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山山勢平緩,山頂中間生長著一塊山林,中間還有一個小木屋。偵查員走進屋裏,地下還留著幾個啤酒瓶子、食品的包裝袋子和散亂的煙頭。從食品的新鮮程度上分析,最近幾天肯定有人在這裏住過。

    從木屋裏出來,後麵山坡上一處新土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周圍山頂的土地早已凍得堅如磐石,上麵覆蓋著厚厚的白雪,而這個地方卻露出了土層,並且踩上去還軟軟的。

    偵查員急忙開車從市區找來鐵鍬,沿著鬆軟的地方一直往下挖下去,挖了不到兩米,一個男人的腳就被挖出來。繼續往下挖,一個被五花大綁反捆起來的男屍暴露出來。經過辨認,死者就是樸永哲!

    全大隊立即帶領法醫趕到了現場,經檢驗,死者樸永哲係酒後被人反綁起來,拋入坑內活埋致死的。而經調查,這個土坑正是樸永哲自己帶著幾個雇工挖了兩天才挖成的。挖這個坑時,樸永哲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沒想到到頭來竟成了自己的葬身之地,可見當時蒙騙死者的這個人的心機是多麽的狡詐,可謂是伎倆如魅。

    死者挖坑活埋自己,這樣的新聞迅速傳遍大街小巷。農行的同誌也迴想起來,當天上午確實有人拿著死者的存款折來取錢,但是由於拿不出本人的身份證,女營業員就沒取給他。拿來孫喜同的照片進行辨認,取款人就是孫喜同。

    全大隊立即通知前去孫喜同家監控的兩名偵查員:立即從孫家撤出來,改在外圍監視,麻痹孫喜同的家屬,促使其活動起來,從中發現孫喜同的蛛絲馬跡。

    偵查員袁誌鋒了解到一個情況:孫喜同最喜歡他女兒孫清麗,說孫清麗是他的命根子一點也不為過:孩子的小屁股幾乎沒挨過板凳,爸爸的膝上肩頭就是她最溫暖的“凳子”。現在孩子在市三中上初中一年級,如果對孫清麗進行監視也許能發現孫喜同的蹤跡。

    全大隊把警力重點布置在對孫清麗的監視上,可是讓偵查人員失望的是,孫喜同就如人間蒸發,音訊全無。

    時光在家屬的悲痛和偵查員的焦急中一天天地過去,轉眼孫清麗就要參加高考了。就在高考的第一天上午十點,龍安市三中教務室裏的電話響了,教務處董主任拿起電話問:“請問你找誰?”

    電話裏傳出一個男子的聲音:“請問,孫清麗同學是在你們這裏上學嗎?”

    “那我不清楚,我給你查一下學生名單。您知道她在幾年級幾班嗎?”

    “我不知道。她應該是上高三了,今年該參加高考了。”

    “那行,我這裏有高三的會考成績單,我查一下就知道了。你等著,我用電腦查,很塊的。”說完,董主任把聽筒放在桌上,走到電腦前查詢起來。不到半分鍾,董主任重新拿起電話說:“我們學校有一個叫孫清麗的同學,家是建築公司的,今年是該參加高考。”

    “她成績怎麽樣?”

    “這孩子老用功了,前幾次會考在我們學校一直是前三名,今年準能考上重點。請問您是她什麽人啊?”

    “哦,那謝謝了,謝謝老師對她的培養。”電話那頭,男子的語氣開始有點哽咽。

    “我用不用給孫清麗同學帶個話,說您找她了?”

    “不用了,謝謝老師。”說完,那個男子就掛斷了電話。

    董老師放下電話,這時學校李校長走進教務處。李校長問董主任:“找誰的電話?”

    “一個男的找高三的孫清麗,也不給我說名字,聽語氣好像對孫清麗很關心。”

    李校長聽到之後語速很快地追問一句:“找誰的?是孫清麗嗎?”

    董主任看到李校長的神情,立即也想起那件殺人案,一拍腦袋說:“看我這記性,快!抓緊給公安局打電話,快!”

    偵查員根據電話上的來電顯示提取到了孫喜同的手機號碼,立即坐飛機趕赴河南,開展對孫喜同的抓捕。

    孫喜同被帶迴龍安的第二天就成了號長,不提審的時候他負責給同號的犯人講監規。孫喜同腳上帶著腳鐐,向圍過來的犯人說:“人千萬不能犯法,一個人最寶貴的是什麽?——是自由。人犯了國法,就徹底失去了自由。沒被抓到的時候整天東躲西藏、提心吊膽,過得真不是人過的日子:想家的時候不敢打電話,見了穿警服的老早躲得遠遠的。坐個公交車,就怕有人認出來,住宿吧,怕查身份證,隻能找塊野地湊合一晚上。夜裏睡下也不安心,一聽見警笛響,別管和自己有關無關,都是先穿上衣服作好逃跑的準備,沒敢睡過一個囫圇覺。逃跑這五年,我沒敢向任何人介紹過名字,五年沒敢喝過一滴酒,生怕酒醉失控,說出自己的老底。五年了,我連抽煙都害怕,總是覺得眼前的煙霧就是樸永哲的臉——灰不溜丟的一張臉湊過來,要掐我的脖子。我嚇得要死,就使勁地吹它,吹散了心裏稍微安穩一點。我每天都像一條喪家之犬,惶惶不可終日。焦躁無奈的時候,隻有不停地和女人作愛,努力讓自己忘記過去。這五年,我就是靠著這個麻木自己才挺過來的。”

    孫喜同的眼圈裏閃動出一絲淚光:“五年了,我都沒敢想過自己還有未來,看不到頭的日子難過啊!現在倒痛快了,總算能踏踏實實地睡一覺了。可是夜裏我還是會醒,可能是養成習慣了吧。醒的時候,還會害怕。一會害怕老母親會不會難過,一會擔心我的閨女,她今年該考大學了,我怕會連累到她,人家名牌大學會要一個殺人犯的女兒嗎?我女兒長得可漂亮了,象電影明星似的。她學習很努力,以後肯定很有出息,都是我這個不爭氣的爸爸連累了她,我對不起她啊!”

    孫喜同說到這裏已是淚如雨下,扭過臉去,不停地抽泣著。停了一會,孫喜同像是想起來什麽,就說:“那都是一念之差,造成今天的局麵,現在有什麽辦法補救呢?隻有立功。法律上說了,立功可以贖罪。我今天就向政府檢舉,爭取立功,你們幾個要替我作證,我現在就向管教檢舉,法院來調查時你們都要為我作證!”說完,孫喜同站起來,走到鐵窗前喊道:“管教,管教,我要檢舉——”

    郭啟民大隊長一上班就接到龍安市公安局打來的電話:“郭隊長你好,你們去年有沒有一起無名屍案件?”

    郭隊長馬上想到去年五月底發生在黃河灘區的一起無名屍案件:在黃河對岸,兩省的交界處發現了一具無名屍,死者被人用鈍器砸死以後放火焚屍。死者已被燒得麵目全非,屍體在碳化以後縮成一團,展開一量隻有一米三多一點。

    解剖以後,法醫從死者的牙齒上分析,死者為五十歲左右的成年男子。從鞋子的尺寸上分析,死者的身高應在一米七左右。一米七的身軀被燒成了一米三不到的屍塊,可見嫌疑人有多殘忍,肯定是不停地往屍體上堆積焚燒物、一直等到徹底碳化以後才離開現場。

    作案人的殘忍給郭大隊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外地公安局的同誌這麽一說,他立即想起了這個案件。

    郭啟民立即迴答說:“去年五月底有一起這樣的案件,由於死者的身份不詳,我們也一直沒辦法開展偵破,是不是你們那裏有什麽線索?”

    “我們在審查一起殺人案時,嫌疑人要立功。他檢舉說一個叫高安福的人在你們縣殺了一個人,把屍體拋在了黃河邊上。我們是想核實一下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有,我們現在就把立功材料傳過去,請你們核實”。

    郭大隊有點喜出望外,急忙說:“好的,好的。請你們抓緊時間傳過來吧”。

    當天上午,從龍安市發來的明傳電報就擺在了中原刑警隊的會議室裏。郭隊長皺著眉頭指著明傳電報說:“我覺得不對頭。這圖畫的也太逼真了,沒去過現場的人絕對畫不出來”。

    明傳電報共兩頁:前一頁的上半部分是題頭,沒有正文。下半部分就是孫喜同的交待材料:我是在一次和高安福喝酒時聽他說在中原縣的黃河灘區殺了一個人,他把那個人殺了,以後又把屍體進行了焚燒。我問他為什麽殺那個人,他不給我說;我又問他死者是誰,他就不耐煩了,說‘你就別問了’,我就沒敢再問。我就知道這麽多情況,請當地的同誌查一下,有沒有這樣的案件。如果有,請給我按立功對待。

    掀開第二頁,電報紙上畫著一幅很工整的現場方位圖。我拿過來方位圖認真研究一下,發現圖畫得接近專業水平,不僅畫圖比例和標準地圖上的比例基本吻合,而且還在屍體躺臥的位置加注了標識坐標:西南去最近的浮橋有五公裏,正東離黃河大堤有三公裏多一點,屍體的腳離黃河河岸隻有一百五十米的距離。拿來技術員製作的現場資料比對,果然是分毫不差。

    我看了一會,馬上提出一個矛盾點:“嫌疑人講述自己殺人,不講殺人的理由、不講死者是誰,唯獨把屍體位置這肯定不對,顯然不符合一般規律。我們覺得還是到龍安去一趟,再核實核實。另外家裏也要留一組,務必查一下高安福這個人和案件有沒有關係。”

    郭隊長點點頭說:“行。我留在家裏查高安福,範隊長帶隊去東北吧”。

    第二天,我就帶著偵查員王平安坐上開往北京的火車,從北京轉車到了龍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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