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王信徒蕭王子孫(2)
一轉”。巡撫大人的命令,典史不敢不從,“巡行一轉”結束後,史大人的 評語竟是,“爬都不會,便學走乎?”羞得此人狼狽不堪地跑了出去。(《南亭筆記 》卷11)
和卑賤的社會地位相適應,吏員的俸祿也是很低微的。西漢時吏有“鬥食”之稱,意思 是年俸不滿百石,計日而食一鬥二升,故雲“鬥食”;其實這還是高級衙門裏的待遇,州縣 吏祿連這個數目也達不到。晁錯在《論貴粟疏》中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 人 ,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可知多數小吏的額定歲入,還抵不上一戶五口 的農夫家庭。東漢時的情況,大約比西漢時更不如,王符、仲長統、崔nc0355茸琶政 論家都唿籲過增加小吏俸祿。不過這同北宋時的吏製比較,又算不了啥了。據沈括《夢溪筆 談》 披露,“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往往致富者”。這簡直和北魏百官無俸的用 意一樣,公然是要吏員以非法收入為生了。因此王安石搞變法時,樣樣開源節流,卻又捨得 為 吏員定祿並列入各級政府的正當財政支出,求得“以絕請託之弊”。這種把保證吏祿與促進 廉政聯繫起來考慮的認識,為以後歷代統治者所接受。是以從南宋以後,州縣吏員的收入較 之從前畢竟要改善得多,但仍然隻能從縱向相比上,從製定名份上講,倘若作橫向比較的話 ,也還是微乎其微。明人沈榜所著《宛署雜記》內,保存了一份宛平縣吏員的“工資單”, 一般在縣衙本部機關供職的吏員,每年的“工食銀”才七兩二錢,那些分派在巡檢司、閘關 等機構裏的吏員,每月才支六鬥倉米,檔次再低一些的則連額定月糧也沒有保障。宛平還算 是京縣,那其他普通州縣呢?比比“三十俸銀拿得”的佐nb0329倮矗吏的“工食銀”估 計隻能 占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吧。古詩《孔雀東南飛》裏那位男主角焦仲卿,身份是“廬江府小吏 ”,給人印象是很老實本分的,所以他的老婆就得“天明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了,否則就 怕連溫飽生活亦不得維持。當然,絕大多數的吏員是不會像焦仲卿那樣“君既為府吏,守節 情不移”的,那裏麵花頭精透著哪。用老百姓的話來講,就叫作——
任你官清如水 怎敵吏猾如油(1)
為了使讀者相信這句話確有依據,不妨先舉一個最具有說服力的事例,主角就是人所周 知的“大清官”包拯,夠得上“官清如水”了吧?沈括在《夢溪筆談》裏,就記有一樁他敵 不過“吏猾如油”的史實:老包坐開封府南衙時,有“明察”之稱。有個人犯法,按律當受 脊杖,便事先去賄賂值堂書吏。這個贓吏受錢後關照犯人,“審訊後老爺一定會命我寫責狀 (註:用刑前的文書),這時候你就大喊冤枉,我自會為你辯解。”果然,包 拯升堂審過案由 後,便要這贓吏寫責狀,犯人如吏所囑,分辯不已。那吏員大聲罵道:“快吃了脊杖便滾出 去,別多nb024`!”包拯聽見了,馬上對這吏員的賣弄權勢產生厭惡之心,反過來將吏 員責罰一通 ,那個犯人倒從輕發落了。在包拯看來,這就叫“以抑吏勢”,在沈括看來,“不知已為 (吏)所賣矣!”
“官清如水”敵不過“吏猾如油”的最重要條件之一,就在於官製和吏製的不同。對此 ,宋人陸九淵有過一段很精闢的議論——
官人者,異鄉之人,官人年滿者三考,成資者兩考;吏人則長子孫於其間。 官人視事,則左右前後皆吏人也,故官人為吏所欺,為吏所賣,亦其勢然。吏人自食而辦公 事,且樂為之、爭為之者,利在焉故也。故吏人之無良心、無公心,亦勢使之然也。 (陸九淵《象山先生文集》卷4)
這段話說白了,就是吏員大多是當地豪富推選,世代盤踞地方衙門,早已裏外勾結成一 氣,形成地頭蛇之類的勢力。吏祿低微,宋初甚至無祿,何以還有這麽多人爭著當吏呢?就 是看中這些位置是發利市的淵藪。因此別指望吏員會憑良心秉公辦事。而那些被朝廷派到州 縣裏來當官員的老爺們,全是外鄉人,上任之初連語言交流尚是障礙,哪談得上熟悉民情, 明察秋毫?好容易幹到有點熟悉了,又得依官製調動,再派來的繼任者,一切又從頭開始循 環。所以再精明的官員,也無法擺脫吏員的欺瞞和幹擾,倘若這官員本來就是庸碌無能之輩 ,自然就更要成為吏員的俘虜而遭其隨意擺布了。簡言之,在資深吏員看來,這州縣衙門的 真正主人就是他們,上麵派來當領導的倒是過往客人。這樣想,“衙神”是刀筆吏出身的蕭 何而非別人,倒也理所當然。
《水滸傳》、《金瓶梅》之類書中,常有押司、孔目等吏員欺矇挾製州縣官員的描寫, 或許有人以為這是小說,不足以為憑。須知一部中國州縣衙門史上,官員鬥不過吏員的故 事有的是。比如鄭克著《折獄龜鑑》上舉例說,宋朝時吉水縣衙門裏吏員每逢新官上任,必 唆使許多當地人前來告狀,冗雜繁複,非把新官攪得頭昏腦脹不可;以後這官員對於此類事 便生厭惡了,於是吏員們趁其懈怠,就把辦案的事權攬到了手裏。又如張培仁著《妙香室叢 話》舉例:清朝鹹豐三年(1853),福建晉江縣正堂出缺,巡撫調張培仁的朋 友王子符去做代 理知縣,王子符苦苦哀求,不肯上任。閩撫大怒,要上彈章參他,他也不怕。什麽緣故呢? 原來晉江縣衙門裏吏員之猾是遠近聞名的。按照戶部規定,晉江每年應徵收地丁銀三萬兩, 可大多被吏員勾結土豪給侵吞了。那裏的老百姓在納地丁銀時,已養成“隻知有裏書之收字 ,不復重縣令之串票”的習慣。派去的知縣、主簿之類若想清查一下,原始的魚鱗圖冊、流 水帳簿等便會被吏員們設法藏匿甚至竄改,“即吊查冊籍,亦如理亂絲”。照王子符的見解 ,真要“革除此弊,非復行大量之法不可。又恐裏書與奸民或陰為阻撓,或陽為抗拒,非會 同營兵及添派委員丁役,不足以示威集事”。可是歷來去那兒上任的官員,都是赤手空拳, 也無法籌措個兩三萬經費來擺這派兵增役顯示官威的陣勢,倘若其間鬧出點事端來,又要被 上司責以“辦理不善”,“是以官是土者,無不忍氣吞聲,各存五日京兆之見”(《 妙香 室叢話》卷10)。反正去那地方當官是當不好的(收不足地丁銀要受處分) ,遲早要參,與其後來被參,還不如幹脆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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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巡撫大人的命令,典史不敢不從,“巡行一轉”結束後,史大人的 評語竟是,“爬都不會,便學走乎?”羞得此人狼狽不堪地跑了出去。(《南亭筆記 》卷11)
和卑賤的社會地位相適應,吏員的俸祿也是很低微的。西漢時吏有“鬥食”之稱,意思 是年俸不滿百石,計日而食一鬥二升,故雲“鬥食”;其實這還是高級衙門裏的待遇,州縣 吏祿連這個數目也達不到。晁錯在《論貴粟疏》中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 人 ,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可知多數小吏的額定歲入,還抵不上一戶五口 的農夫家庭。東漢時的情況,大約比西漢時更不如,王符、仲長統、崔nc0355茸琶政 論家都唿籲過增加小吏俸祿。不過這同北宋時的吏製比較,又算不了啥了。據沈括《夢溪筆 談》 披露,“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往往致富者”。這簡直和北魏百官無俸的用 意一樣,公然是要吏員以非法收入為生了。因此王安石搞變法時,樣樣開源節流,卻又捨得 為 吏員定祿並列入各級政府的正當財政支出,求得“以絕請託之弊”。這種把保證吏祿與促進 廉政聯繫起來考慮的認識,為以後歷代統治者所接受。是以從南宋以後,州縣吏員的收入較 之從前畢竟要改善得多,但仍然隻能從縱向相比上,從製定名份上講,倘若作橫向比較的話 ,也還是微乎其微。明人沈榜所著《宛署雜記》內,保存了一份宛平縣吏員的“工資單”, 一般在縣衙本部機關供職的吏員,每年的“工食銀”才七兩二錢,那些分派在巡檢司、閘關 等機構裏的吏員,每月才支六鬥倉米,檔次再低一些的則連額定月糧也沒有保障。宛平還算 是京縣,那其他普通州縣呢?比比“三十俸銀拿得”的佐nb0329倮矗吏的“工食銀”估 計隻能 占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吧。古詩《孔雀東南飛》裏那位男主角焦仲卿,身份是“廬江府小吏 ”,給人印象是很老實本分的,所以他的老婆就得“天明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了,否則就 怕連溫飽生活亦不得維持。當然,絕大多數的吏員是不會像焦仲卿那樣“君既為府吏,守節 情不移”的,那裏麵花頭精透著哪。用老百姓的話來講,就叫作——
任你官清如水 怎敵吏猾如油(1)
為了使讀者相信這句話確有依據,不妨先舉一個最具有說服力的事例,主角就是人所周 知的“大清官”包拯,夠得上“官清如水”了吧?沈括在《夢溪筆談》裏,就記有一樁他敵 不過“吏猾如油”的史實:老包坐開封府南衙時,有“明察”之稱。有個人犯法,按律當受 脊杖,便事先去賄賂值堂書吏。這個贓吏受錢後關照犯人,“審訊後老爺一定會命我寫責狀 (註:用刑前的文書),這時候你就大喊冤枉,我自會為你辯解。”果然,包 拯升堂審過案由 後,便要這贓吏寫責狀,犯人如吏所囑,分辯不已。那吏員大聲罵道:“快吃了脊杖便滾出 去,別多nb024`!”包拯聽見了,馬上對這吏員的賣弄權勢產生厭惡之心,反過來將吏 員責罰一通 ,那個犯人倒從輕發落了。在包拯看來,這就叫“以抑吏勢”,在沈括看來,“不知已為 (吏)所賣矣!”
“官清如水”敵不過“吏猾如油”的最重要條件之一,就在於官製和吏製的不同。對此 ,宋人陸九淵有過一段很精闢的議論——
官人者,異鄉之人,官人年滿者三考,成資者兩考;吏人則長子孫於其間。 官人視事,則左右前後皆吏人也,故官人為吏所欺,為吏所賣,亦其勢然。吏人自食而辦公 事,且樂為之、爭為之者,利在焉故也。故吏人之無良心、無公心,亦勢使之然也。 (陸九淵《象山先生文集》卷4)
這段話說白了,就是吏員大多是當地豪富推選,世代盤踞地方衙門,早已裏外勾結成一 氣,形成地頭蛇之類的勢力。吏祿低微,宋初甚至無祿,何以還有這麽多人爭著當吏呢?就 是看中這些位置是發利市的淵藪。因此別指望吏員會憑良心秉公辦事。而那些被朝廷派到州 縣裏來當官員的老爺們,全是外鄉人,上任之初連語言交流尚是障礙,哪談得上熟悉民情, 明察秋毫?好容易幹到有點熟悉了,又得依官製調動,再派來的繼任者,一切又從頭開始循 環。所以再精明的官員,也無法擺脫吏員的欺瞞和幹擾,倘若這官員本來就是庸碌無能之輩 ,自然就更要成為吏員的俘虜而遭其隨意擺布了。簡言之,在資深吏員看來,這州縣衙門的 真正主人就是他們,上麵派來當領導的倒是過往客人。這樣想,“衙神”是刀筆吏出身的蕭 何而非別人,倒也理所當然。
《水滸傳》、《金瓶梅》之類書中,常有押司、孔目等吏員欺矇挾製州縣官員的描寫, 或許有人以為這是小說,不足以為憑。須知一部中國州縣衙門史上,官員鬥不過吏員的故 事有的是。比如鄭克著《折獄龜鑑》上舉例說,宋朝時吉水縣衙門裏吏員每逢新官上任,必 唆使許多當地人前來告狀,冗雜繁複,非把新官攪得頭昏腦脹不可;以後這官員對於此類事 便生厭惡了,於是吏員們趁其懈怠,就把辦案的事權攬到了手裏。又如張培仁著《妙香室叢 話》舉例:清朝鹹豐三年(1853),福建晉江縣正堂出缺,巡撫調張培仁的朋 友王子符去做代 理知縣,王子符苦苦哀求,不肯上任。閩撫大怒,要上彈章參他,他也不怕。什麽緣故呢? 原來晉江縣衙門裏吏員之猾是遠近聞名的。按照戶部規定,晉江每年應徵收地丁銀三萬兩, 可大多被吏員勾結土豪給侵吞了。那裏的老百姓在納地丁銀時,已養成“隻知有裏書之收字 ,不復重縣令之串票”的習慣。派去的知縣、主簿之類若想清查一下,原始的魚鱗圖冊、流 水帳簿等便會被吏員們設法藏匿甚至竄改,“即吊查冊籍,亦如理亂絲”。照王子符的見解 ,真要“革除此弊,非復行大量之法不可。又恐裏書與奸民或陰為阻撓,或陽為抗拒,非會 同營兵及添派委員丁役,不足以示威集事”。可是歷來去那兒上任的官員,都是赤手空拳, 也無法籌措個兩三萬經費來擺這派兵增役顯示官威的陣勢,倘若其間鬧出點事端來,又要被 上司責以“辦理不善”,“是以官是土者,無不忍氣吞聲,各存五日京兆之見”(《 妙香 室叢話》卷10)。反正去那地方當官是當不好的(收不足地丁銀要受處分) ,遲早要參,與其後來被參,還不如幹脆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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