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年5月10日,大漢中央財政部與工商部聯合頒發《大漢商業法》,其中規定的商業稅為20%,比原來降低了一半。

    同時,財政部與農業部聯合頒發《大漢農業法》,其中規定的農業稅為20%,比原來的60%降低了2/3.

    工商部統計局頒發《大漢度量衡新單位製》,其中的質量單位為千克,長度單位為米,麵積單位為平方米……所有的單位都是我剽竊的後世單位得來的,統計局主要的工作隻是把它們同現有的單位進行換算,製定換算表而已。工商部規定在教育係統中一律使用新單位製,社會上新單位和舊單位共行10年。

    金融上,前兩年派出的探礦隊除了探到了大量的煤鐵銅礦外,還有好幾處大銀礦和金礦。中央當即派出采礦隊,開采金銀礦,然後冶煉成金條和銀元。國家實行銀本位製,金子與銅錢共行。根據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有關法律法規,私人不得開采金礦與銀礦及私鑄銅錢,一經發現,一律判處死刑。

    工業上,開建了洛陽水泥廠、洛陽鋼鐵廠、洛陽玻璃廠、洛陽紡織廠、洛陽馬車廠、洛陽煤爐廠、江南織造廠、奉天鋼鐵廠、軒轅山煤礦廠、奉天鐵礦廠、壽春紡織廠、建業茶場等一大批輕重工業廠礦。

    商業上,每個州市都要規劃出一個商業區,以供商人交易商品。全國嚴禁私立關卡征收關稅,所有的商業稅由政府設辦公地點征收。如果查到某個商人或商店半年以上沒有交稅,將取消其經商資格,商業財產按其應該交納的稅款沒收300%,達不到數額的,有其所有人私人補足。

    前世有一句俗語:“要想富,先修路”,所以,修路是經濟改革發展中的重中之重。建設部根據國務院和我的命令規劃了4條主要國道線。它們分別是:

    101國道線,路線為奉天——右北平——範陽——渤海——信都——巨鹿——廣平——北魏市(原魏郡)——朝歌——河內——洛陽——穎川——汝南——江夏——豫章;

    102國道線,路線為雲中——雁門——晉陽——上黨——河東——洛陽——弘農——南陽——新野——南郡——武陵——長沙——衡陽——零陵——桂陽——蒼梧——南海(今廣州);

    201國道線,路線為張掖——西郡——武威——金城——隴西——天水——鹹陽——長安——弘農——洛陽——陳留——濟陰——東海(原東郡)——濟南——泰山——臨淄——北海——昌邑——東萊——蓬萊——牟平;

    202國道線,路線為建寧(交州首府)——巴蜀(原巴郡)——成都——巴川——漢中——上庸——弘農——洛陽——陳留——明譙(原譙郡)——大梁(原梁郡)——彭城(徐州首府)——穎上——壽春——廬江——建業——廣陵——東吳(原吳郡)——餘杭——會稽——溫州。

    規劃中所有的道路都是能至少並行3輛以上的四輪馬車的大道,都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加寬或從新開鑿的泥路。從洛陽散發出去的到長安、晉陽、南陽、汝南、東郡、信都、彭城的幾條要道則完全有石板平鋪,找不到石板的地方就用水泥,沙子用河沙。洛陽城則進行了大改造,打掉了城牆,加寬了道路。

    在打城牆這問題上,所有的大臣都反對,但我仍一意孤行,因為我的目標不是守成,而是進取。

    洛陽城重新進行了規劃建設,舊城大部分被保留了下來,主要用來做居民區和政府辦公地。在洛陽東5千米處重新動工開建了一座麵積達10平方千米的新城,這完全是一座現代化的大都市,建築都是用鋼筋水泥結構建成的,所有的工廠都搬到了新城區。洛陽新城到舊城之間的大路寬達40米,分成單向車道,中間一樣修建了花圃,被我稱為“高速公路”。

    修路之外還有一項重要工程就是修橋。

    說實話,如果沒有鋼筋水泥,我想,誰都沒法在漢代修跨越黃河和長江的大橋。但幸好我有,而且鋼筋水泥技術已經足夠發達(相對於當時的建設所需),所以要建大橋是行得通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那麽容易。在黃河和長江上架橋完全是一項亙古未有的壯舉,這時候的任何橋梁工程師都不會有建這種大橋的經驗。

    於是,英明神武的大漢皇帝劉協就經常被迫親自到洛陽黃河大橋建設工地指揮建橋。即使是這樣,因為許多前所未有的困難使工程進展緩慢,比如要建橋墩就必須先在河中截出一處河水,現出河底,這是非常困難的。最後是用洛陽造船廠造的船運大石頭從河中傾倒,然後花費無數的人力用水瓢水桶把河水舀出來,可想而知建設難度比之現代要困難到哪種地步。

    最後,我放棄了要快速建橋的計劃,讓他們按既定方針慢慢的來,反正要首先保證橋梁的質量才行。

    這樣,洛陽黃河大橋的建成花費了近三年的時間,直到193年衛溫都迴來了才建成。建成之日舉國沸騰,《大漢日報》用皇帝題的對聯“一橋飛架南北,天塹變通途”為題做了詳盡的報道。

    其他的主要大橋還有壽春淮河大橋、廣陵長江大橋、江夏長江大橋、上庸漢水大橋等,都是在洛陽黃河大橋開建後有了一定經驗才開建的。這幾座大橋因為規模比洛陽大橋小,因此時間上就和洛陽大橋一起完工通車。(洛陽黃河大橋寬達8米,可通行4輛四輪馬車,其他大橋大都寬在4米到6米之間,能通兩三輛車。)

    除了路上交通,我又在陳留開鑿了陳留穎黃運河,把黃河和穎水連接了起來。除了洛陽和奉天,又在東郡、臨淄、建業、南郡、成都建了幾座造船廠,以供水上運輸之用。

    從洛陽出發的商船,經黃河和運河基本上能到達國內的大多數城市(因為古代的城市大都依山傍水而建),因為水上交通比路上交通運費低,就大大減輕了許多大宗貨物運輸的費用。

    整個大漢國內交通係統的基本完成(包括每個州市的地方道路係統建設)花了大概有5年的時間,到195年的時候,從洛陽出發到國內任何地方,都比原來要縮短2/3的時間,大大促進了首都和全國各地的聯係,也對大漢的商品經濟發展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流通道路,使大漢在數年的時間內國力增長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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