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篇疑人不用與用人不疑
給你一個公司,看你怎麽管 作者:南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別看現在的很多老板,嘴上總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實際上卻是“用人要疑,疑人也得用”。但這下可難為了我們這些在下邊“做事的”員工,整天都要頂著個“犯罪嫌疑人”的“大帽子”為老板做事,實在是“苦不堪言”。在這種罹患了嚴重“疑心病”的老板身邊,能有一支“忠心耿耿”、“執行力”強的“員工隊伍”,才是“活見了鬼”。
我們的某些老板們往往喜歡把“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句話放在嘴邊,好顯示自己是多麽地“愛才”,多麽地“信任”自己的下屬。
可是背地裏,他們又對下屬“疑神疑鬼”,總覺得下屬對自己有“二心”,不懷好意地想占自己的便宜。因此他們又總是挖空心思地對下屬“嚴加防範”,稍有“風吹草動”,就懷疑是下屬在“搞鬼”。
是為“疑人要用,用人也得疑”。
但真正為難的,是我們這些做“下屬”的人。明明什麽都沒做,問心無愧,卻總是要在老板“狐疑”的眼神中過日子,頂著“犯罪嫌疑人”的“大帽子”為老板做事。實在是“苦不堪言”。
其實,隻要是做事,就難免會“授人以柄”。比如說,你家門口的小商店和超市裏都有賣圓珠筆的,但你家門口賣1塊錢一支,超市裏一模一樣的圓珠筆賣5毛錢一支,你可能會因為想省點事兒在你家門口買了一支。本來這是一件挺正常的事兒,但在有些人眼裏,隻要他知道相同的圓珠筆在超市裏賣5毛錢,他就會“本能”地認為“你貪汙了5毛錢”。
真是“何其冤哉”!在我們這個商品經濟已經高度發達的“大千世界”裏,每個人掌握的信息量和情報源都是不同的。如果僅僅因為這一點,我們就不得不冒著成為“犯罪嫌疑人”的“風險”做事,那就實在是太辛苦了。久而久之,企業內就會“人心惶惶”,所有的人都“疑神疑鬼”,沒人敢承擔責任,主動做事了。
這還算好的。這種“疑人”的風氣如果不改,還會產生更為嚴重的“逼良為娼”的惡果—明明什麽都沒做,偏偏要遭人懷疑。與其這樣蒙受“不白之冤”,不如索性“做”了它,幹脆落他個“實至名歸”。
這種員工的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是平白無故地蒙受“不白之冤”的痛苦心境卻可以“感同身受”。
所以,我們的老板在“疑人”時一定要慎之又慎。要知道,你“疑人”雖易,也許隻是“一念之間”,但被你“疑”之人則很難,他們將承受的“心理打擊”遠非你所能想象的。
其實,許多擅長“疑人”的老板,往往都是一些事業剛起步或規模較小的公司的所有者,就是說,往往都是一些“小老板”。他們往往對“錢”的事兒格外地敏感和介意。企業真做大了,他們也就不會那麽“有所謂”了,而且恐怕也就沒有那麽大的精力了。
其實,就算你的“疑人”並不全錯,也有很“準”的時候,隻要不是太過分的事兒,你也可以適當地嚐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做法。
你要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
在這一點上,三國時的“梟雄”曹操可謂是一個明智的榜樣。
官渡之戰後,曹軍的兵士搜到了一大批曹操手下的文官武將寫給袁紹的“通敵書”—這些人為自己留了“後手”,萬一曹操戰敗,自己還能有個“好去處”。有人勸曹操將這些“吃裏爬外”之輩統統斬首,曹操卻大手一揮,令人將這些“通敵書”全部焚毀,甚至都還沒仔細看過。曹操的這個舉動令那些曾動過“異心”的下屬大為感激,從此徹底拋卻“雜念”,一心一意地輔佐曹操。
這就是“收人心”的絕招。
古人尚能如此,現今的老板們沒有理由做不到這一點。
最後,我再作一個如下總結:
對下屬充分“信任”,是“收人心”的做法—即便下屬心存“邪念”,也會被你的“信任”所擊敗,徹底放棄它。
對下屬表示“懷疑”,是“毀人心”的做法—它有可能會“逼良為娼”。即便曾對你忠心耿耿,品行端正的下屬,也會被你“逼”得心生“邪念”。
你要做個什麽樣的老板,還是由你自己來定。
我們的某些老板們往往喜歡把“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句話放在嘴邊,好顯示自己是多麽地“愛才”,多麽地“信任”自己的下屬。
可是背地裏,他們又對下屬“疑神疑鬼”,總覺得下屬對自己有“二心”,不懷好意地想占自己的便宜。因此他們又總是挖空心思地對下屬“嚴加防範”,稍有“風吹草動”,就懷疑是下屬在“搞鬼”。
是為“疑人要用,用人也得疑”。
但真正為難的,是我們這些做“下屬”的人。明明什麽都沒做,問心無愧,卻總是要在老板“狐疑”的眼神中過日子,頂著“犯罪嫌疑人”的“大帽子”為老板做事。實在是“苦不堪言”。
其實,隻要是做事,就難免會“授人以柄”。比如說,你家門口的小商店和超市裏都有賣圓珠筆的,但你家門口賣1塊錢一支,超市裏一模一樣的圓珠筆賣5毛錢一支,你可能會因為想省點事兒在你家門口買了一支。本來這是一件挺正常的事兒,但在有些人眼裏,隻要他知道相同的圓珠筆在超市裏賣5毛錢,他就會“本能”地認為“你貪汙了5毛錢”。
真是“何其冤哉”!在我們這個商品經濟已經高度發達的“大千世界”裏,每個人掌握的信息量和情報源都是不同的。如果僅僅因為這一點,我們就不得不冒著成為“犯罪嫌疑人”的“風險”做事,那就實在是太辛苦了。久而久之,企業內就會“人心惶惶”,所有的人都“疑神疑鬼”,沒人敢承擔責任,主動做事了。
這還算好的。這種“疑人”的風氣如果不改,還會產生更為嚴重的“逼良為娼”的惡果—明明什麽都沒做,偏偏要遭人懷疑。與其這樣蒙受“不白之冤”,不如索性“做”了它,幹脆落他個“實至名歸”。
這種員工的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是平白無故地蒙受“不白之冤”的痛苦心境卻可以“感同身受”。
所以,我們的老板在“疑人”時一定要慎之又慎。要知道,你“疑人”雖易,也許隻是“一念之間”,但被你“疑”之人則很難,他們將承受的“心理打擊”遠非你所能想象的。
其實,許多擅長“疑人”的老板,往往都是一些事業剛起步或規模較小的公司的所有者,就是說,往往都是一些“小老板”。他們往往對“錢”的事兒格外地敏感和介意。企業真做大了,他們也就不會那麽“有所謂”了,而且恐怕也就沒有那麽大的精力了。
其實,就算你的“疑人”並不全錯,也有很“準”的時候,隻要不是太過分的事兒,你也可以適當地嚐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做法。
你要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
在這一點上,三國時的“梟雄”曹操可謂是一個明智的榜樣。
官渡之戰後,曹軍的兵士搜到了一大批曹操手下的文官武將寫給袁紹的“通敵書”—這些人為自己留了“後手”,萬一曹操戰敗,自己還能有個“好去處”。有人勸曹操將這些“吃裏爬外”之輩統統斬首,曹操卻大手一揮,令人將這些“通敵書”全部焚毀,甚至都還沒仔細看過。曹操的這個舉動令那些曾動過“異心”的下屬大為感激,從此徹底拋卻“雜念”,一心一意地輔佐曹操。
這就是“收人心”的絕招。
古人尚能如此,現今的老板們沒有理由做不到這一點。
最後,我再作一個如下總結:
對下屬充分“信任”,是“收人心”的做法—即便下屬心存“邪念”,也會被你的“信任”所擊敗,徹底放棄它。
對下屬表示“懷疑”,是“毀人心”的做法—它有可能會“逼良為娼”。即便曾對你忠心耿耿,品行端正的下屬,也會被你“逼”得心生“邪念”。
你要做個什麽樣的老板,還是由你自己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