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他是臣的兒子曾參,字子輿。”
治粟內史曾點瞅著慶忌的神色,低聲道。
“哦,曾點,你有一個好兒子。此子日後可為我大吳的棟梁之材!”
“大王謬讚了。”
曾點心裏是掩飾不住的得意、自豪。
畢竟,曾參的才能他是一清二楚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可惜的是,已經二十餘歲的曾參,還沒有出仕之心,或許是不想按部就班的到基層,從小做起。
這幾年來,加冠之年的曾參就開始周遊列國,尋訪良師益友做學問,增廣見聞。
對於曾參的能力,作為穿越者的慶忌,又怎能不清楚?
曾參在儒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後世尊為“宗聖”,成為配享孔廟的四配之一,僅次於“複聖”顏淵。
“哼!”
此時,李克哼了一聲,不屑的道:“足下所言,大繆也!”
“人不知禮,不足以安身立命。但是禮教若無用,日後我大吳豈非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屢見不鮮?”
“這不止是有傷風化,對待奸婦之夫,亦是不公平!”
“有親屬相奸之家,其父母恐怕更是羞憤欲死!”
一聽這話,曾參澹澹的道:“李子此言差矣。”
“不論是親屬相奸也好,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也罷,事情已經發生,治罪又有何益處?”
“親屬相奸,那是父母管教不嚴,若治罪,父母一樣責無旁貸。”
“至於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對待丈夫不公平之說,更是謬論。”
“公平是自己爭取來的,何怪於國法?”
頓了一下,曾參道:“所以,我認為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的罪名,不成立!”
“足下就不害怕日後這種不良風氣大行其道嗎?”
曾參搖搖頭道:“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畢竟少之又少。自有禮教之嚴,自有惡語傷人,又何須國法製裁?”
“荒唐!”
李克沒好氣的道:“禮教是禮教,國法是國法,不可一概而論!”
“李子,你這麽說,我也承認。但是,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屬於不道德,並未損及他人。”
“哼,足下之說,不足以取信。至少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損害了相奸親屬之家人,損害了奸婦之夫,雖未謀財害命,卻在名譽上,給予其巨大打擊。”
聞言,曾參皺了皺眉頭。
這名譽損失,的確是一種極大的損失,尤其是自尊心極強的人。
“二位,我有一個建議。”
這個時候,左丘明站了起身。
“願洗耳恭聽!”
曾參朝著左丘明行了一禮。
二人是認識的。
曾參對於年紀比自己小,卻見識不凡,學問通達的左丘明很是欽佩。
左丘明想了一下,便笑道:“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的確是不道德,而且也損害了別人的名譽。”
“有鑒於此,國家應製定法律,若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即刻迫使夫妻分離,私通的妻子淨身出戶,所有財產歸於丈夫。”
“而奸夫也當被剝奪所有財產,一半歸於丈夫,一半歸於國家!”
“好!”
”彩!”
左丘明的這一番主張,贏得了士子的叫好喝彩。
坐在四方台上的慶忌,也是微微頷首,倍感讚同。
這樣一來,想必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應該會大大減少。
畢竟,為了一個女人,把自己所有的財產全部搭上,誰願意?
即便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的那種人,也無妨,反正國家還能得到一筆額外收入。
這算是一種懲罰手段了。
“丘子高見,在下歎服!”
李克朝著左丘明行了一禮,很是欽佩的道。
“丘子,若親屬相奸,又當何如?”
“親屬相奸之事,少之又少,可謂是鳳毛麟角了。”
左丘明緩聲道:“有禮教之用,親屬相奸之事罕見,因而不必治罪,有他人之惡語,有世俗之偏見,足以杜絕此類事件!”
“善!”
慶忌笑吟吟的指著力壓群雄,在辯論廣場之上大放異彩的左丘明,道:“寡人愛死他了。孔丘,辯論結束後,即刻讓左丘明入宮覲見寡人。”
“諾。”
孔丘和鄧析有些尷尬。
他們的弟子表現都不凡,為何慶忌好似隻看上了左丘明?
這時,鄧析站上了辯論台,朗聲道:“下一個議題。”
“子孫違反教令,不贍養祖父母、父母,是否有罪?”
“還請二三子各抒己見,暢所欲言!”
等到鄧析退下後,廣場之上又掀起了一陣熱議。
吳國有著較為完善的福利製度,對待孤寡老人還有養濟院贍養,還鼓勵民間的黎庶主動承擔起贍養年老祖父母、父母的義務。
但是,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贍養祖父母、父母的人,是不是要治罪?
曾參第一時間起身道:“治罪子孫之權,全在祖父母、父母,實為教孝之盛軌。”
“此全是教育上事,應別設感化院之類,以宏教育之方。此無關於刑事,不必規定於刑律中也!”
“子孫不能養贍尊長、子孫不服管教頂撞尊長、子孫不當行為間接導致尊長輕生、子孫對他人實施盜或奸間接導致尊長死亡與尊長教令子孫犯奸盜畏罪自盡,絕非子孫不服從管教這一種犯罪行為所能涵蓋。”
聞言,一名士子站了起來,衝著曾參冷笑道:“先生所言,大繆!”
“孝,畜也,畜,養也。”
“父母為養育子女耗盡心血,而父母年老之後逐漸失去勞動能力,如無積蓄,就會衣食無著。”
“即使衣食無憂,也會因為身體衰老,疾病纏身而削弱或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
“因此,我吳國早就規範要求子女對父母必須盡到養口、養體、養身之‘反哺’義務。”
“正所謂善事父母為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頓了一下,這士子又道:“在下認為,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
治粟內史曾點瞅著慶忌的神色,低聲道。
“哦,曾點,你有一個好兒子。此子日後可為我大吳的棟梁之材!”
“大王謬讚了。”
曾點心裏是掩飾不住的得意、自豪。
畢竟,曾參的才能他是一清二楚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可惜的是,已經二十餘歲的曾參,還沒有出仕之心,或許是不想按部就班的到基層,從小做起。
這幾年來,加冠之年的曾參就開始周遊列國,尋訪良師益友做學問,增廣見聞。
對於曾參的能力,作為穿越者的慶忌,又怎能不清楚?
曾參在儒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後世尊為“宗聖”,成為配享孔廟的四配之一,僅次於“複聖”顏淵。
“哼!”
此時,李克哼了一聲,不屑的道:“足下所言,大繆也!”
“人不知禮,不足以安身立命。但是禮教若無用,日後我大吳豈非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屢見不鮮?”
“這不止是有傷風化,對待奸婦之夫,亦是不公平!”
“有親屬相奸之家,其父母恐怕更是羞憤欲死!”
一聽這話,曾參澹澹的道:“李子此言差矣。”
“不論是親屬相奸也好,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也罷,事情已經發生,治罪又有何益處?”
“親屬相奸,那是父母管教不嚴,若治罪,父母一樣責無旁貸。”
“至於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對待丈夫不公平之說,更是謬論。”
“公平是自己爭取來的,何怪於國法?”
頓了一下,曾參道:“所以,我認為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的罪名,不成立!”
“足下就不害怕日後這種不良風氣大行其道嗎?”
曾參搖搖頭道:“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畢竟少之又少。自有禮教之嚴,自有惡語傷人,又何須國法製裁?”
“荒唐!”
李克沒好氣的道:“禮教是禮教,國法是國法,不可一概而論!”
“李子,你這麽說,我也承認。但是,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屬於不道德,並未損及他人。”
“哼,足下之說,不足以取信。至少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損害了相奸親屬之家人,損害了奸婦之夫,雖未謀財害命,卻在名譽上,給予其巨大打擊。”
聞言,曾參皺了皺眉頭。
這名譽損失,的確是一種極大的損失,尤其是自尊心極強的人。
“二位,我有一個建議。”
這個時候,左丘明站了起身。
“願洗耳恭聽!”
曾參朝著左丘明行了一禮。
二人是認識的。
曾參對於年紀比自己小,卻見識不凡,學問通達的左丘明很是欽佩。
左丘明想了一下,便笑道:“親屬相奸以及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的確是不道德,而且也損害了別人的名譽。”
“有鑒於此,國家應製定法律,若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即刻迫使夫妻分離,私通的妻子淨身出戶,所有財產歸於丈夫。”
“而奸夫也當被剝奪所有財產,一半歸於丈夫,一半歸於國家!”
“好!”
”彩!”
左丘明的這一番主張,贏得了士子的叫好喝彩。
坐在四方台上的慶忌,也是微微頷首,倍感讚同。
這樣一來,想必有夫之婦與他人私通之事應該會大大減少。
畢竟,為了一個女人,把自己所有的財產全部搭上,誰願意?
即便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的那種人,也無妨,反正國家還能得到一筆額外收入。
這算是一種懲罰手段了。
“丘子高見,在下歎服!”
李克朝著左丘明行了一禮,很是欽佩的道。
“丘子,若親屬相奸,又當何如?”
“親屬相奸之事,少之又少,可謂是鳳毛麟角了。”
左丘明緩聲道:“有禮教之用,親屬相奸之事罕見,因而不必治罪,有他人之惡語,有世俗之偏見,足以杜絕此類事件!”
“善!”
慶忌笑吟吟的指著力壓群雄,在辯論廣場之上大放異彩的左丘明,道:“寡人愛死他了。孔丘,辯論結束後,即刻讓左丘明入宮覲見寡人。”
“諾。”
孔丘和鄧析有些尷尬。
他們的弟子表現都不凡,為何慶忌好似隻看上了左丘明?
這時,鄧析站上了辯論台,朗聲道:“下一個議題。”
“子孫違反教令,不贍養祖父母、父母,是否有罪?”
“還請二三子各抒己見,暢所欲言!”
等到鄧析退下後,廣場之上又掀起了一陣熱議。
吳國有著較為完善的福利製度,對待孤寡老人還有養濟院贍養,還鼓勵民間的黎庶主動承擔起贍養年老祖父母、父母的義務。
但是,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贍養祖父母、父母的人,是不是要治罪?
曾參第一時間起身道:“治罪子孫之權,全在祖父母、父母,實為教孝之盛軌。”
“此全是教育上事,應別設感化院之類,以宏教育之方。此無關於刑事,不必規定於刑律中也!”
“子孫不能養贍尊長、子孫不服管教頂撞尊長、子孫不當行為間接導致尊長輕生、子孫對他人實施盜或奸間接導致尊長死亡與尊長教令子孫犯奸盜畏罪自盡,絕非子孫不服從管教這一種犯罪行為所能涵蓋。”
聞言,一名士子站了起來,衝著曾參冷笑道:“先生所言,大繆!”
“孝,畜也,畜,養也。”
“父母為養育子女耗盡心血,而父母年老之後逐漸失去勞動能力,如無積蓄,就會衣食無著。”
“即使衣食無憂,也會因為身體衰老,疾病纏身而削弱或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
“因此,我吳國早就規範要求子女對父母必須盡到養口、養體、養身之‘反哺’義務。”
“正所謂善事父母為孝,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頓了一下,這士子又道:“在下認為,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