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書站在炸雞店的櫃台後麵,手裏捏著一塊剛炸好的雞翅,金黃酥脆的外皮在燈光下閃著誘人的光澤。
他咬了一口,雞肉的汁水在嘴裏爆開,但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店裏人來人往,顧客們吃得津津有味,可聶書的眉頭卻越皺越緊。
“這炸雞,還差點意思。”他自言自語道。
就在這時,他的目光落在了櫃台角落的一筐鵪鶉蛋上。
那是他前幾天從市場買來的,原本打算做點小菜,結果一直沒顧上。
聶書盯著那些小小的蛋,忽然靈光一閃——如果把鵪鶉蛋和炸雞結合在一起,會不會有不一樣的口感?
他立刻抓起幾顆鵪鶉蛋,衝進廚房。油鍋裏的油還在冒著熱氣,聶書把鵪鶉蛋丟進去,劈裏啪啦的聲音瞬間響起。
蛋殼裂開,蛋液在油裏迅速凝固,變成一顆顆金黃的小球。他撈出來,咬了一口,外脆裏嫩,口感出奇地好。
“這玩意兒,有點意思。”聶書笑了。
他立刻開始琢磨怎麽把鵪鶉蛋和炸雞結合起來。
是直接把鵪鶉蛋塞進雞翅裏?還是把鵪鶉蛋打成漿,裹在雞肉外麵?
他試了幾種方法,但總覺得不夠完美。就在他焦頭爛額的時候,店門被推開了。
“聶書,忙什麽呢?”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
聶書抬頭一看,是聶遠。聶遠是他的發小,也是他最好的朋友。
兩人從小一起長大,聶遠雖然沒開過店,但對吃的特別有研究,尤其是對食材的搭配有著獨到的見解。
“聶遠,你來得正好!”聶書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我有個想法,但總覺得差點意思。”
聶遠走過來,看了看桌上亂七八糟的試驗品,笑道:“你這是要把炸雞店改成實驗室啊?”
聶書把鵪鶉蛋和炸雞的想法跟聶遠一說,聶遠眼睛一亮:“這主意不錯啊!
鵪鶉蛋口感細膩,和炸雞的酥脆正好互補。不過,你得調整一下配方,不然口感會太膩。”
聶遠拿起一顆鵪鶉蛋,仔細看了看:“要不這樣,你把鵪鶉蛋煮熟,剝殼後裹上一層薄薄的麵糊,
再和雞肉一起炸。這樣既能保持鵪鶉蛋的口感,又能讓雞肉更香。”
聶書一拍大腿:“對啊!我怎麽沒想到!”
兩人立刻開始動手。聶遠負責煮鵪鶉蛋,聶書則調製麵糊。
廚房裏熱氣騰騰,油鍋裏的油花四濺,空氣中彌漫著炸雞和鵪鶉蛋的香氣。
“聶遠,你說這玩意兒能賣出去嗎?”聶書一邊翻動著鍋裏的炸雞,一邊問。
聶遠笑了笑:“放心吧,隻要口感好,顧客肯定買賬。
再說了,你這店本來就有點名氣,加點新花樣,生意隻會越來越好。”
聶書點點頭,但心裏還是有些忐忑。他知道,炸雞店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如果不能做出點新意,遲早會被淘汰。
孫采采推開店門時,聶書正和聶遠在廚房裏忙得熱火朝天。
油鍋裏的炸雞和鵪鶉蛋滋滋作響,空氣中彌漫著濃鬱的香氣。
她皺了皺鼻子,笑著喊道:“你們這是在搞什麽大工程呢?整個店裏都是油味。”
聶書抬頭,看到孫采采,臉上露出一絲疲憊的笑容:“采采,你來得正好,我們正試新配方呢。”
孫采采走近櫃台,探頭看了看鍋裏金黃的炸雞和鵪鶉蛋,挑了挑眉:“這是……鵪鶉蛋和炸雞一起炸?你們可真會折騰。”
聶遠擦了擦手上的油,笑道:“采采,你可別小看這玩意兒,口感還真不錯。不過,聶書總覺得差點意思,正愁著呢。”
孫采采拿起一顆炸好的鵪鶉蛋,輕輕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內裏嫩滑,確實別有一番風味。
她點點頭:“嗯,確實不錯。不過,你們有沒有想過,再加點別的食材,豐富一下口感?”
聶書一愣:“加什麽?”
孫采采眨了眨眼,神秘一笑:“千張。”
“千張?”聶書和聶遠異口同聲地問道,顯然對這個提議有些意外。
“對啊,”孫采采拿起一張千張,輕輕抖了抖,“你們看,千張薄而有韌性,
如果把它纏繞在炸雞上一起炸,既能增加層次感,又能吸收多餘的油脂,口感應該會更豐富。”
聶書眼睛一亮,但隨即又皺起眉頭:“可是,千張和炸雞的結合……會不會太奇怪了?顧客能接受嗎?”
聶遠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采采說得有道理。千張本身沒什麽味道,
但它的質地確實能帶來不一樣的口感。我們可以試試,看看效果如何。”
孫采采見兩人有些猶豫,便拍了拍聶書的肩膀:“別想那麽多,先試試唄。
反正你們現在也是在實驗階段,多一個選擇總比沒有強。”
聶書點點頭,決定采納孫采采的建議。他立刻從冰箱裏拿出一塊雞胸肉,切成薄片,
然後用千張將雞肉緊緊包裹起來。聶遠則負責調製新的麵糊,加入了少許香料,以增加風味。
油鍋重新加熱,聶書將包裹著千張的雞肉輕輕放入油中。瞬間,油花四濺,
千張在高溫下迅速變得金黃酥脆。幾分鍾後,聶書將炸好的千張雞肉撈出來,放在盤子裏。
他咬了一口,雞肉的汁水在嘴裏爆開,但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店裏人來人往,顧客們吃得津津有味,可聶書的眉頭卻越皺越緊。
“這炸雞,還差點意思。”他自言自語道。
就在這時,他的目光落在了櫃台角落的一筐鵪鶉蛋上。
那是他前幾天從市場買來的,原本打算做點小菜,結果一直沒顧上。
聶書盯著那些小小的蛋,忽然靈光一閃——如果把鵪鶉蛋和炸雞結合在一起,會不會有不一樣的口感?
他立刻抓起幾顆鵪鶉蛋,衝進廚房。油鍋裏的油還在冒著熱氣,聶書把鵪鶉蛋丟進去,劈裏啪啦的聲音瞬間響起。
蛋殼裂開,蛋液在油裏迅速凝固,變成一顆顆金黃的小球。他撈出來,咬了一口,外脆裏嫩,口感出奇地好。
“這玩意兒,有點意思。”聶書笑了。
他立刻開始琢磨怎麽把鵪鶉蛋和炸雞結合起來。
是直接把鵪鶉蛋塞進雞翅裏?還是把鵪鶉蛋打成漿,裹在雞肉外麵?
他試了幾種方法,但總覺得不夠完美。就在他焦頭爛額的時候,店門被推開了。
“聶書,忙什麽呢?”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
聶書抬頭一看,是聶遠。聶遠是他的發小,也是他最好的朋友。
兩人從小一起長大,聶遠雖然沒開過店,但對吃的特別有研究,尤其是對食材的搭配有著獨到的見解。
“聶遠,你來得正好!”聶書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我有個想法,但總覺得差點意思。”
聶遠走過來,看了看桌上亂七八糟的試驗品,笑道:“你這是要把炸雞店改成實驗室啊?”
聶書把鵪鶉蛋和炸雞的想法跟聶遠一說,聶遠眼睛一亮:“這主意不錯啊!
鵪鶉蛋口感細膩,和炸雞的酥脆正好互補。不過,你得調整一下配方,不然口感會太膩。”
聶遠拿起一顆鵪鶉蛋,仔細看了看:“要不這樣,你把鵪鶉蛋煮熟,剝殼後裹上一層薄薄的麵糊,
再和雞肉一起炸。這樣既能保持鵪鶉蛋的口感,又能讓雞肉更香。”
聶書一拍大腿:“對啊!我怎麽沒想到!”
兩人立刻開始動手。聶遠負責煮鵪鶉蛋,聶書則調製麵糊。
廚房裏熱氣騰騰,油鍋裏的油花四濺,空氣中彌漫著炸雞和鵪鶉蛋的香氣。
“聶遠,你說這玩意兒能賣出去嗎?”聶書一邊翻動著鍋裏的炸雞,一邊問。
聶遠笑了笑:“放心吧,隻要口感好,顧客肯定買賬。
再說了,你這店本來就有點名氣,加點新花樣,生意隻會越來越好。”
聶書點點頭,但心裏還是有些忐忑。他知道,炸雞店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如果不能做出點新意,遲早會被淘汰。
孫采采推開店門時,聶書正和聶遠在廚房裏忙得熱火朝天。
油鍋裏的炸雞和鵪鶉蛋滋滋作響,空氣中彌漫著濃鬱的香氣。
她皺了皺鼻子,笑著喊道:“你們這是在搞什麽大工程呢?整個店裏都是油味。”
聶書抬頭,看到孫采采,臉上露出一絲疲憊的笑容:“采采,你來得正好,我們正試新配方呢。”
孫采采走近櫃台,探頭看了看鍋裏金黃的炸雞和鵪鶉蛋,挑了挑眉:“這是……鵪鶉蛋和炸雞一起炸?你們可真會折騰。”
聶遠擦了擦手上的油,笑道:“采采,你可別小看這玩意兒,口感還真不錯。不過,聶書總覺得差點意思,正愁著呢。”
孫采采拿起一顆炸好的鵪鶉蛋,輕輕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內裏嫩滑,確實別有一番風味。
她點點頭:“嗯,確實不錯。不過,你們有沒有想過,再加點別的食材,豐富一下口感?”
聶書一愣:“加什麽?”
孫采采眨了眨眼,神秘一笑:“千張。”
“千張?”聶書和聶遠異口同聲地問道,顯然對這個提議有些意外。
“對啊,”孫采采拿起一張千張,輕輕抖了抖,“你們看,千張薄而有韌性,
如果把它纏繞在炸雞上一起炸,既能增加層次感,又能吸收多餘的油脂,口感應該會更豐富。”
聶書眼睛一亮,但隨即又皺起眉頭:“可是,千張和炸雞的結合……會不會太奇怪了?顧客能接受嗎?”
聶遠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采采說得有道理。千張本身沒什麽味道,
但它的質地確實能帶來不一樣的口感。我們可以試試,看看效果如何。”
孫采采見兩人有些猶豫,便拍了拍聶書的肩膀:“別想那麽多,先試試唄。
反正你們現在也是在實驗階段,多一個選擇總比沒有強。”
聶書點點頭,決定采納孫采采的建議。他立刻從冰箱裏拿出一塊雞胸肉,切成薄片,
然後用千張將雞肉緊緊包裹起來。聶遠則負責調製新的麵糊,加入了少許香料,以增加風味。
油鍋重新加熱,聶書將包裹著千張的雞肉輕輕放入油中。瞬間,油花四濺,
千張在高溫下迅速變得金黃酥脆。幾分鍾後,聶書將炸好的千張雞肉撈出來,放在盤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