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轉呈,康有為的這次上書終於到了光緒的手裏,這是光緒讀到的康有為的
第一份奏摺。“上覽而喜之”,下令軍機處抄錄三份,一份存幹清宮,一份存勤政
殿,一份存軍機處,並下令抄發各省督撫將軍會議復奏。足見光緒帝對此條除的重
視程度極高。它成了推動光緒下決心變法的重要契機。
4.《上清帝第四書》
6月30日,即康有為上書後一個月,他又撰寫了《為變通善後,講求體要,乞速
行幹斷,以圖自強呈》。此次上書主要“言變法次第之故”,“緩急先後之序”。
康有為建議光緒,一是立科以勵智學,獎勵創新發明,使“國人踴躍,各竭心思,
爭求新法”。二是設議院以通下情。通下情的措施有五:一曰下詔求言,二曰開門
集議,三曰辟論顧問,四曰設報達聰,五曰開府辟士。
在《上清帝第四書》中,康有為第一次提出,要講明國是,實行全麵的根本性
改革,“盡棄舊習,再立堂構”,反對“補漏縫缺”。
從5月2日至6月30日的兩個月中,康有為連續三次上書,係統地提出了變法綱領,
從而將維新變法運動推向了第一個高潮,康有為成為了人們公認的維新運動的領袖。
5.《上清帝第五書》
1897年12月,中國麵臨著帝國主義的瓜分狂潮,德國人強占了膠州灣。康有為
寫了《外釁危迫,分割氵存至,急宜及時發憤,革舊圖新,以少存國祥呈》。在第
五次上清帝書中,康有為再次給光緒開具了救國良方:“伏願皇上因膠警之變,下
發憤之詔,先罪己以勵人心,次明恥以激士氣。集群才諮問以廣聖聽,求天下上書
以通下情,明定國是,與海內更始。自茲國事付國會議行,行尊降貴,延見臣庶,
盡革舊俗,一意維新。大召天下才俊,議籌款變法之方;採擇萬國律例,定憲法公
私之分。”至於變法模式,康有為為光緒提供了三種以供選擇:上策是“擇法俄日
以定國是,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中策是
“大集群才而謀變政。”下策是“聽任疆臣各自變法”。在康有為看來,能行上策
則國家可以強盛;能行中策則國家尚可維持積弱的局麵;即使是行下策,中國也不
至於亡國。如果皇上不採納這些建議,則國家將會滅亡。
這次上書是康有為歷次上書中所開列變法內容最詳盡的一次。在第五書中,康
有為第一次提出學習俄、日維新變法的經驗,走日本明治維新的道路。在第五書中,
還第一次提出製定憲法的主張,明確了實行君主立憲政治體製的輪廓。
6.《上清帝第六書》
康有為不停地上書光緒,但能送達轉呈的很少,大多數被扣下來了,看不出朝
廷有採納變法主張的跡象。康有為感到十分失望,打算離開京師迴廣州。光緒的老
師翁同龢真誠地挽留了這位維新變法的領袖。與此同時,給事中高燮曾為他上了第
一個正式奏薦折,請求聖上召見康有為。由於恭親王等人的反對,光緒帝隻好令總
理衙門大臣接見康有為,“詢問天下大計,變法之宜”。在總署西花廳,便出現了
康有為舌戰群臣的一幕。
1898年1月24日下午,李鴻章、翁同龢、榮祿、廖壽恆等官員接見了康有為。接
見氣氛嚴肅而緊張。一開始,守舊派大臣榮祿就高談祖宗之法不能變。康有為反駁
說:“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於祖宗之法乎?”刑部
尚書廖壽恆問道:“變法當從何著手呢?”答曰:“宜變法律,官製為先。”李鴻
章馬上就此質問道:“然則六部盡撤,則例盡棄乎?”康有為迴答說:“今為列國
並立之時,非復一統之世,今之法律官製,皆一統之法,弱亡中國,皆此物也,誠
直盡撤,即一時不能盡去,亦當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戶部尚書翁同龢詢問
了如何籌款的問題。康有為主張,向世界先進國家學習,改革財稅製度。“日本之
銀行紙幣,法國印花,印度迴稅,以中國之大,若製度既變,可比今十倍”。他最
近著的《日本變政記》和《俄彼得變政考》可供朝廷參考(年譜)。
這次會見進行了三個小時。光緒聽了會見匯報後,非常高興,很想親自召見,
直接聽聽康有為的見解,無奈恭親王等人仍以皇帝不見四品以下官吏為由加以阻撓,
光緒隻好傳令康有為條陳所見,並進呈《日本變政考》和《俄彼得變政記》。這次
會見的最大意義就在於,康有為取得了可直接上書皇帝的特權。《上清帝第六書》
即是產生於這種背景之下。
1898年1月29日,康有為寫了著名的《應詔統籌全局折》,或曰《為外釁危迫,
分割港至,急宜及時發憤,大誓臣工,開製度新政局,革舊圖新,以存國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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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奏摺。“上覽而喜之”,下令軍機處抄錄三份,一份存幹清宮,一份存勤政
殿,一份存軍機處,並下令抄發各省督撫將軍會議復奏。足見光緒帝對此條除的重
視程度極高。它成了推動光緒下決心變法的重要契機。
4.《上清帝第四書》
6月30日,即康有為上書後一個月,他又撰寫了《為變通善後,講求體要,乞速
行幹斷,以圖自強呈》。此次上書主要“言變法次第之故”,“緩急先後之序”。
康有為建議光緒,一是立科以勵智學,獎勵創新發明,使“國人踴躍,各竭心思,
爭求新法”。二是設議院以通下情。通下情的措施有五:一曰下詔求言,二曰開門
集議,三曰辟論顧問,四曰設報達聰,五曰開府辟士。
在《上清帝第四書》中,康有為第一次提出,要講明國是,實行全麵的根本性
改革,“盡棄舊習,再立堂構”,反對“補漏縫缺”。
從5月2日至6月30日的兩個月中,康有為連續三次上書,係統地提出了變法綱領,
從而將維新變法運動推向了第一個高潮,康有為成為了人們公認的維新運動的領袖。
5.《上清帝第五書》
1897年12月,中國麵臨著帝國主義的瓜分狂潮,德國人強占了膠州灣。康有為
寫了《外釁危迫,分割氵存至,急宜及時發憤,革舊圖新,以少存國祥呈》。在第
五次上清帝書中,康有為再次給光緒開具了救國良方:“伏願皇上因膠警之變,下
發憤之詔,先罪己以勵人心,次明恥以激士氣。集群才諮問以廣聖聽,求天下上書
以通下情,明定國是,與海內更始。自茲國事付國會議行,行尊降貴,延見臣庶,
盡革舊俗,一意維新。大召天下才俊,議籌款變法之方;採擇萬國律例,定憲法公
私之分。”至於變法模式,康有為為光緒提供了三種以供選擇:上策是“擇法俄日
以定國是,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中策是
“大集群才而謀變政。”下策是“聽任疆臣各自變法”。在康有為看來,能行上策
則國家可以強盛;能行中策則國家尚可維持積弱的局麵;即使是行下策,中國也不
至於亡國。如果皇上不採納這些建議,則國家將會滅亡。
這次上書是康有為歷次上書中所開列變法內容最詳盡的一次。在第五書中,康
有為第一次提出學習俄、日維新變法的經驗,走日本明治維新的道路。在第五書中,
還第一次提出製定憲法的主張,明確了實行君主立憲政治體製的輪廓。
6.《上清帝第六書》
康有為不停地上書光緒,但能送達轉呈的很少,大多數被扣下來了,看不出朝
廷有採納變法主張的跡象。康有為感到十分失望,打算離開京師迴廣州。光緒的老
師翁同龢真誠地挽留了這位維新變法的領袖。與此同時,給事中高燮曾為他上了第
一個正式奏薦折,請求聖上召見康有為。由於恭親王等人的反對,光緒帝隻好令總
理衙門大臣接見康有為,“詢問天下大計,變法之宜”。在總署西花廳,便出現了
康有為舌戰群臣的一幕。
1898年1月24日下午,李鴻章、翁同龢、榮祿、廖壽恆等官員接見了康有為。接
見氣氛嚴肅而緊張。一開始,守舊派大臣榮祿就高談祖宗之法不能變。康有為反駁
說:“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於祖宗之法乎?”刑部
尚書廖壽恆問道:“變法當從何著手呢?”答曰:“宜變法律,官製為先。”李鴻
章馬上就此質問道:“然則六部盡撤,則例盡棄乎?”康有為迴答說:“今為列國
並立之時,非復一統之世,今之法律官製,皆一統之法,弱亡中國,皆此物也,誠
直盡撤,即一時不能盡去,亦當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戶部尚書翁同龢詢問
了如何籌款的問題。康有為主張,向世界先進國家學習,改革財稅製度。“日本之
銀行紙幣,法國印花,印度迴稅,以中國之大,若製度既變,可比今十倍”。他最
近著的《日本變政記》和《俄彼得變政考》可供朝廷參考(年譜)。
這次會見進行了三個小時。光緒聽了會見匯報後,非常高興,很想親自召見,
直接聽聽康有為的見解,無奈恭親王等人仍以皇帝不見四品以下官吏為由加以阻撓,
光緒隻好傳令康有為條陳所見,並進呈《日本變政考》和《俄彼得變政記》。這次
會見的最大意義就在於,康有為取得了可直接上書皇帝的特權。《上清帝第六書》
即是產生於這種背景之下。
1898年1月29日,康有為寫了著名的《應詔統籌全局折》,或曰《為外釁危迫,
分割港至,急宜及時發憤,大誓臣工,開製度新政局,革舊圖新,以存國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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