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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 作者:樊樹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果然皇帝對於嚴世蕃“謀反”、“通倭”十分震’驚,下旨:僅憑林潤的揭發,還不足以昭示後世,必須核實。徐階再度代替三法司起草答疏,以肯定的語氣迴答皇帝,“謀反”、“通倭”證據確鑿。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皇帝降旨:批準三法司的擬議,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羅龍文斬首,抄家,黜革嚴嵩及其孫子為平民。
兒子斬首、孫子充軍、家產被抄,嚴嵩的精神徹底崩潰了,一年之後命歸黃泉。
嚴嵩、嚴世蕃惡貫滿盈,他們的下場是罪有應得。值得深思的是,為何義正詞嚴的彈劾不但無法奏效,而且適得其反;為何充滿陰謀與權術的做法卻取得了成功?幾年以後,官員們在撰寫《明世宗實錄》時,就表示了異議:嚴世蕃憑藉其父的威勢,“盜弄威福”,“濁亂朝政”,完全可以用“奸黨”罪處死,而林潤的奏疏說他“謀逆”,三法司的擬議說他“謀叛”,“悉非正法”。所謂“悉非正法”雲雲,就是沒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一種非法手段處死本該處死的罪犯。看來實在有點匪夷所思。
僅僅指責林潤、三法司是不夠的,關鍵依然在於皇帝。徐階深知皇帝的心態,耍弄權術,把握的原則就是不能“彰上過”,既要處死嚴世蕃,又不能彰顯長期寵信嚴嵩、嚴世蕃父子的皇帝的過錯。而“謀反”、“通倭”這樣的罪狀,是在皇帝決定嚴世蕃充軍之後發生的,皇帝當然毫不知情,與先前寵信嚴氏父子毫無關係,因此一舉成功。當時的史家不可能洞悉其中的奧妙,或者即使洞悉奧妙,也不敢直白地說出來,畢竟聖賢是主張為尊者諱的。
同樣是彈劾嚴嵩,各色人等的心態是不一樣的。顯然,鄒應龍、林潤、徐階的人品,是無法與沈煉、楊繼盛相提並論的。
高拱政治生涯終結的一幕鬧劇
明穆宗逝世之前,命內閣輔臣高拱、張居正、高儀,與司禮監太監馮保,一起作為顧命大臣,同心協力輔佐其子朱翊鈞。朱翊鈞即位後(即明神宗),顧命大臣本當同心協力,才不辜負先皇的託付。然而就在此時此際,顧命大臣之間為了權力而明爭暗鬥起來,高拱與馮保的矛盾日趨尖銳化。
高拱,字肅卿,河南新鄭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由翰林院庶吉士,進而為翰林院編修。嘉靖三十一年他與翰林院檢討陳以勤一起成為四十一歲的裕王(即後來的明穆宗)的講官(老師)。一直到嘉靖三十九年,他被任命為太常寺卿、署國子監祭酒,才離開了裕王府。裕王侍臣的七年半生涯,為他日後進入內閣輔平了道路。隆慶年間的內閣輔臣,高拱以外,陳以勤、高儀、殷世儋、張居正,都是裕王講官出身。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高拱以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朝廷機務。在內閣中,首輔徐階以外,有前年入閣的李春芳、嚴訥,以及與高拱一起入閣的郭樸。李春芳、嚴訥專門以撰寫青詞賀表而飛黃騰達,即所謂“青詞宰相”。高拱卻是一個實務型官僚,頗想有所作為,於是乎與首輔徐階漸生嫌隙。結局是,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高拱以“乞休”而結事了一年零二月的第一次內閣輔臣時代。到了隆重慶三年十二月,吏部尚書楊博致仕,高拱以武英殿大學士第二次進入內閣,併兼任吏部尚書。隆慶五年五月,六十歲的高拱出任內閣首輔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鐵腕宰相(朱元璋取消了中書省及丞相,以後的內閣首輔有相位而無相名)。
高拱一向以精明強幹自詡,傲視同僚,對於張居正卻有所提防,視為潛在對手。他對張居正與馮保的密切關係,早有所知。正如他後來在迴已錄《病榻遺言》所說:“製人(張居正)賣眾,別走輕徑,專交通內臣,陰行事於內。而司禮太監馮保者,狡黠陰狠,敢於為惡而不顧者也。荊人(張居正)傾身結之,拜為兄弟,諂事無所不至……荊人(張居中)每有意指,即捏旨付(馮)保,從中批出,以為出自上意,而荊人(張居正)袖手旁觀,佯為不知。此事已久,予甚患之,而莫可奈何。”看得出來,高拱與張居正的矛盾由業已久,尤其對於張居正與司禮監太監馮保的關係如此密切,感到莫名的威脅。
隆慶五年十一月,殷世儋致仕,內閣輔臣隻剩下高拱、張居正二人。高拱為了約事張居正,向皇帝建議增添內閣輔臣。張居正當即擬旨交付馮保,以皇帝的名義批示:“卿二人同心輔政,不必添人。”這使高拱左右為難:一方麵,自己一旦遭到彈劾,必須迴避,張居正便可以與馮保內外配合,置自己於死地。
明穆宗死後,馮保與張居正的關係愈加密切。高拱不能容忍自己大權旁落,決定拿馮保開刀。他多次向剛剛即位的小皇帝表示,要擴大內閣權力,遏製司禮監太監的權力,不讓馮保過多幹預朝一睡。然後,他又與新近由他引薦入閣的高儀相商。高儀自知人微言輕,不願捲入這場政治賭博,顧左右而言它。
高拱自視甚高,把事情的複雜性估計過低。他決定把自己起草的消奪馮保權力的《陳五事疏》,以閣臣聯名的方式提交皇帝,高儀那邊已經打過招唿,當然還得徵求張居正的意見。張居正當場一口答應,並且佯笑道:除掉馮保這個閹宦,就像除掉一隻死老鼠。然後馬上派人告訴馮保,要他早作準備,二人合力對付高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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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斬首、孫子充軍、家產被抄,嚴嵩的精神徹底崩潰了,一年之後命歸黃泉。
嚴嵩、嚴世蕃惡貫滿盈,他們的下場是罪有應得。值得深思的是,為何義正詞嚴的彈劾不但無法奏效,而且適得其反;為何充滿陰謀與權術的做法卻取得了成功?幾年以後,官員們在撰寫《明世宗實錄》時,就表示了異議:嚴世蕃憑藉其父的威勢,“盜弄威福”,“濁亂朝政”,完全可以用“奸黨”罪處死,而林潤的奏疏說他“謀逆”,三法司的擬議說他“謀叛”,“悉非正法”。所謂“悉非正法”雲雲,就是沒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一種非法手段處死本該處死的罪犯。看來實在有點匪夷所思。
僅僅指責林潤、三法司是不夠的,關鍵依然在於皇帝。徐階深知皇帝的心態,耍弄權術,把握的原則就是不能“彰上過”,既要處死嚴世蕃,又不能彰顯長期寵信嚴嵩、嚴世蕃父子的皇帝的過錯。而“謀反”、“通倭”這樣的罪狀,是在皇帝決定嚴世蕃充軍之後發生的,皇帝當然毫不知情,與先前寵信嚴氏父子毫無關係,因此一舉成功。當時的史家不可能洞悉其中的奧妙,或者即使洞悉奧妙,也不敢直白地說出來,畢竟聖賢是主張為尊者諱的。
同樣是彈劾嚴嵩,各色人等的心態是不一樣的。顯然,鄒應龍、林潤、徐階的人品,是無法與沈煉、楊繼盛相提並論的。
高拱政治生涯終結的一幕鬧劇
明穆宗逝世之前,命內閣輔臣高拱、張居正、高儀,與司禮監太監馮保,一起作為顧命大臣,同心協力輔佐其子朱翊鈞。朱翊鈞即位後(即明神宗),顧命大臣本當同心協力,才不辜負先皇的託付。然而就在此時此際,顧命大臣之間為了權力而明爭暗鬥起來,高拱與馮保的矛盾日趨尖銳化。
高拱,字肅卿,河南新鄭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由翰林院庶吉士,進而為翰林院編修。嘉靖三十一年他與翰林院檢討陳以勤一起成為四十一歲的裕王(即後來的明穆宗)的講官(老師)。一直到嘉靖三十九年,他被任命為太常寺卿、署國子監祭酒,才離開了裕王府。裕王侍臣的七年半生涯,為他日後進入內閣輔平了道路。隆慶年間的內閣輔臣,高拱以外,陳以勤、高儀、殷世儋、張居正,都是裕王講官出身。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高拱以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朝廷機務。在內閣中,首輔徐階以外,有前年入閣的李春芳、嚴訥,以及與高拱一起入閣的郭樸。李春芳、嚴訥專門以撰寫青詞賀表而飛黃騰達,即所謂“青詞宰相”。高拱卻是一個實務型官僚,頗想有所作為,於是乎與首輔徐階漸生嫌隙。結局是,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高拱以“乞休”而結事了一年零二月的第一次內閣輔臣時代。到了隆重慶三年十二月,吏部尚書楊博致仕,高拱以武英殿大學士第二次進入內閣,併兼任吏部尚書。隆慶五年五月,六十歲的高拱出任內閣首輔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鐵腕宰相(朱元璋取消了中書省及丞相,以後的內閣首輔有相位而無相名)。
高拱一向以精明強幹自詡,傲視同僚,對於張居正卻有所提防,視為潛在對手。他對張居正與馮保的密切關係,早有所知。正如他後來在迴已錄《病榻遺言》所說:“製人(張居正)賣眾,別走輕徑,專交通內臣,陰行事於內。而司禮太監馮保者,狡黠陰狠,敢於為惡而不顧者也。荊人(張居正)傾身結之,拜為兄弟,諂事無所不至……荊人(張居中)每有意指,即捏旨付(馮)保,從中批出,以為出自上意,而荊人(張居正)袖手旁觀,佯為不知。此事已久,予甚患之,而莫可奈何。”看得出來,高拱與張居正的矛盾由業已久,尤其對於張居正與司禮監太監馮保的關係如此密切,感到莫名的威脅。
隆慶五年十一月,殷世儋致仕,內閣輔臣隻剩下高拱、張居正二人。高拱為了約事張居正,向皇帝建議增添內閣輔臣。張居正當即擬旨交付馮保,以皇帝的名義批示:“卿二人同心輔政,不必添人。”這使高拱左右為難:一方麵,自己一旦遭到彈劾,必須迴避,張居正便可以與馮保內外配合,置自己於死地。
明穆宗死後,馮保與張居正的關係愈加密切。高拱不能容忍自己大權旁落,決定拿馮保開刀。他多次向剛剛即位的小皇帝表示,要擴大內閣權力,遏製司禮監太監的權力,不讓馮保過多幹預朝一睡。然後,他又與新近由他引薦入閣的高儀相商。高儀自知人微言輕,不願捲入這場政治賭博,顧左右而言它。
高拱自視甚高,把事情的複雜性估計過低。他決定把自己起草的消奪馮保權力的《陳五事疏》,以閣臣聯名的方式提交皇帝,高儀那邊已經打過招唿,當然還得徵求張居正的意見。張居正當場一口答應,並且佯笑道:除掉馮保這個閹宦,就像除掉一隻死老鼠。然後馬上派人告訴馮保,要他早作準備,二人合力對付高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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