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少女叫宋衛玲,1978年3月出生於河南省信陽市的武警大院裏,5年後,她隨著由武警軍官轉業的父親迴到了老家河南安陽市滑縣道口。父親被分配至滑縣銀行工作。由於母親一直沒有工作,身體一直不大好,本來能考上大學的宋衛玲為了減輕家中的負擔,決定放棄考大學的機會,高中還未畢業,通過內招考試,以優異的成績考取進入了滑縣金融係統。好學上進的宋衛玲在18歲這一年,以最好的成績被分配到滑縣華融城市信用社。


    在工作上,小宋更是虛心好學,不懂就問,勤學苦練,不僅在很短的時間內掌握了所有的業務知識,更練就出了一手快而又準的算盤技能。1998年10月,在全地區金融係統的業務競賽中,小宋以精湛的技術奪得了全省金融係統珠算比賽第一名的好成績,受到有關領導的好評。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小宋又參加了自學考試,不但在很短的時間內拿到了兩個大專文憑,還順利地考取了助理會計師。由於工作成績突出,加上業務過硬,在參加工作的第二年,年僅19歲的宋衛玲經過競選,成為滑縣華融城市信用社的一名主任。這也是該單位有始以來最年輕的主任。


    她的上進和發展得到了大多同事的羨慕,但也受到了個別人的嫉妒。隻是,這位單純的少女做夢也沒有想到,可怕的厄運很快會就降落到她的頭上。


    1998年7月27日,這一天對於宋衛玲而言,是一個黑色的日子。這天下午3時許,宋衛玲和社裏惟一的交換員李海莉在例行對帳時,細心的她突然發現自己經手的帳上多了一筆20萬元的提款,手續日期是本月的十多天前,支票號碼後四位是8872。她心裏不由一沉:不對呀?平日別說是上萬元的巨款,就是幾元錢的小帳,她都記得一清二楚,怎麽在帳麵上出現了如此大的一筆巨額款項而自己卻渾然不知呢?她急忙認真地查看,結果發現那上麵的提取金額真的是20萬元!發票上的簽發日期為7月16日。小宋一邊掩飾著因為緊張而狂跳不止的心,一邊反覆地查看那上麵的陌生簽名筆跡。她仔細一比對,發現這上麵的筆墨也不是本社其他員工的,更令她奇怪的是,不但票麵上的筆跡很陌生,支票上的收款人、記帳員、覆核員和出納員欄目處卻分別加有她和同事李海莉、王軍、何軍等人的個人印章。見她對著一大堆帳目在自言自語地發愣,在一邊對帳的同事李海莉急忙趕上前來,不解地問:“這張支票上的簽名怎麽這樣陌生呀?咋不是我們所裏人的字啊?”這時,在櫃檯的一邊忙碌的信用社出納科長李艷紅聽到她們的對話,也湊過來詢問是怎麽一迴事,她看了看後也有些奇怪地說:“不對呀,這上麵的字跡咋這麽陌生呀?這咋迴事啊?有20萬元哩!”是啊,整整20萬元呀!現在卻不翼而飛了!


    滿頭大汗的宋衛玲馬上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慌忙拉著會計員趕緊跑到總社向領導匯報情況。誰知信用社主任張某等人聞訊後,立馬指著汗流滿麵的宋衛玲的鼻子,大聲訓斥道:丟了20萬元哪?這還了得?你不要走了,這事肯定與你有關,等我們把事情弄清楚後再說!說罷,他不由分說,當即將宋衛玲扣留在他的辦公室裏,不讓她離開半步。小宋自然沒想到,自己的領導居然會如此對待她,但此時自己又是有口難辯呀!她隻好忍辱負重,等待上麵的調查結果。直至晚上6點多,所裏其他工作人員都被留下接受調查。隨後,安陽市人民銀行、人行滑縣分行及華融社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


    其實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內部工作人員取款時一個人根本就取不出來,必須經過一係列嚴格的手續才能取出款項來:先得由要求取款的工作人員向上級寫出書麵報告,然後由本社領導簽字蓋章,並送呈上級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後,才能由出納員、提款員等多人在場的情況共同取出現款來。按照規定,不管是誰,要想取出這筆巨款,必須得由信用社負責出納工作的出納科長李艷紅親手發款。但是,當有關人員對李艷紅進行調查時,李艷紅拒不承認是她經手發的款,後在其他幾名證人的共同指證下,她才不得不承認這筆錢是經她親手發放的。當問及為何在這上麵沒有她本人的簽名和印章,而她卻又使用何群的章子時,李聲稱當時她的章子找不到了,自己的字又寫得不好看,是看到何群的印章把長好使,就隨手用了他的。她還對調查組說,都是同一單位的同事,用他的章子和用我的還不都是一樣的麽……


    在調查組調查的3天時間內,信用社對宋衛玲的監視極為嚴密,而對主要涉嫌人員李艷紅及其他涉案人員卻放任不管。7月28日上午8時,和宋衛玲父親宋保家同在中國人民銀行滑縣分行發行科工作的李艷紅的丈夫就滿腹牢騷地對宋父說:“聽說華融社丟了20萬元巨款,你家衛玲和我老婆艷紅都被單位裏留下來調查,艷紅向我家裏打電話,說他們有幾個人都被軟禁了……”宋父隻知道女兒的單位裏丟了一筆20萬元的巨款,有關人員都被單位留下來配合調查,當他聞知此情況後,不由大吃一驚,趕緊問道:“我怎麽就沒聽說呀,你是怎麽知道的?”李的丈夫說:“剛才我老婆打電話告訴我的呀……”曾是武警軍官的宋父馬上警惕起來了:同是有嫌疑的人,李艷紅能向其家裏打電話,而自己多次想打電話向女兒詢問一下有關情況時卻怎麽也不行,這裏麵肯定有名堂,這樣下去肯定會造成串供……”。於是,宋父急忙趕到華融社,要求調查組趕緊向公安機關報案。可令他奇怪的是,調查組卻說這僅僅是單位的事,他們自己會解決,一口拒絕了報案。等了兩天後,宋保家又一次找到專案組的人,再三要求他們馬上報案,並指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在宋保家多次強烈要求下,華融城市信用社調查組和有關負責人這才極不情願地向警方報了案。


    但令一心想救助女兒的宋保家沒有想到的是,更大的一場災難隨著警方的介入接踵而至……


    第十四章 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第109節 河南少女喊冤(2)


    接到報案後,滑縣公安局副局長宋某於7月30日上午10時即帶著內保股股長閆某、民警楊某等偵查人員急忙趕到華融城市信用社。在聽完社領導及調查組的調查匯報後,警方當即對宋衛玲進行訊問。見單位和警方都一致把自己當成了最大的嫌疑人,隻覺禍從天降的宋衛玲一邊小心翼翼地接受訊問,一邊積極地向警方反映多處疑點。她以為,現在既然公安局正式對此立案了,他們一定會以事實為根據,偵查這宗其實並不複雜的案子,可令她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對於自己所提供的證據和多處疑點,警方不但毫不理會,拒絕核實調查,反而對她大聲嗬斥,肆意惡罵,聲稱她如果不老實交待問題,馬上把她押入看守所。可憐的少女一下子懵了,隻好以淚洗麵。


    到了當天晚上10時許,專案組宣布對宋衛玲進行刑事拘留,隨後不顧她的大聲喊冤強行給她戴上了手銬,而對另一重大嫌疑人李艷紅,警方不但沒有對她採取任何措施,反而將她放走了。


    連連叫冤的宋衛玲見哀求無果,當即強烈要求辦案人員讓家人給自己請律師,但也被拒絕。


    一直在等待結果的宋保家突然得知女兒被刑拘後,不由目瞪口呆,憑他和全家人對自己女兒的理解,從小到大一直循規蹈矩,別說這巨大的20萬元,平時就是連一分錢也不曾偷過呀?正因為她平時工作努力,做事一絲不苟,做帳毫釐不差,才年紀輕輕的被大家選為信用社主任。這裏麵一定有名堂,要不,麵對這麽一大筆巨款丟失後,信用社為何一直拖著不去報案呢?為何同有嫌疑的李艷紅在被調查期間不但能與外人隨時通話,而且警方根本就沒有對她作任何措施就輕易放了呢?


    宋保家決定親自問一問女兒,但當他多次要求與女兒見麵時,均被拒絕。後來又被告知女兒根本不在滑縣看守所。心急如焚的宋保家不知如是好,妻子更是整日在家哭泣,精神恍惚不定,加上外麵的各種議論,使全家人上了沉重的精神壓力。因擔心年僅20歲的女兒受不了如此大的打擊而輕生,宋保家又多次向辦案人員申請對宋衛玲變更強製措施,但辦案人員卻說:“你們必須先拿出20萬元來,我們才可考慮放人,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為了能救出女兒,無奈之餘,宋保家和妻子一起四處求親告友,以高利息借貸款。1998年8月7日,宋保家和妻子一起抱著好不容易才湊齊的20萬現金來到滑縣公安局內保股,親手交給了經辦人閆某和楊某。接過錢後,楊當即就打電話給在工行工作的妹妹楊秋香,讓她來幫忙收錢,到銀行清點時,發現這筆錢還差4000元才夠20萬,老宋夫婦忙向他們道歉,稱可能是在倉促間數錯了,他們馬上去湊齊。說罷,他們就要求對方先將手頭的錢收下存入銀行。在存錢時,夫婦倆親眼看到工行以楊某的名義開了一張196600元的存單。隨後,宋保家又向朋友借了4000元,並於當天交給了楊某。後來,在楊某的指定下,宋保家夫婦一併交與內保股的張某,在宋的再三要求下,張才給他們出具了一張收條。這樣,宋保家夫婦一共交給了滑縣公安局20萬元。宋保家夫婦以為,現在他們已按照警方的要求交納了20萬元,女兒應該會很快就放出來。隻要女兒出來一問,真相就會大白了。但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在收到錢後,公安局卻還是拒不放人,同時還向檢察院對宋衛玲以涉嫌侵占罪報捕;但由於證據不足,三天後,此案即被滑縣檢察院駁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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