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偉人曾經說過:“管理就是‘出主意’與‘用幹部’”,一語道破了管理的真諦—沒有好的“主意”,就不可能有好的“結果”;但是,如果沒有好的“幹部”去保證落實,有多棒的“主意”也白搭。

    毛主席將戰爭與管理的真諦高度概括為兩個詞:出主意與用幹部。實在是精辟!實際上好好想想,作為一個管理者,無論你想做什麽事情,無非有兩樣:一個是有個“好主意”,另一個就是“落實”這些“好主意”,或者說將這些主意變成“現實”的“人”。這兩樣東西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主意”本身不好,“落實”得再好也沒用;反過來,“主意”好得不行,“落實”得一塌糊塗,再好的主意也白搭。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後者發生的比例較高。就是說,往往一個好好的主意,卻得不到很好的落實,最後落個“無疾而終”、“虎頭蛇尾”的下場。這還不算完,更可悲的是,因為“結果”的不盡人意,這些本來挺“好”的主意,也往往會落一個“餿主意”的惡名收場,真是何其悲哉!

    總結一下,“好主意”得不到“好落實”或“好執行”,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執行者”方麵的原因):

    第一種,“主意”雖好,但“執行者”不認為其好,因此不願執行。具體表現為或“公然抗拒”或“陽奉陰違”;

    第二種,“主意”雖好,“執行者”也不認為其不好(或大讚其好。這一點極富諷刺意味,往往人們認為“極好”的事情,卻根本做不到,或堅持不了多一會兒。人之“惰性”真是可悲又可歎!),但“執行者”十分“懶惰”,致使“好主意”或“中途流產”、或落個“虎頭蛇尾”的下場(具體表現為“三分鍾熱度”,缺乏“持續性”、“毅力”和“韌性”);

    第三種,“主意”雖好,“執行者”也認同其好,並可拿出“行動”落實,但由於“中途”頻遇阻力而不得不放棄,難以堅持到最後;

    第四種,“主意”好,“執行者”也認同其好,並可以拿出行動落實,亦可堅持,但卻中途“變味兒”偏離了“主意”的本來意圖,致使“好主意”最終難以取得好結果;

    第五種,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種,“主意好”,“執行者”也認同其好,但卻苦於找不到好的“執行方法”,因此令好主意難以實行。……

    但無論如何,“好主意”得不到“好落實”的直接“罪人”毫無疑問是“執行者”。“執行者”輸,則多好的棋也會“滿盤皆輸”。

    且慢!再好好想想,果真如此嗎?下這個結論是否有些倉促?

    一曰“果真如此”。

    所以“用人”很重要。找到“合適的人”很重要。“人”不合適,有多好的“出主意”的本領都沒用。因此世上才會有“知人善用”一說。對於“不合適”的人,及時換掉就可以了。

    一曰“不全如此”。

    首先,不能做到“知人善用”,即“把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地方”本是領導者的責任,不能將責任全推給部下(執行者);

    其次,“執行者”不認為“主意”好,與領導者沒有做通思想工作有著直接原因,你沒有能夠說服對方,卻把責任都推給對方,本身也是一種失職。記住,偉大的領導者都是“思維”深邃而敏捷且個個兒“口才”驚人,具有極強的“說服力”與“蠱惑力”的(一般來說,偉大的領導者往往都是一個出色的演講者和惑眾者)!不具備這些素質,除了證明你自己的無能,和你對“領導者”這一立場的“不適合”之外,證明不了任何問題;

    最後,“執行者”即便讚同“主意”好,卻不得其法(不懂如何“執行”)很大程度上也是“領導者”的責任。

    對於很多“領導者”而言,他們往往會一廂情願地認為“找到‘做事’辦法是‘執行者’的事情,與我無關。我需要做的就是下命令這一件事兒,而你需要做的就是把它執行好這一件事兒。要不然用你幹嘛?想吃閑飯啊?”也就是現如今在企業管理領域非常經典的兩句話—一曰“一切拿數字說話!或,隻有數字最有發言權!”;一曰“隻問結果,不問過程!”而忽略掉了一個對“領導者”而言更為重要的職責:培養人才。

    很多管理者隻把“用人”當做自己的職責,而把“育人”下意識地“甩”出自己的職責範圍,實在是大錯特錯。一定要記住,偉大的領導者,除了是“用人”高手外,絕大多數還是“育人”高手。我們的毛主席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僅“知人善用”,而且用他的思想,即“毛澤東思想”教育了一大批幹部。其中包括我們的開國元勳。葉劍英元帥和鄧小平同誌都曾經深情地說過“我們都是毛澤東思想教育出來的,我們都是毛主席的學生!”

    即便是蔣介石麾下的高官達人們,對蔣也是三唿“校長”(蔣曾當過黃埔軍校的校長),承認是蔣的“學生”。可見,“育人”對於一個領導者而言有多麽重要!

    我們經常聽某位老板說這樣的話“我的下屬全是豬腦,根本不會辦事,什麽事都得我自己來”。不好意思,你的下屬都是豬的話,隻能證明你自己也是“豬王”。因為,你的下屬沒有從“豬”變成“人”首先是“你”的問題,而不是你的下屬的問題。把責任都推給下屬,隻能證明“你”自己的無能。

    當然,“育人”也有很多層麵,但最重要的無非有三點:一曰“開智慧”。就是教育部下擁有正確的價值觀與思維方式;二曰“教方法”。實際上“方法論”也是一種價值觀,而且是在很大程度上“可複製”的價值觀。那些認為“價值觀”隻能“悟”,不可“教”之人,其實隻是在為自己的“懶惰”與“無能”找借口;三曰“勤訓練”。無論你把多好的“智慧”與“價值觀”“教給了”對方,不“訓練”就無法或很難使其轉化成“實際行動”。所以,毛主席他老人家最後又在“出主意”與“用幹部”之後,加了一條“重修煉”,概為此理。

    總之,當領導者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兵”不善戰乃為“官”者之過。哪有一打敗仗就將過錯推給“兵”之理?

    嗚唿!世人知道為兵者難,殊不知為官者更難!為官之官者真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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