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奏摺中,康有為提出了“全變”思想。“觀萬國之勢,能變則全,不變則亡,
全變則強,小變仍亡。……夫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處列國競爭之世而
行一統垂裳之法。”康有為列舉了世界上固守舊製而亡國的國家,前車之轍,猶可
鑒也。
康有為主張中國的變法仿效日本的維新製度,因為在世界各國中,日本的許多
情況與中國近似。“考其維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義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國
是,二曰立對策所以征賢才,三曰開製度局而定憲法。”根據日本的經驗,康有為
建議光緒帝,若要變法,宜首先抓以下三件事:
第一,大集群臣於天壇、太廟或幹清門,宣布變法維新,“詔定國是”。
第二,“設上書處於午門,日輪派禦史二人監收,許天下士民皆得上書。”所
有官員的意見,允許直接反映,不得由堂官代表轉達,有“稱旨”的,召見察問,
量才錄用,這樣才“下情鹹通,群才輻輳矣。”
第三,“設製度局於內延,選天下通才十數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親臨商榷,
訂立各種新章。按康有力的設想,“既立製度局總其綱,宜立十二局分其事”——
法律局、度支局、學校局、農局、工局、商局、鐵路局、郵政局、礦務局、遊會局、
陸軍局、海軍局。
這個奏摺充分表達了維新法的改革主張和施政方針,成了後來指導“百日維新”
的變法指南。光緒讀後深受啟發,推行維新變法的意誌日益堅定了。
7.《上清帝第七書》
1898年3月12日,康有為第七次上書光緒帝——《譯纂俄彼得變政記成書可考由
弱致強之故折》。康有為鼓勵光緒學習俄國。“惟俄國其君權最尊,體製崇嚴,與
中國同。其始為瑞典削弱,為泰西擯鄙,亦與中國同。然其以君權變法,轉弱為強,
化衰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國變法莫如法俄,以君權變法莫如采法
彼得。”這個摺子的呈上,在催促光緒痛下決心立即變法方麵,頗有作用。
四、“百日維新”與保皇生涯
在不斷上書朝廷籲請變法的過程中,維新變法綱領日臻完善,變法思想日益深
入人心,光緒皇帝也終於下定了變法圖強的決心。從此,康有為的政治生涯也由僅
僅上書言事,不平疾憤吶喊,轉到從事激烈的變法活動之中。
中國近代歷史上的“百日維新”,是從1898年6月11日光緒頒布國是之詔開始的,
至同年9月21日西太後發動政變結束,歷時一百零三天。
1898年6月11日,在康有為等維新派人士的強烈要求下,光緒終於下定決心,頒
布“明定國是”詔書,宣布正式變法。
“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直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
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
專心致誌,精益求精,毋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
變之才。”(《德宗景皇帝實錄》)
6月16日,光緒皇帝頂著慈禧太後等後黨的壓力,打破清朝皇帝不得召見小巨的
“祖宗家法”,特旨召見了康有為。召見前,康有為碰見了榮祿,並告誡這位著名
的守舊大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清廷戊戌
朝變記》)召見中,光緒帝頗有興致地聽康有為闡述自己的變法救國主張,並頻頻
表示贊同。康有為問道:“皇上之聖既見及此,何為久而不舉,坐致割弱?”光緒
嘆息說:“奈掣肘何?”於是康有為建議道:“就皇上現行之權,行可變之事,雖
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舊,不通外國之
故,皇上欲倚以變法,猶緣木以求魚也。……皇上欲變法,唯有擢用小臣,廣其登
薦,予以召對,察其才否,皇上親拔之,不吝爵賞,破格擢用。”光緒贊成其觀點
(年譜)。召見談話非常投機,持續達兩個多小時。召見後,光緒欲重用康有為,
終因舊守勢力太大,隻好委他一個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的小職位,準予專摺奏事。
百日維新的日子裏,康有為充分利用光緒帝給予的專摺奏事特權,給皇上提出
了許多維新變法主張。他幾乎是每兩三天就寫一件條陳。如果說以前的上清帝書主
要是產生社會影響的話,而這時期的奏摺則主要是直接影響皇上。
這期間康有為上奏的主要內容為:
政治上,尊孔教為國教,選才議政,許民上書,裁冗官,斷髮易服改元,開懋
勤殿議製度,開製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錄用維新變法人才,建立變法機構。
經濟上,勸勵工藝,獎募創新,立商政,開農學堂,地質局,築鐵路,廢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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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變則強,小變仍亡。……夫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處列國競爭之世而
行一統垂裳之法。”康有為列舉了世界上固守舊製而亡國的國家,前車之轍,猶可
鑒也。
康有為主張中國的變法仿效日本的維新製度,因為在世界各國中,日本的許多
情況與中國近似。“考其維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義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國
是,二曰立對策所以征賢才,三曰開製度局而定憲法。”根據日本的經驗,康有為
建議光緒帝,若要變法,宜首先抓以下三件事:
第一,大集群臣於天壇、太廟或幹清門,宣布變法維新,“詔定國是”。
第二,“設上書處於午門,日輪派禦史二人監收,許天下士民皆得上書。”所
有官員的意見,允許直接反映,不得由堂官代表轉達,有“稱旨”的,召見察問,
量才錄用,這樣才“下情鹹通,群才輻輳矣。”
第三,“設製度局於內延,選天下通才十數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親臨商榷,
訂立各種新章。按康有力的設想,“既立製度局總其綱,宜立十二局分其事”——
法律局、度支局、學校局、農局、工局、商局、鐵路局、郵政局、礦務局、遊會局、
陸軍局、海軍局。
這個奏摺充分表達了維新法的改革主張和施政方針,成了後來指導“百日維新”
的變法指南。光緒讀後深受啟發,推行維新變法的意誌日益堅定了。
7.《上清帝第七書》
1898年3月12日,康有為第七次上書光緒帝——《譯纂俄彼得變政記成書可考由
弱致強之故折》。康有為鼓勵光緒學習俄國。“惟俄國其君權最尊,體製崇嚴,與
中國同。其始為瑞典削弱,為泰西擯鄙,亦與中國同。然其以君權變法,轉弱為強,
化衰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國變法莫如法俄,以君權變法莫如采法
彼得。”這個摺子的呈上,在催促光緒痛下決心立即變法方麵,頗有作用。
四、“百日維新”與保皇生涯
在不斷上書朝廷籲請變法的過程中,維新變法綱領日臻完善,變法思想日益深
入人心,光緒皇帝也終於下定了變法圖強的決心。從此,康有為的政治生涯也由僅
僅上書言事,不平疾憤吶喊,轉到從事激烈的變法活動之中。
中國近代歷史上的“百日維新”,是從1898年6月11日光緒頒布國是之詔開始的,
至同年9月21日西太後發動政變結束,歷時一百零三天。
1898年6月11日,在康有為等維新派人士的強烈要求下,光緒終於下定決心,頒
布“明定國是”詔書,宣布正式變法。
“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直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
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
專心致誌,精益求精,毋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
變之才。”(《德宗景皇帝實錄》)
6月16日,光緒皇帝頂著慈禧太後等後黨的壓力,打破清朝皇帝不得召見小巨的
“祖宗家法”,特旨召見了康有為。召見前,康有為碰見了榮祿,並告誡這位著名
的守舊大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清廷戊戌
朝變記》)召見中,光緒帝頗有興致地聽康有為闡述自己的變法救國主張,並頻頻
表示贊同。康有為問道:“皇上之聖既見及此,何為久而不舉,坐致割弱?”光緒
嘆息說:“奈掣肘何?”於是康有為建議道:“就皇上現行之權,行可變之事,雖
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舊,不通外國之
故,皇上欲倚以變法,猶緣木以求魚也。……皇上欲變法,唯有擢用小臣,廣其登
薦,予以召對,察其才否,皇上親拔之,不吝爵賞,破格擢用。”光緒贊成其觀點
(年譜)。召見談話非常投機,持續達兩個多小時。召見後,光緒欲重用康有為,
終因舊守勢力太大,隻好委他一個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的小職位,準予專摺奏事。
百日維新的日子裏,康有為充分利用光緒帝給予的專摺奏事特權,給皇上提出
了許多維新變法主張。他幾乎是每兩三天就寫一件條陳。如果說以前的上清帝書主
要是產生社會影響的話,而這時期的奏摺則主要是直接影響皇上。
這期間康有為上奏的主要內容為:
政治上,尊孔教為國教,選才議政,許民上書,裁冗官,斷髮易服改元,開懋
勤殿議製度,開製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錄用維新變法人才,建立變法機構。
經濟上,勸勵工藝,獎募創新,立商政,開農學堂,地質局,築鐵路,廢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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