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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暨夏商西周三代宗教史 作者:史仲文/胡曉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 馬洪路:《遠古之旅》,陝西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241 頁。
原始社會多神崇拜的觀念,也反映了自然崇拜的廣泛性,對各種神靈的祭祀,祈求、膜拜,是人們對自然神靈的思想寄託。費爾巴哈說:"宗教的前提,是意誌與能力之間,願望與獲得之間,目的與結果之間,想像與實際之間,思與有之間的對立或矛盾。在意誌、想像中,人是一個不受限製的、自由的,無所不能的東西--上帝,但是在能力、獲得和實際中,則是一個有條件的、有所依的、有限製的東西--人,是一個在有限製的,與上帝相反的實體意義之下的人。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謀劃,而宙斯以另一個方式來完成,思想、願望是我的,但我所思所欲的卻不是我的,而是在我以外,不依靠我的。破除這個矛盾或對立,乃是宗教的意圖和目的"1。以祭祀為內容的宗教活動,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從原始社會開始,經歷萬年之久而不衰,時至今日在較多的少數民族中,每年都還要舉行與農業祭祀有關的宗教活動。甚至在一些民族中,如布朗族、獨龍族、怒族、納西族、西盟佤族等,宗教祭祀活動始終貫穿於農業活動的全部過程中。因此,農事活動便與宗教活動緊密結合,體現出了原始農業的顯著特徵。可見,宗教文化具有強大的影響力。這就是說,宗教一旦形成後,總要包含某種傳統的材料,因為在一切意識形態領域內,傳統也可成為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國民族誌的材料中,幾乎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古老神話與傳說,其內容都與祖先的起源、圖騰崇拜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把原始社會的宗教形式歸納起來,大致可以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第一,為自然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廣泛;第二,為祖先靈魂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集中;第三,為占卜迷信。占卜的出現,與其它宗教形式一樣,有著一定的社會原因。盡管當時受到科學發展水平的限製,但必定它能說明人類的生產範圍擴大了,人們所需要知道的自然現象麵廣了。
其實,原始社會的占卜,也是萬物有靈的表現形式,因為"原始人是在一個許多方麵都與我們的世界不相符合的世界中生活著、思考著、感覺著、運動著和行動著"1。他們把發生的一切事物,都歸於神秘力量的影響,因此,占卜便成了測知天命神意的手段。
階級的產生,國家的建立,使宗教文化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可以說,從原始社會末期,宗教形式便帶有濃厚的思想,逐步打上了階級的烙印,尤其從夏王朝建立以後,宗教開始為少部分人服務。商周時期,在宗教形式方麵,已經走向了極端化,當時雖然也存在著廣泛的宗教形式,但從宗教的性質而論,已經集中於對上帝和祖先的崇拜。
在商代,隨著奴隸製的發展,作為至上神的"帝"出現了,從此,商王總是以帝的身份進行對百姓的統治,這就自然地給奴隸製國家和暴力統治,加上了神聖的靈光圈2。人間的統治者,也就成了神靈的統治者。
西周時期,對上帝的崇拜雖不如商代強烈,但周人仍把天奉為有意誌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其實,這是西周奴隸主貴族為其統治製造的理論根據。應該指出的是,這一時期周人已經出現了"天不可信"的思想,但又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商人崇天的觀念,實際上這並不矛盾,周人是把宗教思想當成了一種統治人民的工具。
1 費爾巴哈:《宗教的本質》,人民出版社1953 年版,第31 頁。
1 列維--布留爾:《原始思維》,商務印書館1981 年版,第374 頁。2 郭沫若:《中國史稿》第1 冊,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第213 頁。
當武王伐商勝利後,曾經舉行過大規模的人祭、人殉活動,這說明在西周早期,仍然延續著商代人祭、人殉的宗教製度。由此也可以看出,當階級社會出現以後,原始宗教就進一步發展成為替奴隸主統治階級服務的宗教。可以這樣說,原始社會的宗教,反映的是原始社會的人們與自然界的矛盾,是人們無法抗拒又無法擺脫自然界的壓力而產生的一種超自然的觀念和行為。奴隸社會的宗教,反映的是在奴隸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統治階級往往祈求於宗教的力量,並藉助於這種力量來維護剝削統治,這種統治和被統治的矛盾,便是商周奴隸社會中宗教存在和發展的根源。
在當今的社會中,有些人往往把宗教和迷信聯繫在一起,實際上,宗教並不等於迷信,真正的宗教隻是表達了人們的一種思想感情和精神寄託,隻是在於人們怎樣利用宗教以表現它潛在的內容。
從原始社會的歷史來看,遠古人類創造的文化,一是物質文化,二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即是人們思想感情和精神寄託的表現。譬如,世界各地的遠古人類,普遍有往死者身上撒赤鐵礦粉或紅色粉末的現象,以表示血的象徵,體現了活人對死人的懷念。又如在整個原始社會墓葬中,幾乎都有數量不等的隨葬品,而這些隨葬品,大都是死者生前所使用的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意在死後繼續使用,表達了活人對死人的同情和關心。半坡氏族,習慣用甕罐等大型陶器掩埋幼兒屍骨,更是體現了大人與小孩的密切關係,渴望小孩有再生之意。
原始社會中一係列的宗教行為,無不表達了當時人們的一種真摯的思想感情,是原始人自願留下的一份宗教情感,也是從人的內心自發產生的。原始居民共同創造的宗教文化,其目的不是為了欺騙自己,而是為全氏族的幸福和安寧。盡管各地的遠古居民所處的自然環境和地理條件不盡相同,但在宗教行為方麵基本一致,表現了對自然的依賴和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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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多神崇拜的觀念,也反映了自然崇拜的廣泛性,對各種神靈的祭祀,祈求、膜拜,是人們對自然神靈的思想寄託。費爾巴哈說:"宗教的前提,是意誌與能力之間,願望與獲得之間,目的與結果之間,想像與實際之間,思與有之間的對立或矛盾。在意誌、想像中,人是一個不受限製的、自由的,無所不能的東西--上帝,但是在能力、獲得和實際中,則是一個有條件的、有所依的、有限製的東西--人,是一個在有限製的,與上帝相反的實體意義之下的人。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謀劃,而宙斯以另一個方式來完成,思想、願望是我的,但我所思所欲的卻不是我的,而是在我以外,不依靠我的。破除這個矛盾或對立,乃是宗教的意圖和目的"1。以祭祀為內容的宗教活動,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從原始社會開始,經歷萬年之久而不衰,時至今日在較多的少數民族中,每年都還要舉行與農業祭祀有關的宗教活動。甚至在一些民族中,如布朗族、獨龍族、怒族、納西族、西盟佤族等,宗教祭祀活動始終貫穿於農業活動的全部過程中。因此,農事活動便與宗教活動緊密結合,體現出了原始農業的顯著特徵。可見,宗教文化具有強大的影響力。這就是說,宗教一旦形成後,總要包含某種傳統的材料,因為在一切意識形態領域內,傳統也可成為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國民族誌的材料中,幾乎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古老神話與傳說,其內容都與祖先的起源、圖騰崇拜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把原始社會的宗教形式歸納起來,大致可以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第一,為自然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廣泛;第二,為祖先靈魂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集中;第三,為占卜迷信。占卜的出現,與其它宗教形式一樣,有著一定的社會原因。盡管當時受到科學發展水平的限製,但必定它能說明人類的生產範圍擴大了,人們所需要知道的自然現象麵廣了。
其實,原始社會的占卜,也是萬物有靈的表現形式,因為"原始人是在一個許多方麵都與我們的世界不相符合的世界中生活著、思考著、感覺著、運動著和行動著"1。他們把發生的一切事物,都歸於神秘力量的影響,因此,占卜便成了測知天命神意的手段。
階級的產生,國家的建立,使宗教文化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可以說,從原始社會末期,宗教形式便帶有濃厚的思想,逐步打上了階級的烙印,尤其從夏王朝建立以後,宗教開始為少部分人服務。商周時期,在宗教形式方麵,已經走向了極端化,當時雖然也存在著廣泛的宗教形式,但從宗教的性質而論,已經集中於對上帝和祖先的崇拜。
在商代,隨著奴隸製的發展,作為至上神的"帝"出現了,從此,商王總是以帝的身份進行對百姓的統治,這就自然地給奴隸製國家和暴力統治,加上了神聖的靈光圈2。人間的統治者,也就成了神靈的統治者。
西周時期,對上帝的崇拜雖不如商代強烈,但周人仍把天奉為有意誌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其實,這是西周奴隸主貴族為其統治製造的理論根據。應該指出的是,這一時期周人已經出現了"天不可信"的思想,但又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商人崇天的觀念,實際上這並不矛盾,周人是把宗教思想當成了一種統治人民的工具。
1 費爾巴哈:《宗教的本質》,人民出版社1953 年版,第31 頁。
1 列維--布留爾:《原始思維》,商務印書館1981 年版,第374 頁。2 郭沫若:《中國史稿》第1 冊,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第213 頁。
當武王伐商勝利後,曾經舉行過大規模的人祭、人殉活動,這說明在西周早期,仍然延續著商代人祭、人殉的宗教製度。由此也可以看出,當階級社會出現以後,原始宗教就進一步發展成為替奴隸主統治階級服務的宗教。可以這樣說,原始社會的宗教,反映的是原始社會的人們與自然界的矛盾,是人們無法抗拒又無法擺脫自然界的壓力而產生的一種超自然的觀念和行為。奴隸社會的宗教,反映的是在奴隸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統治階級往往祈求於宗教的力量,並藉助於這種力量來維護剝削統治,這種統治和被統治的矛盾,便是商周奴隸社會中宗教存在和發展的根源。
在當今的社會中,有些人往往把宗教和迷信聯繫在一起,實際上,宗教並不等於迷信,真正的宗教隻是表達了人們的一種思想感情和精神寄託,隻是在於人們怎樣利用宗教以表現它潛在的內容。
從原始社會的歷史來看,遠古人類創造的文化,一是物質文化,二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即是人們思想感情和精神寄託的表現。譬如,世界各地的遠古人類,普遍有往死者身上撒赤鐵礦粉或紅色粉末的現象,以表示血的象徵,體現了活人對死人的懷念。又如在整個原始社會墓葬中,幾乎都有數量不等的隨葬品,而這些隨葬品,大都是死者生前所使用的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意在死後繼續使用,表達了活人對死人的同情和關心。半坡氏族,習慣用甕罐等大型陶器掩埋幼兒屍骨,更是體現了大人與小孩的密切關係,渴望小孩有再生之意。
原始社會中一係列的宗教行為,無不表達了當時人們的一種真摯的思想感情,是原始人自願留下的一份宗教情感,也是從人的內心自發產生的。原始居民共同創造的宗教文化,其目的不是為了欺騙自己,而是為全氏族的幸福和安寧。盡管各地的遠古居民所處的自然環境和地理條件不盡相同,但在宗教行為方麵基本一致,表現了對自然的依賴和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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