖到法庭,和他們對質。如果頭一堂辯訴不清,第二堂我才把證明書呈出來請你到案。”鄔說:“省視學既肯這樣負責,我出具證明書就是了。”他提起筆來,原原本本寫了一大篇,簽名蓋章,當即交與宗吾。宗吾得了這個東西,如獲異寶,隨即宣稱次日起身赴潼南。
次日,他把行李先擔入知事衙門,就對趙知事說:“我是省視學,無須奉令,即可查報此案,我負責報上去,請你做個證人就是了。王校長現住征收局內,請你派人約他來,我要向他講幾句話;前知事到校叫學生釋放校長,有個姓李的管獄員同去,也約他來!”二人到後,也當著趙知事問了當日情形。又對知事說:“請派你的文案同我到範司令營部去一下,並請把遂寧各機關法團人員請到縣署來,等我往營部迴來開會。”他同文案便到營部去了,範司令因事去重慶,書記官出來接見。宗吾問及當日情形,書記官細說一番。宗吾又問:“實情既是如此,何以你們司令呈報上峰的措辭全與事實違反呢?”因把成都報紙檢與他看。他說:“呈文是我起稿,哪裏是這樣?”他也檢卷與宗吾看,宗吾便照抄下來。他迴到縣署,各機關法團的人士業已到齊,遂問及當日的情形,各人說得吞吞吐吐的。宗吾便說:“此案我已查明,先讓我說,看看有錯無錯。”於是他說當日學生把校長打了關起,知事去說不放,轉請各位先生去說,各位先生到校如何說,第二次學生又把校長吊起打,各位恐校長有生命危險,才請範司令營救,情形又如何。他說完後,就問看他說得對不對。眾人答道:“絲毫不錯!”宗吾說:“既無有錯,我就宣布結論了。此案重要之點有二:前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是誣枉的;王校長說學生打了他是確實的。真相既是如此,學生反而文電紛馳,痛罵黃道尹,請嚴辦王校長,試問王校長能甘心嗎?黃道尹受得下這種侮辱嗎?此案肇事諸人,懲辦不懲辦,抑或辦輕辦重,尚在其次。道理總要放端正。我主張把事實弄明白,在公事上我替學生說幾句好話,黃道尹王校長是我的老友,我以私人資格從中調停,我的呈文將來要披露,各位可以看見,我是不欺哄人的。學生種種證據,我都收集全了,此時暫不宣布;夥同動作的人,許多向我悔罪輸誠,並且出證明書交我保存。請各位先生轉告他們,以後幹這類事,手段還要高明。第一,證據不要被人拿住;第二,自己的團體要結緊,不要中途解體。請他們安分守己,聽候解決,李省視學自可筆下超生。如果敢於捏造黑白,妄發文電,拿對付黃道尹王校長的手段對付我,我是不受的!”大家聽了他這一席話,無不口服心服;而他在校所受的悶氣,也得以發泄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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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後,他即起身要走,知事留他多住一天,他不肯,一出衙門,他便催著轎車趕緊走,一氣走了六十裏才歇宿。次日到了潼南,潼南人對他說:“聞某軍隊中人言,川北有個學校派人來交涉,全校學生願一齊來當兵,校長當團長,交涉尚未辦妥雲雲。”足證某甲叫學生買槍辦招安軍,並非虛語。
他一到潼南,便將此案真相,上呈省府了。開始敘述學生隊丁傷若幹人,受傷情形如何,到醫院查得情形如何,校門上彈痕係由外入內,足知隊丁開槍是實。現可考查者,一槍打得甚高,從校門上方穿入,一槍甚低,從學生膝下擦過,又知隊丁是開槍恐嚇。如果有意射擊,學生豈能幸全?關於校長被毆,則說,初時請人堅不肯言,他告以此案不到法庭絕不將告者姓名披露,於是校內外諸人始盡情報告,並有出具證書交他執存者。以後他便將查得的情形,一一敘述。敘畢,則附以個人的意見道:惟念青年俊秀,大都可造之才,一涉法庭,悔將莫及,務懇廳長商明黃道尹曲予矜全。但求曲直是非,昭然共喻,不必依刑律,嚴法相繩。他日者,該生等學業有成,皆出廳長玉成之賜。倘該生等必欲顛倒是非,不承認有毆辱校長之事,即請將此案移交法庭,視學當親赴法庭與該生等對質,如有虛誣,甘受法律上之處分,無有異詞。又言:“某知事措置乖方,既已撤任,似可免於深究。校長丙抗不移交,釀成重變,推尋禍首,咎無可辭;惟該員由安嶽徑赴成都,校中一再毆辱校長,實未與聞。王校長學識優良,經驗宏富,應請優予調用,俾展所長。校長一職,另簡賢員,用資整理。”
他的呈文中,雖將一切內幕全行揭露,但總是略摻遊移不定之詞。如敘某乙傾陷某甲之事,則雲:“某甲口稱,真相如何,無從懸揣,且事在案外,未予徹查。”又雲:“校中一再毆辱校長,曆詢諸人,僉稱某甲主使,所有虛稱事實及偽造文電,皆其所為;惟學生並未出頭證明,是否不虛,尚難確定。”末雲:“伏望廳長刀斬亂絲,從茲了結,若予徹究,徒快私仇,輾轉牽連,將無底止。彼三人原係同學好友,昔為膠漆,今為仇讎,各人所受痛苦,略足相當;或者大夢同醒,言歸於好。最難堪者,黃道尹苦心維持,反遭痛詆;王校長老成碩望,既蒙奇辱,又受奇冤。光怪陸離,一至於此!負重傷者,臥床未起,抱不平者,攘臂而興,萬口喧騰,幾至天翻地覆,現相如彼,真相如此,視學徹查案情,太息不已,不覺私心彌痛,吐詞彌繁,而獻計遂彌拙也。”這是他深知時局混亂,辦不徹底;隻好這樣措辭,便於收拾。
此案發生後,報紙上的批評,省議員的質問,都說黃道尹王校長太野蠻了,都替學生抱不平,自省署收到他的呈文,抄付報館披露後,社會人士才明白此案真相。當時成都川報,對他徹查此案,刊為重要新聞,大標題為《遂寧師校燃犀錄》,小標題為《李省視學鐵麵無私》。後來他見到川報的主筆,對於“鐵麵無私”四字加以修正道:“我對於此案,無私則有之,鐵麵則未也;假使包龍圖處此,斷不會說‘曲予矜全’,也不會說‘是否不虛,尚難確定’的字樣吧。”
事後聞知他離遂寧後,某甲對首要學生說:“李省視學居心叵測,你們可趕快走開,我也要迴家去了。”不久,學生在報上見到宗吾的呈文,要打通電攻擊他,開會討論,竟無從著筆,因文中所敘,皆屬事實,究竟省視學所獲證據是何物,出具證明書者是何人,皆不得而知;且文中隻把毆打校長一層說得確確實實,究竟行兇者何人,亦未指出姓名,誰肯出頭對質?因此討論幾天,不得結果而散。
省府關於此案的辦法,是另委校長,令其查明行兇學生;一麵命宗吾交出證據,以便送交法庭;一麵令黃道尹查明主使者,逮捕歸案。後來黃道尹查複,請通緝甲丙二人,此二人終未緝獲,宗吾的證據也未交出,隨後二人的通緝令也取消了。當他們通緝令未取消時,丙忽然致宗吾一信,說他查得很公道,真是有口皆碑。丙的心意必是這樣:我正要設法取消通緝,請你不要出來說話,你的呈文中本與我留得有開脫的路子,我就朝此路走去,總是不違背原案,不說你查錯就是了。宗吾接得此信,也未管他。
新任校長查複說道:“毆辱王校長,是某某四生,業經學校斥退,惟該生等是受人嗾使,請恩施格外,免究餘罪。”要問這四生是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還該記得那兩位賭錢的學生吧,新校長呈複開除的就有這兩位。此外兩位,一位是因到王校長的寓中,去報告校中的內容,被學生自治會用學校的名義早已斥退了的;一位是因某種事件,早經丙校長任內斥退了的,這四位早經斥退的學生,竟成了毆辱校長的兇犯,真是千古奇冤!但是這含冤的四生,卻不知他們在名義上又被開除一次,所以此案自始至終,無一不奇,可說是古今中外教育史上第一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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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案中的甲,這裏還當予以特寫,宗吾對於此人,是極端欽佩,極端畏懼的。今借宗吾自己的話,來看看這位教育界的英雄吧。宗吾說:“我在遂寧縣署會議席上說毆辱王校長者手段欠高明,這是瞞心昧己的話,是我輩宦場中人敷衍麵子的話。其實甲高明極了,我遇著他真是怕死了!我由潼南轉到某縣,正是他的故鄉。我住在勸學所,聽說他迴來了,在各機關來來往往,談及此事,興高采烈。此時報上已把我的呈文披露,我很怕他跑來打我。有一天,我下鄉查學,問轎夫道:‘你們認識甲否?’轎夫答:‘怎麽不認識呀?他很文雅的,曾任縣中某某等職。我們抬他的轎子,小錢給得很多,待人真好!手下的弟兄,一唿就是千多人。’我一聽,駭極了!才脫虎口,又入虎穴。從此不敢下鄉,終日躲在勸學所,外麵不露聲色,裏麵卻是提心吊膽。因說暑假將臨,我要迴富順視察一周,順便迴家休息。聲言某日起身,取道資州而行,並把轎子雇定;起身之日,臨到上轎,又對轎夫說,省中有事,我要迴省,不迴富順了,轎錢照樣算結,我就轉道向省而去。心想:報上披露的呈文,說我獲有證據,萬一甲命手下弟兄在路上裝作匪人攔截住我,打我一頓,把我的行篋挑去了,然後他再向我索證據,叫我如何應付?我轉道走了六十裏,到一鎮上,住在一個小學內,稱病不走。心想你在資州路上等我,我已經改道了,即使探知趕來,我已住在學校內了,其奈我何!住了幾天,我又怕他派人在赴省的路上等我,一日清晨起來,我口稱病已好了,仍迴富順,直向資州走去,到了資州,心才放下,才算真正出了險地。甲把一個厚黑教主駭得這樣,也就可以不朽了。甲是否有此心,不得而知;如果他知道我當時的心理,也必失笑。我說這話,是證明我說他手段欠高明,實是瞞心昧己的話。我以後常常探詢某甲的起居,聽說他在故鄉很好,何時我們睹麵煮酒侈談往事,或許他會說:‘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我每聽人提起此公大名,就震驚不已,大有聞雷失箸光景。平心而論,此公的本領,比我大多了,我之所以未失敗者,‘天幸’二字救了我。昔人雲:‘天下奇謀妙計,無過腳踏實地。’此公謀非不奇,計非不妙,所惜者未腳踏實地;我則謀不能奇,計不能妙,但處處腳踏實地做去:這是我二人的不同。”
宗吾對於“吊打校長的奇案”,作了如此結論,我們也可借此窺見他辦事的態度了。當年張列五對他說的“權術公開”四字,他認為可補聖經賢傳所未及,是牢牢記在心頭的。他查辦此案,不免略摻“權術”,但事後公開出來,就讓甲乙丙三人批評一下,再請當日參加此役的人也批評一下,在他當日的處境,是不是可以獲得原諒與同情呢?
至於他經常的查學態度,他認為省視學的職務,是在整頓教育。大凡地方上辦學的人,哪個不想辦好呢?其所以辦不好的緣故,總有他的困難,查學的人就應該幫助他去解決其中的困難。所以每遇辦學的人,自己心中須先想道:我是來幫助他的,不是來捉強盜的。許多省視學專門搜索辦學者的隙縫,以彈劾幾個人為精明,未免有失設置省視學的本旨。因他有此看法,所以他查學多年,從不主張輕易更換人,遇著失錯的地方,他便對當事人說:“某某幾點,你可以改正,繼續辦下去;我二次查得你不知改進,非據實糾舉不可。”他覺得這樣辦,比另行換人收的效果大得多,若有非換人不可者,他就秘密對當事人說:“你不能再幹下去了,可遞個辭職書與我,公事上我為你敷衍麵子,否則我隻得呈報上去,請明令撤換了。”如他得到辭職書後,即報上去說:“某人去誌堅決,我再三慰留,他也不肯打消辭意,請另簡賢能接替為便。”其有人被攻擊者,他就說:“趁我在此,約集機關法團及地方官到場,將經手款項清算明白,免得去職後再受人攻擊,為學務上多添糾紛。”這類的事,不能悉舉。他多年來查學的報告,四川教育廳都有案可稽,都不失為一純教育家的風度。唯有像“吊打校長的奇案”這類事件,他才肯摻入事後可以公開的“權術”進去。
宗吾於一九二一年,再任省視學,即逢到一個離奇的案件,命他徹查。那個案件是四川混亂局麵中教育上的重要文獻,可以反映當時的社會動態;同時,也可以看出宗吾辦事的真本領。他充當省視學數次,前後任職近十年,我們舉出此一事,更可以見出他充任此職時的作風了。
那個案件是這樣的:川北遂寧省立第三師範校長王某,奉委到校接事,被學生痛打一頓,禁閉起來;接著又倒吊起來,再打一頓;後由當地駐軍範司令營救出來。於是一場大波,遂軒然而起。
四川自改元以來,軍政極端混亂,無論大小官吏,及各校校長,委任之權,並不完全操諸省政當局。即如省立學校的校長一職,駐軍可以委任,道尹可以委任,甚至縣長也可以委任。這位被禁閉被兩次吊打的王校長,是由嘉陵道尹黃肅方委任的。他到校被打被關起之後,遂寧縣知事,同管獄員李某,即到校對學生說道:“新校長來接事,你們不要他接也罷,為什麽不放他出來呢?”學生說:“校中沒有所謂新校長,隻來一個偷兒,已經被我們捉住,隨後即與知事送去。”那位知事,是一位老宦場,說話時總是自稱“本知事”字樣,學生笑道:“起初不知你貴姓,如今才知你姓本,你這個本知事……”對他百般譏嘲,他也隻得退出。其時王校長拘禁在會客室的隔壁,聽見知事說話,就想唿喊,看守他的學生,把木棒高舉起來說:“你喊,立刻把你打死!”知事出來後,又請各機關首長,前往請把校長釋放,學生不允。這時知事隻得電呈道尹,道尹立即複電,令他率隊入校,將校長救出。不料複電一到縣,即被校中探知了。於是他們連夜準備,校中本有木棒啞鈴,及練習兵操的廢槍若幹支,又教職員中某甲有手槍一支,都一齊準備應戰了。
次日,知事的隊伍一到,學生便提起木棒啞鈴一齊打上去,隊丁即用槍筒還擊,接著學生方麵督戰的人喊道:“向前奪槍啊!”隊丁見勢不好,槍聲響了,於是“乒乒乓乓”地打起來。知事聽見槍聲大作,也唬慌了,就急命退兵,但雙方已多有負傷,血淋淋地躺了一地,隻好抬入醫院。學生見同學負傷,憤怒極了,於是又把王校長拖出來,指著他說道:“因為你要做校長,才鬧得這樣!”接著用袍哥的話說,“拿來把他稱起!”稱起者,吊起之謂也。隨即反縛兩手,從背後吊起,這種方式,俗唿為“打鴨兒撲水”。吊起即打,打後重行禁閉。其時學生把守校門,斷絕交通,教職員一律禁止出外,延至半下午,遂寧各機關不得消息,恐校長有生命危險,乃請駐軍範司令營救,範司令帶隊入校,聲言非將校長交出不可,學生不得已,才將校長交範司令帶去。
學生將校長交出後,遂即辦一公函與範司令道:“王某來校接事,因為聲望不孚,我們否認他,他跑在知事衙門住了許久,慫恿知事率隊來校,槍傷多人,我等義憤填膺,奮不顧身,立將該王某當場捕獲,茲特送交貴司令,請予從嚴懲辦。”於是王校長遂由拘禁室的囚徒,變而為戰場上的俘虜了。然而學生的妙計尚不止此;當王校長第一次被打時,他的私章被學生搜去,即替他撰些電文,呈報上峰,並通電各處,弄得軍政各機關及社會人士,均莫名其妙,及至送交範司令後,又替王校長發出通電雲:“某讀書有年,粗知自愛,校長不當,何關榮辱?不謂知事記恨學生,率隊到校,槍傷多人。特電聲明,用免牽累。”學生的計策,已經很妙了,哪想還有更妙的呢!
該校修身教員鄔某,是遂寧高等小學的校長,開槍的那一天,他適來上課,隨後知事的隊伍即到,及至隊伍退去,他知本日不能上課了,就要迴去。不意剛出校門,學生在後唿道:“鄔某你轉來!”他也隻得轉迴,學生便對他說:“你是知事的偵探!你一到,知事的兵也到,這些兵就是你帶來的!”大家喊:“把他扣留起!”於是鄔某又失卻自由。學生一麵拍案,一麵指著自己的鼻梁罵道:“鄔某,你以為老子們好惹嗎?老子們裏頭棒老二(土匪)都有,你曉得嗎?”高小教職員來校,請求釋放他們的校長,學生不允。直到下半天,王校長被範司令索去了,學生忽然又向鄔某說:“我們誤會了,此事與你無幹,很對不起!”鄔某方欲起身要走,學生說:“不忙走,還要開教職員聯合會,請你也參加。”鄔某即以高小校長的資格與會,把高小來接校長的那些人,連同本校教職員,開了一個聯合會。教職員中某甲口撰電文,請鄔某筆錄,大意是說:王校長如何卑汙,黃道尹如何違法,某知事如何蠻橫,學生如何受屈,我輩旁觀者清,義難坐視,特將真相陳明,以彰公道。此電用教職員名義發出,由鄔某以遂寧高小校長領銜,命人迴校將校印及私章取來印了,鄔某方得脫身迴校。
學生跟即發出許多印刷品,請求各界主持公道,請求各縣父老援助。成渝各報揭載該校風潮經過,大旨與教職員通電相同。其時楊省長下野,由政務廳長向楚暫代,卻不能對外發布命令;遇有非辦不可的案件,則用快郵代電行之。遂寧此案,隻好函請嘉陵道尹辦理。但經此真相淆亂,省議會提案彈劾黃道尹,並派代表質問向廳長,學生受此冤屈,為何置之不理?京滬同鄉會亦來電質問黃道尹,並言速將某知事及王校長送交法庭懲辦,否則就要宣布他的罪狀於全國。當時,重慶又成立各軍聯合辦事處,主持川政,學生即分派代表赴成渝兩地唿籲,宗吾正賦閑家居,研究他的“心理與力學”,不意省方竟委他為嘉陵道的省視學,於是這件紛如亂絲的奇案,就落到他的頭上來了。
此案便是厚黑教主試驗他的本領的時候了。他任職後,即出省查學,省署教育科長曾浴春即對他說:“省立三師的風潮,黃道尹和王校長時時有文電來省,牛頭不對馬麵,真相不知如何,此案已委黃道尹查辦,你於查學之便,不妨去調查一下。”他出省行至龍泉驛,前麵來了兩個學生,看見他行李上的標記,即問他道:“你是不是省視學李先生?”他答道:“我即是李宗吾。”學生說:“我們是三師學生的代表,校中聽說先生重任省視學,素知先生辦事認真,主張公道,我們受了黃道尹王校長的蹂躪,非先生來,我們的冤是不能申的,所以特派我二人前來歡迎,並到省署議會請願,今既相遇,請從速前往!”他答應了,二生仍向省垣而去。
他行至樂至縣,正遇該縣學款發生糾葛,即勸學所的產業,被強有力者佃去,又轉佃於別人,從中獲利數倍,已有多年了。曆任主持縣教育者,亦無如之何。他過這縣,便與縣視學蔣恕凡商議,議定章程,呈上峰核準,投票競佃,結果增加學款四五倍。當他正在樂至縣召集學界人士開會討論章程的時候,省立三師又派學生前來催往。他開會一畢,即前往遂寧,竟把行李搬入校中住起,從此就身落虎口了。
校中既陷入無政府狀態,學生便成立一個自治會,主持全校事務。校中教職員,一律隸屬於自治會之下,教職員出進,非向自治會請假得允,不許外出。有位張姓教員,家有病人,向自治會請假五次未允,竟不得歸。宗吾到校後,即有教職員多人,向他訴說當局如何黑暗,學生如何受屈,接著學生又來訴說。其時遂寧知事已經重慶聯合辦事處撤任查辦,尚住縣署內,聽見宗吾來查此案,便命人來說:“明早定準起身赴重慶,請今晚到署一談。”他因時間已晚,恐迴來校中關門,答應明日早膳後去會。
次日早起,學生即派代表來說:“我們要開歡迎會,請先生去一下。”他說:“查學是我的職務,不能說歡迎才查,此種會我不能到。”學生又說:“我們有話陳述。”他說:“好,那我可以到會。”他走到講台上,學生紛紛向他訴說冤屈。他說:“你們既是這樣說,我就照這幾點查去,將來自有正當解決,此時照常上課就是了。”此後校中即雍雍肅肅照常上課,秩序良好。
他跟即到縣公署去會某知事,新知事姓趙,他說舊任業已上船,此時趕去,還能會麵。他趕至船上,舊任說:“你來得恰好!我的隊丁受傷若幹人,學生隻有一人是槍傷,餘均木器傷。這是混打之際,學生開槍誤傷自己人,反誣說我的隊丁開槍,因受撤任處分,我當赴重慶申訴。”他詫異道:“據我所聞,學生打校長是實,開槍則是隊丁,學生哪有槍來?”知事說:“有外國醫生可證,醫院傷單注明是土炮傷,縣公署哪得有土炮?我已把傷單取下,帶到重慶與學校打官司就是了。”
他立刻迴到縣署,對趙知事說:“此案太離奇了!此事本是委黃道尹查辦,但黃道尹已被學生攻擊得體無完膚,將來不是委省視學複查,即委新知事複查,抑或雙方會查,都說不定。學生方麵太厲害了!查此案者一定不得好結果;但我總是抱定排難解紛的宗旨做去,結果好壞,聽之而已。此時我們可先結一密約,關於此案要點,我們即可著手查去,將來委我二人會查不說了,如單委你查,你的複文中即書明我是證人,如單委我查,我的複文中即書明你是證人。此事舊知事如何如何說,我們可到醫院查去。”
趙知事允諾,即同赴醫院去了。據外國醫生說:“學生隊丁抬入醫院的有若幹人,均係木器傷,輕重不等;唯有一學生的腳上,受了子彈的擦傷。”宗吾問:“是不是土炮?”他說:“分不出是否係土炮,但知為一顆子彈擦傷。”宗吾問:“為何傷單上填為土炮?”他說:“並無其事。”遂入房中,取出英文傷單,解釋給二人聽。宗吾問:“除了這傷單外,曾否有中文傷單,或英文傷單,交與看護婦或貼在病人室中?”答:“隻寫此一張存在我的房中。”又問:“舊知事曾來過醫院嗎?”答:“不曾來。”又問:“縣署曾派人來詢問過嗎?”答:“亦不曾派人來。”問答完畢,宗吾即與趙知事分手迴校。
不意到了第三日,宗吾幾乎挨打,是日,學生請他上講堂,問他查得的情形如何,他說:“尚未查明,等到查明後再說。”學生要求說:“將來你迴複的呈文,須先拿給我們看過,方能繕發。”他說:“這就奇了!我們查案子的人,政府授予全權;如果查報不實,你們可以依法起訴,在未呈複以前,慢說學生不能過問,就是省長也不能過問,他委我出來查案,我查錯了,可以撤職,可以交法庭,可以判坐監獄;獨不能叫我先把呈稿拿與他看,再發下來命我繕呈。”學生嘩然說:“那倒不行!我們受此冤屈,業已對你說得明明白白,一切證據,也都檢與你看了,你還說未查明白,這顯係袒護王某(即王校長)!呈文不經我們看過,由你呈複上去,我們的冤還能申嗎?今天非先說清楚不可!”接著學生紛紛起來喊道:“那不行!那不行!”他見當時的情勢,學生快要向他動武了,隨即說道:“你們的意思,我完全了解,權且坐下聽我說。”
他接著對全體學生說:“此案有兩個要點:(一)你們說知事開槍,知事說你們開槍。(二)王某說你們打了他,你們說沒有打他。隻要把這兩點查明,全案即算解決,其他皆是閑話,可以不管,我已經同趙知事如何結約,舊知事如何說,外國醫生如何說,足見知事開槍是實,第一點總算是已經查明。隻有第二點,我同趙知事查明後,再商量如何解決,總是朝息事寧人方麵做去。至於今日你們疑我的原因,我也知道,我在校中查寢室,查自習室,查講堂,事事都查,唯獨有個受傷的學生臥病在床,我沒有去看,隊丁開槍,校門上有個子彈孔,也未去看。你們因疑我袒護王某,殊不知二者我都是清清楚楚的,校門上那個子彈孔,外麵入口小,內麵出口大,足證隊丁向內射擊,我業已看見了的。其所以未請校中人領導去看者,也有個原因:我既同趙知事結有密約,關於案中要點,即當共同負責,我既去拜見了他,他也應來迴拜我,我等他來時,才請校中人領導去共同查看,共同判斷。今日你們既有疑於我,我也不必多說,你們可派人拿我的名片去請趙知事來,讓他徑上講堂,請他把我和他談的密話,和同到醫院查明的情形,向你們宣布就是了。”說畢,他即退下講台。
不久,趙知事來了,一直走到講堂上,他便對趙知事說:“我在縣署說的話,和同到醫院查詢的情形,已向學生全行說出了,請你當眾再說一遍,看與我說的符不符。”趙知事一一說畢,宗吾又問道:“當日我對你說查辦此案應抱何種宗旨?”趙知事說:“你說應抱排難解紛的宗旨。”宗吾便向學生說:“現在你們可明白了,難道我還有意陷害你們嗎?本來我們查案的人,不應將內容宣布出來,因為你們既有疑於我,也不妨暫把查明的這一半告訴你們,其餘的一半,我再同知事會查,你們不必過問,此案既委黃道尹查辦,我們不能從他手中抓過來辦,此事總是將事實查明,隨後再說好了。我可忠告你們幾句話:此事鬧得這樣大,總要想個解決的法子,我同趙知事既抱定排難解紛的宗旨而來,除了我二人,恐怕別人解決不了,你們總是安心上課,聽候辦理就是了。”學生遂無異說,這個難關,也竟安然渡過。
事後,他探知學生欲勒逼他依著他們的意思,作一呈文呈報上峰,如不允許,就打他一頓,把他同黃道尹王校長舊知事視為同一陣線的人,同樣地攻擊,免得他站在第三者方麵說公道話。他們定下了這種計策,才派人歡迎他來校,初時對他很客氣,這是所謂先禮後兵的作風;繼而見他的態度,似乎於他們不利,遂準備動作;及至他到講台上宣布出來,所謂外國醫生傷單啦,所謂排難解紛啦,都是於他們有利的,他們的氣憤才消下去了。又加他在外麵還結有一個攻守同盟的人,坐在衙門裏麵,是不受威脅的,古人雲:“衛青不敗由天幸。”他之不挨打,也真是天幸。他同趙知事結有密約,及到醫院查傷單,也不過是就事辦事;哪知到了後來,竟成了他的護身符。
從此以後,學生就與他講親善了,並且向他道歉說:“我們不知先生這樣愛護學生,語言冒犯,要請先生原諒!”他說:“這算什麽!怎說得上‘冒犯’二字?我從前辦學校,那些學生鬧起事來,再三開導都不聽,哪能像你們一說就明白?”從此以後,他也與他們講親善,頗為融洽。該校的經費,是按月在遂寧征收局撥領,風潮起後,黃道尹電傷征收局停發。他與趙知事合銜,請黃道尹轉令照常發給,學生更是喜歡。
他初到校時,每請監學來說話,監學隻二人,來時必摻加兩個教員,他很詫異。後來有人告訴他說,他們一切辦法都是布置好了的,見省視學如何說,他們即如何答,教職員為避嫌計,怕人說他私見省視學,說出真情,所以一來就是四人。他得知此情,心想:“你們要避嫌,我偏要你們避不了。”因此他每日查學迴來,就同教職員談天,幾個人在一處他也去,一人在房內他也去。有時也在教員寢室裏,拿一本書躺在床上看,教員上課去了,他就睡一覺,與他們相忘於無形。有時又跑到學生寢息室,東談西談,一大群學生他也去,一個學生獨處他也去。過了不久,教員學生也能單獨到他的室中去閑談了。
他表麵上雖是裝得坦然無事,而心裏卻是時時戒嚴,怕學生跑來打他。一晚,他業已睡了,忽然有人叩門,他問:“何人?”外麵答:“我是學生。”他心裏著急道:“完了,來打我了!”隻得披衣起床,將燈燃著,一開門,進來兩位學生,他問:“有什麽事?”一生說:“校中沒有校長,先生就如同我們的校長,我二人有點事請先生裁判一下。我同他賭錢,他輸了七八串,我一讓再讓,隻讓他還我三千五百文。他約期幾次未付,最後約定今天付,他仍是不付,我才把他的被條抱走了,請省視學裁判一下,看是誰的不對。”另一生說:“我欠他錢,並非不付,實在是弄不出錢來,我今天借了幾處,都未借得,將來無論如何,是要還他的。今夜他把我的被條抱去,叫我怎麽睡呢?”他聽了二人的話,一塊石頭才算落了地,就對先說話的學生道:“這件事,包在我身上,今夜你先把被條還他,明天我請監學與你們裁判,如果此錢無著,你從我手中來取三千五百文就是了。”二人隨即退去。次日,學生自治會聽說這事,認為有損大家的名譽,就用學校的名義把二生斥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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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發明“厚黑學”的人,教職員有時問及,他就向他們大談特談,聽者皆大歡喜。有一天,他對他們說:“校長是很容易當的,校長的資格,主要的條件,是不講氣節。省立學校的校長,我也當過,上課有教員,排功課有教務,管理學生有監學,造報預決算有庶務會計,辦公事有文牘,其他雜務書記,莫不有人。校長大可一事不管,整日睡覺,月支一百元(當時的校長薪數)。請問校長是來幹什麽的呢?是來受氣的。教員教錯了怪校長,功課排錯了怪校長,學生不守規怪校長,以及賬目上有錯,公文上有錯,廚房飲食不好,下至地上未掃幹淨,無一不怪校長。教職員有氣,學生有氣,甚至雜役有氣,都可從校長這個地方發出去,他就等於泄水的陰溝,如果校長也要講氣節,那就糟了!我當校長時,每逢教職員發生事故,我就說道:各位先生不要鬧,我是不講氣節的,我來與你賠個禮,我先前當教員時,也像你們這樣講氣節;而今幹了這種營生,說不得了,這種氣我受了就是,你們再不聽,我要咒你們將來也是當校長下場。”次日,有位曆史教員對他說:“你的話真是不錯!今日早餐時,某某兩教員,因小有口角,幾至決裂,假使有校長在,兩句話即可了事;沒有校長,氣就沒得泄處。”他說:“豈但校長?你是研究曆史的,漢文帝致趙佗書,第一句:‘朕高皇帝側室之子’。開口就說:‘我是小婆子生的!’趙佗見了,惶然大恐,知道漢文帝是不講氣節的人,立把帝號削去。所以隻要不講氣節,就可以治天下而有餘。”他常常在校內說這種怪話,因而職員學生都與他處得很好,而案中真相,也就被他查得清清楚楚了。
風潮的發生是這樣的:原因雖很複雜,而主動者全是教職員中的某甲。最初他曾為此校校長,宗吾到校時,某甲親口對他說:“我當此校校長時,有同學某乙,窮途流落,他來見我,身上隻穿單衣一件,我即留他做教務,他辦事也很認真,他要嫁女,我借錢給他,並聘他的女婿做教員,薦他的女兒任遂寧女校校長,又聘他的兒子來校任某事,我之對乙,可謂仁至義盡。後來川省政變,軍界某公至重慶,由遂寧經過,乙即竭力鑽營,某公遂委乙為校長,來接我的事,我不交,乙又串通一些兵來,把我弄去看管,甚至毆辱我,力逼我把事交了。學生不齒乙之所為,驅他出校,才生出種種風潮。”甲之言如此,可惜宗吾到遂寧時,乙已他去,不知乙又有何說法,乙接事以後,即聘同學某丙為教務,丙又想當校長,學生就鬧起風潮,驅乙擁丙,省中無主,遂寧知事即委丙為校長。丙接事後,又聘甲任教務,甲尋報複,對乙痛加攻擊,說他交代不清,但乙亦健者,雙方遂大起衝突。
就在這時候,黃道尹便委王某為校長。王校長並未另約教職員,隻帶一庶務前來接事。丙見王的名片上是省立三師校長頭銜,就大為詫異,便出來問道:“校長是我!怎麽是你?”王立即取出委任狀與他看,丙說:“這是省立學校,怎麽道尹能委校長?”王問:“你這個校長是哪裏委的?”丙說:“學校起了風潮,縣知事請我維持現狀,已呈請上峰加委去了。”王問:“委狀到了沒有?”答稱:“尚未到。”王說:“然則你這個校長是縣知事委的!省立學校校長,道尹不能委,縣知事反能委嗎?”丙搪然語塞,但是不能交代,王隻得覓旅館住著。
丙往見縣知事,知事說:“你不必交代,有我做主,王某來接事,不要理他。”王既不能接事,便在遂寧接洽機關法團,意欲請其援助。其時,乙雖去職,尚在城內,王與乙曾一度晤麵,校中遂宣傳有王己聘乙任教務之說。於是教職員學生大起恐慌,心想乙若迴校,我們還了得嗎?這就是王校長挨打的根由。當時校中相約:所有教職員學生一律不許去會王某。修身教員鄔某是高小校長,王曾去拜會他,他到王寓迴拜,眾人就說他破壞公約,所以後來被認為是偵探,扣留起來。
王在遂寧住了許久,不能接事,重返道署,黃道尹打電與某公說明情形,某公電令知事,飭丙移交,措辭非常嚴厲。知事得電,才知王亦來曆不小,心下慌了,就對王說:“你到校接事,丙敢不交,我逮捕他就是了。”丙得知此息,即帶著校印,率全校學生到安嶽去旅行。王校長奉令借縣印入校視事,丙知大勢已去,乃攜帶校印到成都去了。全體學生交由甲及教職員率領迴校。行至離城三裏的廣德寺時,甲集合學生演說,末後說道:“你們一入校,抓住王某即打,打死了有我負責!”於是整隊迴校,學生闖入辦公室,抓住王校長即打,王帶去的庶務,也被捆起毒打。知事電稟道尹,遂發生槍傷學生之事。
此案王校長真是冤枉極了。所有一切神出鬼沒之計,都是出自某甲。此人可稱盤盤大才,聽說任何事來,他立即有辦法,撰擬電文,下筆千言,一揮而就。他把鴉片煙盤子擺起,學生聚在床前說說笑笑,要發通電,他躺在煙盒側邊,一麵口念,一麵筆錄,就可成一極有力量的電文。直到宗吾到校時,他才把煙盤撤去。甲曾對學生說:“當今之世,讀書何用?事情鬧翻了,我幫你們各人買一杆槍去辦招安軍。”他之所以敢打王校長,並派人歡迎宗吾到校,而且預備打他,原來是有這條道路。
宗吾在校住了好久,學生已知他深悉底蘊,但不便向他承認打王校長之事,隻是與他親善,好替他們設法開脫,並且還托人代為求情。正當這個時候,忽傳重慶各軍聯合辦事處委李宗吾查辦,他想此時不走,更待何時?萬一重慶的公事到了,學生叫他將迴複的呈文拿出來看,如何得了?於是他就對校中聲明,說潼南有一案件,出省時就奉委查辦,如今再不能遲延了。學生聽了來留他道:“重慶方麵已委先生查辦此案,怎能他去呢?”他說:“潼南那件案子擱置太久了,好在離此地不遠,案情也簡單,很快即可結束。重慶公事一到,即專人與我送去,我即迴來。不過我告訴你們:舊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我已查明是誣枉的;隻是王校長一口咬定說你們打了他,你們從速提出證據,證明未曾打他,我才好辦。”學生說:“有證據!”遂檢出京滬同鄉會的來電,成都報上的批評,省議會的提案,遂寧教職員聯合會的通電;又範司令來校將王校長取去後呈報各軍聯合辦事處的呈文,報紙上俱已揭登。學生說:“先生根據這些證據,即可以呈複了。”他說:“這些證據,我可留作參考;但王校長現有很強硬的證據,你們還須收集些更強有力的證據來,才可以抵對,將來我總是根據證件來說話的。”學生遂去。
但此案他以為最困難之點,就是內容盡管查得清清楚楚,卻不能獲得實據。凡告訴他的人都這樣說:“我把真情詳細告訴你,但是公文上可不能把我牽進去,他們學生是不好得罪的!你如果把我牽進去,我就具呈聲明沒有這樣說。”這層就把他難住了。他想了許久,忽然想出文章,就跑到高等小學,把鄔校長請在密室,對他說道:“此案真相,我已查明,實對你說,我呈請上峰,首先把你撤職歸案,送交法庭訊辦!”鄔一聽慌了,就問:“你怎麽這樣幹法?”宗吾說:“不這樣幹叫我怎樣幹?此案我已查得明明白白,隻有你領銜發的那個通電,在中間作怪,不把你逮交法庭,我所查皆是白費。”鄔說:“你不知道我是受了威脅的嗎?”宗吾說:“我是明明知道的,如今我要自行解脫,也顧不得你了。我當省視學,這種案情都查不清,能不受處分嗎?發通電時,你固然受威脅;脫離出校後,你為何不通電聲明呢?把你逮交法庭,難道還算冤枉了你嗎?”鄔慨然說道:“本來學生這樣無法無天地幹法,如果讓他們得勝,世上還有公理嗎?我置身學界,本該挺身出來,維持正義,無奈川局這樣混亂,請問政府能夠辦得徹底嗎?若是辦不徹底,我出而作證,像他們這樣厲害,我豈無生命危險嗎?省視學如能保證此案徹底嚴辦,我出來作證就是了。”宗吾說:“你的話說得不錯,現在的政府我也不敢保證。你先寫一張證明書與我,我以人格擔保絕不披露。我把他們的黑幕揭呈政府,他們倘敢狡賴,我就把他們拖到法庭,和他們對質。如果頭一堂辯訴不清,第二堂我才把證明書呈出來請你到案。”鄔說:“省視學既肯這樣負責,我出具證明書就是了。”他提起筆來,原原本本寫了一大篇,簽名蓋章,當即交與宗吾。宗吾得了這個東西,如獲異寶,隨即宣稱次日起身赴潼南。
次日,他把行李先擔入知事衙門,就對趙知事說:“我是省視學,無須奉令,即可查報此案,我負責報上去,請你做個證人就是了。王校長現住征收局內,請你派人約他來,我要向他講幾句話;前知事到校叫學生釋放校長,有個姓李的管獄員同去,也約他來!”二人到後,也當著趙知事問了當日情形。又對知事說:“請派你的文案同我到範司令營部去一下,並請把遂寧各機關法團人員請到縣署來,等我往營部迴來開會。”他同文案便到營部去了,範司令因事去重慶,書記官出來接見。宗吾問及當日情形,書記官細說一番。宗吾又問:“實情既是如此,何以你們司令呈報上峰的措辭全與事實違反呢?”因把成都報紙檢與他看。他說:“呈文是我起稿,哪裏是這樣?”他也檢卷與宗吾看,宗吾便照抄下來。他迴到縣署,各機關法團的人士業已到齊,遂問及當日的情形,各人說得吞吞吐吐的。宗吾便說:“此案我已查明,先讓我說,看看有錯無錯。”於是他說當日學生把校長打了關起,知事去說不放,轉請各位先生去說,各位先生到校如何說,第二次學生又把校長吊起打,各位恐校長有生命危險,才請範司令營救,情形又如何。他說完後,就問看他說得對不對。眾人答道:“絲毫不錯!”宗吾說:“既無有錯,我就宣布結論了。此案重要之點有二:前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是誣枉的;王校長說學生打了他是確實的。真相既是如此,學生反而文電紛馳,痛罵黃道尹,請嚴辦王校長,試問王校長能甘心嗎?黃道尹受得下這種侮辱嗎?此案肇事諸人,懲辦不懲辦,抑或辦輕辦重,尚在其次。道理總要放端正。我主張把事實弄明白,在公事上我替學生說幾句好話,黃道尹王校長是我的老友,我以私人資格從中調停,我的呈文將來要披露,各位可以看見,我是不欺哄人的。學生種種證據,我都收集全了,此時暫不宣布;夥同動作的人,許多向我悔罪輸誠,並且出證明書交我保存。請各位先生轉告他們,以後幹這類事,手段還要高明。第一,證據不要被人拿住;第二,自己的團體要結緊,不要中途解體。請他們安分守己,聽候解決,李省視學自可筆下超生。如果敢於捏造黑白,妄發文電,拿對付黃道尹王校長的手段對付我,我是不受的!”大家聽了他這一席話,無不口服心服;而他在校所受的悶氣,也得以發泄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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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後,他即起身要走,知事留他多住一天,他不肯,一出衙門,他便催著轎車趕緊走,一氣走了六十裏才歇宿。次日到了潼南,潼南人對他說:“聞某軍隊中人言,川北有個學校派人來交涉,全校學生願一齊來當兵,校長當團長,交涉尚未辦妥雲雲。”足證某甲叫學生買槍辦招安軍,並非虛語。
他一到潼南,便將此案真相,上呈省府了。開始敘述學生隊丁傷若幹人,受傷情形如何,到醫院查得情形如何,校門上彈痕係由外入內,足知隊丁開槍是實。現可考查者,一槍打得甚高,從校門上方穿入,一槍甚低,從學生膝下擦過,又知隊丁是開槍恐嚇。如果有意射擊,學生豈能幸全?關於校長被毆,則說,初時請人堅不肯言,他告以此案不到法庭絕不將告者姓名披露,於是校內外諸人始盡情報告,並有出具證書交他執存者。以後他便將查得的情形,一一敘述。敘畢,則附以個人的意見道:惟念青年俊秀,大都可造之才,一涉法庭,悔將莫及,務懇廳長商明黃道尹曲予矜全。但求曲直是非,昭然共喻,不必依刑律,嚴法相繩。他日者,該生等學業有成,皆出廳長玉成之賜。倘該生等必欲顛倒是非,不承認有毆辱校長之事,即請將此案移交法庭,視學當親赴法庭與該生等對質,如有虛誣,甘受法律上之處分,無有異詞。又言:“某知事措置乖方,既已撤任,似可免於深究。校長丙抗不移交,釀成重變,推尋禍首,咎無可辭;惟該員由安嶽徑赴成都,校中一再毆辱校長,實未與聞。王校長學識優良,經驗宏富,應請優予調用,俾展所長。校長一職,另簡賢員,用資整理。”
他的呈文中,雖將一切內幕全行揭露,但總是略摻遊移不定之詞。如敘某乙傾陷某甲之事,則雲:“某甲口稱,真相如何,無從懸揣,且事在案外,未予徹查。”又雲:“校中一再毆辱校長,曆詢諸人,僉稱某甲主使,所有虛稱事實及偽造文電,皆其所為;惟學生並未出頭證明,是否不虛,尚難確定。”末雲:“伏望廳長刀斬亂絲,從茲了結,若予徹究,徒快私仇,輾轉牽連,將無底止。彼三人原係同學好友,昔為膠漆,今為仇讎,各人所受痛苦,略足相當;或者大夢同醒,言歸於好。最難堪者,黃道尹苦心維持,反遭痛詆;王校長老成碩望,既蒙奇辱,又受奇冤。光怪陸離,一至於此!負重傷者,臥床未起,抱不平者,攘臂而興,萬口喧騰,幾至天翻地覆,現相如彼,真相如此,視學徹查案情,太息不已,不覺私心彌痛,吐詞彌繁,而獻計遂彌拙也。”這是他深知時局混亂,辦不徹底;隻好這樣措辭,便於收拾。
此案發生後,報紙上的批評,省議員的質問,都說黃道尹王校長太野蠻了,都替學生抱不平,自省署收到他的呈文,抄付報館披露後,社會人士才明白此案真相。當時成都川報,對他徹查此案,刊為重要新聞,大標題為《遂寧師校燃犀錄》,小標題為《李省視學鐵麵無私》。後來他見到川報的主筆,對於“鐵麵無私”四字加以修正道:“我對於此案,無私則有之,鐵麵則未也;假使包龍圖處此,斷不會說‘曲予矜全’,也不會說‘是否不虛,尚難確定’的字樣吧。”
事後聞知他離遂寧後,某甲對首要學生說:“李省視學居心叵測,你們可趕快走開,我也要迴家去了。”不久,學生在報上見到宗吾的呈文,要打通電攻擊他,開會討論,竟無從著筆,因文中所敘,皆屬事實,究竟省視學所獲證據是何物,出具證明書者是何人,皆不得而知;且文中隻把毆打校長一層說得確確實實,究竟行兇者何人,亦未指出姓名,誰肯出頭對質?因此討論幾天,不得結果而散。
省府關於此案的辦法,是另委校長,令其查明行兇學生;一麵命宗吾交出證據,以便送交法庭;一麵令黃道尹查明主使者,逮捕歸案。後來黃道尹查複,請通緝甲丙二人,此二人終未緝獲,宗吾的證據也未交出,隨後二人的通緝令也取消了。當他們通緝令未取消時,丙忽然致宗吾一信,說他查得很公道,真是有口皆碑。丙的心意必是這樣:我正要設法取消通緝,請你不要出來說話,你的呈文中本與我留得有開脫的路子,我就朝此路走去,總是不違背原案,不說你查錯就是了。宗吾接得此信,也未管他。
新任校長查複說道:“毆辱王校長,是某某四生,業經學校斥退,惟該生等是受人嗾使,請恩施格外,免究餘罪。”要問這四生是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還該記得那兩位賭錢的學生吧,新校長呈複開除的就有這兩位。此外兩位,一位是因到王校長的寓中,去報告校中的內容,被學生自治會用學校的名義早已斥退了的;一位是因某種事件,早經丙校長任內斥退了的,這四位早經斥退的學生,竟成了毆辱校長的兇犯,真是千古奇冤!但是這含冤的四生,卻不知他們在名義上又被開除一次,所以此案自始至終,無一不奇,可說是古今中外教育史上第一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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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案中的甲,這裏還當予以特寫,宗吾對於此人,是極端欽佩,極端畏懼的。今借宗吾自己的話,來看看這位教育界的英雄吧。宗吾說:“我在遂寧縣署會議席上說毆辱王校長者手段欠高明,這是瞞心昧己的話,是我輩宦場中人敷衍麵子的話。其實甲高明極了,我遇著他真是怕死了!我由潼南轉到某縣,正是他的故鄉。我住在勸學所,聽說他迴來了,在各機關來來往往,談及此事,興高采烈。此時報上已把我的呈文披露,我很怕他跑來打我。有一天,我下鄉查學,問轎夫道:‘你們認識甲否?’轎夫答:‘怎麽不認識呀?他很文雅的,曾任縣中某某等職。我們抬他的轎子,小錢給得很多,待人真好!手下的弟兄,一唿就是千多人。’我一聽,駭極了!才脫虎口,又入虎穴。從此不敢下鄉,終日躲在勸學所,外麵不露聲色,裏麵卻是提心吊膽。因說暑假將臨,我要迴富順視察一周,順便迴家休息。聲言某日起身,取道資州而行,並把轎子雇定;起身之日,臨到上轎,又對轎夫說,省中有事,我要迴省,不迴富順了,轎錢照樣算結,我就轉道向省而去。心想:報上披露的呈文,說我獲有證據,萬一甲命手下弟兄在路上裝作匪人攔截住我,打我一頓,把我的行篋挑去了,然後他再向我索證據,叫我如何應付?我轉道走了六十裏,到一鎮上,住在一個小學內,稱病不走。心想你在資州路上等我,我已經改道了,即使探知趕來,我已住在學校內了,其奈我何!住了幾天,我又怕他派人在赴省的路上等我,一日清晨起來,我口稱病已好了,仍迴富順,直向資州走去,到了資州,心才放下,才算真正出了險地。甲把一個厚黑教主駭得這樣,也就可以不朽了。甲是否有此心,不得而知;如果他知道我當時的心理,也必失笑。我說這話,是證明我說他手段欠高明,實是瞞心昧己的話。我以後常常探詢某甲的起居,聽說他在故鄉很好,何時我們睹麵煮酒侈談往事,或許他會說:‘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我每聽人提起此公大名,就震驚不已,大有聞雷失箸光景。平心而論,此公的本領,比我大多了,我之所以未失敗者,‘天幸’二字救了我。昔人雲:‘天下奇謀妙計,無過腳踏實地。’此公謀非不奇,計非不妙,所惜者未腳踏實地;我則謀不能奇,計不能妙,但處處腳踏實地做去:這是我二人的不同。”
宗吾對於“吊打校長的奇案”,作了如此結論,我們也可借此窺見他辦事的態度了。當年張列五對他說的“權術公開”四字,他認為可補聖經賢傳所未及,是牢牢記在心頭的。他查辦此案,不免略摻“權術”,但事後公開出來,就讓甲乙丙三人批評一下,再請當日參加此役的人也批評一下,在他當日的處境,是不是可以獲得原諒與同情呢?
至於他經常的查學態度,他認為省視學的職務,是在整頓教育。大凡地方上辦學的人,哪個不想辦好呢?其所以辦不好的緣故,總有他的困難,查學的人就應該幫助他去解決其中的困難。所以每遇辦學的人,自己心中須先想道:我是來幫助他的,不是來捉強盜的。許多省視學專門搜索辦學者的隙縫,以彈劾幾個人為精明,未免有失設置省視學的本旨。因他有此看法,所以他查學多年,從不主張輕易更換人,遇著失錯的地方,他便對當事人說:“某某幾點,你可以改正,繼續辦下去;我二次查得你不知改進,非據實糾舉不可。”他覺得這樣辦,比另行換人收的效果大得多,若有非換人不可者,他就秘密對當事人說:“你不能再幹下去了,可遞個辭職書與我,公事上我為你敷衍麵子,否則我隻得呈報上去,請明令撤換了。”如他得到辭職書後,即報上去說:“某人去誌堅決,我再三慰留,他也不肯打消辭意,請另簡賢能接替為便。”其有人被攻擊者,他就說:“趁我在此,約集機關法團及地方官到場,將經手款項清算明白,免得去職後再受人攻擊,為學務上多添糾紛。”這類的事,不能悉舉。他多年來查學的報告,四川教育廳都有案可稽,都不失為一純教育家的風度。唯有像“吊打校長的奇案”這類事件,他才肯摻入事後可以公開的“權術”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