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正是職業的要求,使文吏們也具有儒家主張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們甚至就像訓練有素的鷹犬,隻要主子一聲令下,就會迅速撲上前去,並不管那獵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勳貴,還是皇親國戚、公子王孫。


    當然,皇帝要製造冤案,他們也幹。


    但這與文吏們的個人品質無關。漢代酷吏,貪贓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趙禹,家裏沒有食客,外麵沒有朋友,公卿宰相前來拜訪也不答禮,就是要拒絕一切人情麵子,全心全意為他的當事人服務。


    景帝時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號稱“蒼鷹”的。他沒有任何人情來往,從不收受饋贈和賄賂,執法也以“不避貴戚”而著稱。當時朝廷主張無為而治,隻有郅都厲行嚴刑峻法。於是列侯宗室都對他側目而視,竇太後更是找了個茬要殺他。


    漢景帝說:郅都是忠臣。


    竇太後說:難道被他害死的就不是忠臣?


    漢景帝隻好殺了郅都。


    如此下場,應該在郅都的意料之中。他曾經說過:既然告別雙親出來做官,那就隻能盡忠盡責,死於職守,哪裏還顧得上老婆孩子?


    請問,不道德嗎?


    然而這樣的職業官僚,卻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並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傾向、技術特征和職業習慣,都是儒家不喜歡的。儒家認為,忠於君主不等於唯命是從,王道應該大於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據理力爭,並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這是儒家的可貴之處。


    不過此類人物往往有一個毛病,那就是高談闊論,不切實際。相反,文吏卻是操作能力極強的。所以,文吏是行善還是作惡,全看遇到什麽樣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們是幫手;遇到壞皇帝,他們是幫兇。


    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


    一個有理想,一個有能力;一個講原則,一個辦實事;帝國該選誰?


    漢武帝的首選,是文吏。


    再反封建


    號稱獨尊儒術的漢武帝,更喜歡法家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卻是事實。他重用的人,衛青、張湯、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則其實被邊緣化。


    例外的是公孫弘。


    公孫弘非同一般。我們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個,罷官免職四人,獲罪自殺二人,下獄處死三人。其餘,則石慶膽小怕事,田精神失常,車千秋唯唯諾諾。既平安無事又能有所作為的,幾乎唯有公孫弘。


    然而公孫弘這位儒生卻恰恰是獄吏出身,所以他跟張湯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張湯援引儒家經典解釋判決,公孫弘則對張湯讚不絕口。其中奧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還得從頭說起。


    先說秦。


    大秦帝國是“吏治天下”的,這當然與他們靠法家思想立國有關。在法家看來,一個國家隻需要兩種人:農民和戰士。農民為君主種田,戰士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國強兵。其他人,都是多餘。


    那麽,誰來管理農民和戰士呢?


    文吏。從朝廷大吏,到郡縣長吏,再到鄉裏小吏,都如此。事實上,一個隻有農民和戰士的國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種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蟻”,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紀律聽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劉邦創立的新政權則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務仍沿秦例交由文吏處理。占據要津的則不是功臣勳貴,便是他們的後代,比如曹參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亞夫。周亞夫還既當過太尉,也做過丞相。


    也就是說,政由勳貴,事歸文吏。


    這並不奇怪。畢竟,勳貴們是劉邦的戰友。劉邦及其繼承人既需要他們的政治經驗、崇高威望、影響力和號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謝他們的功勞。這跟當年的分封諸侯建立王國,如出一轍。


    同樣,這兩件事也都是封建殘餘。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業,還得由漢武帝來繼承。當然,徹底鏟除封建殘餘,要到隋唐以後。但,貴族政治轉變為官僚政治,卻勢在必行。


    貴族政治,怎麽就要不得?


    因為貴族政治與封建製度是共生並存的。在封建製度下,國是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國破家亡,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就是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諸侯無不治國,大夫無不齊家,這就叫“首長負責製”。


    何況封建前期的家和國,都不大。一國則一城,一家則一邑。諸侯和大夫,國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麵對國民和家人,這就叫“直接君主製”。


    當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協助。這些助理、幫辦或官員,天子的是公卿,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


    後者在理論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實際上是族人們一起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就叫“家族共治製”。


    首長負責,直接君主,家族共治,這樣的政治當然是貴族的,也隻能是貴族的。


    很難說這種政治好還是不好,但肯定不適用於帝國時代。帝國不是小國寡民的城市國家,而是幅員遼闊的領土國家。直接君主並不可能,首長負責更不可能。帝國的統治,隻能是皇帝授權,政府負責。


    那麽,由貴族組成政府,不行嗎?


    不行。因為凡貴族,都有特權。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權。封建時代,天子不能任命國卿,諸侯不能任命家臣。這些職位甚至是世襲的,叫世卿、世職。結果,天子管不了諸侯的國,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這當然為帝國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時代的君臣關係是逐級效忠的。家臣隻效忠大夫,不效忠諸侯;大夫隻效忠諸侯,不效忠天子。


    大夫一齊造反,則舉國皆反;諸侯一齊造反,則天下皆亂。


    中央集權的帝國,豈能認可這套邏輯?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獨裁,而帝國是一定要走向獨裁的,隻不過需要時間。


    事實上,正如漢初的製度是封國與郡縣並存的半封建製,兩漢政治也是半貴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團,後是外戚集團,與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這種狀態,也要到隋唐以後才發生根本改變。


    這樣看,公孫弘和張湯的意義,就很不尋常。


    公孫弘和張湯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貴族”,是文吏就“專業化”。專業化和平民化的傾向,都是反封建。不難設想,如果滿朝都是張湯、公孫弘,貴族政治就必定會轉變為官僚政治。


    毫無疑問,這是大勢所趨。但這個轉變由漢帝國來完成,卻未嚐沒有機緣巧合。作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漢開創了一個“布衣將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無賴之徒”,10而且其後也往往出身卑賤。景帝王皇後是再嫁女,武帝衛皇後衛子夫、成帝趙皇後趙飛燕則是歌妓,照樣母儀天下,也沒人說三道四。


    文吏為官更不足為奇。大秦傳統仍在,蕭何、曹參也都是文吏出身。何況文吏受過專業訓練。事歸文吏,便保證了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行,可謂“專家治國”。


    這,就是公孫弘和張湯平步青雲的背景。


    然而公孫弘和張湯又是不同的。他們代表著兩種思想:


    儒家和法家;兩種官僚:文官和文吏;兩種仕途:文學和吏道;甚至兩種政治:官治和吏治。


    隻不過,要弄清楚這些,並迴答前麵的問題,還必須先講清楚官僚製度。


    中央與地方


    官僚製度的第一要素,是機構。


    機構分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機構,地方的是政權機構。


    具有政治意義的“中央”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原文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11這說明戰國末年集權製已成定局,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提到了議事日程。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卻要到秦漢。


    秦漢帝國的中央,結構和層次非常清楚。機構,是皇宮、相府、卿寺;首長,則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漢代也被叫做縣官,宋代則叫官家。這就是說,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國的政治,豈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長的分工也很明確。皇帝是國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腦,九卿是政府部長。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禦史大夫管監察,三權分列。至於九卿和九寺,則官職與官署同名,其職責是:


    太常,負責宗廟禮儀和皇家祭祀;光碌勳,負責宮殿大門和宮中宿衛;衛尉,負責宮城屯兵;太仆,負責皇宮車馬和皇帝出行;廷尉,負責刑律;大鴻臚,負責蠻邦事務;宗正,負責皇親國戚;大司農,負責國家經濟;少府,負責工商稅務(用作皇帝私房錢),以及皇帝的飲食起居、醫療保健、文化娛樂;中尉,負責京城保衛。


    顯然,這裏麵隻有大司農(財政部長)、大鴻臚(外交部長)、廷尉(公安部長)和中尉(首都衛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員。其餘,則都是皇帝的家臣:郎中令是門房和侍衛隊長,衛尉是近衛軍司令,太仆是馬車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則是皇帝的大管家。


    這實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卻又同時管國務。比如擔任顧問的博士,便隸屬於太常;負責議論的大夫,便隸屬於郎中令;作為秘書的尚書,則隸屬於少府。


    家國一體,公私不分,皇家事務和國家政務混為一談,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實就連宰相,也一樣。邦國時代,天子、諸侯、大夫的家臣,在內打理家務叫宰,出門擔任副官叫相。宰相這個詞,也是封建殘餘。


    封建殘餘的徹底鏟除,要到隋唐。那時,三省六部製取代了三公九卿製,帝國中央才像模像樣地有了政府。秦漢兩代的組織變革,則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漢的地方政權都是兩級:郡和縣。縣屬郡,郡屬中央。中央是最高權力機關,郡縣是下屬機構,其長官則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權的郡縣製”。


    郡縣製的根基在縣。


    漢代縣的長官不叫縣官(縣官是皇帝),叫縣令或縣長(大縣叫令,小縣叫長)。縣令或縣長的佐屬,是縣丞和縣尉。縣丞管文書、穀倉和監獄,相當於副縣長(丞即副職)。


    縣尉管治安,捕盜賊,相當於公安局長。


    但,縣令和縣長是官,縣丞和縣尉是吏,他們的品秩(讀如誌,俸祿)也不一樣:縣令六百石到千石(讀如但),


    縣長三百石到五百石。縣丞和縣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長吏(長讀如掌)。級別更低的叫少吏(少讀如紹),秩百石。


    縣的上級則是郡。


    秦和漢初,郡的主官有三個:郡守(漢景帝時改名為太守)、郡尉(漢景帝時改名為都尉)、郡監(漢武帝時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軍事,郡監管監察,正好對應著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禦史大夫。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漢代郡的官署稱府(郡府),也稱朝(郡朝)。縣的官署則稱廷(縣廷),也稱寺(縣寺)。郡曰朝,縣曰廷,合起來就是朝廷。郡曰府,縣曰寺,豈非對應著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許,這正好說明郡縣是中央的分支,也說明秦漢兩代重視地方。漢宣帝就說,要保證地方上“政平訟理”,隻能靠好的郡守。13實際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穀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穀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穀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銀印青綬,跟九卿和禦史大夫一樣。


    因此,郡尉升為郡守,郡守轉為九卿,都不困難。直接升為禦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黨郡守任敖,淮陽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後來還做了丞相)。同樣,九卿轉任郡守也不算降職,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並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縣,隻有三級。層級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難上達,政令亦很通暢,可謂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將郡數控製在八十以內,每郡下轄十到二十個縣,對於中央集權的大國應該說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東漢以後,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不再簡捷,層級也越來越多。東漢,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撫。


    當然,明清的總督和巡撫,從理論上講都是中央派駐地方之專員,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職和官銜,嚴格地說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長。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剛開始也不是行政區。但,縣的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越來越多,卻是不爭的事實。


    這就與漢武帝有關。因為最早成為郡縣之上行政區域的州,便正是漢武帝的發明。


    那就從州說起。


    牧民與牧官


    作為地方行政長官的州官,漢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堯舜時代有十二牧,其實是大部落的酋長,兼任部落聯盟的職務。十二牧之上,還有四嶽,其實是小聯盟的盟主。後來,牧,慢慢成為治民之官的稱謂,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樣嗎?


    是。被漢武帝樹為道德楷模的愛國商人卜式,就是這麽認為的。當時卜式捐款甚多,卻不肯做官。於是漢武帝便說,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結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養得肥肥大大。


    漢武帝大為讚賞。


    卜式卻說,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樣啦!


    漢武帝聽他這麽說,便讓他做了縣令。沒想到,卜式先後擔任縣令的兩個縣,一派祥和太平。14縣令也好,郡守也罷,豈非牧?


    實際上,地方官就是帝國的牧羊人,他們的轄區也就是牧區。好一點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無為而治順其自然;兇一點如寧成,便被批評為“如狼牧羊”。15這樣看,州官叫州牧,並不奇怪。


    不過,漢武帝設州之時,派出的官員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務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們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縣令和縣長。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易中天中華史第二部:第一帝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易中天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易中天並收藏易中天中華史第二部:第一帝國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