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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作者:樊樹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進士出身的袁崇煥畢竟比行伍出身的毛文龍工於心計,而且督師的官銜和權力也使他處於主動地位,精心策劃了一個圈套,讓毛文龍來鑽。為了麻痹毛文龍,他一邊湊發十萬兩軍餉,以緩解毛文龍的怨氣;一邊以麵授方略,商議東西夾擊的軍事計劃為名,邀請毛文龍離開皮島趕赴三岔、旅順間。據日後袁崇煥自己在《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中聲稱:“凡此,皆愚之也,(毛)文龍果墮彀中。”毛文龍到底是一介武夫,至死都沒有識破督師大人算計他的圈套,還特地趕到寧遠去參見袁督師,表示對於頂頭上司的禮節。袁崇煥為何不在寧遠自己的地盤將毛文龍擒殺?那是考慮到毛的部下不能親眼目睹,恐怕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殘局反而不好收拾。他決定深入海島,到穴中擒虎,便與毛文龍約定,在雙島再次會晤,兼帶檢閱東江官兵。
崇禎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煥抵達距旅順口陸路十八裏水路四十裏的雙島,次日毛文龍從皮島趕來,雙方拜會與迴拜,禮尚往來,絲毫看不出有何異常。
六月初三日,袁崇煥棄舟登上雙島檢閱軍隊,毛文龍率東江將官列隊歡迎。次日,毛文龍設宴為督師大人接風。席間,兩人密談至晚間,據《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奏報,內容如下。
袁試探道:“久勞邊塞,杭州西湖盡有樂地。”
毛應答道:“久有此心,但唯我知滅奴孔覈,滅了東夷,朝鮮文弱,可襲而有也。”
袁:“朝鮮不勤遠略,當有代勞者。”
毛:“此處誰代得?”
看似閑聊,字裏行間卻充滿了火藥味,袁督師要毛帥交出兵權告老還鄉,毛帥則反唇相譏,大有此地捨我其誰的意思。
六月五日,袁崇煥在雙島召集毛部將士,犒賞隨毛前來的三千五百人。毛文龍進入袁崇煥營帳麵謝,袁崇煥要將官們也進來,逐個詢問姓名,不料都說姓毛,毛文龍在一旁解釋:俱是敝戶小孫。袁崇煥說:你們那裏都姓毛,是出於不得己。這樣好漢人人可用。我寧遠前線將官有許多俸祿,士兵有許多糧餉,仍然不能溫飽,你們海外辛苦,俸祿不足以養家餬口,情實酸痛。你們受本部院一拜。為國家出力,自後不愁無餉。這一席話既有同情又有煽惑,不加掩飾地流露了要收拾毛文龍,整編其軍隊的意思。
眼看時機成熟,袁崇煥便單刀直入向毛文龍興師問罪:本部院與你談了三日,隻道你迴頭是遲也不遲。那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一片欺誑,到底目中無本部院猶可,方今聖大子英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
不容毛文龍申辯,袁崇煥立即當眾宣布毛文龍十二條當斬之罪:一,九年以來兵馬錢糧不受經略巡撫管核;二,全無戰功,卻報首功;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四,侵盜邊海錢糧:五,自開馬市,私通外夷;六,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七,劫贓無算,躬為盜賊:八,好色誨淫;九,拘錮難民,草菅民命:十,交結近侍;十一,掩敗為功: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
即使袁崇煥所說全是事實,這十—二條中也隻有二三條夠得上稱為罪狀,其餘各條大多為官場和車隊的通病,並非毛文龍所獨有,如果以此定“當斬之罪”,那麽當斬的官僚、將領多得很,何必非斬毛文龍不可?況且毛文龍畢竟有牽製後金(清)軍隊的功勞,這是令毛文龍和旁觀者難以心服口服的,然而此時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了。袁崇煥說完十二條罪狀之後,麵向京城方向請命:“縛文龍,去冠裳!”
一向桀騖不遜的毛文龍豈肯在自己的地盤就範。袁崇煥申斥道: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本部院是朝廷一個首將。爾欺君罔上,冒兵克餉,屠戮遼民,殘破高麗,擾登萊,爾罪豈不應死?接著向在場的毛部將士大人聲說:今日殺了毛文龍,本部院不能恢復全遼以還朝廷,願試尚方(劍)以償爾命。毛文龍如此罪惡,爾等以為應殺不應殺?若我屈殺文龍,爾等就來殺我。其實他早已命隨行的參將布置停當,毛部將士已無反抗的可能。眾將官相視火色叩頭哀告。毛文龍以為處死他是皇上的旨意,隻得求饒:文龍自知死罪,隻求恩赦。
袁崇煥毫不鬆口:你不知國法久了,若不殺你,爾江一塊國土非皇上所有。說罷,朝西叩頭請旨:臣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然後取下尚方寶劍,交給旗牌官,立即將毛文龍斬於帳前。
一代梟雄威震遼東的總兵,沒有死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手下,而死在督師欽差的尚方寶劍之下,對於毛文龍而言是悲劇的結局,對於袁崇煥而言是悲劇的開端。
待改編了東江軍隊後,袁崇煥為毛文龍舉行了祭禮,在他的靈柩前拜祭道: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今日祭爾,乃我輩私情。
袁崇煥離開雙島,經旅順口返抵寧遠後,寫了洋洋數千言的奏疏——《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在列舉毛文龍的罪狀及處斬的全過程之後,向皇上流露出惶恐的心情。盡管皇上賜予尚方寶劍,可以便宜行事,但毛文龍也有先帝賜予的尚方寶劍;生手,與一般總兵地位迥異。大敵當前,未經請示,竟然擅殺一名大帥,此事非同小可,無怪乎他要“戰懼惶悚之至”,“席槁待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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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煥抵達距旅順口陸路十八裏水路四十裏的雙島,次日毛文龍從皮島趕來,雙方拜會與迴拜,禮尚往來,絲毫看不出有何異常。
六月初三日,袁崇煥棄舟登上雙島檢閱軍隊,毛文龍率東江將官列隊歡迎。次日,毛文龍設宴為督師大人接風。席間,兩人密談至晚間,據《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奏報,內容如下。
袁試探道:“久勞邊塞,杭州西湖盡有樂地。”
毛應答道:“久有此心,但唯我知滅奴孔覈,滅了東夷,朝鮮文弱,可襲而有也。”
袁:“朝鮮不勤遠略,當有代勞者。”
毛:“此處誰代得?”
看似閑聊,字裏行間卻充滿了火藥味,袁督師要毛帥交出兵權告老還鄉,毛帥則反唇相譏,大有此地捨我其誰的意思。
六月五日,袁崇煥在雙島召集毛部將士,犒賞隨毛前來的三千五百人。毛文龍進入袁崇煥營帳麵謝,袁崇煥要將官們也進來,逐個詢問姓名,不料都說姓毛,毛文龍在一旁解釋:俱是敝戶小孫。袁崇煥說:你們那裏都姓毛,是出於不得己。這樣好漢人人可用。我寧遠前線將官有許多俸祿,士兵有許多糧餉,仍然不能溫飽,你們海外辛苦,俸祿不足以養家餬口,情實酸痛。你們受本部院一拜。為國家出力,自後不愁無餉。這一席話既有同情又有煽惑,不加掩飾地流露了要收拾毛文龍,整編其軍隊的意思。
眼看時機成熟,袁崇煥便單刀直入向毛文龍興師問罪:本部院與你談了三日,隻道你迴頭是遲也不遲。那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一片欺誑,到底目中無本部院猶可,方今聖大子英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
不容毛文龍申辯,袁崇煥立即當眾宣布毛文龍十二條當斬之罪:一,九年以來兵馬錢糧不受經略巡撫管核;二,全無戰功,卻報首功;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四,侵盜邊海錢糧:五,自開馬市,私通外夷;六,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七,劫贓無算,躬為盜賊:八,好色誨淫;九,拘錮難民,草菅民命:十,交結近侍;十一,掩敗為功: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
即使袁崇煥所說全是事實,這十—二條中也隻有二三條夠得上稱為罪狀,其餘各條大多為官場和車隊的通病,並非毛文龍所獨有,如果以此定“當斬之罪”,那麽當斬的官僚、將領多得很,何必非斬毛文龍不可?況且毛文龍畢竟有牽製後金(清)軍隊的功勞,這是令毛文龍和旁觀者難以心服口服的,然而此時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了。袁崇煥說完十二條罪狀之後,麵向京城方向請命:“縛文龍,去冠裳!”
一向桀騖不遜的毛文龍豈肯在自己的地盤就範。袁崇煥申斥道: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本部院是朝廷一個首將。爾欺君罔上,冒兵克餉,屠戮遼民,殘破高麗,擾登萊,爾罪豈不應死?接著向在場的毛部將士大人聲說:今日殺了毛文龍,本部院不能恢復全遼以還朝廷,願試尚方(劍)以償爾命。毛文龍如此罪惡,爾等以為應殺不應殺?若我屈殺文龍,爾等就來殺我。其實他早已命隨行的參將布置停當,毛部將士已無反抗的可能。眾將官相視火色叩頭哀告。毛文龍以為處死他是皇上的旨意,隻得求饒:文龍自知死罪,隻求恩赦。
袁崇煥毫不鬆口:你不知國法久了,若不殺你,爾江一塊國土非皇上所有。說罷,朝西叩頭請旨:臣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然後取下尚方寶劍,交給旗牌官,立即將毛文龍斬於帳前。
一代梟雄威震遼東的總兵,沒有死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手下,而死在督師欽差的尚方寶劍之下,對於毛文龍而言是悲劇的結局,對於袁崇煥而言是悲劇的開端。
待改編了東江軍隊後,袁崇煥為毛文龍舉行了祭禮,在他的靈柩前拜祭道: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今日祭爾,乃我輩私情。
袁崇煥離開雙島,經旅順口返抵寧遠後,寫了洋洋數千言的奏疏——《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在列舉毛文龍的罪狀及處斬的全過程之後,向皇上流露出惶恐的心情。盡管皇上賜予尚方寶劍,可以便宜行事,但毛文龍也有先帝賜予的尚方寶劍;生手,與一般總兵地位迥異。大敵當前,未經請示,竟然擅殺一名大帥,此事非同小可,無怪乎他要“戰懼惶悚之至”,“席槁待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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