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幹就幹。
吳冶平確立了“三項基本原則”:第一,報集團公司批準,任命鄭麗為華中公司副總經理,具體負責娛樂城工作;第二,著眼於大發展,不搞則已,要搞就搞大型綜合娛樂城;第三,根據w市的綜合分析結合華中公司現有項目的受轄區域,娛樂城位置定在江北。
館長要想把鄭麗擠走並不容易。鄭麗的工作成績有目共睹,鄭麗的那點事做在明處,館長要是講得太多反倒顯出自己沒水平,更重要的是局領導對鄭麗工作滿意印象不錯,一時間館長對鄭麗真的好像還奈何不得。
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當你想要放棄時,突然峰迴路轉,又顯柳暗花明。正像一局棋,黑子眼看敗局已定,誰知紅子竟然走出昏招,形勢急轉直下。正當館長為如何擠兌鄭麗而一籌莫展之際,鄭麗竟主動找上門來,要求提前辦理內退。館長不明其意,很緊張,說了一大堆此地無銀的話,把鄭麗誇的站不住。鄭麗隻好編故事。鄭麗說自己離婚五年了才談了個男朋友,她打算嫁到深圳做太太。
人類的情感是很複雜的。館長原本是變著法要擠兌鄭麗的,但是,當鄭麗真的要辦內退時,館長又突然間覺得鄭麗是一個很不錯很稱職的娛樂城總經理。不管館長的思想變化是真是假,反正在鄭麗辦理內退的過程中,館長確實是一路綠燈,能關照處皆關照。
局長為鄭麗的內退專門找她談過話。局長是誠心實意地挽留,但鄭麗態度堅決,又拋出要嫁人這個殺手鐧,局長隻好做順水人情。中國人講成人之美,民間有“寧拆十座舊廟,不拆一對夫妻”之說。鄭麗說要去深圳嫁人,局長豈敢阻攔?再說,公家的事也就是那麽迴事,國營單位什麽都缺,就是不缺總經理。鄭麗走後,她的繼任不管是膿包還是草包,至少他或者是她都會給局長送紅包。
鄭麗領著吳冶平沿著最具江北特色的沿江大道一家一家地認真考察。大東方、大都會、帝苑、拉斯維加等較大的娛樂城自然是多次考察的重點對象。他們又考察解放大道上愷撒、未來世界,新華路上的正銀和五星城。總之,他們不厭其煩地差不多把江北的所有娛樂場所都認真看了幾遍,最後經仔細比較,選定位於江北青年路的農具廠綜合大樓。吳冶平對這塊場子十分滿意,隻是他不理解農具廠為什麽要將新建的綜合樓急於出手。既然剛建好就要出手,那幹嗎要建呢?他問鄭麗,鄭麗也說不清。吳冶平說你打聽一下,看看這中間有沒有什麽貓膩。
第二天,鄭麗將打聽到的情況告訴吳冶平:沒什麽貓膩,就是廠裏效益不好,欠銀行的錢付不起利息,工人三月沒發工資。吳冶平覺得很奇怪,麵前的這個廠無論是規模、廠房、設備、技術力量、職工素質還是背景,都遠遠強於深圳的那些老闆廠,吳冶平曾親眼看著隻有十萬八萬的所謂“港商”、“台商”伴隨著特區的發展而成長,不用幾年就真變成大老闆了,而眼下這個廠怎麽恰恰相反了。
鄭麗經過一晚上調整,已經恢復靈氣。她好像是專門等著吳治平提這個問題。
“這有什麽不好理解?”鄭麗說:“你昨天問為什麽新建的大樓就要賣,因為建大樓個人能撈好處,賣大樓個人還要撈好處,吃虧的是工廠,賺錢的是個人;再說,廠搞好了對一把手個人有什麽好處?不是有那麽個企業的一把手,把一個幾十萬元的小廠搞成一個幾百億的特大企業,就因為‘私自提成’了百分之一,槍斃?廠搞垮了對一把手個人有什麽壞處?大方點,將撈到的錢用一些與上級領導‘融洽關係’,說不準還能提拔,就是免職也合算。”
吳冶平並不完全同意鄭麗的這些觀點,比如鄭麗將貪汙調侃成“私自提成”他就不能接受,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在許多方麵與她有同感。
鄭麗說得吳冶平發愣,剛開始蠻得意,後來又覺得自己跑題了,不太好,想收迴來,於是對吳冶平說:“你看農具廠那邊……”
吳冶平好像迴過勁來,繼續分析方案。他認為,從長遠來看,當然是一鍋端合算,綜合樓後麵的整個工廠可以開發成一個高尚小區,但眼下時機不成熟,下崗職工安置和銀行貸款的償還還都是無底洞,還是等國家有明確的優惠政策再說;雙方合作經營看起來最省錢,其實風險更大,將來扯皮的事少不了,沒法正規管理。所以隻能是先租賃,等以後時機成熟再考慮全部收購。鄭麗補充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從綜合樓大門到青年路之間這十幾米寬的綠化帶既妨礙視線又影響停車,最好能由廠方出麵將其改成一個小廣場。吳冶平很是贊同。
談判很順利。吳冶平發覺認識鄭麗後事事順利。他甚至開始想像著和她結婚後一起生活的情景。但他還是很慎重,他幾次想就這個問題開誠布公地與鄭麗談談,但找不到恰當的氣氛,總不能談工作談得好好地突然來一句吧?吳冶平想,也許等娛樂城開張了,有閑心了,自然水到渠成。
最後的合同書是鄭麗代表華中公司簽的字。吳冶平覺得鄭麗是當地人,將來遇到什麽麻煩她也能擺平。當然,由鄭麗簽字還能在甲方麵前樹立鄭麗的威信,在娛樂城內部樹立她的權威,便於她今後工作。
合同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每月租金十萬元人民幣,另外甲方在娛樂城每月享有壹萬元免費簽單權;(2)簽訂合同7天內付定金貳拾萬,免費三月裝修期,從第四個月開始每月5號之前付當月租金;(3)甲方負責在三個月內完成門前綠化帶該廣場審批手續,乙方承擔費用完成改造工程;(4)甲方無償提供水電指標和設備,乙方自理水電費及其他各種經營稅費;(5)甲乙雙方都謀求進一步合作的可能性,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合同標的背後廠區的權力。
</br>
吳冶平確立了“三項基本原則”:第一,報集團公司批準,任命鄭麗為華中公司副總經理,具體負責娛樂城工作;第二,著眼於大發展,不搞則已,要搞就搞大型綜合娛樂城;第三,根據w市的綜合分析結合華中公司現有項目的受轄區域,娛樂城位置定在江北。
館長要想把鄭麗擠走並不容易。鄭麗的工作成績有目共睹,鄭麗的那點事做在明處,館長要是講得太多反倒顯出自己沒水平,更重要的是局領導對鄭麗工作滿意印象不錯,一時間館長對鄭麗真的好像還奈何不得。
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當你想要放棄時,突然峰迴路轉,又顯柳暗花明。正像一局棋,黑子眼看敗局已定,誰知紅子竟然走出昏招,形勢急轉直下。正當館長為如何擠兌鄭麗而一籌莫展之際,鄭麗竟主動找上門來,要求提前辦理內退。館長不明其意,很緊張,說了一大堆此地無銀的話,把鄭麗誇的站不住。鄭麗隻好編故事。鄭麗說自己離婚五年了才談了個男朋友,她打算嫁到深圳做太太。
人類的情感是很複雜的。館長原本是變著法要擠兌鄭麗的,但是,當鄭麗真的要辦內退時,館長又突然間覺得鄭麗是一個很不錯很稱職的娛樂城總經理。不管館長的思想變化是真是假,反正在鄭麗辦理內退的過程中,館長確實是一路綠燈,能關照處皆關照。
局長為鄭麗的內退專門找她談過話。局長是誠心實意地挽留,但鄭麗態度堅決,又拋出要嫁人這個殺手鐧,局長隻好做順水人情。中國人講成人之美,民間有“寧拆十座舊廟,不拆一對夫妻”之說。鄭麗說要去深圳嫁人,局長豈敢阻攔?再說,公家的事也就是那麽迴事,國營單位什麽都缺,就是不缺總經理。鄭麗走後,她的繼任不管是膿包還是草包,至少他或者是她都會給局長送紅包。
鄭麗領著吳冶平沿著最具江北特色的沿江大道一家一家地認真考察。大東方、大都會、帝苑、拉斯維加等較大的娛樂城自然是多次考察的重點對象。他們又考察解放大道上愷撒、未來世界,新華路上的正銀和五星城。總之,他們不厭其煩地差不多把江北的所有娛樂場所都認真看了幾遍,最後經仔細比較,選定位於江北青年路的農具廠綜合大樓。吳冶平對這塊場子十分滿意,隻是他不理解農具廠為什麽要將新建的綜合樓急於出手。既然剛建好就要出手,那幹嗎要建呢?他問鄭麗,鄭麗也說不清。吳冶平說你打聽一下,看看這中間有沒有什麽貓膩。
第二天,鄭麗將打聽到的情況告訴吳冶平:沒什麽貓膩,就是廠裏效益不好,欠銀行的錢付不起利息,工人三月沒發工資。吳冶平覺得很奇怪,麵前的這個廠無論是規模、廠房、設備、技術力量、職工素質還是背景,都遠遠強於深圳的那些老闆廠,吳冶平曾親眼看著隻有十萬八萬的所謂“港商”、“台商”伴隨著特區的發展而成長,不用幾年就真變成大老闆了,而眼下這個廠怎麽恰恰相反了。
鄭麗經過一晚上調整,已經恢復靈氣。她好像是專門等著吳治平提這個問題。
“這有什麽不好理解?”鄭麗說:“你昨天問為什麽新建的大樓就要賣,因為建大樓個人能撈好處,賣大樓個人還要撈好處,吃虧的是工廠,賺錢的是個人;再說,廠搞好了對一把手個人有什麽好處?不是有那麽個企業的一把手,把一個幾十萬元的小廠搞成一個幾百億的特大企業,就因為‘私自提成’了百分之一,槍斃?廠搞垮了對一把手個人有什麽壞處?大方點,將撈到的錢用一些與上級領導‘融洽關係’,說不準還能提拔,就是免職也合算。”
吳冶平並不完全同意鄭麗的這些觀點,比如鄭麗將貪汙調侃成“私自提成”他就不能接受,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在許多方麵與她有同感。
鄭麗說得吳冶平發愣,剛開始蠻得意,後來又覺得自己跑題了,不太好,想收迴來,於是對吳冶平說:“你看農具廠那邊……”
吳冶平好像迴過勁來,繼續分析方案。他認為,從長遠來看,當然是一鍋端合算,綜合樓後麵的整個工廠可以開發成一個高尚小區,但眼下時機不成熟,下崗職工安置和銀行貸款的償還還都是無底洞,還是等國家有明確的優惠政策再說;雙方合作經營看起來最省錢,其實風險更大,將來扯皮的事少不了,沒法正規管理。所以隻能是先租賃,等以後時機成熟再考慮全部收購。鄭麗補充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從綜合樓大門到青年路之間這十幾米寬的綠化帶既妨礙視線又影響停車,最好能由廠方出麵將其改成一個小廣場。吳冶平很是贊同。
談判很順利。吳冶平發覺認識鄭麗後事事順利。他甚至開始想像著和她結婚後一起生活的情景。但他還是很慎重,他幾次想就這個問題開誠布公地與鄭麗談談,但找不到恰當的氣氛,總不能談工作談得好好地突然來一句吧?吳冶平想,也許等娛樂城開張了,有閑心了,自然水到渠成。
最後的合同書是鄭麗代表華中公司簽的字。吳冶平覺得鄭麗是當地人,將來遇到什麽麻煩她也能擺平。當然,由鄭麗簽字還能在甲方麵前樹立鄭麗的威信,在娛樂城內部樹立她的權威,便於她今後工作。
合同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每月租金十萬元人民幣,另外甲方在娛樂城每月享有壹萬元免費簽單權;(2)簽訂合同7天內付定金貳拾萬,免費三月裝修期,從第四個月開始每月5號之前付當月租金;(3)甲方負責在三個月內完成門前綠化帶該廣場審批手續,乙方承擔費用完成改造工程;(4)甲方無償提供水電指標和設備,乙方自理水電費及其他各種經營稅費;(5)甲乙雙方都謀求進一步合作的可能性,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合同標的背後廠區的權力。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