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麥遠雄;籍貫:廣東p市;年齡:51;身高:1.68米;血型:a;無重大病史。麥遠雄於1954年畢業於北京xx大學xx係,畢業後分配到我市政府部門工作,文化革命期間迴到廣東。1981年2月進行工作調動,迴到我市任市建設局局長。於1982年7月6日大約淩晨2:10分死於家中,無受傷、中毒跡象。死因鑒定為:血流瞬間湧入心髒,造成血栓塞,心力衰竭而死。通俗地說是被嚇死的。
……
這是我今早根據他的檔案和驗屍報告整理的資料。
由於這件事非同一般而且撲朔迷離,第二天李局長就親自主持了第一次簡單會議,到會的除了我們刑偵科所有同誌外,還有王副局長、譚副局長、偵緝科的周科長和經偵科的馬科長。
“下麵大家談談看法吧,秦媛同誌作筆記。時間緊急我先不說了,趙小軍科長先講講吧。”李局長說道。
我把煙掐滅,看了大家一眼,整理一下思緒:“今天早上法醫報告出來了,是由於心力衰竭而死。我們初步定位謀殺。過程我不多說了,資料也人手一份,在座的同誌對這個案件也都比較清楚。我揀重要的講講我的看法:
現在最緊迫的是要查清楚幾件事:1.電視機購買途徑,送來電視的人是誰;2.保姆袁芳說的那個小陳是誰;3.感覺袁芳不是一般的女人,那種情況下如此堅強,說話如此有條理,絕對不是普通農村女人做得到的。有必要好好查查她的背景。4.就是那些唯心、靈異的東西。
案子有很多疑點,比方說送電視者,如果電視是開車送的,在門衛處會被攔下來,如果是自行車或者腳踏車運過來的,一個拿著這麽大東西的人居然沿途都沒被人發現,說不過去。”
李局長眉頭一皺:“沒被發現?”
我答:“是的,暫時還沒有線索,昨天王清初次去查了一下,門衛、前天傍晚在院子裏跳皮筋的小姑娘們、門外賣冰棍的老太太、還有不遠處糧站裏的工作人員,都說沒看見運電視機的人。
第二,如果不是靈異的……”
李局長打斷我的話:“不要提什麽神神鬼鬼的!”
我說:“是,我也不認為世界上有什麽鬼。”
我注意到自己說這個話的時候底氣都不足,王清看了我一眼沒有說話。但我知道他想問些什麽。
我沒有管他,眼睛轉向大家:“根據保姆袁芳所說判斷,麥局長一定看到了一個非常熟悉、而且可能他認為已經死了的人在裝神弄鬼,我認為一定要把麥遠雄和袁芳看到的這個奇怪‘女人’查清楚。
可問題是,如果根據保姆袁芳所說的那樣:這是個如此玄乎的謀殺,而且在現場找不出任何蛛絲馬跡……說明兇手一定非常老道。
經驗如此豐富的兇手,為何不在無人看見的情況下一刀刺死被害人,而是搞得又是關燈又是裝鬼又是強光什麽的?行兇過程中很可能有人會來,為什麽選擇這一風險如此之大,過程如此繁瑣的謀殺步驟?
還有,我們做了實驗,如果在拉下窗簾的情況下大聲唿叫,樓下的保姆根本不會聽得比隔壁鄰居更清楚。我們昨天去調查了隔壁鄰居盧局長,他說自己沒有聽到太大響動。為什麽鄰居沒有聽到而樓下的保姆卻聽到了?難道就像袁芳說的她容易驚醒嗎?盧局長申明過,自己也是個很容易驚醒的人。
最後,如保姆袁芳所說,燈突然滅的時候基本看不到。我們暫且定為兇手趁亂關燈。問題又來了:關一盞燈有可能,但是他是無法同時關掉袁芳從一樓到二樓沿途所有開著的燈的,二樓一共三盞燈,三個燈開關都離得很遠。袁芳從一樓上來,這三盞燈一定都是亮著的。”等我說到這裏,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馬上,副科長鄭嶼提出異議:“我認為即使趁亂關一盞燈也不存在可能性,因為袁芳在思想高度緊張的狀態下注意力會很集中,不可能沒發現旁邊有人關燈。”
我很堅持:“我認為關一盞燈倒是有可能。”
鄭嶼聽了我這句話,臉上露出了不相信的神情:“如果你能證明能關走廊上這盞燈,我就能解釋你剛才提出的這個疑問。”
我想了一下,征得領導們同意後笑著對他說:“不信我們做個實驗。”鄭嶼盯著我,不知道我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我拿起黑板刷就朝黑板扔去,“撲”的一聲,小黑板上留下一塊白色印記。
鄭嶼不屑道:“你覺得這就是轉移了大家的注意力,認為我們沒發現你扔黑板刷嗎?”
我沒搭話,走過去從地上撿起這塊黑板刷,迴來將它遞到他手裏,然後指著黑板上那個白點:“現在你也扔一下,但是一定要砸在這點上,和我砸白的這點必須重合。”
鄭嶼有些迷惑:“這怎麽可能?……再說你這是要說明什麽意思?現在證實的不是巧合問題,而是注意力問題。”
我笑著說:“照做就是了。”
鄭嶼說:“這麽小一個點,我怎麽砸得中?這是個特殊點,特殊點!”他邊說邊看了看各位領導。
我反問道:“你為什麽就不能砸中?那我怎麽就砸中了這個你所說的特殊點,還留下了白色記號?”大家都被卡住了,知道這是個偽命題,但怎麽反駁我一時還沒詞。鄭嶼更是在冥思苦想,他不願意這樣讓我“得逞”。
我打斷了他,拿起手上的黑板刷揚了揚:“不用想了鄭嶼,這個問題隻是一個陷阱。你看你的黑板刷怎麽到我手上來了?你發現我拿了嗎?所以說對一件事集中精神不見得一定會對其他事情也高度警惕的。”
鄭嶼發現上我一當,喃喃地說:“看樣子關一盞燈還真的有可能。”在大夥竊竊私語下沒看出他很尷尬,倒是有一種很興奮的神態。
李局長拿出一包淺紫色的大前門過濾嘴香煙,抽出一根在桌上敲了幾下。點燃後抬起頭看著我:“袁芳現在怎樣了?”
我明白他的題外話是想問袁芳的嫌疑有多大,但是我沒有順著他的思路迴答,隻是淡淡地迴答他:“我們把她先安頓在單位宿舍裏,安全絕對沒有問題。”
鄭嶼突然插上一句:“關於趙科長分析的矛盾情況:一是全部燈無法同時熄滅同時打開,二是袁芳能在一樓聽得這麽清楚而隔壁鄰居盧局長卻沒有聽到。
關於這兩個疑點,我做了個假設。”大家都看著他,等他繼續說下去。
“那就是她隱瞞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她昨晚沒有睡在一樓而是睡在二樓的西房間裏。”我們都“哦?!”了一聲。他沒有理會大家,而是畫了二樓俯視圖。
“她那晚如果住在二樓西房間,一切都好解釋了。即使麥局長房間不用太大的響動,她也可以很清楚地聽到;而且她也不用打開了二樓所有燈,隻用打開一盞就可以了,就是走廊上那盞白熾燈,打開燈後一開麥遠雄臥室門,通過走廊燈和那束光就看到了裏麵的恐怖情景。正在這個時候裏麵那束光滅了,埋伏在中房間或者廁所的兇手悄悄走出來,隻要伸伸手,就可以控製唯一亮著的這盞走廊燈。
結合一般規律和他們家的情況,保姆一般會睡到一樓離門很近的西方或者中房。但為什麽她睡到二樓離麥局長這麽近呢?恐怕裏麵有點文章。
我檢查過二樓西房,硬板床上沒有睡過的痕跡,就是連頭發之類的東西也沒有發現,扇子也沒有找到。不可想象在這麽熱的晚上睡覺,沒有扇子怎麽睡得著?就是說即使袁芳前晚住在二樓西房,也就臨時住一晚。她可以解釋麥遠雄生病她住在樓上方便照顧,但她偏偏沒這麽說。這是為何?”
分析得絲絲入扣,大家都投去了讚同的眼光。
我甚至認為:鄭嶼說的這些除了解釋了我提出的兩個疑問,還對袁芳為什麽在那種情況下不逃出去唿救,而是如此勇敢如此義無反顧地衝過去,並且那麽長時間保持沒有暈厥也有了合理化解釋。看來她很關心這個人,否則誰也沒有那種精神力。
看在座的同誌的神情我可以猜到:每個人都在想;袁芳是不是嫌疑人呢?因為她所說的話實在太玄乎,但如果她真是兇手,完全可以編一套真實一點的謊言。所以應該不是她。但或者這偏偏就是她想排除嫌疑的方法?那她實在太,太神了。總之,密切保持對她的觀察總沒錯。
臨近散會的時候我做了全科動員:“……而且我們看到麥局長家裏窗、門、燈等等還是老式的,說明他是一個多麽清廉的領導……這個案子大家一定要竭盡全力將兇手繩之以法,而且,我們有這個信心!”
李局長打住我:“嗬嗬,辦案不要有這些感情因素摻雜進去,要不得要不得,散會吧。”
接下來兩天,我們重點去麥遠雄的單位和鄰居家了解情況,了解到麥遠雄是非常不喜歡說話的一個人,和他深交的人也不多,加上他來這裏才一年,了解的情況很有限。
經過鑒定這台電視是境外買的,最大的可能就是香港了。從電話局打出麥遠雄的電話單,電話單上盡是本市一些單位的公話,似乎買電視那人沒有和麥遠雄進行過電話聯係。去郵電局查電報也查不到任何記錄。
“奇怪了!這麽簡單一件事情陰差陽錯搞得這麽複雜?還是有人故意要隱瞞什麽?”李局長悶悶地抽他的大前門香煙,“隻有一種可能了,送電視者住在麥遠雄家附近,電話不用打,電報不用發,散步遇到或者上門來說一聲就可以了。”
這兩天小區內貼出的告示和小區廣播也沒有起到作用。“總不能把整個小區都查個遍吧?”搞得李局長都有些惱火。
案子進展非常緩慢。
第三天中午,李局長宣布成立專案小組,組員是刑偵科和偵緝科的所有同誌,他親自任組長。馬上安排我、鄭嶼和王清搭乘下午4:00到廣州的火車,再轉車去麥遠雄老家,司機小包開那輛北京吉普送我們到北京坐火車;張衛東和張建暉再去麥遠雄單位繼續了解情況;盡快弄清楚那個送電視的人,還有提到的那個小陳;進一步調查袁芳的情況;秦媛繼續留守,等袁芳緩過來後再詢問一些情況。
中午去食堂吃了飯迴到辦公室,沒想到小個子王清來了段神乎其實的解釋,讓大家歎為觀止。[這段理論我今天看了都楞是想不明白]
……
這是我今早根據他的檔案和驗屍報告整理的資料。
由於這件事非同一般而且撲朔迷離,第二天李局長就親自主持了第一次簡單會議,到會的除了我們刑偵科所有同誌外,還有王副局長、譚副局長、偵緝科的周科長和經偵科的馬科長。
“下麵大家談談看法吧,秦媛同誌作筆記。時間緊急我先不說了,趙小軍科長先講講吧。”李局長說道。
我把煙掐滅,看了大家一眼,整理一下思緒:“今天早上法醫報告出來了,是由於心力衰竭而死。我們初步定位謀殺。過程我不多說了,資料也人手一份,在座的同誌對這個案件也都比較清楚。我揀重要的講講我的看法:
現在最緊迫的是要查清楚幾件事:1.電視機購買途徑,送來電視的人是誰;2.保姆袁芳說的那個小陳是誰;3.感覺袁芳不是一般的女人,那種情況下如此堅強,說話如此有條理,絕對不是普通農村女人做得到的。有必要好好查查她的背景。4.就是那些唯心、靈異的東西。
案子有很多疑點,比方說送電視者,如果電視是開車送的,在門衛處會被攔下來,如果是自行車或者腳踏車運過來的,一個拿著這麽大東西的人居然沿途都沒被人發現,說不過去。”
李局長眉頭一皺:“沒被發現?”
我答:“是的,暫時還沒有線索,昨天王清初次去查了一下,門衛、前天傍晚在院子裏跳皮筋的小姑娘們、門外賣冰棍的老太太、還有不遠處糧站裏的工作人員,都說沒看見運電視機的人。
第二,如果不是靈異的……”
李局長打斷我的話:“不要提什麽神神鬼鬼的!”
我說:“是,我也不認為世界上有什麽鬼。”
我注意到自己說這個話的時候底氣都不足,王清看了我一眼沒有說話。但我知道他想問些什麽。
我沒有管他,眼睛轉向大家:“根據保姆袁芳所說判斷,麥局長一定看到了一個非常熟悉、而且可能他認為已經死了的人在裝神弄鬼,我認為一定要把麥遠雄和袁芳看到的這個奇怪‘女人’查清楚。
可問題是,如果根據保姆袁芳所說的那樣:這是個如此玄乎的謀殺,而且在現場找不出任何蛛絲馬跡……說明兇手一定非常老道。
經驗如此豐富的兇手,為何不在無人看見的情況下一刀刺死被害人,而是搞得又是關燈又是裝鬼又是強光什麽的?行兇過程中很可能有人會來,為什麽選擇這一風險如此之大,過程如此繁瑣的謀殺步驟?
還有,我們做了實驗,如果在拉下窗簾的情況下大聲唿叫,樓下的保姆根本不會聽得比隔壁鄰居更清楚。我們昨天去調查了隔壁鄰居盧局長,他說自己沒有聽到太大響動。為什麽鄰居沒有聽到而樓下的保姆卻聽到了?難道就像袁芳說的她容易驚醒嗎?盧局長申明過,自己也是個很容易驚醒的人。
最後,如保姆袁芳所說,燈突然滅的時候基本看不到。我們暫且定為兇手趁亂關燈。問題又來了:關一盞燈有可能,但是他是無法同時關掉袁芳從一樓到二樓沿途所有開著的燈的,二樓一共三盞燈,三個燈開關都離得很遠。袁芳從一樓上來,這三盞燈一定都是亮著的。”等我說到這裏,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馬上,副科長鄭嶼提出異議:“我認為即使趁亂關一盞燈也不存在可能性,因為袁芳在思想高度緊張的狀態下注意力會很集中,不可能沒發現旁邊有人關燈。”
我很堅持:“我認為關一盞燈倒是有可能。”
鄭嶼聽了我這句話,臉上露出了不相信的神情:“如果你能證明能關走廊上這盞燈,我就能解釋你剛才提出的這個疑問。”
我想了一下,征得領導們同意後笑著對他說:“不信我們做個實驗。”鄭嶼盯著我,不知道我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我拿起黑板刷就朝黑板扔去,“撲”的一聲,小黑板上留下一塊白色印記。
鄭嶼不屑道:“你覺得這就是轉移了大家的注意力,認為我們沒發現你扔黑板刷嗎?”
我沒搭話,走過去從地上撿起這塊黑板刷,迴來將它遞到他手裏,然後指著黑板上那個白點:“現在你也扔一下,但是一定要砸在這點上,和我砸白的這點必須重合。”
鄭嶼有些迷惑:“這怎麽可能?……再說你這是要說明什麽意思?現在證實的不是巧合問題,而是注意力問題。”
我笑著說:“照做就是了。”
鄭嶼說:“這麽小一個點,我怎麽砸得中?這是個特殊點,特殊點!”他邊說邊看了看各位領導。
我反問道:“你為什麽就不能砸中?那我怎麽就砸中了這個你所說的特殊點,還留下了白色記號?”大家都被卡住了,知道這是個偽命題,但怎麽反駁我一時還沒詞。鄭嶼更是在冥思苦想,他不願意這樣讓我“得逞”。
我打斷了他,拿起手上的黑板刷揚了揚:“不用想了鄭嶼,這個問題隻是一個陷阱。你看你的黑板刷怎麽到我手上來了?你發現我拿了嗎?所以說對一件事集中精神不見得一定會對其他事情也高度警惕的。”
鄭嶼發現上我一當,喃喃地說:“看樣子關一盞燈還真的有可能。”在大夥竊竊私語下沒看出他很尷尬,倒是有一種很興奮的神態。
李局長拿出一包淺紫色的大前門過濾嘴香煙,抽出一根在桌上敲了幾下。點燃後抬起頭看著我:“袁芳現在怎樣了?”
我明白他的題外話是想問袁芳的嫌疑有多大,但是我沒有順著他的思路迴答,隻是淡淡地迴答他:“我們把她先安頓在單位宿舍裏,安全絕對沒有問題。”
鄭嶼突然插上一句:“關於趙科長分析的矛盾情況:一是全部燈無法同時熄滅同時打開,二是袁芳能在一樓聽得這麽清楚而隔壁鄰居盧局長卻沒有聽到。
關於這兩個疑點,我做了個假設。”大家都看著他,等他繼續說下去。
“那就是她隱瞞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她昨晚沒有睡在一樓而是睡在二樓的西房間裏。”我們都“哦?!”了一聲。他沒有理會大家,而是畫了二樓俯視圖。
“她那晚如果住在二樓西房間,一切都好解釋了。即使麥局長房間不用太大的響動,她也可以很清楚地聽到;而且她也不用打開了二樓所有燈,隻用打開一盞就可以了,就是走廊上那盞白熾燈,打開燈後一開麥遠雄臥室門,通過走廊燈和那束光就看到了裏麵的恐怖情景。正在這個時候裏麵那束光滅了,埋伏在中房間或者廁所的兇手悄悄走出來,隻要伸伸手,就可以控製唯一亮著的這盞走廊燈。
結合一般規律和他們家的情況,保姆一般會睡到一樓離門很近的西方或者中房。但為什麽她睡到二樓離麥局長這麽近呢?恐怕裏麵有點文章。
我檢查過二樓西房,硬板床上沒有睡過的痕跡,就是連頭發之類的東西也沒有發現,扇子也沒有找到。不可想象在這麽熱的晚上睡覺,沒有扇子怎麽睡得著?就是說即使袁芳前晚住在二樓西房,也就臨時住一晚。她可以解釋麥遠雄生病她住在樓上方便照顧,但她偏偏沒這麽說。這是為何?”
分析得絲絲入扣,大家都投去了讚同的眼光。
我甚至認為:鄭嶼說的這些除了解釋了我提出的兩個疑問,還對袁芳為什麽在那種情況下不逃出去唿救,而是如此勇敢如此義無反顧地衝過去,並且那麽長時間保持沒有暈厥也有了合理化解釋。看來她很關心這個人,否則誰也沒有那種精神力。
看在座的同誌的神情我可以猜到:每個人都在想;袁芳是不是嫌疑人呢?因為她所說的話實在太玄乎,但如果她真是兇手,完全可以編一套真實一點的謊言。所以應該不是她。但或者這偏偏就是她想排除嫌疑的方法?那她實在太,太神了。總之,密切保持對她的觀察總沒錯。
臨近散會的時候我做了全科動員:“……而且我們看到麥局長家裏窗、門、燈等等還是老式的,說明他是一個多麽清廉的領導……這個案子大家一定要竭盡全力將兇手繩之以法,而且,我們有這個信心!”
李局長打住我:“嗬嗬,辦案不要有這些感情因素摻雜進去,要不得要不得,散會吧。”
接下來兩天,我們重點去麥遠雄的單位和鄰居家了解情況,了解到麥遠雄是非常不喜歡說話的一個人,和他深交的人也不多,加上他來這裏才一年,了解的情況很有限。
經過鑒定這台電視是境外買的,最大的可能就是香港了。從電話局打出麥遠雄的電話單,電話單上盡是本市一些單位的公話,似乎買電視那人沒有和麥遠雄進行過電話聯係。去郵電局查電報也查不到任何記錄。
“奇怪了!這麽簡單一件事情陰差陽錯搞得這麽複雜?還是有人故意要隱瞞什麽?”李局長悶悶地抽他的大前門香煙,“隻有一種可能了,送電視者住在麥遠雄家附近,電話不用打,電報不用發,散步遇到或者上門來說一聲就可以了。”
這兩天小區內貼出的告示和小區廣播也沒有起到作用。“總不能把整個小區都查個遍吧?”搞得李局長都有些惱火。
案子進展非常緩慢。
第三天中午,李局長宣布成立專案小組,組員是刑偵科和偵緝科的所有同誌,他親自任組長。馬上安排我、鄭嶼和王清搭乘下午4:00到廣州的火車,再轉車去麥遠雄老家,司機小包開那輛北京吉普送我們到北京坐火車;張衛東和張建暉再去麥遠雄單位繼續了解情況;盡快弄清楚那個送電視的人,還有提到的那個小陳;進一步調查袁芳的情況;秦媛繼續留守,等袁芳緩過來後再詢問一些情況。
中午去食堂吃了飯迴到辦公室,沒想到小個子王清來了段神乎其實的解釋,讓大家歎為觀止。[這段理論我今天看了都楞是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