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報復他的可惡,近二十年後,我受蕭孟能太大朱婉堅之託,到法院告餘光中違反著作權,
為了他把賣斷給文星的著作一物兩賣,在法院,餘光中狡賴說所謂的文星書店隻以出版一次
為限,事實上,若隻以出版一次為限,即付「三千元」,當年餘光中尚無此身價!
餘光中這種自抬身價以為狡賴的方法,在我代朱婉堅控告滿臉買賣人相的蔡文甫時,也
同樣發生過。蔡文甫竟說他當年跟文星簽約,是「不平等條約」,我在法庭上斥責他,說:
「當年簽約你蔡先生又不是小孩子(那時他實年三十八歲)、又沒有心神喪失、又沒被
暴力脅迫,契約如有不平等,你為什麽要簽?何況那個約,比你們現在九歌出版社跟作者的
約,在許多地方,還對作者有利得多,你說不平等,是什麽意思?當時買斷你的大作,付了
你三千元,那時一幢新公寓才不過十二萬元,三千元不是小數目,如果說有不平等,我看該
是文星根本不該出那三千元!其實一塊錢都不必付你,你也會高高興興給文星出書,因為你
當時尚未成名,一登文星,身價十倍。如今你這麽『有名』啦,也該想想當年文星捧你有功
吧?也該迴饋迴饋文星書店負責人蕭太太吧?可是,你出了文星的書,甚至禮貌上都不送蕭
太太一本,我給你的存證信你也悍然不迴,今天還說什麽不平等的話,你可真好意思!你現
在也是開出版社的人了,假如有一天,你的九歌也像文星一樣,被政府給關了門,作者們這
樣對你,你願意嗎?」我這番後,說得蔡文甫麵紅耳赤,完全不能迴嘴了,餘光中的情形,
也大率類此。
文星為餘光中出書時候,他親筆寫自吹自擂的廣告詞,自道:「中國文壇最醒目的人物
之一,餘光中是詩人、散文家和翻譯家。減去他,現代文藝的運動將寂寞得多,他右手寫
詩,左手寫散文,忙得像和太陽係的老酋長在賽馬。」如今他簽下與文星這種約,真不知該
怪右手還是該怪左手,《新約》中說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幹的事,理論上反之亦然。但兩手
相互間縱不知情,簽約者必居其一,總不能不認帳也!十六世紀英國總主教克蘭默(thomas
canmer),在被火刑處死前,曾譴責他的手,說他手寫了大多的違心之言,而該先遭火燒
(「……i have writen many things untrue.and forasmuch as my hand offended,
writing contrary to myheart,myhand shall first be puni射d therefore;for,may
le to the fire,it shall be first burned.」)。有的歷史沒記載總主教怪自己的
右手還是左手,四百年後如時光倒流,隻有餘光中能現身說法、提供解答了!基本上,餘光
中一軟骨文人耳,吟風月、詠表妹、拉朋黨、媚權貴、搶交椅、爭職位、無狼心、有狗肺者
也。他開會開到外國去,在加拿大參與國際筆會,大會關心大陸被捕下獄作家,餘光中與
焉。令人奇怪的是,當台灣被捕下獄作家在牢中的時候,餘光中為何不關心?會喊。「狼來
了」的他,卻為何為虎作悵?至於筆上寫「天安門,我們來了」的詩人,卻在台北景福門納
福,且為詩拍蔣氏父子馬屁,更證明此人是勢利中人,絕無真正詩人的真情可言也。
餘光中介紹一個人,叫王敬羲。梁實秋跟我講了一個笑話,他說每次王敬轟離開梁府,
都要偷偷在門口留下一泡小便才去。梁實秋一直裝做不知道。有一天,王敬羲居然很神氣地
自動招出來,他說:「每次我都撒泡尿才走,梁先生知道嗎?」梁實秋答道:「我早知道,
因為你不撒尿,下次就找不到我家啦!」王敬羲是餘光中的朋友,人嘻嘻哈哈的,倒也爽
快,隻是以文化人兼市儈,可鄙而已。在蔣介石下令撲殺文星時,他在香港打出文星招牌,
雖擴散文星毒素有功,但自己趁機中飽,卻是實情。他向我約槁,我寫了一本《借古不諷
今》,愉裝在茶葉筒裏,由一香港來的女作家攜出台灣,他印出來了,卻一文不付版稅。我
被捕後,他在《南北極》雜誌有以聲援,可以肯定。但從我復出後,他卻一路造謠,竟說國
民黨有意把李敖放出來了,又在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中助蕭為虐、落井下石,種種行為,十
足是文化小人。他又盜印柏楊的書,雖中飽版稅,但在柏楊出獄後向他討錢時,他卻給了柏
楊一些,大概是勾引柏楊老婆後的內疚吧?柏楊做了王八頭而不知,還感謝王敬羲呢。我們
深知內情的,都忍不住竊笑。
在文星時代,有一次我同何凡等聚餐,何凡洋洋得意他說他在《聯合報》寫「玻璃墊
上」,「一連寫了十多年,還不出事,可見段數之高。你李敖整天惹警備總部,是何道
理?…我說:「何凡啊!你還好意思說嗎?你獨占專欄地盤,有別人享受不到的好機會,有
這麽大的宣傳媒體,你整天寫的,上限不過大官的白眼,下限不過公車的黑屁,然後就是誰
跳多高、誰跑多快、白菜蘿蔔多少錢一斤。……你十多年來,沒把言論自由的尺度寫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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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他把賣斷給文星的著作一物兩賣,在法院,餘光中狡賴說所謂的文星書店隻以出版一次
為限,事實上,若隻以出版一次為限,即付「三千元」,當年餘光中尚無此身價!
餘光中這種自抬身價以為狡賴的方法,在我代朱婉堅控告滿臉買賣人相的蔡文甫時,也
同樣發生過。蔡文甫竟說他當年跟文星簽約,是「不平等條約」,我在法庭上斥責他,說:
「當年簽約你蔡先生又不是小孩子(那時他實年三十八歲)、又沒有心神喪失、又沒被
暴力脅迫,契約如有不平等,你為什麽要簽?何況那個約,比你們現在九歌出版社跟作者的
約,在許多地方,還對作者有利得多,你說不平等,是什麽意思?當時買斷你的大作,付了
你三千元,那時一幢新公寓才不過十二萬元,三千元不是小數目,如果說有不平等,我看該
是文星根本不該出那三千元!其實一塊錢都不必付你,你也會高高興興給文星出書,因為你
當時尚未成名,一登文星,身價十倍。如今你這麽『有名』啦,也該想想當年文星捧你有功
吧?也該迴饋迴饋文星書店負責人蕭太太吧?可是,你出了文星的書,甚至禮貌上都不送蕭
太太一本,我給你的存證信你也悍然不迴,今天還說什麽不平等的話,你可真好意思!你現
在也是開出版社的人了,假如有一天,你的九歌也像文星一樣,被政府給關了門,作者們這
樣對你,你願意嗎?」我這番後,說得蔡文甫麵紅耳赤,完全不能迴嘴了,餘光中的情形,
也大率類此。
文星為餘光中出書時候,他親筆寫自吹自擂的廣告詞,自道:「中國文壇最醒目的人物
之一,餘光中是詩人、散文家和翻譯家。減去他,現代文藝的運動將寂寞得多,他右手寫
詩,左手寫散文,忙得像和太陽係的老酋長在賽馬。」如今他簽下與文星這種約,真不知該
怪右手還是該怪左手,《新約》中說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幹的事,理論上反之亦然。但兩手
相互間縱不知情,簽約者必居其一,總不能不認帳也!十六世紀英國總主教克蘭默(thomas
canmer),在被火刑處死前,曾譴責他的手,說他手寫了大多的違心之言,而該先遭火燒
(「……i have writen many things untrue.and forasmuch as my hand offen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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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to the fire,it shall be first burned.」)。有的歷史沒記載總主教怪自己的
右手還是左手,四百年後如時光倒流,隻有餘光中能現身說法、提供解答了!基本上,餘光
中一軟骨文人耳,吟風月、詠表妹、拉朋黨、媚權貴、搶交椅、爭職位、無狼心、有狗肺者
也。他開會開到外國去,在加拿大參與國際筆會,大會關心大陸被捕下獄作家,餘光中與
焉。令人奇怪的是,當台灣被捕下獄作家在牢中的時候,餘光中為何不關心?會喊。「狼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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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且為詩拍蔣氏父子馬屁,更證明此人是勢利中人,絕無真正詩人的真情可言也。
餘光中介紹一個人,叫王敬羲。梁實秋跟我講了一個笑話,他說每次王敬轟離開梁府,
都要偷偷在門口留下一泡小便才去。梁實秋一直裝做不知道。有一天,王敬羲居然很神氣地
自動招出來,他說:「每次我都撒泡尿才走,梁先生知道嗎?」梁實秋答道:「我早知道,
因為你不撒尿,下次就找不到我家啦!」王敬羲是餘光中的朋友,人嘻嘻哈哈的,倒也爽
快,隻是以文化人兼市儈,可鄙而已。在蔣介石下令撲殺文星時,他在香港打出文星招牌,
雖擴散文星毒素有功,但自己趁機中飽,卻是實情。他向我約槁,我寫了一本《借古不諷
今》,愉裝在茶葉筒裏,由一香港來的女作家攜出台灣,他印出來了,卻一文不付版稅。我
被捕後,他在《南北極》雜誌有以聲援,可以肯定。但從我復出後,他卻一路造謠,竟說國
民黨有意把李敖放出來了,又在蕭孟能誣告我的案子中助蕭為虐、落井下石,種種行為,十
足是文化小人。他又盜印柏楊的書,雖中飽版稅,但在柏楊出獄後向他討錢時,他卻給了柏
楊一些,大概是勾引柏楊老婆後的內疚吧?柏楊做了王八頭而不知,還感謝王敬羲呢。我們
深知內情的,都忍不住竊笑。
在文星時代,有一次我同何凡等聚餐,何凡洋洋得意他說他在《聯合報》寫「玻璃墊
上」,「一連寫了十多年,還不出事,可見段數之高。你李敖整天惹警備總部,是何道
理?…我說:「何凡啊!你還好意思說嗎?你獨占專欄地盤,有別人享受不到的好機會,有
這麽大的宣傳媒體,你整天寫的,上限不過大官的白眼,下限不過公車的黑屁,然後就是誰
跳多高、誰跑多快、白菜蘿蔔多少錢一斤。……你十多年來,沒把言論自由的尺度寫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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