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家,《士林苑》前日有一篇文章……”

    士林苑?在趙曦的疑惑中,王中正呈上來一份抵報。

    “《士林苑》是在《時論》之後開始印刊發行的抵報,基本上以詩詞鑒賞為主,蘇軾蘇子瞻曾為特約撰稿人。”

    “每一月有一次時文品賞,重點是針對考舉的解惑。因為《士林苑》有一定的針對性,尤其受士林文壇推崇。甚至歐陽相公、司馬相公都也有撰稿。”

    “因為側重於學術,小的並未派人詳細查訪過。今日下麵無意中看到這篇文章,方奏報上來。是小的疏忽了。”

    趙曦聽著王中正的嘚嘚,已經把這篇文章瀏覽完了。

    文章並沒有什麽,倒是有點憂國憂民的覺悟。針對朝廷準備推動的官製改革提出了憂慮。

    文章中提到,切斷州府郡縣直達上聽的路,會造成州府郡縣的官員隻識一路總督,而不尊朝廷。同時,一路總督的權柄之大,必將令其滋生不臣之心,有前朝藩鎮之亂的可能。

    撰文者應該對官製改革隻是一知半解,並不全然了解官製改革的核心。

    別說是趙曦,就是朝臣也不會犯這種明顯的錯誤。

    首先,一路總督的權柄,是僅限於政事,甚至連財權都是受製約的。在官製改革中,各級衙門的度支,是由朝廷三司使厘定的。

    而皇家銀行將根據三司使厘定的度支情況,在建立衙門賬戶時,享有監管衙門各項支出的職能。

    其次,一路總督不主兵事。經過官製改革後,國朝各路的駐防軍伍,將與路一級行政區不相一致。而兵事將由純武將擔任,受樞密院、監察衙門以及地方官的三方監督。

    就以西軍為例,秦州路駐防軍伍,很可能是由鄜延路或者熙河路的新軍駐防,並不受秦州路總督節製,但受駐地地方官府的監督。

    最為關鍵的一條,總督雖節製轄區內州府郡縣的主官,甚至在任免上有一定的話語權。但吏部考功司並沒有丟掉自己的職能,況且,所有州府郡縣的主官任命,依然必須經由官家的聖旨。

    “文章是何人所撰知道嗎?”

    趙曦覺得這篇文章的立場有問題,有點偏向於朝廷,或者是皇權。

    三級決策製能在朝臣中通過,權利分配合理和平衡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同時,總督、議政、內閣的權利大幅度提高,也是朝廷重臣對官製改革沒有異議的原因。

    而這一篇文章,出於文人之手,若不是嘩眾取寵,那就是屁股坐偏了。

    “迴官家,從《蹴鞠快報》開始,所有撰稿人都是匿名,隨便用個名字就可以。皇城司暫時尚未查到撰稿人。”

    趙曦想了想也對,這還是早先從自己開始的。

    “那個…~你宣一下高太尉來勤政殿一趟……”

    曹家人知進退,《蹴鞠快報》是以曹家為主,在官家讓創刊發行《時論》時,曹家主動把主導權讓給了高家。

    現在高家的高滔滔是皇後。

    趙曦當初創立抵報行業,目的是掌控輿論的,這些年的朝政並沒有多大波折,倒是用處不太大。

    他現在需要知道,《時論》還是不是士子們的首選,是不是被那個什麽《士林苑》給壓下去了。

    輿論是一把利器,雖然不一定用上,趙曦認為還是掌控在手裏保險。

    “官家……”

    高遵甫是嶽丈,可見了女婿一樣得躬身……

    趙曦不習慣這個,欠著身起來,讓內監搬過來矮凳……趙曦處理公務的地方,一般不配置他人坐下的物事。

    “太尉看看這篇文章……”

    “官家,此文《時論》收到過,隻是臣認為乃無稽之談,便沒讓刊登。”

    文章是真見過,已經很久了。這一點也是高遵甫自豪的,盡管有了這個《士林苑》,可《時論》依然是士子們的首選。

    不管是詩文,還是辯經,即便是關於考舉的策論,《時論》刊登的還是士林中大拿。

    當然,《時論》是學著《士林苑》才開始有了增刊的事,他就不記得了。

    “此類文章多不多?”

    “迴官家,不少。自朝廷有了官製改革的風聲時,就開始有了臧否三級決策製的文章。臣一直未予理會。”

    “這《士林苑》什麽來曆,太尉可清楚?”

    “《士林苑》創刊是應汴梁花魁賽事而生,早先以介紹花魁為主。近幾年聽說換了東家,東家是外來的商賈。沒有對《時論》造成影響,倒也沒多關注。”

    “百花爭鳴,百花齊放才是大宋文華的具體表現。臧否朝政,也不是不容許,隻要在一定的限度內,有些文章還是可以刊登的。”

    趙曦真的煩這種對話方式,好歹是親戚呢,搞得跟君臣一樣…~確實就是君臣。

    趙曦倒是想變,可高遵甫這樣,他真怕自己隨便了嚇著嶽丈。

    趙曦是擔心就像這次一樣,《時論》拒絕刊登,這些文章轉向其他抵報,甚至轉成私底下討論……那才是不可控的。

    ……

    在《時論》刊登了一兩篇評論現時朝政的文章後,關於這方麵的文章就多起來了,甚至《時論》都增加了專版,供人紛說朝政。

    《時論》每刊都往勤政殿送的,趙曦有時也瀏覽,這幾天,趙曦看《時論》變成了常規動作。

    ……朝廷詔令言之既往不咎,隻是針對監察偵辦一項,並非為有不法行為的臣子正名。

    不論是貪贓枉法,還是持強淩弱,亦或是其他有違大宋刑統和監察條例的臣工,在入選朝會和議政,乃至內閣時,不可因為其被官家赦免,就可以忽略他本人有過的劣跡……

    ……朝廷改變了彈劾形式,開通內參彈章的方式,而內參是國朝監察衙門的風向標。在這次官製改革,確定朝會、議政、內閣的國朝大事件中,官家與朝廷,又怎樣甄別朝臣的品性?又如何能選中符合要求的官員?這還有待思考…~

    這文章有意思了。

    雖然沒提一句關於爭位卡位的詞,可這話裏話外都是在挑事,在告知臣工們:該出手就出手吧,既往不咎是不查辦,但朝廷在選人用人上,還是要考慮既往行為的。

    這純粹是要挑事呀~~有這篇文章做底,怕是這朝堂要起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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