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野人以給玩具為名,將一名小學一年級女生弄到家裏。因為王才仁出差在外、熊英在上班,家裏沒有人,於是,野人便哄著要那女生把褲子脫了說是看看,那女生也太小還不懂事,便脫了褲子……後來那女生跟自己的母親說了這事,人家很氣憤,到派出所報了案。這事一時在全礦區傳得沸沸揚揚。派出所調查來調查去,因為野人隻是看了看,終究沒有采取實際行動,加上野人本身也不夠負法定責任的年齡,於是讓學校給他“記小過”一次的處分,這事才算是平息了。
野人讀初一時就學會了抽煙。最開始在家偷王才仁的香煙,被王才仁發現後狠狠地訓斥了一頓,隨之把香煙藏起來。野人偷不著了,就用“過早”錢去買煙,寧可餓著肚子去上學,等到中午迴家再飽撐一頓。後來慢慢地煙癮大起來,入不敷出了,就開始擂肥。所謂擂肥,就是找那些低年級的學生要錢,明要、明搶,然後用擂肥得來的錢去買煙。被擂肥的學生往往都不敢跟老師和家長講,因為都怕野人知道後用拳頭來報複。說來好笑,一些學生往往每天都擠出一部分過早錢,主動貢獻給他,以求得安寧。這樣一來,野人抽煙就有了資金保障,相當於進入了財政預算,很少有資金不到位的時候。
大約是讀初二時,野人竟然學會了喝酒。對於野人喝酒,王才仁倒也默許了,他的理論是:少喝點酒可以活血化瘀,對身體有些好處。既然口子一開,野人就堂而皇之地喝起酒來。開始還是逢年過節喝一喝,慢慢地過渡到幾乎每天都要喝一喝了。酒量也從每頓一兩發展到每頓半斤八兩。進而,一個人喝不過癮了,就經常邀約一夥人到家裏喝酒,喝到盡興時,便劃拳行令,髒話連天,把家裏搞得亂七八糟。這令王才仁大為惱火,於是有一天,他終於忍耐不住,就大聲責罵起來並揎了桌子,一夥人不歡而散。熊英見狀,卻在一旁責備王才仁:“看你兇巴巴的樣子,就像在吼強盜似的……”在熊英的“衛護”下,野人有恃無恐,竟然對著王才仁罵道:“你管老子做什麽?老不死底東西!”一邊罵著一邊就拿起凳子向王才仁砸去,王才仁躲閃不及,額頭上被砸得起了一個大包,他上前抓住野人的衣服,舉手就要打,卻被野人擋住,父子倆扭成一團。鄰居們都過來解交,野人才鬆手出了門,卻還邊走邊罵道:“媽底,你打老子……你記到,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熊英一個勁地責怪王才仁不該揎桌子,王才仁氣得渾身發抖,一語不發……他這才意識到當初默許野人喝酒是犯了一個大錯,可悔之晚矣。
野人真的奮蹄了,他如同一匹脫韁的野馬,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亂跑。
有一次,野人糾集一夥人手拿匕首在路上截住一個賣小菜的農民,硬逼著人家將賣小菜所得的二十多元錢如數“貢獻”出來。那人不認得野人,不肯。野人就用刀子抵住那農民的後背:
“咯老子底!還滿夾生呢,你它媽底,要錢還是要命?”見這陣勢,那人隻好“乖乖地”掏出錢來……。人家後來告到派出所,因為年齡尚小,於是,教育一通,又通知家長賠了錢,然後讓學校給他“記大過”一次。這樣,野人的行狀上就又多了“光輝”的一筆。
“記大過,算什麽,又不疼又不癢……”野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卻是:外甥打燈籠——照舅(舊),該幹啥幹啥。仍然是隔三差五地糾集同夥“打個劫”,用野人的行話就是:“搞幾包煙錢”。他“搞幾包煙錢”不要緊,卻把整個礦區都搞得人人自危,大夥白天見了這幫“爹”,都得繞道走,到了晚上家家閉門緊戶,生怕一不小心就搞到自己頭上來了。後來,打劫的方式起了變化,那就是常常故意“行個岔”,然後邀約一幫無賴到別人家裏要求“私了”,這個“私了”,都在上百元左右。這比攔路搶劫似乎來錢更撇脫,後來就成為他們“打劫”的主要途徑之一。
我們中國老百姓自古都有一個良好的傳統,就是民間有了糾紛盡量不給政府添麻煩,往往都自行解決。礦區的人們也都遵循著老祖宗的成法,有了糾紛,也常常“請”野人一夥去“擺平”,也就是前去“教訓”對方,被“教訓”的人除了受些皮肉之苦以外,還要付給野人一夥的“辛勞費”,至於錢數,甚至比“私了”有過之而無不及。野人及其一夥真可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輕輕鬆鬆進元寶”。就這樣,發生矛盾的雙方,一個是出錢消氣,一個是舍財免災。
在一棟家屬樓的同一個單元、同一個樓層裏,住著兩戶人家,兩個男主人一個姓李,另一個姓張。姓李的正和老婆鬧離婚,就一個人搬到單身樓去住了。可有一天中午,他迴來找老婆有事,就在外麵敲門,老婆不理他,他就使勁敲,用腳踹,甚至找了個磚頭去砸門,搞的震天價響。住在對麵的張姓男子因為上夜班,這時正在睡覺,被吵醒後,就開了大門指責道:
“你搞什麽名堂撒,沒有一點道德!”那李姓男子毫不示弱:“老子底屋,想敲就敲,媽底,你拿好多錢,管老子的閑事?……”說著又重重地敲起來……張姓男子忍耐不住,就和李姓男子吵了起來,兩人你一句我一句,各不相讓,不一會,爭吵逐漸升級到動手。拉扯扭打之中,李姓男子似乎吃了虧,便滿臉怒氣地指著張姓男子的鼻尖說:“媽底,好漢不吃眼前虧,你記到,老子明天找你算賬……”
果然,到了第二天中午,那李姓男子請人來“擺平”了。隻見野人帶來十多號人,浩浩蕩蕩地闖進了張姓男子的家門。
野人進門就扇了那張姓男子兩個重重的耳光,然後厲聲問道:“昨天欺負我們的兄弟,你說怎麽辦?”張姓男子捂住耳朵說:“你要怎麽辦?”野人說:“兄弟們都專門來的,還不給點辛勞費?”張姓男子本想爭辯幾句,可看見野人一夥氣勢洶洶的樣子,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問道:“給多少?”野人說:“你說給多少?”張姓男子說:“最多給五十。”野人說:“你它媽底打發叫花子呀?不行,按老規矩,每個弟兄出手一次是三十塊錢,我們今天共十三個弟兄,算起來就是三百九十塊錢,零頭就算了,給三百塊錢!”張姓男子說:“這……也太多了,最多給一百。”野人說:“那怎麽能行呢,不能壞了規矩……”張姓男子的老婆從內屋出來,插話道:“哎呀,都是一個礦上的人,照顧一下嘛。”野人說:“那也太少了撒,給兩百!”張姓男子的老婆陪著笑臉:“我們工資都不高,哪裏拿的出這麽多錢喲,通融一下嘛,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野人斬釘截鐵地說:“那也不行,一分都不能少了,都像你這樣,我們兄弟們都不成了要飯的?”……雙方就像做生意似的討價還價,僵持不下。卻在這時,其中一個兄弟湊到野人跟前耳語一下。於是,野人便說道:“好好,看在你老婆和這位老兄的份上,給一百五算了。”於是,張姓男子老婆連忙笑道:“謝謝各位兄弟高抬貴手……”說著便走進內屋,拿出一百五十塊錢,野人哼了一聲,接在手裏就統進了荷包,又搖晃一下腦袋,橫了張姓男子一眼,這才帶領眾兄弟走了。
野人讀初一時就學會了抽煙。最開始在家偷王才仁的香煙,被王才仁發現後狠狠地訓斥了一頓,隨之把香煙藏起來。野人偷不著了,就用“過早”錢去買煙,寧可餓著肚子去上學,等到中午迴家再飽撐一頓。後來慢慢地煙癮大起來,入不敷出了,就開始擂肥。所謂擂肥,就是找那些低年級的學生要錢,明要、明搶,然後用擂肥得來的錢去買煙。被擂肥的學生往往都不敢跟老師和家長講,因為都怕野人知道後用拳頭來報複。說來好笑,一些學生往往每天都擠出一部分過早錢,主動貢獻給他,以求得安寧。這樣一來,野人抽煙就有了資金保障,相當於進入了財政預算,很少有資金不到位的時候。
大約是讀初二時,野人竟然學會了喝酒。對於野人喝酒,王才仁倒也默許了,他的理論是:少喝點酒可以活血化瘀,對身體有些好處。既然口子一開,野人就堂而皇之地喝起酒來。開始還是逢年過節喝一喝,慢慢地過渡到幾乎每天都要喝一喝了。酒量也從每頓一兩發展到每頓半斤八兩。進而,一個人喝不過癮了,就經常邀約一夥人到家裏喝酒,喝到盡興時,便劃拳行令,髒話連天,把家裏搞得亂七八糟。這令王才仁大為惱火,於是有一天,他終於忍耐不住,就大聲責罵起來並揎了桌子,一夥人不歡而散。熊英見狀,卻在一旁責備王才仁:“看你兇巴巴的樣子,就像在吼強盜似的……”在熊英的“衛護”下,野人有恃無恐,竟然對著王才仁罵道:“你管老子做什麽?老不死底東西!”一邊罵著一邊就拿起凳子向王才仁砸去,王才仁躲閃不及,額頭上被砸得起了一個大包,他上前抓住野人的衣服,舉手就要打,卻被野人擋住,父子倆扭成一團。鄰居們都過來解交,野人才鬆手出了門,卻還邊走邊罵道:“媽底,你打老子……你記到,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熊英一個勁地責怪王才仁不該揎桌子,王才仁氣得渾身發抖,一語不發……他這才意識到當初默許野人喝酒是犯了一個大錯,可悔之晚矣。
野人真的奮蹄了,他如同一匹脫韁的野馬,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亂跑。
有一次,野人糾集一夥人手拿匕首在路上截住一個賣小菜的農民,硬逼著人家將賣小菜所得的二十多元錢如數“貢獻”出來。那人不認得野人,不肯。野人就用刀子抵住那農民的後背:
“咯老子底!還滿夾生呢,你它媽底,要錢還是要命?”見這陣勢,那人隻好“乖乖地”掏出錢來……。人家後來告到派出所,因為年齡尚小,於是,教育一通,又通知家長賠了錢,然後讓學校給他“記大過”一次。這樣,野人的行狀上就又多了“光輝”的一筆。
“記大過,算什麽,又不疼又不癢……”野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卻是:外甥打燈籠——照舅(舊),該幹啥幹啥。仍然是隔三差五地糾集同夥“打個劫”,用野人的行話就是:“搞幾包煙錢”。他“搞幾包煙錢”不要緊,卻把整個礦區都搞得人人自危,大夥白天見了這幫“爹”,都得繞道走,到了晚上家家閉門緊戶,生怕一不小心就搞到自己頭上來了。後來,打劫的方式起了變化,那就是常常故意“行個岔”,然後邀約一幫無賴到別人家裏要求“私了”,這個“私了”,都在上百元左右。這比攔路搶劫似乎來錢更撇脫,後來就成為他們“打劫”的主要途徑之一。
我們中國老百姓自古都有一個良好的傳統,就是民間有了糾紛盡量不給政府添麻煩,往往都自行解決。礦區的人們也都遵循著老祖宗的成法,有了糾紛,也常常“請”野人一夥去“擺平”,也就是前去“教訓”對方,被“教訓”的人除了受些皮肉之苦以外,還要付給野人一夥的“辛勞費”,至於錢數,甚至比“私了”有過之而無不及。野人及其一夥真可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輕輕鬆鬆進元寶”。就這樣,發生矛盾的雙方,一個是出錢消氣,一個是舍財免災。
在一棟家屬樓的同一個單元、同一個樓層裏,住著兩戶人家,兩個男主人一個姓李,另一個姓張。姓李的正和老婆鬧離婚,就一個人搬到單身樓去住了。可有一天中午,他迴來找老婆有事,就在外麵敲門,老婆不理他,他就使勁敲,用腳踹,甚至找了個磚頭去砸門,搞的震天價響。住在對麵的張姓男子因為上夜班,這時正在睡覺,被吵醒後,就開了大門指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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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到了第二天中午,那李姓男子請人來“擺平”了。隻見野人帶來十多號人,浩浩蕩蕩地闖進了張姓男子的家門。
野人進門就扇了那張姓男子兩個重重的耳光,然後厲聲問道:“昨天欺負我們的兄弟,你說怎麽辦?”張姓男子捂住耳朵說:“你要怎麽辦?”野人說:“兄弟們都專門來的,還不給點辛勞費?”張姓男子本想爭辯幾句,可看見野人一夥氣勢洶洶的樣子,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問道:“給多少?”野人說:“你說給多少?”張姓男子說:“最多給五十。”野人說:“你它媽底打發叫花子呀?不行,按老規矩,每個弟兄出手一次是三十塊錢,我們今天共十三個弟兄,算起來就是三百九十塊錢,零頭就算了,給三百塊錢!”張姓男子說:“這……也太多了,最多給一百。”野人說:“那怎麽能行呢,不能壞了規矩……”張姓男子的老婆從內屋出來,插話道:“哎呀,都是一個礦上的人,照顧一下嘛。”野人說:“那也太少了撒,給兩百!”張姓男子的老婆陪著笑臉:“我們工資都不高,哪裏拿的出這麽多錢喲,通融一下嘛,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野人斬釘截鐵地說:“那也不行,一分都不能少了,都像你這樣,我們兄弟們都不成了要飯的?”……雙方就像做生意似的討價還價,僵持不下。卻在這時,其中一個兄弟湊到野人跟前耳語一下。於是,野人便說道:“好好,看在你老婆和這位老兄的份上,給一百五算了。”於是,張姓男子老婆連忙笑道:“謝謝各位兄弟高抬貴手……”說著便走進內屋,拿出一百五十塊錢,野人哼了一聲,接在手裏就統進了荷包,又搖晃一下腦袋,橫了張姓男子一眼,這才帶領眾兄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