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李姓男子走起路來都昂著頭,看那張姓男子時都用“餘光”了,那意思好像是說:“你算老幾,跟老子玩這個……”這倒也是,就連左右鄰居也對李姓男子刮目相看了,因為,既然和野人沾點邊,臉上自然就多了一層“光環”,“尊敬”些,總是沒錯的。
派出所對於野人,總是抓了放、放了抓,因為不夠法定責任的年齡,他們也沒有辦法。派出所找到熊英,要她對孩子嚴加管教,不然很危險的。熊英兩手一攤,眼睛一翻:
“這……我有什麽法呢,他是學生,出了問題,學校應該負責任,我又不能一天到黑跟在他屁股後頭……”
一天,野人帶著十多個兄弟並排走在通往市裏的公路上,把整個公路都排得滿滿的,對麵卻來了一個騎著自行車的年輕人,野人一夥仍舊這麽朝前走著,那年輕人騎著車小心翼翼地要從這夥人邊上的一個空隙穿過,卻不料,一下撞在一個兄弟的身上,這個兄弟借勢一歪就坐在了地上,年輕人也連人帶車都倒在了地上。野人上前一把抓起那年輕人的衣領,說道:“你它媽底屄,眼睛瞎了呀,咯老子底,你說怎麽辦?”那年輕人辯解道:“你們把路都堵死了,還怪我呀……”野人道:“你咯狗日底身體金貴呀,就不能下車走幾步?”年輕人道:“這……你們就不能讓一下?”野人道:“咯老子底,你嘴倒還蠻硬呢,兄弟們給我上……”話音剛落,這夥人一窩蜂地圍上來 ,雨點似的拳頭砸在年輕人身上,他抱頭鼠竄,這夥人緊緊追趕。慌忙中,年輕人在路邊撿到一根樹棍就揮舞著與這夥人對打起來……卻是寡不敵眾,終於被打倒在地上。野人就拿起一把匕首朝人家下腹部一捅,年輕人頓時倒在血泊中,然後把人家荷包裏僅有的十多塊錢掏個盡光,一夥人於是作鳥獸散……後來那年輕人成了殘廢。
多行不義必自斃。野人被強製送進了少管所。那時,他初中都還未畢業。
這樣看來,野人還真是文化大革命的一個豐碩“成果”呢,不過,這個豐碩“成果”卻苦澀得很!
後來,母老虎得了乳腺癌,一病不起。胡傳魁成天酒氣熏天,在唉聲歎氣中度日……
光陰荏苒,轉瞬已是三年,野人從少管所迴來了。
第一次見到野人是在礦區的馬路上。隻見他領著一個靚妹,挺著胸、昂著頭,麵帶微笑地跟“哥們”頻頻點頭,連連招手。古人雲:士別三日便當刮目相待。雖說,“哥們”明知道野人是從少管所迴來的,但畢竟是出了一趟遠門、增長了一些見識,便都帶著九分的“敬畏”,連連招手,予以“迴禮”。野人這時也仿佛一個見過大世麵的人物,就對著“哥們”滔滔不絕地吹了起來:
“那邊好大喲,都是平原,開闊得很……和人家那裏比起來,我們這裏簡直就是他媽底鄉旮旯……我有時還跟幹部一起跑個差,倒還蠻自由的……”野人唾沫橫飛,儼然一副狀元架勢。
不過,野人在“桃花運”方麵確乎一個“狀元”。自打“載譽”歸來,他就不斷地領著一個個靚妹在礦區的馬路上晃來晃去。幾年光景下地,他玩得女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這倒讓人不得不刮目相看:野人到底還是有板眼的,不然,那麽多漂亮的女孩怎麽都偏偏自願投入他的懷抱?但有一個問題:雖說野人玩的漂亮女孩很多,卻又為什麽沒有一個修成正果?究竟是女孩們後來識破了野人的真相而最終離去,還是野人隻想圖個新鮮而始亂終棄?那我可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1988年春上,才22歲的野人竟然結婚了,這可是礦區的一大新聞,野人似乎要規規矩矩地過日子了。妻子叫李芳芳,剛滿21歲,是個獨生女,讀過高中,因父親病退頂職,在礦區行政科當辦事員,不善言辭,也不多跟人交往。對於芳芳與野人的結合,有人說,這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也有人說這是:吃稀飯淘湯——各有所喜。
芳芳與野人認識是在交通車上。交通車其實就是大客車,是礦區人們的習慣說法。因為礦區沒有公汽線路,企業專門購買了好幾輛大客車,每天按固定的時間往市裏跑來跑去,一是接送住在市裏的職工上下班,二是方便住在礦區的人們到市裏購物辦事。交通車每天都往市裏來迴跑十來趟,因為人多,每趟都是三輛交通車同時發車,一年四季從不間斷。職工乘坐交通車都是憑礦區所發的“交通車票”,住在市裏的職工根據每月上下班的往返次數發放若幹張;住在礦區的職工,則按每月休息日的次數雙倍發放。所發車票用完了,就得自己花錢買票乘車。附近農民也可乘坐交通車,但每次都要自己掏錢購票乘車。由於乘車的人很多,交通車上常常人滿為患,所以上車能夠占個座位是很愜意的事情。
有一次,野人在交通車上多占了個座位,正好芳芳就站在旁邊,於是就讓芳芳坐了,因為,到市裏都有二十多裏路,一直站到終點是有些累人的,加上野人在女孩麵前巧舌如簧,由此芳芳對野人產生一絲好感。野人看芳芳長得十分俊俏,有心娶她,於是,天天絮聒綿纏,軟磨硬泡,還沒處上一個月就占有了芳芳的貞節,生米就做成了熟飯。
芳芳是個淑靜的女孩,人很老實,其父母也都是全礦有名的老實人。芳芳能跟野人結婚,主要的原因是“生米做成熟飯”,至於是不是被野人的狠氣鎮住,或者是跟著野人不會被外人欺負?那誰知道呢。
說來也好笑:芳芳被奪了貞節反倒留下一個“把柄”,就是野人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賣屄的,第一次怎麽沒有見‘紅’呢?看來不是個正經貨。”這如同一把尚方寶劍,把芳芳鎮得服服帖帖。因為那個什麽“紅”,按照老祖宗的成法乃是女子貞節的一個“硬指標”,第一次行那事,女子若不見“紅”,簡直就沒有做人的資格。至於為什麽不見“紅”,芳芳自己也搞不懂。單從對於“紅”的重視程度看來,野人即使不算正人君子,至少也算個孝子賢孫。
李芳芳雖不能與西施、王昭君之類的女子媲美,倒也自有幾分顏色:身量苗條、臉蛋白嫩,眉不修自俊,唇不搽自紅,臉上老是像掛著淡淡的微笑,她生氣的時候,倒還透出幾分西施的嬌羞,天然一副美人模樣。哥們也都誇獎野人真有本事,居然能把這樣的美女搞到手。於是野人就很他媽底飄然了一向時。
正因為芳芳有著姣好的外貌,野人對她就格外多了幾分“保護”意識。有一迴,野人在集貿市場看見一個賣小菜的姑娘兒俊俏的臉蛋,就止不住想要上去摸一摸……,照此推理,大凡男人們看見一個漂亮的女人總要想入非非的,所以他要防患於未然。
派出所對於野人,總是抓了放、放了抓,因為不夠法定責任的年齡,他們也沒有辦法。派出所找到熊英,要她對孩子嚴加管教,不然很危險的。熊英兩手一攤,眼睛一翻:
“這……我有什麽法呢,他是學生,出了問題,學校應該負責任,我又不能一天到黑跟在他屁股後頭……”
一天,野人帶著十多個兄弟並排走在通往市裏的公路上,把整個公路都排得滿滿的,對麵卻來了一個騎著自行車的年輕人,野人一夥仍舊這麽朝前走著,那年輕人騎著車小心翼翼地要從這夥人邊上的一個空隙穿過,卻不料,一下撞在一個兄弟的身上,這個兄弟借勢一歪就坐在了地上,年輕人也連人帶車都倒在了地上。野人上前一把抓起那年輕人的衣領,說道:“你它媽底屄,眼睛瞎了呀,咯老子底,你說怎麽辦?”那年輕人辯解道:“你們把路都堵死了,還怪我呀……”野人道:“你咯狗日底身體金貴呀,就不能下車走幾步?”年輕人道:“這……你們就不能讓一下?”野人道:“咯老子底,你嘴倒還蠻硬呢,兄弟們給我上……”話音剛落,這夥人一窩蜂地圍上來 ,雨點似的拳頭砸在年輕人身上,他抱頭鼠竄,這夥人緊緊追趕。慌忙中,年輕人在路邊撿到一根樹棍就揮舞著與這夥人對打起來……卻是寡不敵眾,終於被打倒在地上。野人就拿起一把匕首朝人家下腹部一捅,年輕人頓時倒在血泊中,然後把人家荷包裏僅有的十多塊錢掏個盡光,一夥人於是作鳥獸散……後來那年輕人成了殘廢。
多行不義必自斃。野人被強製送進了少管所。那時,他初中都還未畢業。
這樣看來,野人還真是文化大革命的一個豐碩“成果”呢,不過,這個豐碩“成果”卻苦澀得很!
後來,母老虎得了乳腺癌,一病不起。胡傳魁成天酒氣熏天,在唉聲歎氣中度日……
光陰荏苒,轉瞬已是三年,野人從少管所迴來了。
第一次見到野人是在礦區的馬路上。隻見他領著一個靚妹,挺著胸、昂著頭,麵帶微笑地跟“哥們”頻頻點頭,連連招手。古人雲:士別三日便當刮目相待。雖說,“哥們”明知道野人是從少管所迴來的,但畢竟是出了一趟遠門、增長了一些見識,便都帶著九分的“敬畏”,連連招手,予以“迴禮”。野人這時也仿佛一個見過大世麵的人物,就對著“哥們”滔滔不絕地吹了起來:
“那邊好大喲,都是平原,開闊得很……和人家那裏比起來,我們這裏簡直就是他媽底鄉旮旯……我有時還跟幹部一起跑個差,倒還蠻自由的……”野人唾沫橫飛,儼然一副狀元架勢。
不過,野人在“桃花運”方麵確乎一個“狀元”。自打“載譽”歸來,他就不斷地領著一個個靚妹在礦區的馬路上晃來晃去。幾年光景下地,他玩得女朋友換了一茬又一茬,這倒讓人不得不刮目相看:野人到底還是有板眼的,不然,那麽多漂亮的女孩怎麽都偏偏自願投入他的懷抱?但有一個問題:雖說野人玩的漂亮女孩很多,卻又為什麽沒有一個修成正果?究竟是女孩們後來識破了野人的真相而最終離去,還是野人隻想圖個新鮮而始亂終棄?那我可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1988年春上,才22歲的野人竟然結婚了,這可是礦區的一大新聞,野人似乎要規規矩矩地過日子了。妻子叫李芳芳,剛滿21歲,是個獨生女,讀過高中,因父親病退頂職,在礦區行政科當辦事員,不善言辭,也不多跟人交往。對於芳芳與野人的結合,有人說,這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也有人說這是:吃稀飯淘湯——各有所喜。
芳芳與野人認識是在交通車上。交通車其實就是大客車,是礦區人們的習慣說法。因為礦區沒有公汽線路,企業專門購買了好幾輛大客車,每天按固定的時間往市裏跑來跑去,一是接送住在市裏的職工上下班,二是方便住在礦區的人們到市裏購物辦事。交通車每天都往市裏來迴跑十來趟,因為人多,每趟都是三輛交通車同時發車,一年四季從不間斷。職工乘坐交通車都是憑礦區所發的“交通車票”,住在市裏的職工根據每月上下班的往返次數發放若幹張;住在礦區的職工,則按每月休息日的次數雙倍發放。所發車票用完了,就得自己花錢買票乘車。附近農民也可乘坐交通車,但每次都要自己掏錢購票乘車。由於乘車的人很多,交通車上常常人滿為患,所以上車能夠占個座位是很愜意的事情。
有一次,野人在交通車上多占了個座位,正好芳芳就站在旁邊,於是就讓芳芳坐了,因為,到市裏都有二十多裏路,一直站到終點是有些累人的,加上野人在女孩麵前巧舌如簧,由此芳芳對野人產生一絲好感。野人看芳芳長得十分俊俏,有心娶她,於是,天天絮聒綿纏,軟磨硬泡,還沒處上一個月就占有了芳芳的貞節,生米就做成了熟飯。
芳芳是個淑靜的女孩,人很老實,其父母也都是全礦有名的老實人。芳芳能跟野人結婚,主要的原因是“生米做成熟飯”,至於是不是被野人的狠氣鎮住,或者是跟著野人不會被外人欺負?那誰知道呢。
說來也好笑:芳芳被奪了貞節反倒留下一個“把柄”,就是野人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賣屄的,第一次怎麽沒有見‘紅’呢?看來不是個正經貨。”這如同一把尚方寶劍,把芳芳鎮得服服帖帖。因為那個什麽“紅”,按照老祖宗的成法乃是女子貞節的一個“硬指標”,第一次行那事,女子若不見“紅”,簡直就沒有做人的資格。至於為什麽不見“紅”,芳芳自己也搞不懂。單從對於“紅”的重視程度看來,野人即使不算正人君子,至少也算個孝子賢孫。
李芳芳雖不能與西施、王昭君之類的女子媲美,倒也自有幾分顏色:身量苗條、臉蛋白嫩,眉不修自俊,唇不搽自紅,臉上老是像掛著淡淡的微笑,她生氣的時候,倒還透出幾分西施的嬌羞,天然一副美人模樣。哥們也都誇獎野人真有本事,居然能把這樣的美女搞到手。於是野人就很他媽底飄然了一向時。
正因為芳芳有著姣好的外貌,野人對她就格外多了幾分“保護”意識。有一迴,野人在集貿市場看見一個賣小菜的姑娘兒俊俏的臉蛋,就止不住想要上去摸一摸……,照此推理,大凡男人們看見一個漂亮的女人總要想入非非的,所以他要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