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從頭說起吧。

    我從小生長在一個賭博風氣很盛的小漁村,耳濡目染,逢年過節跟同村的小孩瞎賭,從很早的時候起,我就已經知道一些簡單常見的賭博方式。

    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的我一門心思想進政法機關工作,可惜沒有門路,別的安穩些的工作也找不到,整天閑晃,無聊的時候就去有賭局的地方看熱鬧,偶爾也下點小注。

    好像有這麽個規律,剛開始學賭博的人基本都會贏錢,我也不例外。開始隻有幾百元的賭資,漸漸地居然贏到快有一萬元了。不工作也能掙這麽多錢!我好像看到了一條發財的康莊大道,便一個猛子紮了進去,從此整天啥也不想了,一早起來就瞪眼到處去找“局”。恰好我最開始玩的就叫瞪眼。

    瞪眼玩法很簡單:一副撲克,每人發兩個撲克牌比大小點,撲克一翻開,誰大誰小一目了然。輸的就瞪眼看著贏家把錢拿走,這個名字還真形象。

    開始,我隻玩30元和50元的小局,等手上有了錢,野心也越來越大,總想去搞點大的。經人介紹,我終於找到瞪眼的大局,賭局設在一個不起眼的小賓館,最小押500,封頂2000。但從那時候起,好運就離開了我,一直輸錢。

    起初,我以為是自己手氣不好。後來經人點撥,才知道是有人做手腳。那時我初涉賭場,對老千的手段並不了解,當時那些人具體怎樣做手腳,我是一點也看不出來。那個時候的我很傻,心裏明明知道有人在做手腳,但仍像飛蛾撲火一樣,著了魔似的每天借錢去趕場子,結果越輸越多。

    那時候,我家已經搬到鎮上,為了籌錢,我也會到小漁村去借錢,無一例外,那些錢在我這裏沒待多久就轉到了別人的口袋。到了後來,再沒人敢借錢給我了,仔細一算,先後借了親戚朋友2萬多。沒了賭本,我每天照樣去賭局,去了就在一旁呆呆地看人家賭,偶爾遇到熟識的莊家贏了錢,能甩點紅(甩紅是行話,就是贏錢的人給周圍的熟人一點小費,也叫甩喜、派喜)。

    在那裏,我遇到了以前同個村子的熟人寶林,顯然他是此間老手,偶爾也坐莊家(由於不是“正規”的賭場,誰有錢都可以坐莊家,莊家負責洗牌、派牌,和所有的散家賭),我親眼看見他一天就贏了5萬多,甭提有多羨慕了。

    那天晚上寶林被我生拉硬拽到我家裏住,由於是熟人,我父母也沒多在意。晚上說起我這段時間輸錢的過程,他連聲說:“你真傻,你真傻。”說完,他拿起牌

    來演示給我看;在現在看來,那實在是三腳貓的功夫,但當時,卻算得上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千術。

    寶林的手法很簡單,每次收牌的時候,在自己想要的牌中間放幾張別的牌,莊家發牌,無論怎樣發,那幾張牌都能發出去。這裏有一個關鍵,需要外麵散家切牌時和他打個配合。莊家把牌收迴來後,開始洗牌,上麵七八張牌基本不洗;洗完後將牌在手裏倒幾下,經過倒牌,莊家收牌時編好的牌就被倒到中間,上麵那張牌故意搞得有點翹,不仔細看發現不了其中的訣竅,但是如果拿拇指肚去切牌,就很容易把它們分離開。這時,莊家需要一個自己人切牌。

    寶林的局裏,莊家要練會洗牌,和他打配合的散家則要練好切牌技術。當時,我沉浸在學習千術的興奮狀態,壓根沒想到在賭場,一個人切牌、莊家屢屢通殺,其他玩家是不會同意的,會要求換人切牌。場上有條不成文的規定,押錢最多的人有權決定誰去切牌,或者他自己切牌。因為這個疏忽,我栽了大跟頭。

    那天晚上和寶林研究到半夜,最後寶林看我勁頭很足,沉思片刻,說:“小三(我排行老三,現在道上的人都叫我三哥),你入股吧,贏了錢咱們平分。”我很不好意思地告訴他我沒錢了。

    寶林像是激將,笑笑說:“誰不知道你老子是咱們村數一數二的富戶,你還弄不來這點錢?”

    寶林的話讓我心動,說幹就幹,我一次就偷了家裏5萬元的存折(後來才知道,那是家裏全部的存款)。寶林出10萬坐莊,他的合夥人家東出5萬當散家,我也出5萬當散家,我倆負責切牌配合莊家。我永遠都記得那是1993年秋天。

    那時候我天真地以為我要時來運轉,我學會了切牌,了解到瞪眼中莊家贏錢的秘訣,還有可以信賴的同伴,以後的賭局隻有贏沒有輸。我似乎看到大把大把的鈔票向我招手,我似乎看到賭場上風光無限的自己和垂頭喪氣的傻瓜們。

    事後證明,我自以為遇到的真命天子實際是讓我傾家蕩產的閻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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