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像王子符這樣考慮,還是出於當個清官的動機,有心撈錢當貪官的話,那就正好 一塊兒通同弊合。呂居仁著《官箴》,有段警告:“後生少年,乍到官守,多為猾吏所餌, 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間不復敢舉動。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盜不貲矣。 以此被重譴,良可惜也。”這就是說,吏人以利誘官,官吏同流合汙後,常常是吏員所得要 比官員多得多,但事情發作的話,最倒黴的還是做官的。
話雖這麽說,畢竟既當官而又不貪利者,能有幾個?《名公書判清明集》裏,收有一篇 上司怒斥知縣的警令,大唿:“全是吏人世界,知縣所知何事?”這便是貪官或庸官坐衙的 必然後果。試以收進這部書內的南宋幹員蔡杭(時任江東提刑)的一係列判詞 為例,便可知州 縣衙門“全是吏人世界”之不虛。如《違法害民》雲:“當職(蔡杭自稱,後同) 未巡歷之前,已聞弋陽有孫、餘二吏之橫,民不堪之。及至安仁,則弋陽百姓爭來哀訴 。孫 迴首占縣權,自號‘立地知縣’,弟孫萬八橫行市井,人唿八王,其他可知。”又如《鉛山 贓 吏》雲:“當職未入境,已聞鉛山縣有配吏程、徐、張、周四人,為百姓之害,及入境,則 百姓交訟之。”又如《冒役》雲:“當職入境閱詞,訴配吏者以千計,則一路之為民害者可 知也。”要之,老蔡在管下諸縣轉了一圈,收到的狀紙全是老百姓控告猾吏的。猾吏威風到 什麽程度?僅以弋陽縣孫迴、餘信二吏為例:其平素作為是,“捉人毆打,輒用紙裹木棒, 名曰紙餛飩。收拾配吏、破落鄉司,分布爪牙,競為苛虐,私押人入獄,訊腿荊至一二百 ”;其日常收入是,“既有無名錢,又有自寄錢,又有比呈展限錢,又有保正每月常例錢, 敲錘骨髓,怨聲徹天”。當蔡杭傳訊證人調查他們的罪行時,“乃敢率弓手正等二十餘人, 以 迎神為名,擒捉詞人”;當蔡杭查證確鑿下令逮捕他們時,又“拒而不出,方且酣飲娼樓, 揚揚自得”。這兩個小吏日剝月削的民脂民膏共有多少,“據獄中供招,雖未及萬分之一, 然孫迴計一萬一千七百餘貫,餘信計一萬八百餘貫”。那麽這個“未及萬分之一”的數額又 是什麽概念呢?據史料記載,熙寧三年(1070),即北宋始行吏祿製度的頭一年 ,整個中央政 府所屬各部門之吏祿支出,總數也隻有三千八百三十四貫(《夢溪筆談》卷12) 。再迴想一下 前文某縣尉自嘆每月俸錢不過五貫五百九十錢的感慨,不難想見呂居仁何以要向當州縣官的 發出警告,也不難想見為什麽吏員的社會地位如此卑微,而仍有那麽多人“且樂為之、爭為 之”了。
任你官清如水 怎敵吏猾如油(2)
這等嚴重的罪行,在局外人看起來是潑天大禍了,但在“吏人世界”裏不算啥事兒。蔡 杭當時給擬的判決是“孫迴決脊杖二十,刺配惠州牢城;餘信決脊杖十七,刺配南康軍牢 城”。孰知猾吏的氣焰既然能囂張到如此地步,自有其一張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存在,包括縣 衙門裏的那一班官老爺們,無不網羅在內。所以這判決出來 後,“眾論及知縣之言”,全是一派說情聲音,況且理由也很堂皇,“皆謂本縣綱解首尾, 皆在孫迴名下,欲得了辦畢日行遣。”
沒辦法,財政收入是縣政的中心,既然孫迴一身而係全局,蔡杭也隻有服帖,宣布“當 職念本縣月解窘急,重違其清”。於是罪犯又以能人的資格,繼續從事他的“公務”,也用 不著去服徒刑了。這也說明,隻要別犯上“謀逆”這一款,中國古代官場上是很有一點“唯 才是┚佟薄ⅹ“重用能人”的觀念的。至於什麽“澄清吏治”、促進廉政啦,對不起,隻 能當高調唱唱的。
最後,“官清如水”難敵“吏猾如油”的又一原因,還在於吏員通曉成例,熟悉檔案。 在本書第二章裏,曾援引過韓愈的名篇《藍田縣丞廳壁記》,這裏麵有一段很精彩的人 物刻畫:
吏抱成案詣(縣)丞,卷其前,鉗以左手,右手摘紙尾,雁鶩 行以進,平立,睨(縣)丞曰:“當署”。
吏員抱案見縣丞,當是畢恭畢敬的態度,因為兩者地位懸殊,王冕覺得最恥辱的,也正 是這“朝夕抱案立庭下備奴使”的一幕。可是韓愈筆下“抱案”兩字中又嵌了一個“成”字 ,說明吏員向縣丞呈上的已經是辦完的案卷,不過來完成一道簽名畫押的手續而已。說起來 這又是中國官場的一大傳統,辦任何事情,都有一套繁瑣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應該援引 或可資類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棟。科舉出身的人,經史策論能講得頭頭是道,詩雲子曰可背 得滾瓜爛熟,可是少有能摸著這些門道的;至於蔭襲、保舉、軍功或捐納等出身的人,那就 更要差上一大截了。舉個簡單的例子,某官員接辦一件公事,這事情該依哪一條法令或哪一 項規定去處理,在律令和會典等書籍中都找不到,萬一出點紕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子,輕則 駁迴,重則訓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著走?這時就得設法找出以往出現過的成例套用,或 者是相似的成例類推,以保萬無一失。可是究竟該找什麽成例,或者雖已知道,又究竟該從 檔案庫裏的哪一架哪一格上去調取,那就是另一門學問了。這就叫“吏道”,《水滸傳》介 紹宋江“吏道純熟”,即是此意。於是當官的便得向做吏的討教,抑或幹脆交給做吏的去辦 。你若想避開他自己動手,大半是還沒等上司申斥,他倒先給你來個駁迴了。這樣,韓愈筆 下那個場景便順理成章地出現了:“卷其前,鉗以左手”,左手像把老虎鉗似的,緊緊夾住 前麵捲起的文件,那含義簡直是“你也用不著看了”。右手呢,“摘紙尾”,關照你,“當 署”,意思是“這是應該由你簽字畫押的”。最妙者是“平立”而“睨視”,態度還是那麽 謙卑,但“睨視”的眼神,卻顯示出一副小人得意的心態。韓愈是當過陽山縣令的,當然知 道州縣衙門裏的這一套,所以他不僅能淋漓盡致地描繪出來,而且還能替崔斯立感慨萬分 ,“丞哉丞哉,餘不負丞而丞負餘!”“官之貪者不敢問吏,且相與為市;官之庸者不能製 吏 ,皆受成其手”,(《名公書判清明集》卷2)像韓愈、崔斯立這些人,既不能 說貪更也不能稱庸吧?到底也隻能——
</br>
話雖這麽說,畢竟既當官而又不貪利者,能有幾個?《名公書判清明集》裏,收有一篇 上司怒斥知縣的警令,大唿:“全是吏人世界,知縣所知何事?”這便是貪官或庸官坐衙的 必然後果。試以收進這部書內的南宋幹員蔡杭(時任江東提刑)的一係列判詞 為例,便可知州 縣衙門“全是吏人世界”之不虛。如《違法害民》雲:“當職(蔡杭自稱,後同) 未巡歷之前,已聞弋陽有孫、餘二吏之橫,民不堪之。及至安仁,則弋陽百姓爭來哀訴 。孫 迴首占縣權,自號‘立地知縣’,弟孫萬八橫行市井,人唿八王,其他可知。”又如《鉛山 贓 吏》雲:“當職未入境,已聞鉛山縣有配吏程、徐、張、周四人,為百姓之害,及入境,則 百姓交訟之。”又如《冒役》雲:“當職入境閱詞,訴配吏者以千計,則一路之為民害者可 知也。”要之,老蔡在管下諸縣轉了一圈,收到的狀紙全是老百姓控告猾吏的。猾吏威風到 什麽程度?僅以弋陽縣孫迴、餘信二吏為例:其平素作為是,“捉人毆打,輒用紙裹木棒, 名曰紙餛飩。收拾配吏、破落鄉司,分布爪牙,競為苛虐,私押人入獄,訊腿荊至一二百 ”;其日常收入是,“既有無名錢,又有自寄錢,又有比呈展限錢,又有保正每月常例錢, 敲錘骨髓,怨聲徹天”。當蔡杭傳訊證人調查他們的罪行時,“乃敢率弓手正等二十餘人, 以 迎神為名,擒捉詞人”;當蔡杭查證確鑿下令逮捕他們時,又“拒而不出,方且酣飲娼樓, 揚揚自得”。這兩個小吏日剝月削的民脂民膏共有多少,“據獄中供招,雖未及萬分之一, 然孫迴計一萬一千七百餘貫,餘信計一萬八百餘貫”。那麽這個“未及萬分之一”的數額又 是什麽概念呢?據史料記載,熙寧三年(1070),即北宋始行吏祿製度的頭一年 ,整個中央政 府所屬各部門之吏祿支出,總數也隻有三千八百三十四貫(《夢溪筆談》卷12) 。再迴想一下 前文某縣尉自嘆每月俸錢不過五貫五百九十錢的感慨,不難想見呂居仁何以要向當州縣官的 發出警告,也不難想見為什麽吏員的社會地位如此卑微,而仍有那麽多人“且樂為之、爭為 之”了。
任你官清如水 怎敵吏猾如油(2)
這等嚴重的罪行,在局外人看起來是潑天大禍了,但在“吏人世界”裏不算啥事兒。蔡 杭當時給擬的判決是“孫迴決脊杖二十,刺配惠州牢城;餘信決脊杖十七,刺配南康軍牢 城”。孰知猾吏的氣焰既然能囂張到如此地步,自有其一張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存在,包括縣 衙門裏的那一班官老爺們,無不網羅在內。所以這判決出來 後,“眾論及知縣之言”,全是一派說情聲音,況且理由也很堂皇,“皆謂本縣綱解首尾, 皆在孫迴名下,欲得了辦畢日行遣。”
沒辦法,財政收入是縣政的中心,既然孫迴一身而係全局,蔡杭也隻有服帖,宣布“當 職念本縣月解窘急,重違其清”。於是罪犯又以能人的資格,繼續從事他的“公務”,也用 不著去服徒刑了。這也說明,隻要別犯上“謀逆”這一款,中國古代官場上是很有一點“唯 才是┚佟薄ⅹ“重用能人”的觀念的。至於什麽“澄清吏治”、促進廉政啦,對不起,隻 能當高調唱唱的。
最後,“官清如水”難敵“吏猾如油”的又一原因,還在於吏員通曉成例,熟悉檔案。 在本書第二章裏,曾援引過韓愈的名篇《藍田縣丞廳壁記》,這裏麵有一段很精彩的人 物刻畫:
吏抱成案詣(縣)丞,卷其前,鉗以左手,右手摘紙尾,雁鶩 行以進,平立,睨(縣)丞曰:“當署”。
吏員抱案見縣丞,當是畢恭畢敬的態度,因為兩者地位懸殊,王冕覺得最恥辱的,也正 是這“朝夕抱案立庭下備奴使”的一幕。可是韓愈筆下“抱案”兩字中又嵌了一個“成”字 ,說明吏員向縣丞呈上的已經是辦完的案卷,不過來完成一道簽名畫押的手續而已。說起來 這又是中國官場的一大傳統,辦任何事情,都有一套繁瑣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應該援引 或可資類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棟。科舉出身的人,經史策論能講得頭頭是道,詩雲子曰可背 得滾瓜爛熟,可是少有能摸著這些門道的;至於蔭襲、保舉、軍功或捐納等出身的人,那就 更要差上一大截了。舉個簡單的例子,某官員接辦一件公事,這事情該依哪一條法令或哪一 項規定去處理,在律令和會典等書籍中都找不到,萬一出點紕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子,輕則 駁迴,重則訓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著走?這時就得設法找出以往出現過的成例套用,或 者是相似的成例類推,以保萬無一失。可是究竟該找什麽成例,或者雖已知道,又究竟該從 檔案庫裏的哪一架哪一格上去調取,那就是另一門學問了。這就叫“吏道”,《水滸傳》介 紹宋江“吏道純熟”,即是此意。於是當官的便得向做吏的討教,抑或幹脆交給做吏的去辦 。你若想避開他自己動手,大半是還沒等上司申斥,他倒先給你來個駁迴了。這樣,韓愈筆 下那個場景便順理成章地出現了:“卷其前,鉗以左手”,左手像把老虎鉗似的,緊緊夾住 前麵捲起的文件,那含義簡直是“你也用不著看了”。右手呢,“摘紙尾”,關照你,“當 署”,意思是“這是應該由你簽字畫押的”。最妙者是“平立”而“睨視”,態度還是那麽 謙卑,但“睨視”的眼神,卻顯示出一副小人得意的心態。韓愈是當過陽山縣令的,當然知 道州縣衙門裏的這一套,所以他不僅能淋漓盡致地描繪出來,而且還能替崔斯立感慨萬分 ,“丞哉丞哉,餘不負丞而丞負餘!”“官之貪者不敢問吏,且相與為市;官之庸者不能製 吏 ,皆受成其手”,(《名公書判清明集》卷2)像韓愈、崔斯立這些人,既不能 說貪更也不能稱庸吧?到底也隻能——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