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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成龍見王柳氏傷心欲絕,轉而問關培道:“關知縣,死者身上可有抓痕?”
關培肯定地答道:“沒有。..[]”
於成龍接著問道:“那死者指甲縫中,可有何遺留物?”
“也沒有。”
於成龍不禁向關培投去一抹懷疑的目光,按正常情況,一個良子女子,被人入室糟蹋的過程中,多少會有所反抗,於成龍很懷疑關培當時有沒有詳細勘察這些。
現在要重新勘察已經來不及了,案件發生在幾個月前,屍體沒法留存這麽久,早已下葬。
於成龍暗籲一了口氣,堂外不但有三百民眾看著,背後還坐著當今天子,讓他倍感壓力,他再次翻看起桌上的宗卷來,看看還有什麽遺漏。
秦牧讓小太監洪保把那把殺人的匕首拿上來,仔細察看著,匕首不但刃麵染有紫黑色的血跡,連柄上也有,秦牧用白絹仔細包住鋒尖,然後拿起來仔細察看匕首的木柄。
於成龍此時再次問道:“楊觀,聽到王柳氏叫喊後,你是不是立即起床趕往案發現場?”
楊觀略有些猶豫地說道:“是的........不是,大人,小人聽到有人高喊殺人啦,驚醒過來後,正要出門,就聽到我家後麵有腳步聲,小人又跑到後院查看了一下,沒有看到人,又向西追了一會兒,沒追上,這才返迴來,就看到裏正帶著人過來.......”
於成龍再傳裏正楊益財上堂,詢問道:“楊益財,案發當夜,你是在何處看到楊觀的?”
那楊益財連忙答道:“迴大人,草民當時正按王楊氏所說,帶人向兇手逃走的方向追,到楊家附近時。就看到楊觀一個人過來。”
“你看到楊觀時,離案發時間過去了多久?”
“迴大人,從聽到王柳氏大叫,再到我等趕到王家,再到追出來,大概過去了一盞茶功夫。”
於成龍再次頗眉,如果真是楊觀殺人,一盞茶功夫,三十五步距離,足夠他換衣服了。但如果他換衣服,說明他作案時穿的衣服一定染了血,一盞茶功夫,雖可把衣服換下,但卻不夠把衣服藏匿,除非真如關培推定的一樣,他殺人的時候,衣服上並沒有染上血跡。
“楊益財,你看到楊觀時。他穿的是什麽衣服?”
“迴大人,楊觀他穿的就是現在身上裏層的衣衫,小人看得清楚,絕對沒錯。隨小人一起去追兇手的還有十多人,他們都可以作證。”
“來啊,把楊觀的冬衣脫掉。”
衙役立即上去,把楊觀外層的冬衣脫掉。於成龍看了,眉頭皺得更緊,露出的這套衣服上血跡斑斑。破破爛爛,不難想象,這是他屢次受形時留下的。
秦牧這時突然說話了:“於卿,你親自查看一下,楊觀兩個袖口處可有血跡?特別是袖口裏麵。”
突然聽到皇帝發話,於成龍連忙起身,抱圓一揖道:“是,陛下。”
於成龍走到楊觀麵前,讓他伸出雙手,稍一查看就發現,他袖口上不但有血跡,而且不少,袖口裏麵也有。
“啟奏陛下,楊觀袖口裏外都有血跡。”
秦牧轉頭問關培道:“夏知縣,你當初用刑之前,可看查看過楊觀袖口,確實當時沒有血跡嗎?”
關培額頭冷汗直冒,緊張地答道:“啟奏陛下,微臣察看過,當初........當初確實....楊觀袖口確實沒有血跡。”
“楊家四周都仔細搜過了嗎?”
“陛下,楊家村周遭微臣都派人仔細搜過,沒有什麽發現。”
“關培,一個人在一盞茶功夫內,如果全力奔跑,往返的範圍有多大,你知道嗎?”
“啟奏陛下,微臣算過,楊觀殺人時如果衣服染了血,他一定得先迴家換衣服,除去換衣服花費的時間,一盞茶功夫他絕對跑不出兩裏遠再折返........”
秦牧淡淡地問道:“如果楊觀有時間把作案的衣服換下處理掉,會把殺人的匕首留在自家後園裏嗎?”
“這........所以微臣斷定楊觀殺人時,衣服上並沒有染上血跡。”
秦牧不置可否,對堂上衙役說道:“把楊觀的衣服脫下來。”
關培見皇帝態度有所懷疑,額上冷汗直流,心中惶恐不安。
秦牧對他確實很不滿意,關培忽視了個非常重要的東西,那就是窗口上的血跡,既然可以確定那血跡是兇手留下的,那也就是說,兇手當時至少手上沾有血跡,所以才會在翻窗逃走時,在窗口上留下血跡。
如果一個人是第一次殺人,而且當場被發覺,驚慌逃走時,手上的血跡不沾到身上的衣服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從匕首柄上幹枯的血跡來看,當時兇手手上不但染了血跡,而且絕對不少,因為整個匕首柄部幾乎都被幹枯的血痕覆蓋著。
從一係列跡象來推斷,如果當時楊觀身上的衣服沒有血跡,那就基本可以斷定人不是他殺的了,因為如何他有時間換下血衣並處理掉,就不可能把殺人匕首遺留在自家後園的草叢中。
想到這,秦牧接著問道:“楊柳氏,你家後園可有圍牆?”
楊柳氏慌忙答道:“迴陛下,民婦家的後院,隻有一道半個高的籬笆牆。”
秦牧接著對小太監洪保說道:“小保,拿張白紙,讓楊觀把十個指印都清晰地印到白紙上。”
“是,陛下。”
秦牧再次拿起那把匕首,迎光細看匕首的柄部。
這個時代的知縣,集行政、司法、財稅、文教、治安等權力於一身,一個縣的事情基本都歸知縣管,在偵辦案件方麵,有專業知識的少之又少。
看了關培的表現,秦牧失望的同時,心中感到沉甸甸的,不難想見,舉國之中,大部分知縣不會比關培強到哪裏去。
而就是這樣一群毫無偵緝經驗的人,經辦著各州各縣發生的案件,那這其中有多少冤案錯案?想想就讓人心頭發涼。
看來要完善大秦的司法體係,還是任重而道遠啊!秦牧此時想到,宋代的官員宋慈,曾著有一本《洗冤集錄》,看來以後必須讓從事案件現場勘察的人,熟讀此類的書籍,而且要經過考核後才能上崗。
其實,這也是秦牧急著推動地方司法改革的原因,不能再讓知縣又當爹又當娘了,司法審判,案件勘查,必須交由專業的人來做,各州縣的仵作也必須重新培訓。
匕首作為最重要的物證,保存得不錯,雖然時融幾個月,還能從匕首柄上的血跡中找出指紋。這年頭,還很少有人用指紋來斷案,因此指紋往往被忽略掉。
小太監洪保按照秦牧的吩咐,拿著一張白紙,讓楊觀把十指壓在印泥上,然後分別印到白紙上。
堂外的圍觀的百姓不明就裏,還以為皇帝就這麽讓楊觀認罪畫押呢,雖有禁衛警告過不準大聲宣嘩,此時還是禁不住交頭接耳,小聲議論起來。
等小太監把按了指印的白紙拿下來,秦牧將匕首擺上去,一個個比對白紙與匕首柄上的指紋,光線不太好,而且匕首柄是圓的,上麵的指紋也是彎曲的,不利於比對。
秦牧嚐試了一下,發覺這樣比對很困難,容易出現錯誤。於是對於成龍說道:“於卿,你過來。”
“是,陛下。”於成龍懷著疑惑的心情走到禦案前。
秦牧小心地拿起匕首指著柄上的指紋對他說道:“看到柄上的指紋沒有,你立即找人,把這柄上的指紋給拓印下來,記住,不可破壞匕首上的指紋,這指紋是最重要的證據。”
於成龍謹慎地應下了,這年頭,民間的拓印技術還是很高的,要拓下匕首柄上的指紋不成問題。
整個案件審到這裏,秦牧下詔暫時退堂,來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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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
於成龍不禁向關培投去一抹懷疑的目光,按正常情況,一個良子女子,被人入室糟蹋的過程中,多少會有所反抗,於成龍很懷疑關培當時有沒有詳細勘察這些。
現在要重新勘察已經來不及了,案件發生在幾個月前,屍體沒法留存這麽久,早已下葬。
於成龍暗籲一了口氣,堂外不但有三百民眾看著,背後還坐著當今天子,讓他倍感壓力,他再次翻看起桌上的宗卷來,看看還有什麽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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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成龍此時再次問道:“楊觀,聽到王柳氏叫喊後,你是不是立即起床趕往案發現場?”
楊觀略有些猶豫地說道:“是的........不是,大人,小人聽到有人高喊殺人啦,驚醒過來後,正要出門,就聽到我家後麵有腳步聲,小人又跑到後院查看了一下,沒有看到人,又向西追了一會兒,沒追上,這才返迴來,就看到裏正帶著人過來.......”
於成龍再傳裏正楊益財上堂,詢問道:“楊益財,案發當夜,你是在何處看到楊觀的?”
那楊益財連忙答道:“迴大人,草民當時正按王楊氏所說,帶人向兇手逃走的方向追,到楊家附近時。就看到楊觀一個人過來。”
“你看到楊觀時,離案發時間過去了多久?”
“迴大人,從聽到王柳氏大叫,再到我等趕到王家,再到追出來,大概過去了一盞茶功夫。”
於成龍再次頗眉,如果真是楊觀殺人,一盞茶功夫,三十五步距離,足夠他換衣服了。但如果他換衣服,說明他作案時穿的衣服一定染了血,一盞茶功夫,雖可把衣服換下,但卻不夠把衣服藏匿,除非真如關培推定的一樣,他殺人的時候,衣服上並沒有染上血跡。
“楊益財,你看到楊觀時。他穿的是什麽衣服?”
“迴大人,楊觀他穿的就是現在身上裏層的衣衫,小人看得清楚,絕對沒錯。隨小人一起去追兇手的還有十多人,他們都可以作證。”
“來啊,把楊觀的冬衣脫掉。”
衙役立即上去,把楊觀外層的冬衣脫掉。於成龍看了,眉頭皺得更緊,露出的這套衣服上血跡斑斑。破破爛爛,不難想象,這是他屢次受形時留下的。
秦牧這時突然說話了:“於卿,你親自查看一下,楊觀兩個袖口處可有血跡?特別是袖口裏麵。”
突然聽到皇帝發話,於成龍連忙起身,抱圓一揖道:“是,陛下。”
於成龍走到楊觀麵前,讓他伸出雙手,稍一查看就發現,他袖口上不但有血跡,而且不少,袖口裏麵也有。
“啟奏陛下,楊觀袖口裏外都有血跡。”
秦牧轉頭問關培道:“夏知縣,你當初用刑之前,可看查看過楊觀袖口,確實當時沒有血跡嗎?”
關培額頭冷汗直冒,緊張地答道:“啟奏陛下,微臣察看過,當初........當初確實....楊觀袖口確實沒有血跡。”
“楊家四周都仔細搜過了嗎?”
“陛下,楊家村周遭微臣都派人仔細搜過,沒有什麽發現。”
“關培,一個人在一盞茶功夫內,如果全力奔跑,往返的範圍有多大,你知道嗎?”
“啟奏陛下,微臣算過,楊觀殺人時如果衣服染了血,他一定得先迴家換衣服,除去換衣服花費的時間,一盞茶功夫他絕對跑不出兩裏遠再折返........”
秦牧淡淡地問道:“如果楊觀有時間把作案的衣服換下處理掉,會把殺人的匕首留在自家後園裏嗎?”
“這........所以微臣斷定楊觀殺人時,衣服上並沒有染上血跡。”
秦牧不置可否,對堂上衙役說道:“把楊觀的衣服脫下來。”
關培見皇帝態度有所懷疑,額上冷汗直流,心中惶恐不安。
秦牧對他確實很不滿意,關培忽視了個非常重要的東西,那就是窗口上的血跡,既然可以確定那血跡是兇手留下的,那也就是說,兇手當時至少手上沾有血跡,所以才會在翻窗逃走時,在窗口上留下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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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匕首柄上幹枯的血跡來看,當時兇手手上不但染了血跡,而且絕對不少,因為整個匕首柄部幾乎都被幹枯的血痕覆蓋著。
從一係列跡象來推斷,如果當時楊觀身上的衣服沒有血跡,那就基本可以斷定人不是他殺的了,因為如何他有時間換下血衣並處理掉,就不可能把殺人匕首遺留在自家後園的草叢中。
想到這,秦牧接著問道:“楊柳氏,你家後園可有圍牆?”
楊柳氏慌忙答道:“迴陛下,民婦家的後院,隻有一道半個高的籬笆牆。”
秦牧接著對小太監洪保說道:“小保,拿張白紙,讓楊觀把十個指印都清晰地印到白紙上。”
“是,陛下。”
秦牧再次拿起那把匕首,迎光細看匕首的柄部。
這個時代的知縣,集行政、司法、財稅、文教、治安等權力於一身,一個縣的事情基本都歸知縣管,在偵辦案件方麵,有專業知識的少之又少。
看了關培的表現,秦牧失望的同時,心中感到沉甸甸的,不難想見,舉國之中,大部分知縣不會比關培強到哪裏去。
而就是這樣一群毫無偵緝經驗的人,經辦著各州各縣發生的案件,那這其中有多少冤案錯案?想想就讓人心頭發涼。
看來要完善大秦的司法體係,還是任重而道遠啊!秦牧此時想到,宋代的官員宋慈,曾著有一本《洗冤集錄》,看來以後必須讓從事案件現場勘察的人,熟讀此類的書籍,而且要經過考核後才能上崗。
其實,這也是秦牧急著推動地方司法改革的原因,不能再讓知縣又當爹又當娘了,司法審判,案件勘查,必須交由專業的人來做,各州縣的仵作也必須重新培訓。
匕首作為最重要的物證,保存得不錯,雖然時融幾個月,還能從匕首柄上的血跡中找出指紋。這年頭,還很少有人用指紋來斷案,因此指紋往往被忽略掉。
小太監洪保按照秦牧的吩咐,拿著一張白紙,讓楊觀把十指壓在印泥上,然後分別印到白紙上。
堂外的圍觀的百姓不明就裏,還以為皇帝就這麽讓楊觀認罪畫押呢,雖有禁衛警告過不準大聲宣嘩,此時還是禁不住交頭接耳,小聲議論起來。
等小太監把按了指印的白紙拿下來,秦牧將匕首擺上去,一個個比對白紙與匕首柄上的指紋,光線不太好,而且匕首柄是圓的,上麵的指紋也是彎曲的,不利於比對。
秦牧嚐試了一下,發覺這樣比對很困難,容易出現錯誤。於是對於成龍說道:“於卿,你過來。”
“是,陛下。”於成龍懷著疑惑的心情走到禦案前。
秦牧小心地拿起匕首指著柄上的指紋對他說道:“看到柄上的指紋沒有,你立即找人,把這柄上的指紋給拓印下來,記住,不可破壞匕首上的指紋,這指紋是最重要的證據。”
於成龍謹慎地應下了,這年頭,民間的拓印技術還是很高的,要拓下匕首柄上的指紋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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