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紀凱夫的嫌疑更清楚了,被公安四分局傳訊

    王文斌從一些團員那裏了解到一些新的情況,更增加了對紀凱夫的懷疑,想和宋局長商量卻未能找到宋瑛。

    晚飯以後,宋瑛參加了市二醫院召開的全院職工大會,她在講話中要求大家一方麵安心工作,一方麵要積極配合公安人員的調查,主動反映情況。會議進行中間,王文斌把宋瑛找了出來,對她說:今天下午我找了幾個團員了解情況,對紀凱夫的嫌疑更清楚了。案件剛剛發生的時候,紀凱夫就對人說是王清作案,要吳義勳、徐洪勳監視王清的行動,他說:“王監委走到那裏,你就跟到那裏。”還對吳義勳說:“你要盯住王監委,他手上有保險櫃的鑰匙,防止他把鑰匙丟掉。”今天上午我來醫院的時候,李文增幾個人在練習打腰鼓時果然在醫院門口花壇邊拾到一把仿製的保險櫃鑰匙,有人議論是從監委辦公室外麵的陽台上丟下來的。我覺得這裏麵有文章。紀凱夫怎麽知道王清手上有保險櫃的鑰匙,又怎麽知道王清要丟掉鑰匙?又怎麽恰巧有人拾到了鑰匙,而拾到鑰匙的地方又恰好在王監委辦公室陽台的下麵,好像是事先布置好了的一樣,所以我們對紀凱夫更有懷疑。從這些情況看,他好像不是為了偷錢,而是有政治目的。王文斌還說他在調查中,問一個護士對這次盜款案怎麽看?她很幹脆地說:“還不是特務搞的鬼!”另有幾個人反映,該院曾發生幾起火警,雖未成災,恐怕也是壞人搗亂。如果把這些事聯係起來,就更值得注意。宋瑛說:你說的這些情況很重要,他一個文書怎麽可以布置人監視監委呢,這很不正常。王文斌說:宋局長,你不是說紀凱夫的政治曆史有問題嗎,群眾中也有這樣的反映。現在正是鎮反時期,你們要有人監視紀凱夫,不要讓他跑了。宋瑛覺得王文斌說的有道理,會議結束以後,她讓王清找個可靠的人注意紀凱夫的行動。

    案發的第三天,也就是4月14日,上午快下班的時候,市二醫院院長楊光第到市衛生局找宋瑛,說,公安四分局懷疑紀凱夫作案,不該透露給我們下麵的人,現在我們醫院有人知道了,這很不好。宋瑛問:你是怎麽知道的?楊光第說,是王守正告訴我的,他說是公安局的人說的。王守正跟紀凱夫的關係那麽好,還不傳給紀凱夫?紀凱夫要是知道了,會不會出什麽事?宋瑛說:先別著急,你迴去注意一下紀凱夫的動靜,等我們向公安四分局問清情況再說。下午剛上班,王清也來市衛生局找宋瑛說這件事。王清說:如果紀凱夫知道了,我們布置的人恐怕看不住。宋瑛說,你先迴去,我們正要去四分局問這件事。王清走後,宋瑛便讓秘書室主任張潔、秘書薑冰去公安四分局問問情況。她們到四分局找到了王文斌,告訴他市二醫院已經有人知道了懷疑紀凱夫的消息,不知是怎麽走漏的風聲?王文斌說,會不會是我們在二醫院研究情況時沒有注意,被誰聽到了。張潔說,二醫院的領導耽心這個消息傳給了紀凱夫,會出事。王文斌也覺得這是個問題,對張潔、薑冰說:我馬上到二醫院去看看情況,有什麽事我們再聯係。

    王文斌到二醫院一了解,懷疑紀凱夫的消息果然被傳開了,他叮囑王清、楊光第注意紀凱夫的行動,迴分局向領導匯報以後,為了防止出現意外,決定當晚傳訊紀凱夫。

    4月14日晚,王文斌傳訊了紀凱夫。因訊問沒有結果,便讓他睡在辦公室,當晚沒有讓他迴去。第二天,公安四分局還為傳訊紀凱夫一事向市公安總局治安處寫了報告。

    可是,王文斌意料不到的是,他的的這一舉動,竟驚動了一個大人物,並成為所謂的“紀凱夫事件”的開端。

    8、李之璉越過市委要區委書記釋放紀凱夫

    這位大人物就是時任中南局組織部秘書長兼中南局紀委秘書長的李之璉。按說,市二醫院與他既沒有隸屬關係,也沒有工作關係,按照正常情況,市二醫院的事情與他是沾不邊的。但是,他的夫人陳處舒曾在市二醫院當過副院長,雖然任職時間不長就因為她毆打保姆,被武漢市人民政府撤銷了她的職務,加之此事又涉及到周季方、宋瑛、王清等人,而這些人又都和陳處舒撤職有關係,他對此事的關注也就不奇怪了。

    此時陳處舒雖調離了市二醫院,但仍和市二醫院的幾個人保持著密切的聯係,直到1951年1月,由中南局組織部安排她到中南幹部療養院擔任院長,這種聯係也沒有斷過。市二醫院醫務科長孫麥齡曾動員簽名挽留陳處舒,與陳處舒的關係就更密切一些,當然也就同李之璉熟識起來。

    市二醫院發生盜款未遂案的當晚,孫麥齡就用電話向遠在東湖的中南幹部療養院院長陳處舒作了匯報。陳處舒很感興趣,便要孫麥齡到東湖療養院去。4月13 日,孫麥齡去了東湖療養院,又當麵把市二醫院發生盜款案的情況講了一遍。並說紀凱夫懷疑王清,有人又懷疑紀凱夫。陳處舒問:為什麽懷疑紀凱夫?孫麥齡說:有人說案發後紀凱夫表現積極,不正常,所以要懷疑他。陳處舒說:這叫豈有此理!紀凱夫懷疑王清是有道理的,有人懷疑紀凱夫就沒有道理了。紀凱夫在案發後表現積極有什麽不好,為什麽要懷疑他?孫麥齡說,宋瑛向公安四分局的同誌反映紀凱夫的政治曆史上有問題。陳處舒說,這就值得注意,因為宋瑛追查控告人找紀凱夫對過筆跡,紀凱夫為此告過宋瑛,要注意宋瑛打擊報複紀凱夫。陳處舒還要孫麥齡支持紀凱夫。

    4月14日晚上,公安四分局依法傳訊了紀凱夫,一夜未迴。孫麥齡知道後,心裏忐忑不安。4月15日,是個星期天,孫麥齡吃過早餐就去李之璉家,陳處舒也在家。孫麥齡說起了紀凱夫被公安四分局抓去的情況,並說這是衛生局宋瑛和二醫院監委王清認為紀凱夫有政治曆史問題經過商量後讓公安四分局抓的。李之璉聽到這裏顯得非常關注,又要孫麥齡將市二醫院4月12日發生的事情仔細講了一遍。李之璉問道:“你說的都是真的?”孫麥齡說:“當然是真的。”李之璉說:“這裏有問題。”又問孫麥齡:你給四區委書記蘇葦同誌匯報過沒有?孫麥齡說:“我不認識蘇葦書記,沒有向她匯報。”李之璉就給武漢市四區區委書記蘇葦打了電話。並要孫麥齡一起去見蘇葦。這時已到吃午飯時間了,李之璉留孫麥齡在家裏吃了午飯,飯後就要了車,帶著孫麥齡到四區區委書記蘇葦家裏。李之璉和蘇葦很熟悉,介紹了孫麥齡以後,就要孫麥齡向蘇葦詳細匯報市二醫院發生的盜款案。孫麥齡把向李之璉講的情況又講了一遍,然後李之璉就要蘇葦設法放人。蘇葦當即給公安四分局局長常青打電話,問是不是抓了市二醫院的紀凱夫?常青說治安股認為紀凱夫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正在傳訊。蘇葦告訴常青,上級來人過問此事,先把紀凱夫放了。放下電話後又給常青寫了一個便條,讓孫麥齡拿著便條去公安四分局找常青放人。

    四分局局長常青是個講原則的人,從案件的性質看,他認為單憑區委書記的條子放人是不妥當的,至少還應經過市二醫院的主管部門同意才行。於是他讓王文斌與市衛生局聯係,王文斌聯係後又寫了介紹信派廖濱漢去衛生局征求宋瑛的意見。宋瑛問清了情況,考慮到既是區委書記要放人,又是公安四分局派人來征求意見,也就簽字表示同意。便由孫麥齡出麵保證“隨傳隨到”,將紀凱夫保了出來。

    9、周季方下令再次拘捕紀凱夫

    孫麥齡將紀凱夫保釋出來以後,問起被公安局傳訊的情況。紀凱夫說,警察把我抓進去後,主要是問我的曆史清不清楚,向組織上交代了沒有?孫麥齡說,他們問你偷錢的事沒有?紀凱夫說,那還能不問!我說我沒有偷錢,是王清偷的,你們怎麽不問他,倒問起我來了。他們也拿我沒有辦法。

    紀凱夫放出來以後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16日,孫麥齡又去找李之璉。李之璉正在辦公室和一個人談話,孫麥齡覺得不方便,便說,你們先談,我等會再來。李之璉說,你是說你們醫院盜款案的事吧,說吧,沒關係,這是你們市公安總局的侯副局長。李之璉又問侯政,你知道你們二醫院偷錢的事吧?侯政是應中南局組織部的通知來談調動工作的事,市二醫院丟錢的事雖然發生幾天了,但他並不知道。故說,這是個小案子,可能沒有反映到我們總局來。李之璉說,正好,讓你也聽聽。孫麥齡說紀凱夫已經放出來了。接著就把紀凱夫對他說的那些話複述了一遍,並說保險櫃裏的錢百分之九十九是王清偷的。還說王清對他保釋紀凱夫的事不滿意,王清家裏有槍,又住在他隔壁,他擔心自己的安全問題。李之璉安慰了兩句,讓孫麥齡注意事情的發展。

    4月17日,已是發案的第五天,宋瑛覺得應當向市政府報告。她一麵吩咐秘書室薑冰給市政府寫一個書麵報告,匯報市二醫院4月12日發生的案子。一麵親自去找分管文教衛生工作的副市長周季方作口頭匯報。宋瑛去的時候,恰好侯政要上調北京來找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長周季方談工作變動的事。侯政見了宋瑛就問:宋局長,你們二醫院是不是發生了一起盜款案?宋瑛說:是呀,我正是來向周市長匯報這件事的。你們四分局正在調查,侯局長已經知道了。侯政說:我是中南局組織部找我談工作,在李之璉秘書長那裏聽你們醫院的一位科長說的,他說這起盜款案百分之九十九是你們醫院監委作的案。你們醫院的一個科長怎麽直接向中南局組織部的領導匯報這件事,我當時就覺得有點奇怪。周季方對宋瑛說:市二醫院是個什麽樣的案子,有人匯報到中南局去了,怎麽也沒聽你們說一聲?宋瑛說:我這不是給你匯報來了。其實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案子,事情發生後給市政府辦公廳作過電話匯報。

    侯政走了以後,宋瑛接著把市二醫院發生的案子以及後來發生的情況包括四分局傳訊紀凱夫和蘇葦讓孫麥齡保釋紀凱夫都向周季方作了匯報,周季方又詳細問了一些情況說:我看四分局的同誌分析的有道理,哪有偷錢的不把錢拿走?很有可能是有意製造的假象。現在是鎮反時期,要保持警惕。你們二醫院不能再出事了。再要出事,我們都有責任。宋瑛說:我也是這樣想的。周季方考慮了一下,就給市公安總局朱滌新局長打電話,朱局長不在,找到了治安處長田光,要他立即趕到市政府來。周季方放下電話,用征求意見的語氣問宋瑛:你看是拘捕紀凱夫好,還是不拘捕好?宋瑛想了一下說:暫時不捕為好。並說明了理由。周季方聽後嗯了兩聲,沒再說話。不一會,田光來了,周季方要宋瑛把市二醫院的案子向田處長詳細介紹,他自己在辦公室裏不停的走動,等宋瑛介紹完了,周季方的決心也下了,對田光說:“市二醫院的案子,宋局長給你說清楚了。嫌疑最大的是紀凱夫,四分局傳訊他是對的,放他對偵破工作很不利。尤其是在是鎮反時期,要防止出現意外。你們立即把他再抓起來,不是傳訊,就是拘捕。

    田光接受任務以後,當天便讓司法科長邵岐執行,拘捕了紀凱夫,將他關押在司法科的看守所裏。

    10、李之璉指定市紀委王處長查這樁盜款案

    紀凱夫再次被捕,使蘇葦原定的會議晚了一步,但還是於4月17日晚上如期舉行,內容是研究市二醫院的盜款案。李之璉不但親自參加,還讓蘇葦通知武漢市紀委的紀律檢查處處長王世勳參加。會上由孫麥齡匯報案情。孫麥齡不是市二醫院的負責人,他的匯報不知代表什麽身份?孫麥齡把他說過幾遍的情況又複述了一次,將盜款疑點都集中在王清身上,幾乎就是認定王清作案。與會的人聽孫麥齡這麽一說,覺得王清的疑點真不少。蘇葦已經得到市公安總局拘捕紀凱夫的消息,覺得不好再插手這個案子,便說,市二醫院盜款案發生後,公安四分局抓了紀凱夫,孫麥齡同誌來區委反映過情況,因此決定今天開這個會。剛才孫麥齡同誌又進一步匯報了盜款案的情況,看來情況比較清楚,嫌疑最大的是該院監委王清,但市公安總局卻拘捕了紀凱夫,這就有點複雜了。我們今天這個會算是了解情況的會議,不作什麽結論。中南局紀委李秘書長參加了我們的會,看李秘書長有什麽意見。李之璉也知道了市公安總局拘捕了紀凱夫,雖然很不滿意,但在會上也不好指責市公安總局,隻是表示同意孫麥齡對案件情況的分析,並說嫌疑最大的既是該院監委王清,我們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能不管。公安四分局剛剛放人,市公安總局又出麵拘捕,區委不好再管,可以由王世勳同誌負責查辦這件案子,其他人也不要插手。

    就按孫麥齡說的是個盜款案,公安機關已經著手偵察,按說中南局紀委的秘書長是不應該越級越權來指揮要誰管和不要誰管的。

    宋瑛也應蘇葦之邀參加了這個會議,但她看這個會有點不倫不類,便沒有發言。這個會雖然這樣不明不白的結束了,但後來有人利用這個會議作了不少文章,這是後話。

    周季方聽說中南局紀委李之璉秘書長很重視二醫院的盜款案,便不敢馬虎。4月18日的上午,市政府召開黨組會議,周季方讓市衛生長宋瑛向黨組會議匯報了市二醫院的發案經過和現場情況,介紹了公安機關的分析意見。周季方副市長也說了自己的看法和采取的措施。因為這不是會議的主題,所以沒有展開研究,但市政府黨組的同誌都覺得這個案子很蹊蹺,同意公安機關的分析和周季方副市長所采取的措施,要求市公安總局迅速破案。

    市公安總局治安處和公安四分局的經辦人員研究案情以後,感到王清和紀凱夫的疑點雖然都不少,但由於證據不夠,沒法斷定究竟是誰作案。第一步隻能按照專門工作同走群眾路線相結合的辦法,發動群眾提供破案線索。經同市衛生局商議,定於4月19日在市二醫院召開群眾大會。通知發出後,孫麥齡感到很突然,因為他知道懷疑紀凱夫作案的人比較多,擔心有人在會上向自己提出為什麽要保出紀凱夫,不好答複。便到四區委找蘇葦,蘇葦恰好不在,便找到組織部的蘇啟德副部長,反映自己的難處。他說:今天晚上公安局和衛生局要到我們二醫院開大會,討論盜款案的事。會議定得很倉促,他們事先也沒有告訴我,我一點準備也沒有,如果會上有人問我保釋紀凱夫和向四區委反映情況的事,我說也不好,不說也不好。能否區委出麵建議暫不開會為好,以免產生不好的影響。蘇部長是位從延安來的老同誌,原則性很強,他不了解孫麥齡此刻的心情,對他說:公安部門要開會,區委怎好要別人不開。要你說,你照實說就是了,不存在影響好不好的問題。他哪裏知道孫麥齡有難以言說的苦衷。

    11、孫麥齡對連珠炮似的發問招架不住

    市二醫院的群眾大會連續開了兩個晚上。參加會議的除本院員工外,還有公安機關、衛生局、市紀委和四區委的同誌。莫名其妙的是孫麥齡讓王守正通知紀凱夫的胞兄紀憨也來參加了大會。紀憨不僅有重大特務嫌疑,而且當時在湖北省郵局工作,同市二醫院一點關係也沒有。孫麥齡為了壯膽,又讓紀憨告訴在市委機關工作並介紹紀凱夫來市二醫院的那位科長來參加會議。

    大會由楊光第院長主持,他說:我們醫院前兩天發生了盜款案,大家都很關心,今天這個會,就是請大家發表意見,提供情況,把這個案子搞清楚。現在先請孫科長將保釋紀凱夫的情形報告一下。孫麥齡知道會有人問到此事,事先雖有所準備,但沒想到楊院長一開始就要他講,這使他有點措手不及。他心裏明白,保釋紀凱夫幕後的那些情況是不好說出來的。照實說了,等於把李之璉和蘇葦給出賣了,這對自己不利。不把李之璉和蘇葦牽扯出來,即使有人真要追究這件事,自有李之璉和蘇葦為自己撐腰,所以他決定自己承擔下來。他解釋說:發案的第三天,公安機關就抓了紀凱夫,我覺得紀凱夫不可能作案,抓他時又沒有證據,所以就保釋了他。

    孫麥齡講完以後,大家議論紛紛,不少人發言批評孫麥齡,語氣都很激烈:“公安局不是隨便抓人的,你說抓紀凱夫是抓錯了,根據是什麽?”“孫科長不經過醫院的領導就自作主張鑽路子保紀凱夫,這裏麵一定有什麽文章,希望孫科長說清楚。”“紀凱夫剛一出事,孫科長就以個人名義保他出來,你們是什麽關係?”“聽說孫科長是到四區委向蘇書記反映情況後才保的紀凱夫,你怎樣想著向蘇書記反映的?”“有些事情要前後連係起來看,去年陳處舒院長被撤職時,紀凱夫帶頭在團內布置挽留陳院長,現在紀凱夫被公安局抓起來了,孫科長又向陳院長匯報,這裏有什麽問題?”“陳院長早就離開我們醫院了,孫科長還向她匯報對不對?”大家連珠炮似的向孫麥齡發問,使孫麥齡始料不及。他雖有預感,但沒想到群眾反映竟如此之激烈,特別是問到他同陳處舒的關係時更是無法迴答。正在他招架不住的時候,市委機關的那位科長出麵替他作了一些解釋,並說沒有確實的把握不要亂懷疑。這位科長是怎麽來參加會議的,他的發言代表誰?大家都沒有搞清楚,所以雖然對孫麥齡還有不少意見,對這位科長的發言也有不同的看法,但礙著他是市委來的,也不好再說什麽,這樣也就給孫麥齡解了圍,孫麥齡懸著的一顆心也才落了下來。

    大家接著就盜款案擺情況,談看法,發言十分踴躍。大家在兩天的發言中都感到這件案子很奇怪,說是偷錢又不將錢拿走,如果說不是為了偷錢,那又是為了什麽呢?疑點最多的還是紀凱夫。不少人都說到案發當天紀凱夫的表現很反常,除了擺出不少現象外,還有人提到紀凱夫過去在藥房搞過,曆史比較複雜。還有人說他原來在藥房裏拿的是高薪,現在隻拿90個工分,為什麽不賺大錢賺小錢?吳義勳發言講到紀凱夫要他監視王監委的行動、注意王監委丟鑰匙的情況,又引起大家的議論。有的說:案子剛剛發生,紀凱夫怎麽知道王監委有鑰匙要丟出來,他這樣說的目的是什麽?有人接著說:他這是想破壞我們黨的威信。最後,公安四分局一位姓廖的同誌作了發言,他說:案件發生後,作案現場沒有保護好,加上我們的技術手段又很差,無法從現場取得確鑿的證據,這就留下了不少的疑點,需要我們進一步查證。從現場情況分析,不像是有人偷錢,而像是有人故意造成盜竊的假象。看來這是用了很巧妙的手段瞞過大家的眼睛。我們應該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從中看到政治目的。

    會後,孫麥齡立即將這些情況報告了李之璉和王世勳。

    12、市委書記識別風向親臨現場決策

    市二醫院的群眾大會以後,公安總局和分局的同誌進一步研究了案情,認為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王清和紀凱夫的嫌疑都不能排除,目前隻有下苦功夫去尋找證據。但他們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市紀委的王世勳也在查這個案子,感到不大好辦。這個情況通過公安總局反映到了市委。

    市委書記張平化得知這個情況後,感到風向有點不對。1951年4月30日,便和市委副書記兼市紀委書記謝邦治來到市二醫院,察看了發案現場,召集小型會議,特地讓公安總局、公安四分局辦案的同誌和市紀委的王世勳都參加。平化同誌先聽取市二醫院目擊者介紹當時發案現場的情況,然後又聽取了辦案人員偵破進展情況的匯報,他聽得很仔細,中間還不時提問,比如他問最先發現丟錢的是誰?在徐醫生之前還有誰上過樓?王清這時來醫院幹什麽?他說是到辦公室來看文件的,是不是真有什麽個急密件呢?他上樓時看到地上的錢沒有?裝錢的包袱放在室外的陽台外麵是誰發現的?又是誰拿進來的?辦案人員都一一作答。平化同誌對證據問題就問得更仔細,特別是聽說第二天拾到一把保險櫃鑰匙時忙問查清了嗎?辦案人員答目前還沒有頭緒。張平化說這個鑰匙很重要,要抓緊查清。張平化對有關細節詳細詢問以後,說:你們的看法呢?辦案人員說:根據群眾反映,作案嫌疑最大的是監委王清和文書紀凱夫。根據我們對現場情況的初步判斷,不大像是有人偷錢,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盜款的嫌疑。我們正在進一步調查,在沒有掌握確鑿證據以前,還不能下結論。張平化點點頭說:你們的工作做得很細,希望你們抓緊繼續查下去。從你們初步掌握的情況看,偷錢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但這種可能性是很小的。究竟是個什麽性質的案子,最後要憑事實說話。要做到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他對謝邦治說:這樣的案子不是紀律檢查機關所能勝任的,還是應該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等整個案子查清楚了,涉及到黨員的再按黨紀論處。你看怎麽樣?謝邦治說:當然應該這樣。並對公安總局的同誌說,你們就按平化同誌的指示抓緊破案。

    在迴來的路上,張平化對謝邦治說,聽說中南局紀委李之璉同誌很關心這個案子,你就按剛才商量的意見,正式向中南局紀委上報。這件事你抓緊辦,不要耽擱。謝邦治點頭稱是,說:我迴去就給中南局紀委寫報告。

    按說,武漢市立第二醫院發生的這麽一件小小案子,本來就應該由公安機關辦理,即便有不同的意見,市委也完全可以決定,用不著向上級請示。即便要向上級請示,也不是請示紀委,因為偵破案子並不屬於紀律檢查機關的職權範圍。由此也可看出,這樁案子從一開始就是不正常的。

    謝邦治不敢怠慢,第二天就以市紀委的名義報告中南局紀委。報告特別說明:經數日來詳細了解,昨晚又經平化同誌召集會議研究,認為此案無論是盜款或陷害,均須查清鑰匙、包袱皮兩大物證,這非紀律檢查機關所能勝任。故確定此案件交由公安機關全責處理,查清盜案或陷害後,與黨員有關者,再以黨紀論處。

    這本是一個禮節性的公函,不料竟“太阿倒持”,給了李之璉公開幹預此事的把柄。果不其然,在市紀委報告送上去的第三天,李之璉以中南局紀委的名義作出答複:根據已知事實,王清盜款的嫌疑不是很小,而是很大;王清是黨員,紀委不能卸卻責任。這就是說李之璉堅持要幹預此案,這就使得問題注定要複雜化了。

    而且就在此時發生了一個意外事件,更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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