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原始社會的宗教資料,也是當時人們精神生活的記錄。即使是現代各民族中的許多宗教現象,也同樣表達了人們的精神寄託和思想感情,並與他們的物質生活條件及自然環境相一致。這一點,對正確認識和理解宗教觀念,尤為重要。


    宗教與迷信,盡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但迷信的性質帶有很大的欺騙性,迷信是危害人民的一種精神鴉片,在很大程度上,腐蝕著人們的靈魂,它是歪曲客觀現實的表現,是一種顛倒了的世界觀。


    在中國歷史上,曾長期流傳在中原地區的一本批判迷信鬼神的巨著--《論衡》,是東漢時期唯物主義思想家王充所著。他在書中批判了迷信鬼神的思想,指出如天一樣的自然現象,根本不可能的喜怒哀樂,也不會通過災禍來警告人們,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鬼神的存在。


    但不可否認,當中國進入封建社會以後,人們便深受迷信活動的危害,諸如占卜、神判、巫術和驅鬼治病等迷信活動,嚴重地麻醉著人們的精神力量,造成了十分消極的後果。


    在今日中國農村,搞宗教迷信活動的也時有發生,但有一點應該承認,那些實施迷信活動的巫婆神漢們,他們自己也並非相信世界上真有能夠左右人們生老病死、吉兇禍福的神靈,隻是抓住了人們的軟弱心理,以此騙取錢財,達到行騙者的目的。因此,欺騙是迷信活動不可分割的伴侶。盡管報端經常披露關於迷信釀成的悲劇,但由於歷史的根基,封建迷信活動仍然占居著很大的市場,這與人們的科學文化水平有著相應的關係。在不少人當中,還不懂得吉兇由人的道理,隻有科學文化水平發展了,才會知道自然界是有規律的,並不因人的善惡而存亡,也不因人們的主觀願望而發生變化,當人們真正發揮了主觀能動性,才能人定勝天。


    所以,在認識論上,正如在科學的其他領域一樣,應該辯證地去思考宗教和迷信的內在涵意。宗教不等於迷信。


    宗教屬於歷史範疇,有著深遠的歷史根源,是長期存在的一種重要的現象。不同時代的宗教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在現代社會中,宗教信仰仍是人們生活中的組成部分,不同的宗教觀念,滲透著人們的觀點和願望,並在意識形態各個領域發生著作用。至今人們的宗教信仰、宗教習俗,不能不說受到原始宗教的較大影響。


    美國社會學教授查爾斯80 年代在香港作過一次關於鬼神信仰的社會調查,統計材料表明,香港居民有50%的人相信鬼魂1。可見這種原始的鬼魂觀念對世人有著很大的誘惑力。


    摩爾根說過:"宗教觀念的發展,由於本身環繞著相當多的困難,以致這個問題可能永遠得不到充分圓滿的說明。宗教涉及想像和感情方麵的東西太多,因此,也就涉及相當多的不可缺知的事物,使得一切原始宗教都顯得很怪誕,並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不可理解的問題"2。


    1 尹飛舟等:《中國古代鬼神文化大觀》,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頁。2 摩爾根:《古代社會》,商務印書館1983 年版,第5 頁。


    七、結 語中國遠古暨三代,創造了內容廣泛的宗教文化,對當時的社會發展產生過巨大的影響。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起到了推動歷史前進的作用。


    眾多的民族誌資料表明,中國各民族中,從古至今,都有大致相同的宗教文化,同時,古代各個時期的宗教行為,較多地延續到現代人的行為中。由宗教文化派生出來的習慣勢力,在人們社會生活中不斷發生著作用,這種作用又通常與宗教意識結合在一起。


    宗教作為一定歷史階段、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它既然有產生的過程,也應有其發展演變和消亡的過程。了解宗教產生的根源,對於正確認識它的歷史意義,無疑是有益的。


    研究遠古暨三代的宗教文化,可以說,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不僅在當時的歷史進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時對春秋戰國及其以後的宗教發展,也產生著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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