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派民夫來挖壕,莫到民間去打館。築牆莫攔街前路,砍柴莫砍墳上樹。
挑水莫挑有魚塘,凡事都要讓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支帳房。
莫進城市占店鋪,莫向鄉間借村莊。人有小事莫喧譁,人不躲路莫擠他。
無錢莫扯道邊菜,無錢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緊要書,切莫擄人當長夫。
一人被擄挑擔去,一家號哭不安居。娘哭子來眼也腫,妻哭夫來淚也枯。
從中地保又訛錢,分派各團並各都。有夫派夫無派錢,牽了騾馬又牽豬。
雞飛狗走都嚇倒,塘裏嚇死幾條魚。第三號令要嚴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走出營來就學壞,總是百姓來受害。或走大家訛錢文,或走小家調婦人。
邀些地痞做夥計,買些燒酒同喝醉。逢著百姓就要打,遇著店家就發氣。
可憐百姓打出血,吃了大虧不敢說。生怕老將不自在,還要出錢去賠罪。
要得百姓稍安靜,先要兵勇聽號令。陸軍不許亂出營,水軍不許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來當兵也是人。官兵賊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賊是禽。
官兵不搶賊匪搶,官兵不淫賊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搶,便同賊匪一條心。
官兵與賊不分明,到處傳出醜聲名。百姓聽得就心酸,上司聽得皺眉尖。
上司不肯發糧餉,百姓不肯賣米鹽。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我的軍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聲好。如今百姓更窮困,願我軍士聽教訓。
軍士與民如一家,千記不可欺負他。日日熟唱愛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94
《愛民歌》而外,曾國藩還撰有此類歌謠多種,多是用以訓育鄉勇的,範圍十分廣泛。如《保平安歌》、《水師得勝歌》、《陸軍得勝歌》、《解散歌》,等等。其時參軍農民多不識字,以這種歌謠形式傳授軍規與作戰要領,便於他們記誦、遵守。他製定的營規,除約束鄉勇,防止擾民之外,還有一層愛護陶鑄的含意:“吾輩待兵勇如父兄帶子弟一般。無銀錢無保舉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他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菸而壞身體。個個學好人成材,則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95
為了克服綠營兵“兵與兵不相得,兵與將不相習,將與將又各不相下”的弊端,湘勇的招募,均由統領親自坐鎮,而不假手於他人。曾國藩將之歸結為湘軍建軍之“良法美意”之一。“勇營之製,營官由統領挑選,哨弁由營官挑選,什長由哨弁挑選,勇丁由什長挑選。譬之木焉,統領如根,由根而生幹、生枝、生葉,皆一氣所貫通。是以口糧雖出自公款,而勇丁感營官挑選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誼相孚,臨陣自能患難相顧。”96如此,則由統領至兵勇皆由自選,層層遞進,每一兵勇與其直接長官,每一級主官與其直接上級,均同鄉同裏,不僅熟識,而且忠誠,故能收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之效。
但有一利必有一弊,這種由私人關係為紐帶的軍隊,隻效忠於原招募者,故外來將領難於統帶,即使一時統帶得了,也難以保證其始終服從與忠誠。這樣,湘軍中就出現了這樣一種奇特的現象:一旦某軍統帥病故或戰死,除非本部有受擁戴的繼任將領,否則必全軍遣散迴鄉,另行招募成軍。如新田縣令施濟之子施恩實,募新田勇五百隨曾國藩東征,恩實病歸,曾氏檄唐訓方代恩實為將。唐訓方是常寧人,不為新田勇所認同。“公(即唐訓方)曰:將與兵不習,非計也。乃資遣新田勇,而募常寧勇訓練之,命曰訓字營。隸羅公(澤南)部下。”97
又如,湘軍大將鮑超因病迴籍調養,其所部“霆字營”需派任新統帥。鮑部下最具資望者有宋國永與婁慶雲二人,宋國永一直在軍中,而婁慶雲早已調任正定總兵兼署直隸提督。曾國藩認為宋治軍不嚴,故奏調治軍嚴明的婁慶雲接任主將。不料消息傳開,“霆軍各將領久畏婁慶雲之嚴明,公稟不願隸其部下”。霆軍拒婁擁宋,大出曾國藩意外。他原以為婁出自霆營,迴任應無問題,孰料婁離軍已久,原有的人脈散失。婁慶雲亦以“霆軍人數太多,彈壓匪易。各將領共事已久,勢分本相等夷,……情誼既有未孚,臨急必難得力,不敢冒昧接統”。98曾乃不得不下令將霆軍遣散,由婁慶雲從舊勇中另行招募成軍。胡林翼亦曾以枝葉相生譬喻此製:“凡勇總要撤後另挑乃服管束,不可就現在的營伍而易將。舊營伍而易新將,猶束散枝而為薪,不能枝枝葉葉相對相當,生氣勃勃也。撤後即日招募,則耳目精神歸於一,如活草活樹,枝葉自然相生也。”99
曾國藩認為,湘勇雖最初為樸實強健的農民,但當兵久了,朝氣漸消,暮氣漸深,同樣會變成兵油子。“惡差與驕兵之氣習,皆經漸染日深,兇悍訛詐,習慣成風。”100為此,他採用戚繼光“澄定渾水,再汲新水”之法,101對軍紀不良之部隊,戰事稍紓,便會予以遣散,派將領還鄉重新招募組建新的營伍,一求更新素質,二為保持朝氣。久之,這種遣散整編或重新徵募的做法,便成為湘軍不成文的慣例,是湘軍得以吐故納新,長久保持其朝氣與戰鬥力的基本原因。
許多研究者認為,曾國藩編練湘軍,將本該屬於國家的軍隊,變成了效忠於私人的軍隊,是開了近代軍閥的先河。但分析曾國藩建軍的初衷與本旨,這種說法未免倒果為因,過於表麵化了。曾國藩的軍事改革,乃鑑於八旗、綠營之腐敗,其措施均針對官軍之弊端而設。他募兵之所以注重同鄉同裏之人,其命將之所以強調待士卒如父兄手足,是基於一種最為樸素的認識: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非如此不能打硬仗、惡仗,不能扭轉官兵勝則相爭,敗不相救,一遇強敵,稍觸即潰的狀態。而後來之軍閥任人唯親,則唯恐屬下跟從不久,絕無遣散老兵,重募新軍的舉措。一為公,一營私,其動機判若雲泥,又豈可同日而語呢?譬如歷史上嶽飛有嶽家軍,戚繼光有戚家軍,從沒有人說他們是為軍閥開了先河,曾國藩的湘軍也是如此。慎哉今之學者,不可厚誣於古人也!
曾國藩是文臣,並無督帶兵勇的經驗,以一外行人而負擔練兵作戰的大任,一切都要從頭學起。其入門的軍事老師,即是明代名將戚繼光。戚繼光(1528~1587),字元敬,號南塘,祖籍河南,生於山東濟南魯橋,出身於將門之家。戚“幼倜儻負奇氣。家貧,好讀書,通經史大義”。嘉靖朝嗣父職,後歷任都指揮僉事、都司、參將,先後在山東、浙江布防倭寇。在浙江時,招地方剽悍之民三千人,“教以擊刺法,長短兵迭用,由是繼光一軍特精。又以南方多藪澤,不利馳逐,乃因地形製陣法,審步伐便利,一切戰艦、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戚家軍’名聞天下。”嘉靖四十年後,倭寇連續進犯浙、閩,戚繼光屢挫兇鋒,連戰克捷,斬俘數千人,東南宿寇幾乎掃數而清,朝論以戚為首功,升任總兵。其為將“號令嚴,賞罰信,士無敢不用命”,故能“飈發電舉,屢摧大寇”。隆慶初年,北方邊患嚴重,戚調任京師,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後又以總兵鎮守山海關至薊州一線長城十六年,任內加築敵台千二百座,“精堅雄壯,二千裏聲勢聯接”,京師賴以為安數十年。我們今日所見雄踞京、津、冀一帶敵樓逶迤挺拔的明長城,多成於戚氏。權相張居正死後,遭萬曆皇帝清算,戚繼光以親附張遭貶黜,鬱鬱不得誌而終。
</br>
挑水莫挑有魚塘,凡事都要讓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支帳房。
莫進城市占店鋪,莫向鄉間借村莊。人有小事莫喧譁,人不躲路莫擠他。
無錢莫扯道邊菜,無錢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緊要書,切莫擄人當長夫。
一人被擄挑擔去,一家號哭不安居。娘哭子來眼也腫,妻哭夫來淚也枯。
從中地保又訛錢,分派各團並各都。有夫派夫無派錢,牽了騾馬又牽豬。
雞飛狗走都嚇倒,塘裏嚇死幾條魚。第三號令要嚴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走出營來就學壞,總是百姓來受害。或走大家訛錢文,或走小家調婦人。
邀些地痞做夥計,買些燒酒同喝醉。逢著百姓就要打,遇著店家就發氣。
可憐百姓打出血,吃了大虧不敢說。生怕老將不自在,還要出錢去賠罪。
要得百姓稍安靜,先要兵勇聽號令。陸軍不許亂出營,水軍不許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來當兵也是人。官兵賊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賊是禽。
官兵不搶賊匪搶,官兵不淫賊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搶,便同賊匪一條心。
官兵與賊不分明,到處傳出醜聲名。百姓聽得就心酸,上司聽得皺眉尖。
上司不肯發糧餉,百姓不肯賣米鹽。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我的軍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聲好。如今百姓更窮困,願我軍士聽教訓。
軍士與民如一家,千記不可欺負他。日日熟唱愛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94
《愛民歌》而外,曾國藩還撰有此類歌謠多種,多是用以訓育鄉勇的,範圍十分廣泛。如《保平安歌》、《水師得勝歌》、《陸軍得勝歌》、《解散歌》,等等。其時參軍農民多不識字,以這種歌謠形式傳授軍規與作戰要領,便於他們記誦、遵守。他製定的營規,除約束鄉勇,防止擾民之外,還有一層愛護陶鑄的含意:“吾輩待兵勇如父兄帶子弟一般。無銀錢無保舉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他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菸而壞身體。個個學好人成材,則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95
為了克服綠營兵“兵與兵不相得,兵與將不相習,將與將又各不相下”的弊端,湘勇的招募,均由統領親自坐鎮,而不假手於他人。曾國藩將之歸結為湘軍建軍之“良法美意”之一。“勇營之製,營官由統領挑選,哨弁由營官挑選,什長由哨弁挑選,勇丁由什長挑選。譬之木焉,統領如根,由根而生幹、生枝、生葉,皆一氣所貫通。是以口糧雖出自公款,而勇丁感營官挑選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誼相孚,臨陣自能患難相顧。”96如此,則由統領至兵勇皆由自選,層層遞進,每一兵勇與其直接長官,每一級主官與其直接上級,均同鄉同裏,不僅熟識,而且忠誠,故能收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之效。
但有一利必有一弊,這種由私人關係為紐帶的軍隊,隻效忠於原招募者,故外來將領難於統帶,即使一時統帶得了,也難以保證其始終服從與忠誠。這樣,湘軍中就出現了這樣一種奇特的現象:一旦某軍統帥病故或戰死,除非本部有受擁戴的繼任將領,否則必全軍遣散迴鄉,另行招募成軍。如新田縣令施濟之子施恩實,募新田勇五百隨曾國藩東征,恩實病歸,曾氏檄唐訓方代恩實為將。唐訓方是常寧人,不為新田勇所認同。“公(即唐訓方)曰:將與兵不習,非計也。乃資遣新田勇,而募常寧勇訓練之,命曰訓字營。隸羅公(澤南)部下。”97
又如,湘軍大將鮑超因病迴籍調養,其所部“霆字營”需派任新統帥。鮑部下最具資望者有宋國永與婁慶雲二人,宋國永一直在軍中,而婁慶雲早已調任正定總兵兼署直隸提督。曾國藩認為宋治軍不嚴,故奏調治軍嚴明的婁慶雲接任主將。不料消息傳開,“霆軍各將領久畏婁慶雲之嚴明,公稟不願隸其部下”。霆軍拒婁擁宋,大出曾國藩意外。他原以為婁出自霆營,迴任應無問題,孰料婁離軍已久,原有的人脈散失。婁慶雲亦以“霆軍人數太多,彈壓匪易。各將領共事已久,勢分本相等夷,……情誼既有未孚,臨急必難得力,不敢冒昧接統”。98曾乃不得不下令將霆軍遣散,由婁慶雲從舊勇中另行招募成軍。胡林翼亦曾以枝葉相生譬喻此製:“凡勇總要撤後另挑乃服管束,不可就現在的營伍而易將。舊營伍而易新將,猶束散枝而為薪,不能枝枝葉葉相對相當,生氣勃勃也。撤後即日招募,則耳目精神歸於一,如活草活樹,枝葉自然相生也。”99
曾國藩認為,湘勇雖最初為樸實強健的農民,但當兵久了,朝氣漸消,暮氣漸深,同樣會變成兵油子。“惡差與驕兵之氣習,皆經漸染日深,兇悍訛詐,習慣成風。”100為此,他採用戚繼光“澄定渾水,再汲新水”之法,101對軍紀不良之部隊,戰事稍紓,便會予以遣散,派將領還鄉重新招募組建新的營伍,一求更新素質,二為保持朝氣。久之,這種遣散整編或重新徵募的做法,便成為湘軍不成文的慣例,是湘軍得以吐故納新,長久保持其朝氣與戰鬥力的基本原因。
許多研究者認為,曾國藩編練湘軍,將本該屬於國家的軍隊,變成了效忠於私人的軍隊,是開了近代軍閥的先河。但分析曾國藩建軍的初衷與本旨,這種說法未免倒果為因,過於表麵化了。曾國藩的軍事改革,乃鑑於八旗、綠營之腐敗,其措施均針對官軍之弊端而設。他募兵之所以注重同鄉同裏之人,其命將之所以強調待士卒如父兄手足,是基於一種最為樸素的認識: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非如此不能打硬仗、惡仗,不能扭轉官兵勝則相爭,敗不相救,一遇強敵,稍觸即潰的狀態。而後來之軍閥任人唯親,則唯恐屬下跟從不久,絕無遣散老兵,重募新軍的舉措。一為公,一營私,其動機判若雲泥,又豈可同日而語呢?譬如歷史上嶽飛有嶽家軍,戚繼光有戚家軍,從沒有人說他們是為軍閥開了先河,曾國藩的湘軍也是如此。慎哉今之學者,不可厚誣於古人也!
曾國藩是文臣,並無督帶兵勇的經驗,以一外行人而負擔練兵作戰的大任,一切都要從頭學起。其入門的軍事老師,即是明代名將戚繼光。戚繼光(1528~1587),字元敬,號南塘,祖籍河南,生於山東濟南魯橋,出身於將門之家。戚“幼倜儻負奇氣。家貧,好讀書,通經史大義”。嘉靖朝嗣父職,後歷任都指揮僉事、都司、參將,先後在山東、浙江布防倭寇。在浙江時,招地方剽悍之民三千人,“教以擊刺法,長短兵迭用,由是繼光一軍特精。又以南方多藪澤,不利馳逐,乃因地形製陣法,審步伐便利,一切戰艦、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戚家軍’名聞天下。”嘉靖四十年後,倭寇連續進犯浙、閩,戚繼光屢挫兇鋒,連戰克捷,斬俘數千人,東南宿寇幾乎掃數而清,朝論以戚為首功,升任總兵。其為將“號令嚴,賞罰信,士無敢不用命”,故能“飈發電舉,屢摧大寇”。隆慶初年,北方邊患嚴重,戚調任京師,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後又以總兵鎮守山海關至薊州一線長城十六年,任內加築敵台千二百座,“精堅雄壯,二千裏聲勢聯接”,京師賴以為安數十年。我們今日所見雄踞京、津、冀一帶敵樓逶迤挺拔的明長城,多成於戚氏。權相張居正死後,遭萬曆皇帝清算,戚繼光以親附張遭貶黜,鬱鬱不得誌而終。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