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代表“感性”,“正確”代表“理性”。一般來說,人們隻做“重要”的事,不做“正確”的事。

    在前文中我們初步探討了在“成功學”當中,“最好”與“次好”原則的相互關係。在這裏我們再嚐試著討論一下如何將“次好”原則與“實際操作”結合起來的方法。

    我們已經知道,“精英”與“普通人”之間有著種種重大的差別。這些差別最終決定了他們的成功與我們的平庸。在這種種差別當中,最本質的差別有兩項—一曰“主動”,一曰“堅持”。就是說,“精英”們做事往往是因為“自己想做”才做,因此他們就具有了“主動性”,也因此,他們能夠做到“堅持”。相反,我們大部分人之所以做不到這些,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我們“不想做”,或至少“想做”的欲望不夠強烈。其實好好想一想,不管是多麽平庸之人,隻要是人,都會有自己非常“想做”的事情,比如說玩網絡遊戲,比如說看球賽,等等,每個人總會有自己的愛好,甚至是令自己癡迷的、難以自拔的愛好。而且這些愛好當中,有些也會陪伴自己一生,即能夠很好地做到“堅持”。唯一不同的是,“精英”們把“學習”“思考”與“工作”這些職場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當成了這種“愛好”而已。而且他們如醉如癡地沉迷於這些愛好當中,這樣的人想不成功都難(任何一種“沉迷”都會帶來某個方麵的成功,想象一下一個電玩迷對自己高超技藝的超級自信就可以明白這一點)。

    所以,我們經常會聽到一些老人抱怨他們的孩子“這孩子其實很有才華,就是沒用在正道上”。

    每個人都明白一個道理,即認為應該把主要精力與熱情放到正道上。但為什麽真正能做到這一點的人那麽少呢?

    這裏麵有個非常有趣的心理學現象。

    即,在什麽情況下,人們才能夠做到認真、主動或充滿熱情地“做事”?

    一曰“因為這事正確”,一曰“因為這事重要”。

    你選哪個?

    你可能會不假思索地說“兩個都重要”。

    其實讓我來告訴你,“正確”遠不如“重要”重要。

    這話聽起來挺拗口,我詳細解釋一下你就會明白。

    我們所有的人都會本能地選擇去做“重要”的事,而不是“正確”的事。隻不過我們做的很多“重要”的事“碰巧了”也是“正確”的事而已。

    再說得具體點,“重要”其實在很多情況下是一個“感性”因素,是當事人本能而自發的做事欲望的體現;而“正確”在很多時候是一個“理性”概念,是當事人對事物的“理性認知”。遺憾的是,這種“理性認知”往往並不能激發當事人的做事欲望與熱情。當然,這兩個因素重合的時候會帶來最完美的結果,但在現實生活中,它們“彼此獨立”的機會往往大於“完美重合”的機會。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搞清楚了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當我們“苦口婆心”地將事物的“重要性”講給某個人聽的時候,雖然往往能夠成功地讓他認知到這個事物的“正確性”,但往往並不能夠讓他認可其“重要性”。因此,就算他能夠明白其“正確”,也不會拿出你期待的熱情與精力去做這件事的。舉一個誇張點的例子,每一個人都知道學一門外語對前途有利,每天上午跑上一千米會對身體好,但沒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因為對於這些事物,人們僅僅是認可其“正確”,但並沒有感到它們的“重要”。相反,如果你對一個高中即將畢業的女孩子說“某日下午三點劉德華會在某地等你,給你簽名”,那麽,哪怕她那個時候將會麵臨極為重要的考試,也十有八九會不顧一切地“翹課”赴約—她絕對會同意這樣做“不正確”的說法,但是對她來說,這件事“重要”。就這麽簡單。

    說到這裏,恐怕大家都會明白了—人的做事欲望,往往與“理性”無關,或至少相關度很低;人的做事欲望,往往隻受“感性”的支配。因此,如果我們隻想著在“理性”方麵教育人,讓他們明白事物的“正確性”,其實對激發他們的“做事”熱情往往毫無幫助,或者效果甚微。

    所以,做到“次好”原則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既然讓人們做到“主動”二字(即激發人們對事物“重要性”的“感性認知”)如此之艱難,不如幹脆放棄(或至少大幅度地弱化)這種無謂的努力,將大部分精力投注到另一個重要要素—“堅持”中去。因為沒有“主動性”人是無法做到“堅持”的,所以“強迫堅持”就成為了唯一的路徑。作為一個管理者,隻有通過“強迫”堅持的方法,才能夠讓你的員工都走上“被迫”成功之路。

    而這時,由於“次好”原則大幅度降低了“堅持”的門檻,你就有可能讓盡可能多的員工跨過這道坎,減少“被迫”堅持的“痛苦指數”,增加員工“被迫”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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