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呂祖謙看來,“天命”和“天理”不僅是決定國家命運的關鍵,同時也是支
配人類命運的最高主宰力量,人們的一切成敗興亡,通通繫於“天命”。他說:
“天命雖不庸釋,然則順此道即古,逆則兇,吉兇由於順逆之間,其報應如反掌之
易。天理何常之有,當時時省察,頃刻不忘可也。”(同上卷3)又說:“抑不知天
大無外,人或順或逆,或向或背,徒為紛紛,亦未嚐有出於天之外者也。順中有天,
違中有天,向中有天,背中有天,果何適而非天耶”(同上)。人們的一切言行之
結果,都逃不出“天命”。的安排。接著他又說:“人言之發,即天理之發也;人
心之悔,即天意之悔也;人事之修,則天道之修也。無動非天,而反謂無預於天,
可不為太息耶!”(同上)一切人事活動,都和“天命”息息相連,就看你是順天,
還是逆天,順則安,違則危;順則昌,違則亡。總而言之,天人是相通的,而這種
相通,又是由天命來決定的。其實,這個觀點仍然不過是“天人感應論”的翻版。
這種思想,是把人們的封建意識集中地上升為“天理”,再把這種“天理”說成是
主宰人類社會和人的命運的至高權威,實質上是把封建社會製度之下的倫理道德和
禮樂刑政設施加以神聖化,並賦予絕對權威。應該說,這是天命神權思想在新形勢
下的特殊反映。就這個方麵來說,呂祖謙的理學思想,在理論的精密性上顯然不及
朱熹。其實,在社會的精神文明日益進步的新形勢下,天命神學思想對人民的說服
力無疑是十分脆弱的。
(二)企圖調和“理學”和“心學”的“道”“心”合一論
呂祖謙一方麵在“天理”論中把“理”或“天理”作為其哲學的最高範疇和宇
宙萬物的總原則,另一方麵又特別強調“心”的地位和作用。他的主觀願望是要調
和理學陣營中客觀唯心論和主觀唯心論的分歧,但其結果則是通過這種調和而通向
了主觀唯心論。
首先,他把作為宇宙本體的“理”(天理)和進行思維活動而產生意識的“心”
都說成是“純乎天”的主宰者。他說:“問心與性何以別?答曰:“心猶帝,性猶
天,本然者謂之性,主宰者謂之心。”(《遺集·雜說》)這就把人的心、性同
“天”、“帝”聯繫在一起了。根據此種看法,呂祖謙明確地認為,天命和人心完
全一致。他說:“聖人之心,即天之心;聖人之所推,即天命也。……此心此理,
蓋純乎天也。”(《增修東萊書說》卷3)這樣一來,他就把主觀的“心”和心外的
“理”融為一體了。由此類推,他又進一步提出了“心即道”的命題。他認為,
“道”是無條件的:“道無待,而有待非道也。”“心與道,豈有彼此可待乎!心
外有道,非心也,道外有心,非道也,……聖人之心,萬物皆備,不見其為外也。”
(《東萊博議》卷2)
其次,他又根據天人相通的觀點來說明“心”和“理”的一致性。呂祖謙說:
“聖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天地之中,一物順理,無非所以發吾之良心;一物不順
理,無非所以警吾不善之端也。”(同上卷4)這裏所講的“心”和“理”的一致性,
主要是指聖人之心同天理的一致性。因為“聖人之心即天之心”。為了說明這個觀
點,他根據孟子“萬物皆備於我”的主觀唯心論進行了如下論證:
聖人備萬物於一身。上下四方之宇,古今往來之宙,聚散慘舒,吉兇哀樂,猶
疾痛菏癢之於身,觸之即黨,平之即知。清明在躬,誌氣如神;嗜欲將至,有開必
先。仰而觀之,熒惑德星,囗槍枉矢,皆吾心之發見也。價而察之,醴泉瑞石,川
沸山鳴,亦吾心之發見也。”(《東萊博議》卷2)
對於一般人來講,要使心與理相通,則是不容易的,所以呂祖謙又說:“告君
子以理,告眾人以事,所謂眾人者,見形而後悟,按跡而後明,遽可理曉也。”
(《東萊左氏博議》卷2)聖人之外的人,也有“君子”和“眾人”之分,前者是有
道德、有智慧的明白人,對他們可以告之以理,就可受到啟悟,對“眾人”來說,
隻能告之以事,因為他們的道德和智慧低下,不能直接領悟事理,隻能依據事實
(形、跡)說話,才能使他們明白該怎樣做、不該怎樣做。這種說教,比起“民可
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固然有所進步,但仍然是聖賢史觀的表露。
綜上所述,呂祖謙的理學思想,既肯定了客觀唯心主義的“理”本體論,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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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人類命運的最高主宰力量,人們的一切成敗興亡,通通繫於“天命”。他說:
“天命雖不庸釋,然則順此道即古,逆則兇,吉兇由於順逆之間,其報應如反掌之
易。天理何常之有,當時時省察,頃刻不忘可也。”(同上卷3)又說:“抑不知天
大無外,人或順或逆,或向或背,徒為紛紛,亦未嚐有出於天之外者也。順中有天,
違中有天,向中有天,背中有天,果何適而非天耶”(同上)。人們的一切言行之
結果,都逃不出“天命”。的安排。接著他又說:“人言之發,即天理之發也;人
心之悔,即天意之悔也;人事之修,則天道之修也。無動非天,而反謂無預於天,
可不為太息耶!”(同上)一切人事活動,都和“天命”息息相連,就看你是順天,
還是逆天,順則安,違則危;順則昌,違則亡。總而言之,天人是相通的,而這種
相通,又是由天命來決定的。其實,這個觀點仍然不過是“天人感應論”的翻版。
這種思想,是把人們的封建意識集中地上升為“天理”,再把這種“天理”說成是
主宰人類社會和人的命運的至高權威,實質上是把封建社會製度之下的倫理道德和
禮樂刑政設施加以神聖化,並賦予絕對權威。應該說,這是天命神權思想在新形勢
下的特殊反映。就這個方麵來說,呂祖謙的理學思想,在理論的精密性上顯然不及
朱熹。其實,在社會的精神文明日益進步的新形勢下,天命神學思想對人民的說服
力無疑是十分脆弱的。
(二)企圖調和“理學”和“心學”的“道”“心”合一論
呂祖謙一方麵在“天理”論中把“理”或“天理”作為其哲學的最高範疇和宇
宙萬物的總原則,另一方麵又特別強調“心”的地位和作用。他的主觀願望是要調
和理學陣營中客觀唯心論和主觀唯心論的分歧,但其結果則是通過這種調和而通向
了主觀唯心論。
首先,他把作為宇宙本體的“理”(天理)和進行思維活動而產生意識的“心”
都說成是“純乎天”的主宰者。他說:“問心與性何以別?答曰:“心猶帝,性猶
天,本然者謂之性,主宰者謂之心。”(《遺集·雜說》)這就把人的心、性同
“天”、“帝”聯繫在一起了。根據此種看法,呂祖謙明確地認為,天命和人心完
全一致。他說:“聖人之心,即天之心;聖人之所推,即天命也。……此心此理,
蓋純乎天也。”(《增修東萊書說》卷3)這樣一來,他就把主觀的“心”和心外的
“理”融為一體了。由此類推,他又進一步提出了“心即道”的命題。他認為,
“道”是無條件的:“道無待,而有待非道也。”“心與道,豈有彼此可待乎!心
外有道,非心也,道外有心,非道也,……聖人之心,萬物皆備,不見其為外也。”
(《東萊博議》卷2)
其次,他又根據天人相通的觀點來說明“心”和“理”的一致性。呂祖謙說:
“聖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天地之中,一物順理,無非所以發吾之良心;一物不順
理,無非所以警吾不善之端也。”(同上卷4)這裏所講的“心”和“理”的一致性,
主要是指聖人之心同天理的一致性。因為“聖人之心即天之心”。為了說明這個觀
點,他根據孟子“萬物皆備於我”的主觀唯心論進行了如下論證:
聖人備萬物於一身。上下四方之宇,古今往來之宙,聚散慘舒,吉兇哀樂,猶
疾痛菏癢之於身,觸之即黨,平之即知。清明在躬,誌氣如神;嗜欲將至,有開必
先。仰而觀之,熒惑德星,囗槍枉矢,皆吾心之發見也。價而察之,醴泉瑞石,川
沸山鳴,亦吾心之發見也。”(《東萊博議》卷2)
對於一般人來講,要使心與理相通,則是不容易的,所以呂祖謙又說:“告君
子以理,告眾人以事,所謂眾人者,見形而後悟,按跡而後明,遽可理曉也。”
(《東萊左氏博議》卷2)聖人之外的人,也有“君子”和“眾人”之分,前者是有
道德、有智慧的明白人,對他們可以告之以理,就可受到啟悟,對“眾人”來說,
隻能告之以事,因為他們的道德和智慧低下,不能直接領悟事理,隻能依據事實
(形、跡)說話,才能使他們明白該怎樣做、不該怎樣做。這種說教,比起“民可
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固然有所進步,但仍然是聖賢史觀的表露。
綜上所述,呂祖謙的理學思想,既肯定了客觀唯心主義的“理”本體論,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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