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易中天中華史第二部:第一帝國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司馬遷遇難,是因為李陵。李陵是李廣的長孫。李廣自殺十九年後,李陵隨貳師將軍李廣利出征祁連山,奉命率步兵五千人吸引匈奴兵力,結果被八萬人團團圍住。李陵血戰八天而救兵不到,彈盡糧絕,被迫投降。
顯然,李陵之敗,是因為李廣利指揮失當,救援不力。
但李廣利是漢武帝的大舅子,當然不會被追究責任。相反,司馬遷為李陵說公道話,卻被視為別有用心。
於是,漢武帝將司馬遷下獄法辦。
司馬遷被判處的是死刑。依照當時的律條,死刑可以用錢贖買,也可以用腐刑頂替。但是他沒有那麽多錢,周圍的人也不肯伸出援手。如果像李廣那樣去死,則《史記》無法完成。司馬遷別無選擇,隻能接受腐刑。
腐刑又叫宮刑。受此刑者,男的割掉陰莖,女的破壞陰道。這當然極其殘忍,也為任何男人和女人所無法忍受,因此在漢文帝時一度被廢。不過,此刑很快又被帝國恢複,直到隋文帝開皇初年才被徹底廢除。
可惜,司馬遷遇到的不是隋文帝,而是漢武帝。他隻能去承受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屈辱。受刑之後,司馬遷“腸一日而九迴”,坐立不安,汗流浹背,神情恍惚,一度仿佛變成
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
這種痛苦,漢武帝知道嗎?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但重要的是,他不需要知道,因為他的立法精神就是要讓你痛苦。更險惡的是,他的製度居然這樣設計:要麽去死,要麽受辱。尊嚴和性命,隻能二選一,除非你有足夠多的錢。
請問,這是什麽狗屁法製?
有此酷刑,實在是一個民族的奇恥大辱。看來,法治也未必靠得住。如果那法是王法,治國的是帝王,法治也可能是專製,隻不過“依法專製”而已。任何人權都不會有保障,所有的人都不會有尊嚴。
德治和儒術,就更靠不住。
的確,司馬遷是景仰孔子的。他稱孔子為至聖,由衷地讚美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向往之。19可惜,這位偉大的聖人即便再世,恐怕也奈何不了帝國的統治者,哪怕是在獨尊儒術的時代。
更何況,漢武帝又何嚐當真尊儒?在他那裏真正吃得開的,甚至不是新儒生,而是刀筆吏。
又見秦政
刀筆吏的代表人物是張湯。
張湯似乎天生就是法官。小時候,老鼠偷了他們家的肉。被父親責打的張湯,挖地三尺將老鼠捉拿歸案,而且鼠贓俱獲。於是,小張湯升堂問案,讀訴狀,出證據,錄口供,最後將老鼠驗明正身就地正法。
這事讓張湯的父親對他刮目相看。擔任長安縣丞(副縣長)的張湯之父,便把兒子送去學習法律。學成之後,張湯成為專業法官,從基層法院的辦事員做起,一直做到帝國的最高監察官員禦史大夫。
與此同時,他也成為西漢著名的酷吏。
酷吏就是執法苛嚴的官吏,作風相反的則叫循吏。酷吏是老早就有的。呂後時有侯封,文景時有郅都,武帝時更可
以開出長長的名單: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可謂於斯為盛。
這當然自有原因。
原因是複雜的,酷吏與酷吏也各不相同。比如王溫舒死後家財萬貫,尹齊的家產卻不滿五十金,張湯的則隻夠買五匹馬。可見張湯和尹齊,雖然枉法,卻不貪贓。他們是酷吏,同時也是清官。
事實上也有兩個張湯:好官張湯和酷吏張湯(盡管兩個張湯是同一個人)。好官張湯的故事和意義,我們到第四章再講,這裏隻說酷吏張湯。
酷吏張湯的代表作,是顏異案。
顏異被害時的官職是大司農。大司農是九卿之一,即漢帝國中央政府的部長,主管國家的財政經濟,物價、國庫、土地、交通運輸和鹽鐵專賣也都歸他管。顏異得罪漢武帝,便是因為金融貨幣問題。
元狩六年,漢武帝和張湯發明了一種新貨幣,叫白鹿皮幣。具體地說,就是用一尺見方的白鹿皮,四邊繡上水草,價值四十萬。同時規定,王侯宗室朝見皇帝,必須用白鹿皮幣墊著玉璧,才能行禮。
大司農顏異表示反對。因為一塊蒼玉才幾千塊錢,墊子倒要四十萬,豈非本末倒置?
漢武帝很不高興。
於是張湯將顏異下獄,判處死刑,罪名是腹誹。腹誹就是嘴上不說,心裏誹謗。這種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何況就連這也不能成立。因為顏異不讚成白鹿皮幣是公開的,並沒有欺上瞞下,又何嚐腹誹?
但,君臣意見不一原本正常。顏異作為財政大臣,對經濟政策發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隻能節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證據居然被張湯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顏異那裏做客,談話時對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滿。顏異當時什麽都沒說,隻微微動了一下嘴唇。於是張湯起訴說:這就是腹誹。欺君罔上,心懷不軌,大逆不道,罪該萬死。
漢武帝很滿意。
顯然,這不是法治,而是專製。或者說,以法製行專製。在這裏,法製跟儒術一樣,不過是裝飾品。但,裝飾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來做幫兇。
所謂“刀筆吏”便應運而生。
刀筆吏,就是帝國的司法官員。紙張發明前,法官和書吏錄口供,做判決,都用筆寫在竹簡上。寫錯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寫。這些人掌握了刀和筆,想怎麽寫就怎麽寫,想怎麽削就怎麽削,所以叫刀筆吏。
那麽,刀筆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嗎?
有。漢的律令,在劉邦時代不過約法三章,但到武帝時代卻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條,1882款,案例13472個。這樣繁多的法令,專業人員也看不完,更不用說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員和普通民眾了。
結果是什麽呢?是帝國的司法被玩弄於刀筆小吏的股掌之間。他們想讓你活,可以有一千條理由來開脫;想讓你死,也有一萬個案例可參照。
刀筆吏成了閻王爺,法治也就變成了人治。
這時,執法官員的道德品質和價值取向,就變得十分關鍵。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惻隱之心的。他曾經按照“親親相隱”等儒家倫理,挽救了許多人的性命。直到東晉時期,還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為自己申冤。
23但更重要的,還是最高統治者的傾向。
主張司法公正的,是漢武帝的曾孫漢宣帝。宣帝曾下詔說,過去書吏執法,挖空心思給人妄加罪名,這是朕的不德。判決不公的結果,勢必是惡人心存僥幸,好人無辜被戮,這絕不是朕願意看到的。
漢宣帝這麽說,當然事出有因。事實上漢武帝跟秦始皇一樣,喜歡嚴刑峻法。他要實行的,則是鐵血政策。於是在漢武帝的治下,又見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張湯還要恐怖。他擔任帝國最高司法行政長官(廷尉)時,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牽涉到幾百人,小的也有數十人,涉案總人數十六七萬,下獄的二千石(省部級)官員不少於一百人。
這麽多的案子,怎麽辦理呢?
很簡單,漢武帝想打擊排擠的,就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漢武帝打算放一馬的,就慢慢幫他開脫。
胡亥和趙高,也不過如此吧?
這種作風,就連杜周的門客也看不下去。當時,帝國的法律都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門客說:大人的職責在主持正義,卻不以三尺為準繩,專以上意為取舍,法官難道是這樣做的嗎?
杜周卻嗤之以鼻。杜周說:什麽法不法的!請問三尺之法從哪裏來?告訴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認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說說什麽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麽,世上還有公道嗎?
非儒非法非主流
主張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
汲黯在武帝朝擔任的最高職務,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負責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員,位列九卿,相當於國務會議列席成員,享受正部級待遇。
這就比公孫弘和張湯差得遠。公孫弘和張湯在汲黯位列九卿時,都不過蕞爾小吏。但是後來,公孫弘擔任了丞相(國務總理),張湯任禦史大夫(副總理級)。一個拜相封侯,一個位在三公,隻有汲黯原地踏步。
對此,汲黯很不以為然。他對漢武帝說:陛下用人怎麽就像堆柴火,越是後來的就越是放在上麵(成語“後來居上”的來曆就在這裏)!
漢武帝默然。
其實這兩人後來居上,並不因為武帝要堆柴火,隻因為他們摸準了皇上的心思。武帝要用儒術裝點門麵,公孫弘就子曰詩雲;武帝要用刑法殺一儆百,張湯就深文周納。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當然好戲連台。
實際上漢武帝也不得不如此。秦政苛,結果是天下潰而叛之。這就要獨尊儒術,標榜仁政。漢政寬,結果是網漏吞舟之魚。這就要重用酷吏,建立權威。
這在漢武帝,就叫齊頭並進,兩手都硬。
汲黯卻左右開弓,反儒也反法。
在汲黯看來,儒法兩家都不可取。新儒生大多口是心非,阿諛奉承,巧言令色,耍小聰明,公孫弘是代表。刀筆吏則舞文弄法,爭強好勝,濫殺無辜,陷害忠良,張湯是代表。所以他既反對公孫弘,也反對張湯。
汲黯揭發公孫弘,前麵已經說過。他對張湯,同樣毫不留情。有一次,汲黯甚至當著武帝的麵,痛罵職務還是廷尉的張湯:身為正卿,上不能富國,下不能安民,卻擅改高皇帝約法,就不怕斷子絕孫嗎?
張湯的對策,是跟汲黯咬文嚼字,找茬。
結果汲黯忍無可忍。他說:難怪大家都講不能讓刀筆吏做高官。果然!果然!如果按張湯那一套辦,隻怕普天之下都不敢抬腿走路、正眼看人了!
公道什麽的,當然也不會有。因為“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的張湯,名為整頓吏治,實為固寵弄權。
汲黯哪裏知道,漢武帝並不怕這個。他要的也不是公道,而是霸道,隻不過得裝扮成王道。因此,他的用人觀念跟汲黯不同,階級觀念也不同。
的確,汲黯的出身是很高貴的。他原本是衛國人,祖上世代都是卿大夫。這樣的貴族,哪裏看得起放豬出身的公孫弘、小吏出身的張湯?在他眼裏,這都是小人。
然而汲黯沒有想到,漢武帝必須用小人,因為帝國不是邦國。邦國是貴族的時代,也是君子的時代。帝國則是平民的時代,也是小人的時代。這個曆史進程,是不可逆轉的。
劉邦不就是小人嗎?韓信和陳平不也是嗎?
何況漢武帝還有一個打算,那就是從功臣勳貴們的手中奪權。這就不能靠貴族,得靠平民;不能靠君子,得靠小人。公孫弘和張湯確實出身卑賤,不講原則,一味媚上,十足的小人。但,帝國要的就是這個。
保留貴族精神和君子之風的,便隻有汲黯。
汲黯是表裏如一的。他那句“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名言,就是當著漢武帝的麵在朝堂所說。盡管當時滿朝失色,汲黯卻無怨無悔。他說,天子設立百官,難道是用來拍馬屁的嗎?就算有危險,又豈能讓朝廷蒙辱?
難得的是,漢武帝對汲黯一讓再讓,禮遇有加。大將軍衛青來,他坐在馬桶上就見了。丞相公孫弘來,他帽子不戴就見了。汲黯進宮,漢武帝卻一定正襟危坐。如果匆忙之間來不及整理衣冠,則會躲進帳中,以免不恭。
這是對汲黯人格的敬重。
為著這份敬重,我們也要對漢武帝表示敬意。
汲黯也值得敬重。元狩二年,為了接待前來投降的匈奴渾邪王,朝廷向民間借馬,結果沒湊夠數。漢武帝認為長安縣令辦事不力,要開刀問斬。汲黯卻挺身而出:長安令無罪!隻要殺黯一人,就有馬了。
漢武帝又默然。
汲黯說這話,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右內史,是長安縣令的長官。下屬被問責,長官當然要承擔領導責任。這在汲黯,就是一個高貴者應有的擔當。
貴族精神,是要用生命來支持的。
其實汲黯擔任右內史,是丞相公孫弘的陰謀詭計。因為右內史相當於首都市長,轄區內盡是高官權貴,很難治理。
以汲黯之耿直,豈有不得罪人出點事的?
然而公孫弘的說法卻冠冕堂皇:如此重任,非指派老成謀國、聲望極高的大臣不可。
誰是君子,誰是小人,豈非一目了然?
漢武帝當然也清楚。因此,盡管公孫弘和張湯恨死了汲黯,他自己也咬牙切齒,卻終究沒有對汲黯下毒手。看來,武帝起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或者權宜之計。內心深處,恐怕還是敬重君子的。
有一次,中大夫莊助替汲黯請病假。
漢武帝問:你看汲黯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莊助說:誰都不能動搖。
漢武帝說:是。他差不多可以算社稷之臣了。
社稷之臣,就是跟國家休戚與共的大臣。這可是連平定了所謂“諸呂之亂”的周勃也未曾得到的評價,卻被漢武帝給了汲黯,而且是在汲黯當麵頂撞了他之後。
漢武帝不愧為雄主。
汲黯的存在,也許是一個異數,更非主流。但漢武的政治,卻可以肯定是混合型的。在他那裏,有儒家主張的德治,法家主張的刑治,也有墨家主張的人治。盡管汲黯不被承認是墨家,又盡管他被認為是道家。
是的,大漢王朝並沒有唯儒術而獨尊。當時沒有,以後也不會有。武帝他們真正想要的,是中央集權。
第三章 高度集權
桑弘羊也理直氣壯,因為他並沒有以權謀私。
顯然,李陵之敗,是因為李廣利指揮失當,救援不力。
但李廣利是漢武帝的大舅子,當然不會被追究責任。相反,司馬遷為李陵說公道話,卻被視為別有用心。
於是,漢武帝將司馬遷下獄法辦。
司馬遷被判處的是死刑。依照當時的律條,死刑可以用錢贖買,也可以用腐刑頂替。但是他沒有那麽多錢,周圍的人也不肯伸出援手。如果像李廣那樣去死,則《史記》無法完成。司馬遷別無選擇,隻能接受腐刑。
腐刑又叫宮刑。受此刑者,男的割掉陰莖,女的破壞陰道。這當然極其殘忍,也為任何男人和女人所無法忍受,因此在漢文帝時一度被廢。不過,此刑很快又被帝國恢複,直到隋文帝開皇初年才被徹底廢除。
可惜,司馬遷遇到的不是隋文帝,而是漢武帝。他隻能去承受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屈辱。受刑之後,司馬遷“腸一日而九迴”,坐立不安,汗流浹背,神情恍惚,一度仿佛變成
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
這種痛苦,漢武帝知道嗎?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但重要的是,他不需要知道,因為他的立法精神就是要讓你痛苦。更險惡的是,他的製度居然這樣設計:要麽去死,要麽受辱。尊嚴和性命,隻能二選一,除非你有足夠多的錢。
請問,這是什麽狗屁法製?
有此酷刑,實在是一個民族的奇恥大辱。看來,法治也未必靠得住。如果那法是王法,治國的是帝王,法治也可能是專製,隻不過“依法專製”而已。任何人權都不會有保障,所有的人都不會有尊嚴。
德治和儒術,就更靠不住。
的確,司馬遷是景仰孔子的。他稱孔子為至聖,由衷地讚美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向往之。19可惜,這位偉大的聖人即便再世,恐怕也奈何不了帝國的統治者,哪怕是在獨尊儒術的時代。
更何況,漢武帝又何嚐當真尊儒?在他那裏真正吃得開的,甚至不是新儒生,而是刀筆吏。
又見秦政
刀筆吏的代表人物是張湯。
張湯似乎天生就是法官。小時候,老鼠偷了他們家的肉。被父親責打的張湯,挖地三尺將老鼠捉拿歸案,而且鼠贓俱獲。於是,小張湯升堂問案,讀訴狀,出證據,錄口供,最後將老鼠驗明正身就地正法。
這事讓張湯的父親對他刮目相看。擔任長安縣丞(副縣長)的張湯之父,便把兒子送去學習法律。學成之後,張湯成為專業法官,從基層法院的辦事員做起,一直做到帝國的最高監察官員禦史大夫。
與此同時,他也成為西漢著名的酷吏。
酷吏就是執法苛嚴的官吏,作風相反的則叫循吏。酷吏是老早就有的。呂後時有侯封,文景時有郅都,武帝時更可
以開出長長的名單: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可謂於斯為盛。
這當然自有原因。
原因是複雜的,酷吏與酷吏也各不相同。比如王溫舒死後家財萬貫,尹齊的家產卻不滿五十金,張湯的則隻夠買五匹馬。可見張湯和尹齊,雖然枉法,卻不貪贓。他們是酷吏,同時也是清官。
事實上也有兩個張湯:好官張湯和酷吏張湯(盡管兩個張湯是同一個人)。好官張湯的故事和意義,我們到第四章再講,這裏隻說酷吏張湯。
酷吏張湯的代表作,是顏異案。
顏異被害時的官職是大司農。大司農是九卿之一,即漢帝國中央政府的部長,主管國家的財政經濟,物價、國庫、土地、交通運輸和鹽鐵專賣也都歸他管。顏異得罪漢武帝,便是因為金融貨幣問題。
元狩六年,漢武帝和張湯發明了一種新貨幣,叫白鹿皮幣。具體地說,就是用一尺見方的白鹿皮,四邊繡上水草,價值四十萬。同時規定,王侯宗室朝見皇帝,必須用白鹿皮幣墊著玉璧,才能行禮。
大司農顏異表示反對。因為一塊蒼玉才幾千塊錢,墊子倒要四十萬,豈非本末倒置?
漢武帝很不高興。
於是張湯將顏異下獄,判處死刑,罪名是腹誹。腹誹就是嘴上不說,心裏誹謗。這種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何況就連這也不能成立。因為顏異不讚成白鹿皮幣是公開的,並沒有欺上瞞下,又何嚐腹誹?
但,君臣意見不一原本正常。顏異作為財政大臣,對經濟政策發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隻能節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證據居然被張湯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顏異那裏做客,談話時對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滿。顏異當時什麽都沒說,隻微微動了一下嘴唇。於是張湯起訴說:這就是腹誹。欺君罔上,心懷不軌,大逆不道,罪該萬死。
漢武帝很滿意。
顯然,這不是法治,而是專製。或者說,以法製行專製。在這裏,法製跟儒術一樣,不過是裝飾品。但,裝飾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來做幫兇。
所謂“刀筆吏”便應運而生。
刀筆吏,就是帝國的司法官員。紙張發明前,法官和書吏錄口供,做判決,都用筆寫在竹簡上。寫錯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寫。這些人掌握了刀和筆,想怎麽寫就怎麽寫,想怎麽削就怎麽削,所以叫刀筆吏。
那麽,刀筆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嗎?
有。漢的律令,在劉邦時代不過約法三章,但到武帝時代卻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條,1882款,案例13472個。這樣繁多的法令,專業人員也看不完,更不用說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員和普通民眾了。
結果是什麽呢?是帝國的司法被玩弄於刀筆小吏的股掌之間。他們想讓你活,可以有一千條理由來開脫;想讓你死,也有一萬個案例可參照。
刀筆吏成了閻王爺,法治也就變成了人治。
這時,執法官員的道德品質和價值取向,就變得十分關鍵。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惻隱之心的。他曾經按照“親親相隱”等儒家倫理,挽救了許多人的性命。直到東晉時期,還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為自己申冤。
23但更重要的,還是最高統治者的傾向。
主張司法公正的,是漢武帝的曾孫漢宣帝。宣帝曾下詔說,過去書吏執法,挖空心思給人妄加罪名,這是朕的不德。判決不公的結果,勢必是惡人心存僥幸,好人無辜被戮,這絕不是朕願意看到的。
漢宣帝這麽說,當然事出有因。事實上漢武帝跟秦始皇一樣,喜歡嚴刑峻法。他要實行的,則是鐵血政策。於是在漢武帝的治下,又見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張湯還要恐怖。他擔任帝國最高司法行政長官(廷尉)時,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牽涉到幾百人,小的也有數十人,涉案總人數十六七萬,下獄的二千石(省部級)官員不少於一百人。
這麽多的案子,怎麽辦理呢?
很簡單,漢武帝想打擊排擠的,就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漢武帝打算放一馬的,就慢慢幫他開脫。
胡亥和趙高,也不過如此吧?
這種作風,就連杜周的門客也看不下去。當時,帝國的法律都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門客說:大人的職責在主持正義,卻不以三尺為準繩,專以上意為取舍,法官難道是這樣做的嗎?
杜周卻嗤之以鼻。杜周說:什麽法不法的!請問三尺之法從哪裏來?告訴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認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說說什麽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麽,世上還有公道嗎?
非儒非法非主流
主張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
汲黯在武帝朝擔任的最高職務,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負責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員,位列九卿,相當於國務會議列席成員,享受正部級待遇。
這就比公孫弘和張湯差得遠。公孫弘和張湯在汲黯位列九卿時,都不過蕞爾小吏。但是後來,公孫弘擔任了丞相(國務總理),張湯任禦史大夫(副總理級)。一個拜相封侯,一個位在三公,隻有汲黯原地踏步。
對此,汲黯很不以為然。他對漢武帝說:陛下用人怎麽就像堆柴火,越是後來的就越是放在上麵(成語“後來居上”的來曆就在這裏)!
漢武帝默然。
其實這兩人後來居上,並不因為武帝要堆柴火,隻因為他們摸準了皇上的心思。武帝要用儒術裝點門麵,公孫弘就子曰詩雲;武帝要用刑法殺一儆百,張湯就深文周納。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當然好戲連台。
實際上漢武帝也不得不如此。秦政苛,結果是天下潰而叛之。這就要獨尊儒術,標榜仁政。漢政寬,結果是網漏吞舟之魚。這就要重用酷吏,建立權威。
這在漢武帝,就叫齊頭並進,兩手都硬。
汲黯卻左右開弓,反儒也反法。
在汲黯看來,儒法兩家都不可取。新儒生大多口是心非,阿諛奉承,巧言令色,耍小聰明,公孫弘是代表。刀筆吏則舞文弄法,爭強好勝,濫殺無辜,陷害忠良,張湯是代表。所以他既反對公孫弘,也反對張湯。
汲黯揭發公孫弘,前麵已經說過。他對張湯,同樣毫不留情。有一次,汲黯甚至當著武帝的麵,痛罵職務還是廷尉的張湯:身為正卿,上不能富國,下不能安民,卻擅改高皇帝約法,就不怕斷子絕孫嗎?
張湯的對策,是跟汲黯咬文嚼字,找茬。
結果汲黯忍無可忍。他說:難怪大家都講不能讓刀筆吏做高官。果然!果然!如果按張湯那一套辦,隻怕普天之下都不敢抬腿走路、正眼看人了!
公道什麽的,當然也不會有。因為“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的張湯,名為整頓吏治,實為固寵弄權。
汲黯哪裏知道,漢武帝並不怕這個。他要的也不是公道,而是霸道,隻不過得裝扮成王道。因此,他的用人觀念跟汲黯不同,階級觀念也不同。
的確,汲黯的出身是很高貴的。他原本是衛國人,祖上世代都是卿大夫。這樣的貴族,哪裏看得起放豬出身的公孫弘、小吏出身的張湯?在他眼裏,這都是小人。
然而汲黯沒有想到,漢武帝必須用小人,因為帝國不是邦國。邦國是貴族的時代,也是君子的時代。帝國則是平民的時代,也是小人的時代。這個曆史進程,是不可逆轉的。
劉邦不就是小人嗎?韓信和陳平不也是嗎?
何況漢武帝還有一個打算,那就是從功臣勳貴們的手中奪權。這就不能靠貴族,得靠平民;不能靠君子,得靠小人。公孫弘和張湯確實出身卑賤,不講原則,一味媚上,十足的小人。但,帝國要的就是這個。
保留貴族精神和君子之風的,便隻有汲黯。
汲黯是表裏如一的。他那句“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名言,就是當著漢武帝的麵在朝堂所說。盡管當時滿朝失色,汲黯卻無怨無悔。他說,天子設立百官,難道是用來拍馬屁的嗎?就算有危險,又豈能讓朝廷蒙辱?
難得的是,漢武帝對汲黯一讓再讓,禮遇有加。大將軍衛青來,他坐在馬桶上就見了。丞相公孫弘來,他帽子不戴就見了。汲黯進宮,漢武帝卻一定正襟危坐。如果匆忙之間來不及整理衣冠,則會躲進帳中,以免不恭。
這是對汲黯人格的敬重。
為著這份敬重,我們也要對漢武帝表示敬意。
汲黯也值得敬重。元狩二年,為了接待前來投降的匈奴渾邪王,朝廷向民間借馬,結果沒湊夠數。漢武帝認為長安縣令辦事不力,要開刀問斬。汲黯卻挺身而出:長安令無罪!隻要殺黯一人,就有馬了。
漢武帝又默然。
汲黯說這話,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右內史,是長安縣令的長官。下屬被問責,長官當然要承擔領導責任。這在汲黯,就是一個高貴者應有的擔當。
貴族精神,是要用生命來支持的。
其實汲黯擔任右內史,是丞相公孫弘的陰謀詭計。因為右內史相當於首都市長,轄區內盡是高官權貴,很難治理。
以汲黯之耿直,豈有不得罪人出點事的?
然而公孫弘的說法卻冠冕堂皇:如此重任,非指派老成謀國、聲望極高的大臣不可。
誰是君子,誰是小人,豈非一目了然?
漢武帝當然也清楚。因此,盡管公孫弘和張湯恨死了汲黯,他自己也咬牙切齒,卻終究沒有對汲黯下毒手。看來,武帝起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或者權宜之計。內心深處,恐怕還是敬重君子的。
有一次,中大夫莊助替汲黯請病假。
漢武帝問:你看汲黯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莊助說:誰都不能動搖。
漢武帝說:是。他差不多可以算社稷之臣了。
社稷之臣,就是跟國家休戚與共的大臣。這可是連平定了所謂“諸呂之亂”的周勃也未曾得到的評價,卻被漢武帝給了汲黯,而且是在汲黯當麵頂撞了他之後。
漢武帝不愧為雄主。
汲黯的存在,也許是一個異數,更非主流。但漢武的政治,卻可以肯定是混合型的。在他那裏,有儒家主張的德治,法家主張的刑治,也有墨家主張的人治。盡管汲黯不被承認是墨家,又盡管他被認為是道家。
是的,大漢王朝並沒有唯儒術而獨尊。當時沒有,以後也不會有。武帝他們真正想要的,是中央集權。
第三章 高度集權
桑弘羊也理直氣壯,因為他並沒有以權謀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