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學道之人,自己的道德尚未養就,便去分辨善惡;自己的身心尚未清靜,便去揀擇別人。或妒賢嫉能,或爭名競利,抬手動腳,便掉入塵埃之境。舉心運念,不知大道之本,不知若稍有人我分別之心,便不是道;稍有不同之形跡,便不是德。修真之人,當於此處打點心身,放下人心,掃除四相,修到忘人、忘我、忘物的境地,方可謂真知大道之人。望同道共勉之!


    “是謂玄同”。此句是總結上文之言。上文所言之“塞兌”、“閉門”、“挫銳”、“解紛”、“和光”、“同塵”,皆是與世玄同之義。“玄同”者,玄即是道,也就是“無名”之同。是說聖人與天地萬物大同,而無跡可見,非同俗之同。聖人之同,妙應不測,渾然無跡,離分別心,忘名忘相,以道同於天下,以德同於世人。世人雖有貴有賤不一,雖有智有愚不同,聖人皆以道觀之。人人皆道所生,人人皆有道性,其道未有不同者。以德觀人,其德未有不一者。道德既同,其餘的表象不同之內,亦有玄同之處,故曰“是謂玄同”。


    觀今世之人,或有同於事而不同於心者,或同於謀而不同於德者。少有乖違,便起分別之見。見物,則利欲心即動;見權貴名譽,便孜孜追求,此皆是世俗之“塵同”,而非“玄同”。果能塞其兌,內無泄漏,光炁充盈。果能閉其門,外無所入,拒賊於外。果能挫其銳,治之於內,蓄養德性。果能解其紛,理之於外,平和外道場。果能和其光,養之於己,而明之於人。果能同其塵,隨物付物,出汙泥而不染。若能心修到此等境界,無往而不玄,無往而不同,既玄又同,真可謂知天、知地、知大道之妙的人了。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此七句是說,既已修到與道玄同的境地,妙無妙有,妙動妙靜,心德之微不可測,玄同之妙不可知,心與太極同體用,與自然規律同變化。一切都是隨心所應,自然而然,不生分別之心。


    “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有道之人,不以得到什麽而心生歡喜,而親其所得;也不因未得到什麽而心起怨尤,而疏遠於人。不計較個人得失,無有親疏之別,得與不得,都是一心。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即不可因得利而動心,利中未嚐不藏害,得利而驕奢,就是害心。也不可因未得利而以為是害,不與人爭利,不與強爭氣,害中未必不是利。害裏能生恩,由害中舍去的是業障,得到的是真利。


    “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不可因得貴而自以為貴,生高人一等之心,不可乘權自驕,以萬民為賤,成為昏君。亦不可因不得貴而失誌喪德,心不貪富貴,視貴與賤為一,守賤以為德。


    “故為天下貴”一句,是總結親疏、利害、貴賤之義。世間任何事物,都是一個整體的兩麵,無一可加,無一可損。若能明此理,執中對待,便是天下之至貴者。天下最至貴者,即是道德。道之體為一,道生陰陽之後,事物才分為二,才有親與疏、利與害、貴與賤之兩端。執其親而遠其疏,得其利而忘其害,以其貴而賤於人,以及攀高厭下等等,皆是離開道“一”之整體,而失之偏頗。皆是不道的表現。貴處上位,不有自貴之心;貴而無位,心不知其貴;貴在天下,人不可見;貴在萬物,人不可知。此“貴”乃大道厚德之貴,所以強名曰“故為天下貴。”


    修道之人,若能明此至貴之理,修此至貴之德,可與天地同其體,可與造化同其變,此即是“玄同”之境。


    【本章說解】


    此章經旨,是在示教修道之人,身處凡塵,塵中脫塵,處己不自炫露,處世外圓內方。以不同之妙,修之於己;以大同之妙,處之於世。以平等之心,混跡於世。以道德之明,明之於塵。如此,世間順逆之理,得失之情,皆不可得可得之也。


    修心養性之道,必當和光同塵,因物付物,而不迷街物。與道玄同是謂至德,故河上公名之為“玄德”。徐靈胎在《道德經注》中說:“塞其多言之口,則不以議論招尤;閉其出入之門,則不以奔逐勞形;挫折銳氣,則柔弱自安;解除其紛亂,則清靜自守。和其光華,同其塵濁,不欲異物。此則與玄妙之道合為一體,無入而不得矣。”聖人行不言之道,無分別,忘名相,渾同於天地之間,而天地不知;妙用於萬物之中,而萬物不覺。無象無狀,體萬物而不遺,化萬物而不有。雖欲言之,無非強名而已。修道之人,果能從不言之中言此妙道,是謂無言之“大言”,而無所不言。果能從不聞之中聞此妙道,是謂無聞之“真聞”,而無所不聞。如此,方為妙知、妙言、妙見、妙解之人。若能到此等天地,貴賤親疏,非我所有;榮辱得失,非我所屬。文中所謂“不言”之妙,正是此義。


    “玄同”就是“抱一”、“得一”。人與萬物處於無差別的“同一”大道之中。經過塞兌、閉門、挫銳、解紛、和光、同塵,消除人心的固蔽,泯滅彼此的分別,超越世俗偏狹的識見,以一中貫兩端。正如莊子所雲:“是以彼也,彼以是也。”故聖人以道心體物,不分人我,不陷是非,皆是以“一”觀天下萬物,故能與百姓“玄同”。


    學道之人,“塞兌閉門”,在於養氣存性;“挫銳解紛”,在於定其神;“和光同塵”,在於處世應物,隨時俯仰,如愚如醉,若訥若癡。眾人昏昏,我亦昏昏,不標新,不立異;忘物我,混內外,與道玄同。未能玄同者,便生彼此分別之心。遂己願者,便親之、利之、貴之;不遂己願者,便疏之、害之、賤之。


    “玄同”者,就是與道相同,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無極大道本是渾然一氣,本無內外之分,豈有親疏之別?本是無心無欲,哪有利害之別?本無高下之等,怎有貴賤之殊?所以為天下之最尊貴者。


    世人隻知得利,而不知害與利同體;隻知“光貴”而“塵賤”,而不知“光塵同和”之理。太上教人塞兌以謹其出,閉門以閑其入,挫銳以製其內,解紛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己,同塵以隨其物。如此則無出無入,無內無外,無我無物,心地空明,與道合同,是謂“玄同”。既得其同,則以親為遠,以疏為近;見利而不喜,見害而不懼;得貴不為高,賤而不為低。


    以正治國章第五十七


    【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以正治國”,“正”者,不偏不倚,居於中心之義。亦是指道德仁義,愛民親賢,持守正道之謂。古之治國,執政者皆以道德為本,遵循天道自然規律。故君臣父子,無不行之以倫理常情之正。民心之天德,由正而複;社會之風俗,由正而純,此皆是道德行於天下的必然。天下為公,仁義自然化於民,人人無私,端方正直,民風自純。此即“以正治國”之義。


    “以奇用兵”,奇”者,詐也,詐在人即為巧智心,唯以兵戰而用。故有“兵不厭詐”之論。“奇”者,就是不以常道之規,而行變化莫測之術,以達到出奇製勝的目的。用兵與治國不同。兵之用,原為征伐侵略或平息叛亂,皆是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而應之。兩軍相敵,兵戈對陣,必有虛實之變化,聲東擊西之策略,出奇製勝之戰術。即使正義之師,亦免不了施用奇詐之術。譬如湯武討伐之兵,亦是奇而用之,用奇則不使敵盡知我之所為。但是,此“奇”隻可用兵,而不能用於治國、處世之道。此即“治國”與“用兵”之相反也。對修道者來說,狡詐心一毫也用不得,一點也不敢有,否則將是損心害性,是喪失道德的“刀兵自伐”!


    “以無事取天下”,是說治理天下,當以無欲無為,任道任德,不可以法施治,也不能用私恩以致,而是以道治化於天下,百姓自歸;以德感之於天下,天下自治。實非有心、有為而能取之治之。要取得天下太平,執政者必須知足安分,不妄生事端,不擾亂百姓。故太上在“知足章”中指出:“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故以正治國,天下必無事;以奇而用兵,必能製勝;以道德化治天下,人心必自來歸。此即“以無事取天下”之意。


    天下尚可以無事取得,修道之人,又豈可不以無事無為涵養天德,而去自作多為呢?治世之道,猶如治身。視聽言動,合乎無為。而逆修丹法,又如用兵,臨爐進火,務須因時而進,相機而行,采聚有時,烹煉有方。知治世之道,即知治身之法。取天下在於無為,守天下亦不可多事。否則識心亂動,勢必使陰神作弊,身中之民必廢,民必日貧。世上物寶極多,若貪心一起,欲壑難平,焉有不神昏氣濁之理。由此可知治國治身皆是一理。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此句是總結上三句之義。上文所言,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皆是無為之正,非有事之作為也。“此”,即今也。太上言:我今何以知此治天下之道哉?蓋以今日之所見所知也。觀此言,深知太上聖祖對當時社會的擔憂,有切切叮嚀後世引以為戒之意。


    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天下之道,隻是一道,萬事萬物,無不是此道的貫徹流行。所謂一本散為萬殊,萬殊(shu)仍歸一本。治身治世,都是大事。治世之道,莫過於國泰民安,天下太平。仁義禮智信,各循其天良本性。這些看起來都是體現在日用常行中之事,但又是天下之大經,萬古之大法。此即所謂常道、正道也。做人當盡的本分,就是人人固有的天良。為民之主者,就是人民的榜樣,若能躬行節儉,力盡孝慈,為天下表率,天下自會無不正。孟子曰:“一正君而國定也。”一治一亂,循環相因。自古及今,同是此理。雖然治則用道德,亂則用兵戈,一旦兩軍對陣,大敵交鋒,國家安危,人民生死,全係於用兵之時。雖權謀之術,智巧之變,並非君子所貴。然而為了國家人民的安危,又不得不用之,此即是“道者反之動”之義。當天下太平之時,雖然萬事紛繁,為君者從容鎮靜,無欲無為,自然上與天通,下為民擁,天下悉歸道也。


    【天下多忌諱(hui),而民彌貧;】


    太上所處的春秋戰國時期,人君已失道。各國君主兼並戰爭四起,強欺弱,大並小,烽火連年,死屍遍野。勞役賦稅,農事荒廢,人民苦難不堪,此皆是國君的私欲妄為之過。百姓最忌諱的就是日子不得安寧,天下愈亂,百姓愈不安,萬物皆不寧。這是百姓貧困的根本原因。


    “忌諱”,又指禁忌,即法律政令所不允許之事。“天下多忌諱”,是說為政者勞役賦稅等法令繁多。令煩則奸生,禁多則詐起,此乃自然之理。如以強令禁止人民一切福利之事,強迫百姓做不願做之事,違背民心,這是百姓最不願意、最忌諱之事。明君在位,毫無私欲,以道施於天下,以德化於民心,以無為自然治國,此乃取天下、守天下之首要。


    所謂“而民彌貧”,“彌”者,愈之意。上句是說為君者不搜刮民財,慈心養育民生,則國未有不富,民未有不足,何須以繁瑣的政令去禁民呢?禁民之事愈多,擾亂民之心愈煩,使民失去自然天性,為應酬為官者的禁令而煩惱。政令愈多,猶如捆住民之手腳的繩索愈多,使民陷入困惑,不能心安理得,不能盡心盡性,難以自富自足,民豈有不貧不怨者。賦稅愈增,妨害民利之事愈多,則民必然愈貧;人民貧窮,盜賊必起,必然形成社會的惡性循環。故曰“而民彌貧”。


    【民多利器,國家滋昏;】


    “民多利器”,“利器”者,權柄也。人若有權,猶如手握利器一般。握有利器者,若以利器造福人民,則是造善積德;若是以權利謀私,則是禍國殃民,犯罪造業。


    聖人以厚德循天道之自然,順人倫之常情,默默然以道德利國益民,渾渾然以公心造福天下。故聖人是大道之利器。正如莊子所言:“彼聖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以明示天下。”此意是說,聖人的德行智慧行於天下,不是利器,勝似利器,可使民心潛移默化,而非昭昭炫露。


    國之權柄利器,若是被不仁不義者竊取,必會興風作浪,使上下顛倒,是非混淆,橫施天下,害國禍民。倘若以手中的權利謀私妄為,則國家的尊嚴必被扭曲,下之權必僭(jiàn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義或禮儀、器物)之於上,上下相欺,綱紀法度,刑賞律令,皆可濫用妄為。這就是今人常言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社會現象。故手中執國家權柄“利器”的人,必須心誠持正,以利器造福於民,才是正途。假若以權謀私,欺上瞞下,人心必亂,國之道自此而不明,國之政未有不亂者。故曰“人多利器,國家滋昏。”


    觀今之世,貪權謀私者不少,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滋生出許多腐敗之徒,害國害民,為百姓所怨恨。可見權利這個“利器”,如果不用道德製馭,沒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之心,此“利器”不僅誤國害民,而且必然禍害自己的身心,有百害而無一利。故太上在十九章中提出“絕巧棄利”之誡,意即在此。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人多技巧”,“技”者,技能、巧智之意。人都愛慕技巧,而且互相效尤,於是千奇百怪之物,使人生貪有之心。春秋時期,銅器、玉器等製造技巧興起,人多追求,亦為上層君主所提倡,所貪愛,故成為當時百姓追求的奢華風尚。由於人君失道而有欲,追求新奇,故導致了天下百姓奢靡,欲心遂起。此罪在人君之無道。


    上古之人,其性渾全,其情樸厚,凡物付之於自然,不用技巧去攫(jué)取貪占。世人好小技,小技再高明,豈能比擬於天地造物之神妙。今世之人,人心不古,機巧之心強盛,人皆仰慕奇巧,聰明人愈逞技巧之能,社會求巧之心愈興。能為象牙之箸者,必至於為玉杯,技巧愈妙,奇物愈多,追求虛華之心愈強,離道德之厚樸愈遠。故曰“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觀今之世,科技昌盛,人的聰明技巧數倍於古人。奇異之物滋盛,人心攀奇,工藝玉雕,金器珠寶,奇發異裝,日用百貨,無不機巧。雖則為人類生活增添了異彩,帶來了方便。但社會上離奇的事物,愈成為人們追奇的時尚。於是便出現了什麽“追星族”,“拜物圈”、“崇洋群”等等之類的怪異現象。外來的奇物比自己的好,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圓。甚至把老祖宗視為“老土”,將民族傳統的瑰寶視為陳舊。


    在科技昌盛,物質豐富,人類已進入信息時代的今天,奇物更是繁紛無窮,電腦等現代電器已進入千家萬戶,人類在享受著現代物質文明的同時,人性本有的厚樸之德卻愈來愈散。人類大腦潛意識中儲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智慧,卻被深深地壓抑和埋藏著。人類在追求奇智虛華,享受短暫幸福的同時,卻丟失了最寶貴的淳樸道德,損害著先天本性,實在可歎可惜!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法令滋彰”,是說法律的繁多與普遍的應用。“法令”者,即治國之法,度律之令。聖人以道德仁義施於國家天下,並非專恃政令法律。後世設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正是不得已之治。


    “盜賊多有”,偷物曰“盜”,害人曰“賊”。“盜賊”的概念,在古時是比喻一切不正當的行為,並非隻是偷物之賊。太上所處的時代,人君漸昏,民心漸亂,世風日下,盜賊日多。不得不設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為了約束民之行為,君主法令繁多。法令愈嚴,而盜賊卻愈多。何以法不能治盜賊?皆因治人不治心,治表不治本之故。大利行之天下,必有大盜出。盜賊隻見大利,不見法令,其根本原因,是人君帶頭“貴難得之貨”。隻講物質享受,不講道德精神,從而誘使民貪欲之心膨脹。所以,以法治國是不得已之事。治國重在教民心。


    以法治世,其要仍在人心。法若用之不善,或出之不當,必會產生負麵影響。法太過,則民心離;令太急,則民不堪。故流為盜者,亂為賊者,皆在所難免。況且法在實行中,亦難免偏差走樣,造成新的惡果。此皆是“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的原因。


    聖人治世,教民內修道德,外行仁義,曉人倫以常規,使民心自覺地符合天理人情。故《論語·為政》中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民若修道德於內,行仁義於外,就不會違法亂紀。民若無道德仁義,沒有羞恥之心,必淪為亡命之徒,不怕犯法治罪。此即七十四章所講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法令愈嚴,盜賊卻愈多,其根本原因,就是治國之策的本末倒置所致。


    社會學家將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分為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奴隸製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現今人類社會的治世,被統稱為“民主法製社會”。按馬克思預言,人類最終必將進入“共產主義社會”,亦即天下為公,世界大同。共產主義社會要求人人具有高度的思想覺悟,社會物質極大豐富,天下太平,人民幸福。這是人類社會的自然迴歸,從純樸原始的三皇道德治世,複返到道德更文明、物質更先進的共產主義大公社會,也就是道治社會。這是曆史的必然。


    人類社會離古聖以道治世的時代已經太久太遠。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失禮而後法。可見人類社會離大道相去之遠。“以法治國”是人類社會喪失道德仁義後的不得已之治,是為了約束人們的心身,維護社會秩序的不得已之為。江澤民主席提出的“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並舉的治國方略,是符合當代規律的英明之舉,是避免單一法製弊端的良方,它必將為中華民族的道德文明和偉大複興,奠定良好的基礎。


    以上八句,皆是闡述以有為治國之害。


    【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


    此以下五句,乃是太上引古聖之言,以傷感於今世的時政之弊。


    “故聖人雲”,是太上自聞上古聖人之訓:“我無為而民自化,我無事而民自富,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欲而民自樸,我無情而民自清。”


    “我無為而民自化”,古聖之無為,造道入德,絕無人欲之私。修己正人,渾全天理之自然。君臣無事,上下相安,順乎天而應乎人。不施異政而眩天下之民,因其時而勤其事。不用有為,而以無為大德感化天下之眾。所以天下萬民,仰之以瑞日祥雲,感之如和風細雨,化之於聖人的盛德之中。所以聖人不教而民自化,不令而民自歸。故曰“我無為而民自化。”


    上古之時,君皆聖德,民盡淳良,雖有令而不用,雖有法而不施,所以稱為盛世。後世以法治世,法網密如羅,但何以法愈嚴而奸愈出,令愈繁而盜愈多?蓋因人君之德不足於化民心,法不足於畏民誌。為政者若能居敬行簡,不以苛政擾民,不以妄動誤國,心在九重之上,身居無為之宮,則民必日日遷善而不知。君能淡定為懷,潛默自守,惟以正心誠意持己。孰知正一己即正百官,正百官即正萬民,皆來自為君者的道德靜鎮。故古聖雲:“天以無為而尊,人以無為而貴。”


    我無事而民自富,


    所謂“我無事而民自富”,並非為君者飽食終日,昏庸無能,無所事事,不理朝政。而是指心常處靜中,無欲無私,不妄作妄為,不妄勞民力,不貴難得之貨,不縱私欲之情,不作越軌之事。上古之聖王,不求榮貴自身,不妨百姓農事,以安閑自處,以養民為心。天下萬民歸之於正,各親其親,各長其長,安居樂業。於是耕田而食,鑿井而飲,築屋而居。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陶冶而用,自食其力,倉箱有餘,自給自足,而民自富矣。國無困民,家無怨婦,不聞饑寒呻吟之聲,沒有多餘之擾,歌舞升平,國泰民安。這都是聖人行無為之事,施無為之德,無事無為之妙化所致。此即是“我無事而民自富”之義。


    【我好靜而民自正,】


    “我好靜而民自正”,是說上古聖人,虛心恬淡,篤守無為,不言不教,民皆自化為忠正。聖人據天下人之性情,施德於無聲無形之中;以天下之耳目,齊之於不見不聞之間。其靜也,因天地之造化,由靜而得之;萬物之紛紜,由靜而一之。百姓之善惡,由靜而正之。


    雖說“我好靜”,而“好”非為自私而好,“靜”亦非為一己而靜。好之以靜,則靜中天理定矣。天道之理既定,則天下之理亦定。以理而導百姓,天下之民未有不正者。能取法自然無為,清靜體性,虛心恬淡,自然而然,事事物物,皆順其理,各得其所,各有所用,各有所適。故鳥不教,而自在空中飛翔;獸不馴,自在山上奔跑;魚不學,自在水中漫遊;人不教,自然父慈子孝,君正臣忠。此即所謂“我好靜而民自正”之義。


    【我無欲而民自樸,】


    “我無欲而民自樸”,私念所起謂之“欲”。“樸”者,心性樸實渾厚之意。聖人之在上,如日月之明高懸,無物不照,無物不明。天下雖大,不出聖人的理會之中;萬民雖多,盡在聖人善德涵養之內。以無欲修之於己,即是以無欲教之於民。萬民之耕食鑿飲,盡出於無心的自在作為。忠孝友悌,皆出於本德之自然,歸於天秩天序的規律。不生機巧之心,不使聰明小技,一切皆出自純樸天然。天下萬民萬事之樸,皆是聖人的無欲無為之德所化也。《書》曰:“一人元良,萬國以貞。”其機伏於隱微,其效在於天地。故曰:“我無欲而民自樸。”


    【我無情而民自清。】


    “我無情而民自清”。此句在一些版本中未列,但在敦煌唐寫本及道藏河上本上卻載有。這是一些後世傳抄者以“義無可取”而刪除了。其實此句的含義,與全文緊密相關,甚為重要。


    喜怒哀樂愛惡欲,皆是情之所動。動之有理,則無所不正;動之於私,則無所不妄。但聖人之情沒有分別,不生好惡,無有一絲一毫的我私,不起一點一滴的物欲,故以“無情”言之。


    俗人有凡情,聖人有道情。一私一公,界然分明。聖人之情即天道之情。“天道無情勝有情”,“天道無親,惟與善人”。這是一種自然規律之情,是大道生養萬物的慈母之情。聖人之情從德性中出,世人不能見其動;聖人之情從天理處用,俗人不能知其用。聖人之情,因時順理,自然而然。


    在上者,無為無欲,既不以有情的私智用之於天下。在下者,如響如應,必不以私情之智奉之於上。於是乎,聖人之道情與百姓之真情同歸於一;民之性情必歸之於純清,此乃聖人之無情所化而致也。此即“我無情而民自清”之義。


    【本章說解】


    本章是太上主論治國之道。治國必用政,用兵必用奇。此二者皆是有為之作,並非無為之治。“以無事取天下”,才是無為之治。


    “有為”與“無為”之治,有著本質與層次的不同。凡有心作為者,其機不密,其事不常。有為之治,是以人心主觀意識為用;無為之治,是以先天無心而化。有為,則受人心的種種局限,難免有偏;無為,則是隨性順理,更符合自然天德。


    聖人治國,以正為奇;聖君用兵,則以奇為正。用兵於無形,治國於無為,故不忌諱而民自富,無利器而國自清,不立法令而盜賊不有。假若以有為治國,或以多事理政,則道德廢而私巧必出,雖有法製而盜賊腐敗不絕。故以有為治天下,其事日為日煩多,天下之民愈禁思想愈複雜。


    本章太上以自然大道的思想,論述治國之道,反複強調用“正”道治國,用“奇”道用兵,用“無欲”、“無事”、“無為”治天下的主張。使天下百姓各遂其性,各順其長,積善立德,迴歸大道。


    今世之人,對《道德經》十分陌生。對“道德”二字的真正含義,無識無知。對太上悲憫世人遠離道德之苦心甚不理解。一些注釋《道德經》的現代本,亦不乏批評之辭。冠之以“虛無主義”、“唯心論”。說太上的“無為”之道是“複古倒退”,是“烏托邦式的社會構幻”。將太上“不貴難得之貨”、“絕利棄智”等等論點,說成是“反對工藝技術”,是“否定經濟發展與一切新事物”,是“貴族破落戶思想”等。進而認為,太上的論點不僅是“消極落後”的,而且是“反動”的。對這些以今人的觀點,去套用圖解聖人的大智慧者,這些誤解、曲解、不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自春秋戰國時起,大道已逐漸遠離世間。太上恐後人遺失道德,故留此五千言,以拯救子孫後代之本性。太上所處的時代,距三皇治世的道治社會為去已遠,他感歎當時國君欲心日增,世事日變,道德日薄,人心昏亂。所以在經中苦口婆心,反複類比,喻示治國治身之理,要人守“清靜無為”,以複歸於道本。


    太上著《道德經》,是站在自然大道的高度上,立於宇宙核心的本源之顛,以“一氣含三”的“三元”、“三源”和“一元四素”理論,運用全息觀、立體觀、微觀、玄觀、妙觀、宏觀、宇觀等多維方法。以顯隱結合,隱顯共觀,智觀與慧觀相結合的科學方法;以人世間日常所見的現象,深入淺出地千比萬喻,以啟示人們認識大道之理。怎奈世人離道太久,先天智慧盡喪,故難識難聞大道之奧。僅以眼見耳聞為據的主觀意識,以及後天所積累的淺薄智識,去妄評太上所論的宇宙大法則、大真理。無疑,這好似螞蟻窺大象一般,隻能看到微乎之微的皮毛,永難窺見大象之整體,更難看透它的本質。


    人類在自然大道麵前,顯得十分幼稚無知,也十分脆弱可憐。即使在科技昌盛,宇宙飛船上天的今日,人類的智慧,距離認識天道規律,還相差甚遠。怎敢妄自尊大?怎敢以片紙的文字知識,去猜度如此浩翰的宇宙大真理?怎敢以孩子般的智慧,去否定大智慧之大聖人所驗證的大道真理呢?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人類在認識宇宙,在認識道德真理的態度問題上,還缺乏最基本的誠信;距離道德之門,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應該始終以一個小學生的態度,去誠信,去學習,去體悟道德,方不負天地養育之恩,方不負太上所著此五千言之苦心。


    本章雖論治國之道,也在教人修身修心。治國治身,其事雖異,其理相同。知治國之道,即可知修心之道。修道人細悟之即可得。


    為政章第五十八


    【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其政悶悶”,“悶悶”者,寬厚之意。即政事寬大,不立機巧,看似悶悶昧昧,似若不明之貌,其實個中自有無為大道。自古以來,有國必有民,有民必有政。善者獎賞,惡者懲罰。抑惡揚善之政令,自古有之。善治政者,無形、無名、無事,看起來無政可舉,悶悶然好似無治,其實這是一種無為德化的大治。


    唯古之聖人,其政雖設而不用,君聖臣賢,在位無事。不作多事擾民之政,不講華表形式,隻是默默地為民辦造福的實事。聖王以道德化世,不以私智施用;以德養民為重,不出異政治民。惟知修德省身,不為自己的享受而勞民,心懷百姓,為政寬容,渾渾悶悶。在旁觀者視之,似有昏晦不明之貌,但其心德之光卻朗然普照。此即“其政悶悶”之義。


    雖雲“悶悶”,實非“悶悶”。雖不像今之治世者那麽外在精明,但其大智慧之光卻無處不明。聖人以“無事”為事,不作勞民之事;似有悶悶之狀,實則其政如日月之明。此正是“善治天下”之妙處,故難為今之世人所理悟。


    “其民淳淳”,“淳淳”者,淳樸厚實,忠誠寬大之貌。此句是說民之天性,本自淳善,惟恐不逢太平盛世,不遇明君寬厚之政,而熏染不良之風。為政者果能以民為心,以道德修之於己,以仁義施之於民。其寬厚之德,自然化溢於四表;其無為之德,自然恩被於天下。百姓相忘於大化之下,共樂於道德之中,不識不知,無憂無慮。人們無私欲竟爭,沒有狡詐之心,似有淳淳篤厚之貌。雖雲“淳淳”,在百姓自己並不知覺,全是自然而然。這才是善於為政治民之道。此即“其民淳淳”之義。


    天地無心而化育,聖王無為而德化。無為之道,是聖人開天辟地,綜天理物理之大經大法。人君統攝萬民,調治萬物,也不能離開於此。若行於有為,則其政難正,其治難治。故上太曰:“政者正也”,以己之正而正人之正。自古治世者,修人紀,整天常,有知若無知,有作若無作,一任天機之自然。不妄作聰明,而是以一德相感,默喻於語言之表。故其政悶悶,似若愚樸而無知。然而百姓卻從其德行中,感化於淳淳太古之風。上以無為自治,下以無為自化,上下共安於無事之天,豈不是太平盛世嗎?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其政察察”,“察察”者,即為政者的狹小肚量,無寬厚之德,對民苛刻,動則以權壓民,使社會沒有寬鬆的政治環境。為政者視民如臨大敵,任智使法,對百姓的自由限製過多,容不得毫發不同之見,此便謂之“察察”。


    施政者以私心治國,政令煩多,不順民情,不隨時務,強加民意。以私智妄用,以私心妄為,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種自己為所欲為,將百姓當作阿鬥,秋毫不容,毫無愛民之心的為政者,便是“察察”之政。


    “其民缺缺”,“缺缺”者,即缺然若失之意。為政者對百姓實行高壓政策,民心澆漓,盡不聊生,畏官無措,難以應酬,人人自危,心中恐惶不已,是以謂之“缺缺”。察察之政一立,民必生分辨之心,比較法令之得失,莫不以私智巧心以求逃脫,莫不用詭詐之計設立對策。在這種苛政嚴刑的治理下,百姓人人恐慌,好似嬰兒失母,又如行人遇寇。常常提心吊膽,時懷恐懼不安,若有“缺缺”之狀。民之“缺缺”困境,皆是為政者失去好生之德,政令煩苛,榮辱不共,貴賤有殊,脫離群眾,上下相隔,這是為政者行“察察”之政所造成的惡果。故曰“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在上者勵精圖治,竭力謀事,小善必錄,小過必罰,賞罰察若冰鏡,監視儼若神明。其政雖察察,豈不知上好苛求,下必化為機巧,民皆以缺缺然小聰明而自矜,必然喪失混沌厚樸之德。上以察察導之,下必以缺缺應之。可見民心之最難治也。上不清其源,下亦難正其本。所以無為是先天厚樸之真,有為是後天人為之偽。悶悶與察察之治,其效果卻絕然不一。由此可知,道唯一而已,及至於二,則已為非道了。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耶。】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禍”者,災禍兇害之事。“倚”者,因也,原由也。“福”者,福德吉祥之事。“伏”者,潛藏之義。此兩句,是從顯態中而說禍福之無常,其變化係之於倚伏之間。世間之人,隻知以機巧心去追求福貴之事,隻知以智巧避其禍害之端。卻不知“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之理。禍福之事,表象看似從外而來,但其根源卻本自於心。心為萬法之主,心為善惡之源。此心一善,而無所不是善,無所不是福;此心一惡,無所不為惡,無時不是禍。故禍福源於心。禍福本同體。


    “孰知其極”,是說禍福的來去,生之於心念的一瞬之間,潛伏於本性八識田中,待到時機成熟,則會發芽結果。禍與福是辯證的統一,看似為禍,而福之機卻倚藏於內,至心中的德善累修到一定量級,即可轉禍為福。看似是福,而禍之兆已潛伏其中。人若有福而不惜福,心不知足,為私欲而妄作亂為者,未有福不變為禍者。由此可知,禍中有福,福中有禍;禍可變福,福可變禍。其至極之理,全係於一念的正邪之間。


    “其無正耶”之“正”,即定之意。禍因心轉,福由心作。能知禍畏禍而不招禍,禍自不會臨身;得其福而不損其福,福亦不會離身。禍福之變,惟在“正心”二字。人若能審其倚伏之機,自握其趨避之道,即可逢兇化吉,轉禍為福,此機全在於正心。所以聖人平日處事,先謹義利之判,次守退讓之心。人若遭禍而能悔過自責,修善行德,則禍去福來。假若得福而驕恣縱福,則必福盡而禍來。


    “其無正耶”,是說人君不正其身,即喪失其國。所以人不敢縱欲而敗度,為政者不敢察察而任智,高貴者不敢慢賢而傲下,有福者不敢肆誌而恣情。如此,才可以終身遠禍,福履無窮。


    先天太極未判之初,淳樸未分,陰陽為一,無善惡禍福可見。《易》曰:“易則易知,簡則易從”,道之所以可大可久,其理即此。人都是太樸不全,陰陽貫於始終,所以禍福互為倚伏,禍中藏福,福中潛禍,循環不息。有為之為,未必不善;但物極則變,時極則反。陰陽反複之機,本來就是如此。唯有修善累德,知機應變,顛倒陰陽,執中而待,才能永立於逢兇化吉、趨吉避兇之福地。


    【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


    “正複為奇”,是講正與邪、善與妖的變化關係。“奇”,詐也。“妖”,邪惡也。此四句是接上句之義。天下沒有絕對之事,福可以轉之為禍,禍可以轉之為福。


    在上者若不知“倚伏極至”的相互轉化之理,必然不能持正,自食由福轉禍的惡果。正可以複轉為奇,善也可以複變為妖。人民都有善性,全在當政者如何引導。假人君若不正,下民雖正,但終將為上所化,而轉為奸詐。正性的本質本來不該化而為奇,但因人不靜心,不執中道,正之不久,而奇自生。“奇正”也是“倚伏至極”之理。故君子皆守中道,而不敢自忽。


    “善複為妖”,求善之人,本不想為妖,但若善心不純,或太過與不及,妖邪即生,此亦是倚伏至極之理。君子明乎此理,故而不敢自逸。人生禍福無定,正奇相演,善妖互變,皆有其因果報應的必然規律。此即“陰極生陽,陽極生陰”之順道。聖人知陰陽逆反之理,守中靜心,跳出陰陽,以陰陽反克之理,化兇為吉,化禍為福。


    “人之迷,其日固久”。人離正道時間太久,對宇宙自然法則昧而不明。世人性迷太久,不知大道的淺深,不明陰陽變化之奧機,不知退進存亡之理。本心中的靈竅不開,故禍福突然降臨時,而往往不知所措。隻知其果,不知其因。前輩曾雲:“菩薩畏因,俗人畏果”,此正是世人顛倒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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