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航成為蘇訴代表人是父親吳桐提出來的,理由是吳航年輕,會開車,可以幫著跑跑腿、打打字什麽的,姿態放得比較低。

    元武一聽,立刻表示同意,吳航這樣的既不會搶了他的風頭,又有人分擔他的壓力,等於給他配了一個助手,何樂而不為。

    吳家卻有自己的打算。保時捷是吳家的小孫子吳凱砸的,作為訴訟代表人勢必會和律師密切聯係,那麽案件的進展情況他們就可以第一時間掌握。

    其實就算他們不作為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本身就是當事人的吳家直接問林自遙或者元武案件進展情況也是正常,隻是吳家人心虛,隻怕自己的舉動會招來懷疑,倒不如直接站出來擔任訴訟代理人來的直接。

    吳航有種被逼上梁山的感覺,現在他和元武、林自遙一起坐在被告席上,有一種如坐針氈的感覺。

    法官劉予沛看著法庭旁聽席上坐了黑壓壓的幾排人,挑了挑眉。

    眾人見穿著法袍的法官落座,三三兩兩交頭接耳起來。

    “這麽年輕的法官啊,不知道水平怎麽樣。”

    “會不會不懂啊?”

    “誒,能到法院裏來當法官的,哪裏會有什麽不懂的。”

    “這個法官也不知道結婚了沒有,看過去小夥子不錯。”

    “怎麽,來打個官司,還想招個女婿迴去?”

    “這有什麽不行的。”

    “我們小區裏有沒有和這個法官認識的。”

    “有道理,我們小區這麽大,總會有一兩個和這個法官沾親帶故的吧。”

    “是,有道理。”

    劉予沛坐的高,底下人的一舉一動盡收眼底,他抬眼一看鍾,已經到了開庭時間。

    劉予沛一敲法槌,說:“現在開庭。”

    今天到庭人數有些多,劉予沛決定讓書記員當庭宣讀一下法庭紀律,免得人多容易亂。

    書記員小劉站起來,朗聲宣讀道:“請大家保持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一、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和旁聽人員必須聽從審判長指揮、遵守法庭紀律。二、開庭時,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旁聽人員須關閉移動電話,傳唿機以及其他通訊工具。三、審判庭內所有台麵不準拜訪飲料,法庭內不得抽煙,不得亂扔垃圾。四、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1、未經法庭允許,不得錄像,錄音和拍照;2、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3、未經法庭允許,不得發言、提問;4、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對於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戒、可以沒收錄音機、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準予以罰款、拘留。對於眼中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宣讀完法庭紀律,法庭裏立刻沉靜了下來。

    劉予沛說:“原告盧耀麗以及訴被告元武等翠湖小區9號樓72名業主高空墜物侵權糾紛案,現在正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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