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的全國人大九屆三次代表會上,山東、河南兩省43名全國人大代表又一次聯名提交了有關建議。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屆全國人代人第四次會議上,50名全國人大代表再次聯名提請《公正調查靳偉光命案的建議》,要求最高檢察院直接調查處理此案,盡快直接驗屍鑑定。建議中談到:
1奔沂舾據《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權利,強烈要求重新驗屍鑑定、查明死者的真實死因及傷痕形成的要求合法合理,但為何重驗要求一再被有關人員藉故壓下置之不理?
2筆體是最根本的重驗檢查依據,但是,濟南市檢察院為何拋開現成屍體不驗,而另外去尋找玻璃檢片代替屍體檢驗呢?
3蔽了客觀公正地重新鑑定,避免人為因素影響重驗結果,鑑於省、市公檢機關參與了原鑑定,重驗應予迴避。去年11月最高檢察院批示重新驗屍鑑定後,為什麽仍由濟南市檢察院及原鑑定的法醫參與?這豈不是顯而易見違背了迴避的法律規定嗎?當家屬和隨同監督聯繫法醫的人大代表及群眾一再要求多家法醫和最高檢察院法醫共同鑑定,為何市檢察院卻堅持由其指定某一家法醫鑑定呢?
4倍雜諼┮宦淙敕ㄍ的兇手薑某,為何違背審判程序,將其轉到根本沒有審判人命管轄權的商河縣法院審理呢?而且,法院在沒有任何兇器、物證、人證的情況下,隻判決殘害人命的薑某14年有期徒刑,這難道不是重罪輕判嗎?
就在我採訪此案的過程中,有關部門還多次打來電話,一個口稱可接受我採訪的有關人員見到我後,硬塞給我一個大信封,但被我謝絕了。為防止出意外,我隻好幾次搬動地方。
隻用了三天時間,我對此案的採訪已經是麵麵俱到了,於是我向遠在北京的吳琰匯報有關採訪情況後,決定馬上迴北京。
我寫稿時,山東省有關部門又有人打來電話,要求不要發這篇稿子。我沒有理睬。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這篇我獨家採訪的新聞稿直到2001年7月21日才艱難地在《工人日報》的“特別報導”欄中以《俺不認命:兒咋就死得不明不白?——五十名人大代表兩次提案的前前後後》發表出來。同時還配發了死者靳偉光生前的一張照片、悲痛欲絕的靳士讓在家中懷抱兒子遺像老淚縱橫的情景和他在濟南市殯儀館查看兒子遺體等三張照片。在同一天的同一個版麵,也刊發了一篇有關河南焦作全國人大代表姚秀雲和當地幾位人大代表對有關政法部門實施監督並最終使一起重大冤案得到昭雪的文章。
後來我獲悉,此稿發表後,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轟動,自然也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事後,滿懷感激的靳士讓給我和《工人日報》送來了一個錦旗。
第十四章 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第104節 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1)
我曾在前麵說過,我這個出身貧苦、從貧困鄉村走出並在多處建築工地做過民工的流浪記者,在十年記者之旅中,一直把平民百姓,把弱勢群體視為重要的採訪對象。由於這些弱勢群體社會地位低下,他們往往成為一些部門和不法分子魚肉和欺淩的對象,一旦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受到侵害時,我們的法律有時總是難以為他們討迴應得的公道。在走投無路之餘,他們總會把全部的希望寄託於新聞媒體,渴望媒體能介入調查,以輿論監督的方式監督有關事情的合法解決。在這些案件中,媒體介入後,有的盡管費盡周折,但畢竟最終能促使問題的解決;與此同時,有不少卻是令我們這些新聞記者除了憤怒,就是徒喚奈何。比如我在前麵曾提及過的《深夜查訪嚇死打工妹》中的姚莉、《“死人還魂”狀告公安局》中的七旬老人曾傳耀夫婦等,然而,我下麵所要提及的一宗有關民工因討公錢而慘遭惡老闆殺害的血淋淋的案子,令我更多地感到莫名的悲哀。
“民工”這兩個字,是80年代以後社會上對從農村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人的一種統稱。
毋庸置疑,民工一直是中國最大的弱勢群體。有關社會學家指出,社會弱勢群體是指那些由於某些障礙及缺乏經濟、政治和社會機會而在社會上處在不利地位的人群,我國目前約有8000萬到1億人。民工這個至今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特殊群體一直以來沒有得到社會的足夠重視。盡管有關政府也出台了一係列政策關注民工,但有關新聞媒體及社會大眾一直對他們採取一種牴觸的態度,甚至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中國民工群體似乎成為了被人遺忘的角落。但這是一個占據了全中國一億多人口的群體,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比比皆是,已上升至不容忽視的政治問題的高度。
直到2003年底,重慶農民熊德明“鬥膽”向前來基層看望群眾的溫家寶總理訴說其丈夫幾個月的血汗錢一直被人拖欠不還時,最終得到總理的高度重視,並連夜幫她討迴了工錢。此事一經新華記者報導後,立即在全國激起了強烈反響,農民工的問題一下被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起來。
熊德明是是幸運的,因為她遇到了關心群眾、親民愛民的好總理。她不但及時討迴了錢,還出了名,更引發了全社會對農民工被拖欠工血汗錢問題的關注;2004年1月,一位在京城因討債而墜樓身亡的湖北民工胡衛國也算是幸運的,因為在他死後,畢竟此事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他生前沒有討迴來的工錢,後來在湖北省委書記喻正聲等領導的關注下,先由政府墊付出來。是的,熊德明請溫家寶總理為自己丈夫討薪,一句話換來了一場“民工工資清欠風暴”,這一場聲勢浩大的“清欠風暴”,讓無數農民工兄弟及時拿到了工錢。這是大快人心的,但是,又有多少農民工的不幸遭遇讓人心緒難平呢?
年僅23歲的四川民工幸萬強的悲慘遭遇,這些年來一直令我悲憤異常。
這是我的十年採訪生涯中最令我心酸憤慨的命案:因為討債,四川民工幸萬強卻命斷惡老闆的尖刀下;在他慘遭不幸後,他的悲痛欲絕的家人,至今別說連死屍都沒有看到,就是連骨灰也沒見影蹤;他那失去父親的幼小兒子及家人至今沒得到兇手一分錢的賠償;而更令人氣憤難忍的是,殺人兇手隻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那位雇兇殺人的惡老闆蘭某事後不但皮毛未損,反而被當地法院判決無罪而放,至今逍遙法外……
1999年9月1日,這天我從南方到了北京,進入了魯迅文學院學習,也就是這一天,來自四川貧困縣南部縣大橋鎮新井村年僅22歲的民工幸萬強抱著美好的希望,告別家人及不滿兩歲的小兒子,從家鄉來到北京尋夢。由於他沒有文憑,又無其他的特長,剛開始時,他隻好投靠在通縣做fèng紉的姑姑。在姑姑的幫助下,起先,他隻是在通縣附近做一些短工、雜工。後來他在通縣認識了同一個縣的老鄉張君寶,此人來京較早,經努力,他此時由一個打工仔成為了一個能獨立承接建築裝修活計的小工頭。接到活後,他就找工人來做,自己從中賺提成。張手下的工人有四川、河南、山東和安徽等地的,其中以四川的居多。1999年6月,張在距通縣不遠的河北三河市燕郊鎮接到一個小工程,他打電話給小幸,讓他過去做工,並許諾答每月按時發工資,小幸聽說每月可以掙到千多元錢,加上張又是老鄉,應該是可靠的。再說三河到通縣的姑姑家隻有20多分鍾。所以他非常高興地去了。
這家進興活動房廠工程係由三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管,總經理為蘭景坤。蘭中等身材,40多歲,係本地人,平時總是西裝革履,穿著很氣派。當時,張和蘭共同簽訂一個協議,商定的雙方定好完工後就支付工資。
張帶著小幸等十幾名民工夜以繼日地加班,40多天後,工程保質保量地完成,當他向蘭要工資時,對方卻不按合同辦事,拒不支付工資。工人們隻好三天兩頭的找經手人張君寶要錢,張就找到蘭景坤。但蘭還是不理睬。最後張君寶隻好找到蘭的上級三河第四建築工程公司,但有關領導也是稱沒錢,還說此事隻能找蘭解決,他們不會管。這個時候,工人們吃喝都成了問題。無奈之餘,張君寶帶著幸幾個人來到當地的燕郊派出所求助。一個叫曹加利的民警接手調解,他當即也找來蘭景坤進行調解,但蘭總是經各種藉口推說無錢。首次協商無果,曹又約定第二天上午9時再次到派出所解決。
第二天,張君保和民工代表王文勝等人準時來到派出所時,直等到到中午12時,笑逐顏開的蘭景坤和派出所的有關人員這才出現,但此時,曹稱:“我們不管你們這種事,你們自己解決去吧!”大失所望的小幸等當即對此提出異議,對方瞪著眼睛兇巴巴地罵道:“你們這幾個臭民工,竟敢管起我們警察來了?最好離派出所遠一些,否則別怪我不客氣……”說罷,就將他們轟出了大門。
派出所有關人員的冷漠,終於導致後麵的慘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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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奔沂舾據《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權利,強烈要求重新驗屍鑑定、查明死者的真實死因及傷痕形成的要求合法合理,但為何重驗要求一再被有關人員藉故壓下置之不理?
2筆體是最根本的重驗檢查依據,但是,濟南市檢察院為何拋開現成屍體不驗,而另外去尋找玻璃檢片代替屍體檢驗呢?
3蔽了客觀公正地重新鑑定,避免人為因素影響重驗結果,鑑於省、市公檢機關參與了原鑑定,重驗應予迴避。去年11月最高檢察院批示重新驗屍鑑定後,為什麽仍由濟南市檢察院及原鑑定的法醫參與?這豈不是顯而易見違背了迴避的法律規定嗎?當家屬和隨同監督聯繫法醫的人大代表及群眾一再要求多家法醫和最高檢察院法醫共同鑑定,為何市檢察院卻堅持由其指定某一家法醫鑑定呢?
4倍雜諼┮宦淙敕ㄍ的兇手薑某,為何違背審判程序,將其轉到根本沒有審判人命管轄權的商河縣法院審理呢?而且,法院在沒有任何兇器、物證、人證的情況下,隻判決殘害人命的薑某14年有期徒刑,這難道不是重罪輕判嗎?
就在我採訪此案的過程中,有關部門還多次打來電話,一個口稱可接受我採訪的有關人員見到我後,硬塞給我一個大信封,但被我謝絕了。為防止出意外,我隻好幾次搬動地方。
隻用了三天時間,我對此案的採訪已經是麵麵俱到了,於是我向遠在北京的吳琰匯報有關採訪情況後,決定馬上迴北京。
我寫稿時,山東省有關部門又有人打來電話,要求不要發這篇稿子。我沒有理睬。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這篇我獨家採訪的新聞稿直到2001年7月21日才艱難地在《工人日報》的“特別報導”欄中以《俺不認命:兒咋就死得不明不白?——五十名人大代表兩次提案的前前後後》發表出來。同時還配發了死者靳偉光生前的一張照片、悲痛欲絕的靳士讓在家中懷抱兒子遺像老淚縱橫的情景和他在濟南市殯儀館查看兒子遺體等三張照片。在同一天的同一個版麵,也刊發了一篇有關河南焦作全國人大代表姚秀雲和當地幾位人大代表對有關政法部門實施監督並最終使一起重大冤案得到昭雪的文章。
後來我獲悉,此稿發表後,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轟動,自然也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事後,滿懷感激的靳士讓給我和《工人日報》送來了一個錦旗。
第十四章 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第104節 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1)
我曾在前麵說過,我這個出身貧苦、從貧困鄉村走出並在多處建築工地做過民工的流浪記者,在十年記者之旅中,一直把平民百姓,把弱勢群體視為重要的採訪對象。由於這些弱勢群體社會地位低下,他們往往成為一些部門和不法分子魚肉和欺淩的對象,一旦他們的合法權益遭受到侵害時,我們的法律有時總是難以為他們討迴應得的公道。在走投無路之餘,他們總會把全部的希望寄託於新聞媒體,渴望媒體能介入調查,以輿論監督的方式監督有關事情的合法解決。在這些案件中,媒體介入後,有的盡管費盡周折,但畢竟最終能促使問題的解決;與此同時,有不少卻是令我們這些新聞記者除了憤怒,就是徒喚奈何。比如我在前麵曾提及過的《深夜查訪嚇死打工妹》中的姚莉、《“死人還魂”狀告公安局》中的七旬老人曾傳耀夫婦等,然而,我下麵所要提及的一宗有關民工因討公錢而慘遭惡老闆殺害的血淋淋的案子,令我更多地感到莫名的悲哀。
“民工”這兩個字,是80年代以後社會上對從農村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人的一種統稱。
毋庸置疑,民工一直是中國最大的弱勢群體。有關社會學家指出,社會弱勢群體是指那些由於某些障礙及缺乏經濟、政治和社會機會而在社會上處在不利地位的人群,我國目前約有8000萬到1億人。民工這個至今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特殊群體一直以來沒有得到社會的足夠重視。盡管有關政府也出台了一係列政策關注民工,但有關新聞媒體及社會大眾一直對他們採取一種牴觸的態度,甚至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中國民工群體似乎成為了被人遺忘的角落。但這是一個占據了全中國一億多人口的群體,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比比皆是,已上升至不容忽視的政治問題的高度。
直到2003年底,重慶農民熊德明“鬥膽”向前來基層看望群眾的溫家寶總理訴說其丈夫幾個月的血汗錢一直被人拖欠不還時,最終得到總理的高度重視,並連夜幫她討迴了工錢。此事一經新華記者報導後,立即在全國激起了強烈反響,農民工的問題一下被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起來。
熊德明是是幸運的,因為她遇到了關心群眾、親民愛民的好總理。她不但及時討迴了錢,還出了名,更引發了全社會對農民工被拖欠工血汗錢問題的關注;2004年1月,一位在京城因討債而墜樓身亡的湖北民工胡衛國也算是幸運的,因為在他死後,畢竟此事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他生前沒有討迴來的工錢,後來在湖北省委書記喻正聲等領導的關注下,先由政府墊付出來。是的,熊德明請溫家寶總理為自己丈夫討薪,一句話換來了一場“民工工資清欠風暴”,這一場聲勢浩大的“清欠風暴”,讓無數農民工兄弟及時拿到了工錢。這是大快人心的,但是,又有多少農民工的不幸遭遇讓人心緒難平呢?
年僅23歲的四川民工幸萬強的悲慘遭遇,這些年來一直令我悲憤異常。
這是我的十年採訪生涯中最令我心酸憤慨的命案:因為討債,四川民工幸萬強卻命斷惡老闆的尖刀下;在他慘遭不幸後,他的悲痛欲絕的家人,至今別說連死屍都沒有看到,就是連骨灰也沒見影蹤;他那失去父親的幼小兒子及家人至今沒得到兇手一分錢的賠償;而更令人氣憤難忍的是,殺人兇手隻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那位雇兇殺人的惡老闆蘭某事後不但皮毛未損,反而被當地法院判決無罪而放,至今逍遙法外……
1999年9月1日,這天我從南方到了北京,進入了魯迅文學院學習,也就是這一天,來自四川貧困縣南部縣大橋鎮新井村年僅22歲的民工幸萬強抱著美好的希望,告別家人及不滿兩歲的小兒子,從家鄉來到北京尋夢。由於他沒有文憑,又無其他的特長,剛開始時,他隻好投靠在通縣做fèng紉的姑姑。在姑姑的幫助下,起先,他隻是在通縣附近做一些短工、雜工。後來他在通縣認識了同一個縣的老鄉張君寶,此人來京較早,經努力,他此時由一個打工仔成為了一個能獨立承接建築裝修活計的小工頭。接到活後,他就找工人來做,自己從中賺提成。張手下的工人有四川、河南、山東和安徽等地的,其中以四川的居多。1999年6月,張在距通縣不遠的河北三河市燕郊鎮接到一個小工程,他打電話給小幸,讓他過去做工,並許諾答每月按時發工資,小幸聽說每月可以掙到千多元錢,加上張又是老鄉,應該是可靠的。再說三河到通縣的姑姑家隻有20多分鍾。所以他非常高興地去了。
這家進興活動房廠工程係由三河市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管,總經理為蘭景坤。蘭中等身材,40多歲,係本地人,平時總是西裝革履,穿著很氣派。當時,張和蘭共同簽訂一個協議,商定的雙方定好完工後就支付工資。
張帶著小幸等十幾名民工夜以繼日地加班,40多天後,工程保質保量地完成,當他向蘭要工資時,對方卻不按合同辦事,拒不支付工資。工人們隻好三天兩頭的找經手人張君寶要錢,張就找到蘭景坤。但蘭還是不理睬。最後張君寶隻好找到蘭的上級三河第四建築工程公司,但有關領導也是稱沒錢,還說此事隻能找蘭解決,他們不會管。這個時候,工人們吃喝都成了問題。無奈之餘,張君寶帶著幸幾個人來到當地的燕郊派出所求助。一個叫曹加利的民警接手調解,他當即也找來蘭景坤進行調解,但蘭總是經各種藉口推說無錢。首次協商無果,曹又約定第二天上午9時再次到派出所解決。
第二天,張君保和民工代表王文勝等人準時來到派出所時,直等到到中午12時,笑逐顏開的蘭景坤和派出所的有關人員這才出現,但此時,曹稱:“我們不管你們這種事,你們自己解決去吧!”大失所望的小幸等當即對此提出異議,對方瞪著眼睛兇巴巴地罵道:“你們這幾個臭民工,竟敢管起我們警察來了?最好離派出所遠一些,否則別怪我不客氣……”說罷,就將他們轟出了大門。
派出所有關人員的冷漠,終於導致後麵的慘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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