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員工學會在實際工作中自己“動腦筋”、“想辦法”也是一種“育人”之術。

    許多管理者無論是出於“身先士卒”的心理還是僅僅為了顯擺自己“就是比別人強”的“優越感”,總是喜歡替“下屬”想辦法,拿主意。

    也許你會說:“不是你告訴我們毛主席認為做領導就是‘出主意’和‘用幹部’的嗎?”

    沒錯,這是我的話。但是請允許我和你“矯情”一下—我說的是“出”主意,而不是“拿”主意。別小看這一字之差,它們的含義可是大有不同—“出”主意,就是“幫”員工想辦法,意即“啟發”員工的思路(這事兒這樣做是不是更好一些?你不妨往這兒想一下,也許也是一個思路呢?—總之,是商量的口氣);而“拿”主意,則是“替”員工想辦法,作決定。這裏麵幾乎沒有員工什麽事兒,基本上全是你一個人的“戲”了(這事兒就這麽定了!—沒得商量)。

    我就曾經是這樣一個喜歡替員工“拿”主意的管理者,並且“深受其害”。

    我自認是一個腦子還算“轉得快”的人,屬於那種“靈機一動,計上心來”的主兒。因此,每當我向下屬員工交代工作,或員工遇到困難找到我的時候,我總是“情不自禁”地將自己的主意“和盤托出”,而且總是“意猶未盡”地針對我能夠想到的所有細節一一做出詳細“指示”。所以,跟著我這樣的“好領導”做事,員工總是分外輕鬆,我也因此在員工中頗有一些小“人氣”,令自己不免小小地“得意”一番。

    但久而久之,我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下屬員工找我“問計”的次數實在是過於頻繁,幾乎完全喪失了“主動思考”的能力,令我疲於應付。

    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和反思,我終於弄明白了一個道理—與其直接把辦法“教”給員工,不如“啟發”他們自己尋找辦法。

    從此,我“橫下一條心”—哪怕員工把某些事情“搞砸”,也要強迫他們自己“想辦法”,自己“主動地”做事。而我則咬咬牙做好當一段時間“甩手掌櫃”的心理準備。

    自那以後,每當再有員工找到我“問計”時,我總是對他們說:“對不起,我腦子裏一片空白,真的不知道該怎麽做。但我相信你一定比我聰明,我給你一個晚上的時間,相信到明天上午你肯定能夠想出十個辦法來。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從這十個辦法裏挑一個出來交給你去執行。”

    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驗,我的員工逐漸擺脫了對領導的依賴,遇到問題可以自己動腦筋,想辦法了。他們自己也很興奮,很有成就感。隨著“自我感覺”越來越良好,他們也逐漸變得“意氣風發”,狀態十足。

    對此,我是“看在眼裏,喜在心頭”。當然,他們在工作中依然存在著這樣那樣的不足,但為了維護他們的“信心”,我總是盡量小心翼翼地幫助他們“矯正”,在他們身邊做做“打下手”的工作。

    雖說我的角色從“主角”變到了“配角”,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失落”—因為突然間從“忙人”變成了“閑人”,我十分樂得利用這難得的“閑暇”去做更多的觀察、更多的思考、更多的“細節”管理。

    實際上,逼員工“自己想辦法”也是一種“育人”之術。而我一向認為“育人”是管理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它本身就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一個“不想”育人、“不會”育人的管理者絕對是一個“不稱職”的管理者。

    其實,我們的許多管理者之所以不想讓下屬搶了自己的“風頭”,是因為沒有享受過“育人”的快樂—看著自己辛苦培養出來的人在“舞台”上大放異彩,那種興奮勁兒和欣慰感,可比自己在“舞台”上“出彩”要大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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