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逢主意訂條約,

    敵前屈膝求逍遙。

    喪權辱國違民意,

    廣州城內起風飆!

    欽差大臣耆英,看了璞鼎查起草的條約草稿,頓時冒出一身冷汗,向英方表示,必須皇上批準才能簽字。

    原來,這份和談條件草稿,共規定了十三條,主要條件是:

    一、割讓香港;

    二、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其中包括軍費一千二百萬元,鴉片費六百萬元,商欠三百萬元;

    三、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英國可在通商口岸設領事館;

    四、協定關稅。英商隻繳納百分之五的迸出口稅,中國海關無權自主;

    五、廢除原在廣州實行的公行製度。英商在通商口岸“無論與何商貿易,均聽其便”;

    這第六條更可恨,規定為英國侵略者效勞的奸細,全都免罪,被監禁者加恩釋放。

    要是向英國賠幾個錢,道一道歉,耆英還能簽字。可是這些條款,都關係到領土、主權,他怎敢貿然簽字呢?璞鼎查又在對他不斷施加壓力,他怎能不冒汗呢?

    璞鼎查見耆英不肯簽字,大發雷霆,就要興兵動武。他的高級助手馬禮遜假充好人,趕緊上前攔住:“總司令先生,請稍安勿躁。方才大學士耆英閣下說得不是沒有道理,談判嗎,應該允許對方有個考慮的時間。他既然提出需要請示他的皇帝批準,就是不想拒絕我們提出的各項條件。我看可以答應。嗯?”璞鼎查完全明白馬禮遜的用意,他假意考慮一番,然後才說:“這倒可以。但時間不能過長,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馬禮遜對耆英說:“閣下,我們已做到了仁至義盡,這完全是替你著想的。何去何從,請閣下考慮吧!”耆英趕忙拱手稱謝:“是,是;我馬上啟奏皇上,一定抓緊時間給予答複。”璞鼎查又對耆英施加壓力:“請轉告你們的皇帝,如不同意這些條件,我就要用大炮說話,打到北京去,找你們的皇帝談判!”“是!”耆英點頭哈腰,唯唯從命。

    耆英離開英國軍艦,夾著尾巴跑迴南京,馬上給道光皇帝寫了一份奏折,派人火速送到北京。

    且說道光皇帝旻寧,他並不想當個庸君,一心想在即位期間,能有所做為。誰知這些年來,很多事情使他不快,特別是因鴉片引起的外釁,使他特別頭痛。定海、鎮海、寧波的失陷,奕山、奕經、琦善的失敗,更使他惱火!由於思慮過度,身體逐漸垮了下來。經過禦醫調治,剛剛有些恢複。現在,他正躺在禦花園的逍遙床上,閉目養神,忽聽耳邊有輕微的腳步之聲。他微睜二目,看見值日太監正欲退走。道光知道有事,急忙問道:“有什麽事嗎?”值日大監趕緊跪奏:“從南京來了緊急奏折。”“什麽?”道光皇帝急忙坐起身來:“拿來我看!”

    這是道光皇帝最關心的事情。自從他派耆英為和談大臣,前去江南談判,兩個月來一直沒有消息,使他日夜憂思,坐臥不安。所以,聽說南京來了緊急奏折,他的精神立刻就振作起來了,他用顫抖的雙手把耆英的奏折展開,仔細觀看。旻寧剛看了個開頭,就氣壞了,“啪!”把奏折摔到地上,大聲罵道:“飯桶!可惡!”就這兩句,把宮女和太監們嚇了個夠戧,“唿啦”都跪下了。

    道光皇帝站起身來,倒背著手,在禦花園裏轉了兩圈兒,又命太監把奏折揀起來,忍著性子看下去,他邊看邊罵。可是,看來看去,道光臉上的怒氣,隨著耆英奏折內容的變化,而逐漸消失得一幹二淨了。

    耆英和其他投降派一樣,總是把敵人誇得神乎其神,把自己說得一無是處。他在這份奏折中,談完了投降條件,就開始誇耀敵人了。他說:“英夷船堅炮利,初尚得之傳聞,今既親上其船,目睹其炮,已知非兵力所能製服!”又說:“英夷大兵十萬,戰艦數幹隻,過山炮萬門,已開進下關,我軍望風而遁。以目前而論,和談乃唯一上策。”還說:“英夷所提條件,雖屬無理,但利弊相比,總比打下去要強得多。”耆英還嚇唬道光說:“如果繼續打下去,英夷不獨攻占南京,還要北犯京師,經奴才再三解勸乃止。望我皇上,縱觀大局。否則,後果實難設想……”耆英這份奏折,既誇大事實,又充滿威脅,竭盡投敵賣國之能事。

    在前文書幾次提到,這位道光皇帝,是個既專橫跋扈而又貪生怕死的人。他一讀到英國人要打到北京,差點兒嚇破了膽!這一夜,他沒有睡覺,翻來覆去考慮這件事。他想到香港,想到兩千一百萬銀元,想到五口通商,想到領事館和關稅……心都碎了。他怎能願意在自己在位之時,蒙受這種恥辱呢?可是,他又想道:如不答應這些條件,英夷真要打到北京來,損失豈不更大?看來,不簽字是不行了,隻好忍痛割愛。當夜,他輾轉不安,如坐針氈,讓幾名太監陪他跑到太廟,對著列祖列宗大哭了一頓。

    當道光皇帝從大廟迴來,已是次日淩晨。他一頭紮到床上,起不來了,病情開始惡化。他勉強支持著把穆彰阿喚進寢宮,商議和談之事。

    穆彰阿本來就是個投降派,與耆英是一個鼻孔出氣。他自然是袒護耆英,力主投降的,對和談條約根本不談反對看法。道光皇帝無奈,終於批準了。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耆英和伊裏布,再次登上英國軍艦,完全按照英國侵略者提出的條件,簽訂了結束鴉片戰爭的中英《南京條約》。因為當時南京叫做“江寧”,所以當時就叫《江寧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曆史上和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為什麽說《南京條約》是喪權辱國的賣國條約呢?這還另有一番交待——

    英國政府早就想侵占中國一個島嶼。在巴麥尊給義律的密函中說:“……占領舟山群島中的一個島,或廈門鎮,或其他任何島嶼,凡是能夠用作遠征軍的供應中心與行動基地,並且將來也可以作為不列顛商務之安全根據地的都行。陛下政府是有意於要永久占有這樣地方的……”由於香港水深港闊,居東亞海運之交通樞紐,地理位置相當重要,他們就選中了這個地方。以後,琦善和義律私訂了《穿鼻草約》,私自允許把香港割讓給英國。英國以此為借口,早就把香港占領了。由於中國政府沒有簽字畫押,英國統治者一直放心不下。這才通過簽訂《南京條約》使占領香港“合法化”。從此,香港就淪為英國的殖民地了,1997年7月1日才迴歸祖國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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