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也談無為而治—抓權與放權
給你一個公司,看你怎麽管 作者:南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作為一個領導,什麽時候要“為”,什麽時候要刻意“不為”;哪些東西要“抓”,哪些東西則必須“放”,一定要心如明鏡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無為而治”這句話,顧名思義,說的就是“以幾乎‘不做事’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達致‘做事’的目的”。
這句話用到企業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求我們的管理者要懂得“放權”,盡量避免“事必躬親”。
但是,在現實世界中,有太多的企業管理者反對這句話。他們總是過分地追逐著“忙碌”,似乎隻有“忙”起來,並忙到“不可開交”的程度,生活才會充實,企業才會好。這種“忙碌意識”在國營與私營企業的管理者當中有著略為不同的表現形式—國營企業的管理者試圖通過“忙碌”來表現自己的“責任心”與“敬業精神”;私營企業的管理者則往往是不願“放權”,因為他們“信不過”別人,“舍不得”將自己辛辛苦苦創下的“家業”托付給他人。
不僅如此,我們的那些“成功學”與“勵誌學”大師們也在“推波助瀾”,他們不停地鼓吹著一種理念—如果你想比別人成功一倍,那麽你就必須比別人“忙碌”一倍。這種理論乍聽起來似乎“正確無比”,細細想來則充滿荒謬—“成功”又不是“買茄子”,多給點兒錢就能多買幾斤。這是一種按“比例”關係能算得出來的賬嗎?
當然,我並不厭惡“勤勞”,也絕對讚成“勤勞致富”、“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理論。問題是,“勤勞”並不一定等於“忙碌”。這是兩碼事。我在本書《“閑人”與“忙人”》一文中指出,一個企業不能夠全是“忙人”,因為“忙”會帶來“亂”,而“亂”則會導致效率的“低下”。人在“忙”的時候,往往容易注意力過於集中,從而導致視野變窄,隻見樹木不見森林。這樣就容易忽略掉大局以及各種事物之間的匹配關係,從而造成大量資源的浪費和無效勞動的產生。這時候,企業裏就需要有幾個“閑人”存在,他們的工作就是靜靜地“觀察”與“思考”,就是“關注森林而忽視樹木”,協調各種事物間的關係從而確保大局—這才應該是管理者的“本職”工作。這種“閑人”一個小時的工作成果,其效率可能抵得上十個“忙人”忙活一個星期。
不止如此,一個管理者,尤其是高階管理者必須要成為“無為而治”的人。因為,越是高階管理者,靈活而高效的“用人”與“放權”就顯得更為重要。在這裏,“用人”與“放權”本身就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內容,而“忙死、累死”自己的管理者恰恰是不稱職的管理者。鑒於此,我一向認為,一個真正的“好老板”應該天天在家裏“睡大覺”,或出去和友人打打高爾夫才對。因為他們能夠做到這點,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個強有力的戰鬥團隊,尤為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堅固無比的“中間管理層”。這樣的老板絕不會凡事“事必躬親”,他們非常善於“用人”與“放權”,而作為底下的人來說,有“權”才會有“責”,才會盡“責”,才會有“敬業”的機會。而那些天天“忙個半死”的老板們,則不懂得“放權”,因此他們的手下人就沒有責任感,肩上就不會有“擔子”,他們被“剝奪”了“敬業”的機會,隻能在一旁看著老板“忙碌”而愛莫能助,隻能被老板“逼”著“混日子”,直到眼巴巴地看著老板“忙死”或“氣死”為止。
舉兩個我親身經曆的例子。我曾經在一家經銷各種品牌汽車的集團公司工作過一年。那家企業的老板曾經氣憤地對我說“我的這些員工都是懶蛋,執行力極差,所有的事情都得我自己來”。剛開始我還對這位老板的遭遇充滿了“同情”,可是慢慢地,我終於發現了個中的“奧秘”。原來,這位老板對手下員工極度缺乏信任,老覺得手下人會占他的便宜,所以把什麽事情安排下去後都不放心,一定得親自掌握事情的所有細節後才能安心。因此,無論底下的人如何想努力做事,總是會遭到這位老板時常前後矛盾的指責與批評,直弄得人心惶惶,每走一小步都要向老板請示,直到得到老板首肯才敢走下一步。如此一來二往,也就沒人敢大膽、主動地做事了—做得再多也沒用,老板一句話就得“推倒重來”,幹脆等老板“吩咐”完了再說吧。可是再看這邊廂,老板已經忙得腦門子冒汗,頭腦發暈了,哪能兼顧到那麽多事情!很多事,哪怕是自己曾經交代、指導過的事兒,早就忘到了“爪哇國”去了。如此一來,很多事兒都成了“爛尾工程”,擱置在那裏動彈不得,到最後還得招來老板一通臭罵—你們都是吃素的嗎?怎麽每件事沒我就辦不成呢?養你們是幹什麽吃的?
當然,這家企業的經營狀況,大家也可以輕易地想象得出來。
還有一個例子。我曾經接受過一位台灣著名汽車經銷店運營商的培訓,那時他任上海某家美國品牌經銷店的總經理。這家經銷店以超出其他同級別店幾倍的經營業績在業界有著超高的名氣,所以這位總經理受到了全國各地同行的邀請進行相關業務與管理的培訓。本人也賺了大把的真金白銀。但是,不得不說,這位總經理的培訓課堪稱生動活潑、引人入勝,令人歎服。他的經營理念就是典型的“無為而治”—他平均一個月才到店裏待幾天,主要也是處理一些瑣事。其他的時間都在各地巡迴講課“賺外快”。顯然他的老板對於這件事采取了“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誰讓人家把企業管理得這麽好呢!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位總經理隻是一個“甩手掌櫃的”,一些重要的環節他絕不會有絲毫的放鬆。對於“中層幹部”的培養與任用耗費了他大量的心血;“遊戲規則”的製定也是嚴格把關。每天他的中層都會將當天的數據傳輸到他的電腦上,由他來對重大事物做判斷與指導。除了這些之外,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就是給我的中層打打雜,幫幫忙而已”。
從這兩個案例當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了“抓權”與“放權”對於一個管理者的重要性。什麽該“抓”?那些基本的框架、核心的事物、全局中各項事物的相互關係該“抓”。什麽該“放”?那些具體的事物,具體的執行該“放”。“放”也不是絕對的“放”,關注員工的執行“過程”,偶爾在旁邊出出主意、幫幫忙、打打下手,這才是一個稱職的管理者,是一個“好領導”。
千萬別自我感覺太良好,其實很多來自你的“把關”與“指導”,在員工看來全部都是“障礙物”。在員工的眼裏,你往往就像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哭哭鬧鬧地妨礙大人做事。員工還得騰出巨大的精力先把你“哄”好了,“哄”消停了,才能安心去工作。
記住,既然你每個月都給員工發著工資,不讓他們“幹活”才是真正的“吃虧”。有些東西“該放就放”,別總是擔心“出亂子”。隻要大家都負起各自應盡的責任,扛起應挑的擔子,勁兒都往一處使,出點“亂子”也不怕。
千萬別以為隻要你“什麽東西都抓著不放”、“什麽東西都親自把關”就不會出“亂子”。告訴你,照出不誤,而且“亂子”不一定小。
“無為而治”這句話,顧名思義,說的就是“以幾乎‘不做事’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達致‘做事’的目的”。
這句話用到企業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求我們的管理者要懂得“放權”,盡量避免“事必躬親”。
但是,在現實世界中,有太多的企業管理者反對這句話。他們總是過分地追逐著“忙碌”,似乎隻有“忙”起來,並忙到“不可開交”的程度,生活才會充實,企業才會好。這種“忙碌意識”在國營與私營企業的管理者當中有著略為不同的表現形式—國營企業的管理者試圖通過“忙碌”來表現自己的“責任心”與“敬業精神”;私營企業的管理者則往往是不願“放權”,因為他們“信不過”別人,“舍不得”將自己辛辛苦苦創下的“家業”托付給他人。
不僅如此,我們的那些“成功學”與“勵誌學”大師們也在“推波助瀾”,他們不停地鼓吹著一種理念—如果你想比別人成功一倍,那麽你就必須比別人“忙碌”一倍。這種理論乍聽起來似乎“正確無比”,細細想來則充滿荒謬—“成功”又不是“買茄子”,多給點兒錢就能多買幾斤。這是一種按“比例”關係能算得出來的賬嗎?
當然,我並不厭惡“勤勞”,也絕對讚成“勤勞致富”、“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理論。問題是,“勤勞”並不一定等於“忙碌”。這是兩碼事。我在本書《“閑人”與“忙人”》一文中指出,一個企業不能夠全是“忙人”,因為“忙”會帶來“亂”,而“亂”則會導致效率的“低下”。人在“忙”的時候,往往容易注意力過於集中,從而導致視野變窄,隻見樹木不見森林。這樣就容易忽略掉大局以及各種事物之間的匹配關係,從而造成大量資源的浪費和無效勞動的產生。這時候,企業裏就需要有幾個“閑人”存在,他們的工作就是靜靜地“觀察”與“思考”,就是“關注森林而忽視樹木”,協調各種事物間的關係從而確保大局—這才應該是管理者的“本職”工作。這種“閑人”一個小時的工作成果,其效率可能抵得上十個“忙人”忙活一個星期。
不止如此,一個管理者,尤其是高階管理者必須要成為“無為而治”的人。因為,越是高階管理者,靈活而高效的“用人”與“放權”就顯得更為重要。在這裏,“用人”與“放權”本身就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內容,而“忙死、累死”自己的管理者恰恰是不稱職的管理者。鑒於此,我一向認為,一個真正的“好老板”應該天天在家裏“睡大覺”,或出去和友人打打高爾夫才對。因為他們能夠做到這點,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個強有力的戰鬥團隊,尤為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堅固無比的“中間管理層”。這樣的老板絕不會凡事“事必躬親”,他們非常善於“用人”與“放權”,而作為底下的人來說,有“權”才會有“責”,才會盡“責”,才會有“敬業”的機會。而那些天天“忙個半死”的老板們,則不懂得“放權”,因此他們的手下人就沒有責任感,肩上就不會有“擔子”,他們被“剝奪”了“敬業”的機會,隻能在一旁看著老板“忙碌”而愛莫能助,隻能被老板“逼”著“混日子”,直到眼巴巴地看著老板“忙死”或“氣死”為止。
舉兩個我親身經曆的例子。我曾經在一家經銷各種品牌汽車的集團公司工作過一年。那家企業的老板曾經氣憤地對我說“我的這些員工都是懶蛋,執行力極差,所有的事情都得我自己來”。剛開始我還對這位老板的遭遇充滿了“同情”,可是慢慢地,我終於發現了個中的“奧秘”。原來,這位老板對手下員工極度缺乏信任,老覺得手下人會占他的便宜,所以把什麽事情安排下去後都不放心,一定得親自掌握事情的所有細節後才能安心。因此,無論底下的人如何想努力做事,總是會遭到這位老板時常前後矛盾的指責與批評,直弄得人心惶惶,每走一小步都要向老板請示,直到得到老板首肯才敢走下一步。如此一來二往,也就沒人敢大膽、主動地做事了—做得再多也沒用,老板一句話就得“推倒重來”,幹脆等老板“吩咐”完了再說吧。可是再看這邊廂,老板已經忙得腦門子冒汗,頭腦發暈了,哪能兼顧到那麽多事情!很多事,哪怕是自己曾經交代、指導過的事兒,早就忘到了“爪哇國”去了。如此一來,很多事兒都成了“爛尾工程”,擱置在那裏動彈不得,到最後還得招來老板一通臭罵—你們都是吃素的嗎?怎麽每件事沒我就辦不成呢?養你們是幹什麽吃的?
當然,這家企業的經營狀況,大家也可以輕易地想象得出來。
還有一個例子。我曾經接受過一位台灣著名汽車經銷店運營商的培訓,那時他任上海某家美國品牌經銷店的總經理。這家經銷店以超出其他同級別店幾倍的經營業績在業界有著超高的名氣,所以這位總經理受到了全國各地同行的邀請進行相關業務與管理的培訓。本人也賺了大把的真金白銀。但是,不得不說,這位總經理的培訓課堪稱生動活潑、引人入勝,令人歎服。他的經營理念就是典型的“無為而治”—他平均一個月才到店裏待幾天,主要也是處理一些瑣事。其他的時間都在各地巡迴講課“賺外快”。顯然他的老板對於這件事采取了“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誰讓人家把企業管理得這麽好呢!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位總經理隻是一個“甩手掌櫃的”,一些重要的環節他絕不會有絲毫的放鬆。對於“中層幹部”的培養與任用耗費了他大量的心血;“遊戲規則”的製定也是嚴格把關。每天他的中層都會將當天的數據傳輸到他的電腦上,由他來對重大事物做判斷與指導。除了這些之外,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就是給我的中層打打雜,幫幫忙而已”。
從這兩個案例當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了“抓權”與“放權”對於一個管理者的重要性。什麽該“抓”?那些基本的框架、核心的事物、全局中各項事物的相互關係該“抓”。什麽該“放”?那些具體的事物,具體的執行該“放”。“放”也不是絕對的“放”,關注員工的執行“過程”,偶爾在旁邊出出主意、幫幫忙、打打下手,這才是一個稱職的管理者,是一個“好領導”。
千萬別自我感覺太良好,其實很多來自你的“把關”與“指導”,在員工看來全部都是“障礙物”。在員工的眼裏,你往往就像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哭哭鬧鬧地妨礙大人做事。員工還得騰出巨大的精力先把你“哄”好了,“哄”消停了,才能安心去工作。
記住,既然你每個月都給員工發著工資,不讓他們“幹活”才是真正的“吃虧”。有些東西“該放就放”,別總是擔心“出亂子”。隻要大家都負起各自應盡的責任,扛起應挑的擔子,勁兒都往一處使,出點“亂子”也不怕。
千萬別以為隻要你“什麽東西都抓著不放”、“什麽東西都親自把關”就不會出“亂子”。告訴你,照出不誤,而且“亂子”不一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