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個見證人,我特意帶上某單位一位從事宣傳工作的小張。晚上,孫執意要到附近的一家川菜酒樓,搶先點了好幾個價格昂貴的菜,並要了一瓶好酒。我暗暗叫苦,因為午餐我想結帳時,早被他搶著付帳了,晚上我本來想迴請他一次,也算兩清。誰料這個能吃又能喝的教導員,又點了五六個菜,還有一瓶價格不菲的紅酒。看來這頓晚飯我得大出血了。大概是因為有陌生人在一邊,他再也不像午餐那樣談稿子的事了,而是一個勁兒地請我和小張喝酒吃菜,他自己則不時地吞雲吐霧,一邊海闊天空一氣神侃。他一會兒說自己工作是多麽努力,平時是多麽優秀能幹;一會兒又說,如果不是受那次“暴力取證事件”的影響,他此時肯定是縣公安局的紀委書記了,還說他是被領導利用了,做了人家的替罪羊。同時,還多次替因為此事剛被免職不久的原局長馬文華連連叫冤,說他是一位多麽廉潔奉公的好領導,平時與自己的關係非常好,如果他還在職,自己目前肯定得到重任了。


    說到這兒,孫幾次要求我最好能幫忙從北京高層找關係,好讓馬能官復原職。為了表示誠心,孫又當著我們的麵給那個馬局長打電話,先是他用家鄉話嘰哩呱拉地說了20多分鍾,然後又將手機遞給我,讓我安慰一下他的老領導,還說隻要我能幫忙從中央找到關係讓他復位,他們可以出100萬元。對這個馬局長的大名,我早從有關報導中獲知,更從灌雲多名喊冤的群眾中知道了他的為官之道。此時我正好能從他的口中探聽到更多的新聞內幕。


    馬的聲音顯得很蒼老,他也一再在電話裏頭連連喊冤,說那事(暴力取證之事)根本與他無關,但沒想到把他搞下來了!他氣唿唿地說:這都是那個副局長廖××和政委宋××等人搞的鬼……他也像孫一樣迫不及待地希望我能幫助他官復原職。為了獲取有力的證據,我也悄悄地對這次孫所說的話及馬的電話都進行了錄音。


    飯後,當孫得知我還要接一位來自北戴河的朋友後,當即表示要為我的這位朋友買單。他在通州賓館開了房間。


    當我的朋友來到通縣時,已是夜晚11時許了,孫趕緊又用他的警官證開了房間。來人叫沈淑萍,是北戴河醫院的一位醫務人員,也是另一宗案件中的受害者,有關她的訴訟故事,在後麵的有關章節中將作專門的介紹。沈姐這次來京又是為官司的事。每次來京,她都要來找我反映官司的進展情況。為了替她節約經費,我都想法幫她找住的地方。


    在我和沈姐談話時,孫恆俊顯得很忙碌,進進出出,不停地用手機與家鄉人通話。


    也是這天夜裏,孫趁我不備,偷偷從我的包裏偷走了那份列印稿,那情景頗有點蔣幹盜書的味道。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下崗女工的血淚控訴(6)


    第二天,我因有事而離開,孫趁此機會與沈姐不停地套近乎。中午時分,他突然來電告訴我,他想到城裏麵去住,說這兒的賓館檔次太低,他夜晚睡不好。然後,勸沈姐一起趕往金台路的一家檔次較高的招待所休息。


    看到我沒有表態,孫恆俊又在這家招待所裏請求我們不要發稿,還說他願意花錢消災,並小心翼翼地詢問我,秦雪他們家為告他花了多少錢。我早就了解到,孫的所作所為令李紅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更使她和秦雪經濟上遭受到巨大損失,事後孫根本就不肯賠償一分錢。我決定“釣魚”,並決定用早就與秦雪他們商量好的一番話來“釣”他,這既能多掌握此君的一份罪證,說不定又能促使孫對秦雪他們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賠償。我故意說道:他們家為了與你們打了這場官司花了20多萬元,你們不早就說想用錢私了嗎?為什麽不賠人家錢?隨後,我又說,你得把秦雪家的損失給他,我們再考慮其他的事。他聽到我開口,當即興奮地表示:願意馬上把錢交給我。我當即拒絕道:這是你們和當事人之間的事,你們當麵交給當事人。


    後來,孫說,局裏讓郝明軍明軍送錢過來。又說,他可以送我一部小車,讓我高抬貴手,放他一馬,以後他當了公安局長一定感謝我。


    我把有關情況告訴了秦雪。他們要我多個心眼:這個孫恆俊不是一般的狡猾,更是個詭計多端的傢夥。他這次來京的目的太明顯了。


    當天下午,孫恆俊哭喪著臉說:局領導說這筆錢不願出,應由我本人出,可我沒有這麽多錢。石記者,你要相信我,我可真是被人誣告陷害的呀?請你一定要為我做主,不要發那篇稿子,讓那幾位記者一起幫幫我吧……說著,說著,他竟然撲嗵一聲跪在我麵前,聲淚俱下地哀求我幫忙做秦雪家的工作,不要告他了,他可以賠償一切損失,還說願意送給我一部小車,送給我幾十萬元錢。當他從包裏掏出一厚疊現金要求我收下時,被我婉言拒絕。


    看到這樣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跪倒在我的麵前,我也被弄得手忙腳亂,我決定結束這場“遊戲”。孫跪在我麵前哭著向我請情的一幕正好被剛推門進來的沈姐看到。


    見我的工作不好做,孫背著我竟又做起沈姐的工作來,他企圖通過沈姐來說服我。以至不明真相的沈姐多次對我說:你就不要管這事了吧,看到他一個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樣子,我早就心軟了……


    我說:要是我真的收下他的錢,不發出那篇報導,我又怎麽對得起那些信賴我的受害者呢?


    就在沈姐辦好事離京迴家時,孫一副好客的樣子,一定要打車送沈姐到北京站,後見沈姐堅決不同意,他就又將她送到了附近的一個地鐵口。趁我不在,孫硬塞給沈姐幾千元錢,但被沈姐婉言謝絕了。盡管如此,孫並不死心,最後還是趁沈姐下車之際,偷偷地又塞了1000元現金到沈姐的包裏。當天夜裏,沈姐迴到北戴河家中後才發現。第二天,沈當即將那1000元錢通過郵局從北戴河寄給了灌雲縣公安局孫的單位,並把有關憑證保存了下來。這位善良的大姐直到這個時候才恍然大悟:孫恆俊這是在收買她,企圖讓她在我的麵前幫他說話!她這才明白,這位在記者麵前跪地求饒並痛哭流涕的治安大隊教導員實在不是省油的燈。沈姐不由為我的安全擔心起來:這傢夥表麵看起來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沒想到對待老百姓是這麽心狠手辣,你可要小心啊!


    是的,這個詭計多端而又心懷鬼胎的孫恆俊絕非等閑之輩,他既能在我的麵前下跪作揖流鱷魚眼淚,亦能轉過身去從背後來一槍。其實,早在與這個孫恆俊剛見麵的當天下午,我就發覺他經常對我說話進行偷偷錄音,這個自以為聰明的傢夥也許沒想到,隨身攜帶採訪機的我當即也來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他要求我幫忙與中央黨校為他找進修指標,幫助原公安局馬局長說情,願花100萬元幫助老上級官復原職;他編造多種謊言中傷當事人秦雪一家是如何如何的壞、秦和調查他的市檢察院的胡主任之間如何如何的有曖昧關係,以及現任的魏局長是如何不理他的“茬”而“排擠”他,他願送記者小車和大筆錢,等等的原話,我都悄悄地進行了錄音,以防他翻臉不認帳。在他離京前,盡管他再三推託,我堅持扔下500元錢,以低他的招待費。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孫恆俊見收買我不成,離京後立即變得判若兩人,不但對我四處控告,還說他迴去後,我曾多次打過他的手機要錢,雲雲。當他得知我將他進京企圖行賄記者的醜行向連雲港市檢察院報告後,這傢夥又趕緊炮製了一大堆所謂的事實與理由為自己辯護,並一口咬定是我為了向他索要錢財而叫他來京的,同時還誣稱我企圖敲詐勒索他……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打黑警察攜槍進京上訪(1)


    其實,說起來,孫恆俊之所能如此長期囂張,除了其身後有特殊的保護傘外,更與他工作和生活的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灌雲縣公安局部分人員違法違紀知多少?這不僅躲避不了當地廣大人民群眾的眼睛,更避不開公安局內部多數的富有正義良知的公安幹警。2002年秋,在耳聞目睹了自己供職的公安局有關人員在暴力取證案件的所作所為之後,灌雲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劉金杭在沉思之餘,撰寫了一篇《刑訊逼供成風“愛民”傳統丟盡——對幹警刑訊逼供致傷少女案的調查與思考》文章。


    正因為這篇文章,劉金杭得罪了原局長馬文華、副局長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為幾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雲縣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被判刑入獄6年,二審改判為5年6個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說:這兩個罪名根本站不住腳,隻不過是人強加給他的。


    對於灌雲縣公安局部分人員的行為極為憤慨並鬥膽舉報的,還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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