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來,很快時間推進到了2118年的秋天。


    一切和往常似乎沒有什麽兩樣,又似乎是有些不太一樣,一切的變化都顯得自然而綿長,華楓身邊出任務和學習的時候,最常見的依然是雲夢和白鳳,隨時間的推移,他們都在緩慢的成長。


    西漢初年整理出182家兵法,特別是宋朝以來一直作為武學必讀的《武經七書》,集中了古代軍事著作的精華。


    注重史學也是漢族文化史的一個突出的特點。自司馬遷撰《史記》,曆代都有紀傳體史書,至清代已形成著名的《二十四史》;編年體以《春秋》、《左傳》、《資治通鑒》為代表;其他各種紀事本末體史書及古史、 雜史、地方史誌、 史學理論等官私撰述,使中國成為世界上古代曆史文獻最豐富的國家,其中絕大多數出於漢族學者的手筆。


    古代農學往往包括古代科學技術的多方麵成就,據不完全統計,2000多年間,包括已經散佚與流傳至今的農書達370餘種,其中如《汜勝之書》、《齊民要術》、《王禎農書》、《農政全書》,是古代農學著作的代表作。


    在古代漢文文學發展中,詩歌的發展占顯著地位,如詩經、楚辭、樂府、唐詩、宋詞等都有許多藝術成就極高的作家與作品,而屈原(約前)、李白()、杜甫()、柳永(約)、 蘇軾()、 陸遊()、辛棄疾()等人的名字與作品。


    他們不僅在中國文學史上大放異彩,在世界文學史上也是公認的名家。散文有著名的秦漢古文,至唐中晚葉,由韓愈()、柳宗元()等倡導恢複秦漢古文運動,到歐陽修()、蘇洵()、 曾鞏()、王安石()、蘇軾、蘇轍()時,古文運動大獲全勝,號為“唐宋八大家”。


    小說創作,到明清時獲得很大發展,長篇巨著如:《三國演義》、《西遊記》、《水滸傳》、《紅樓夢》、《儒林外史》;短篇集如:《聊齋誌異》均素負盛名。


    在一些類書巨著的編纂方麵,也是由來已久。唐、宋時的《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太平禦覽》、《冊府元龜》等,特別是明清的《永樂大典》、《圖書集成》可稱世界上著名的古老的百科全書,不僅顯示了以漢族文化為主體的中國古代文化的光輝成就,也顯示了古代漢族學者與少數民族學者合作與互相學習的精神。


    幾千年來,提倡以仁為中心,重視倫理教育,由孔子、孟子思想體係形成的儒家學說對漢族產生著常常深刻的影響。


    在道德修養方麵,華夏文化重視:"天人合一"、“心物合一”、“止於至善”、“複歸於樸”。心若有私,便不能與物合一,便不能達到至善,更不可能反樸歸真。《周易·文言傳》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


    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人之初生之時,本無私欲,一派天然純真,此是“先天”狀態;既生之後,進入“後天”狀態,隨著對外物的接觸,名利美色的誘惑常常蒙蔽我們的先天之性,因此,私欲就會出現了。


    人心本無私,但是,因為肉體的欲望而使人容易產生私心,所以,要迴歸自然,就需要自覺地修養,修養的過程也就是存其天理、滅其私欲的過程,也就是心物合一的過程、達到至善的過程、複歸於樸的過程。


    在器物製造方麵,華夏文化也重視把禮樂精神融入進去,而不是隻求實用性,尤其重視不過分突出人工的技巧。


    中藥材一般是直接從自然之中而來,不去進行提煉加工;中國建築強調風水以及與自然環境的協調,建築材料也是以自然之中的石頭和木頭為主,即使所用的磚瓦是經過人工燒製的,這些磚瓦時間長了也可以再轉化為土;衣料采用獸皮、棉麻、蠶絲之類的東西;文字是以象形為基礎的,一直沒有改變過。這一切無不體現著崇尚自然的精神。


    華夏文化的“文”在經典之中,而“化”則把經典與現實聯係了起來,至於“化”的成果卻彌漫在與人有關的所有事物之中。


    “文”是“化”之本,“化”是“文”之用。華夏文化之“文”經三皇、五帝、三王、五伯時代而由孔子集大成,《孟子·萬章下》說:“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由此而使華夏之“文”確定下來,成為“天之經、地之義”,“文”也就成了“化”的依據和原則,“化”的方法很多,“化”的範圍幾乎無所不至,因此,華夏文化不再對“化”的範圍加以詳細區分,因為分不勝分。


    但是,西方“科學”是追求“分析”的,因此,有了各種各樣的“文化”,比如“喪葬文化”、“飲食文化”、“建築文化”、“廁所文化”等等,幾乎沒有什麽不是“文化”了。


    如果按照華夏文化的“文”來看待西方文化,那麽,他們的“文”是什麽呢?因為西方文化的前提預設是“天人相分”,因此,純粹天然的東西隻是“物”,隻是“客”,所謂“客觀”也就是把這些“物”作為“人”的“客”去努力保持其本來麵貌,


    也就是力求保證其“真”的程度,所以,“客觀”是把“人”於“物”連接起來的橋梁。


    “人”對“人”與“物”加以分門別類、條分縷析,然後產生了西方的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因此,無論是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是“人”的認識的產物,都帶有“主觀”的特征。在“主”、“客”兩分的過程中,“人”成了“主”,而“物”成了“客”,而且在主客之間,沒有華夏文化中“賓至如歸”的觀念,它是“主是主,客是客”。


    在這裏,“人”是站在“主宰”位置的,所有的“物”都是“為我所用”的,一旦不能為我所用,便要改造或者消滅。我們可以說,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成果便是他們的“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科學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所以,他們的“文”也不是固定不變的。


    除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成果可以看作是西方文化的“文”之外,還有一項,那就是宗教的經典。


    在西方的宗教信徒來說,似乎上帝是不能被懷疑的,是超越於人與物之上的,但是,看看西方宗教(基督教)的演化過程,就可以知道,《舊約》的上帝耶和華信仰,到了《新約》之中已變成了“聖子”耶穌信仰,另外還有信仰“聖母”瑪利亞的,雖然說“聖父、聖母、聖子”可以“三位一體”,但是,這種信仰也像“科學”一樣“分門別類”了。


    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也像“科學”一樣,使宗教信仰也要“不斷創新”了。因此,這個宗教性的“文”也隻是相對穩定,而不是固定不變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宗教信仰也是“為我所用”的。


    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宗教信仰的各個方麵,都體現著對“人工”的重視,這樣的“文”如何去“化”呢?他們把天人分開,認為天地萬物不是“人”的一部分,而是“人”之外的、可以用智巧加以利用的東西,所以,他們格外重視技術發明,因為技術水平越高就獲利越多。他們把神人分開,所以,有了政教分離,在政治上講究政府與公民之間簽訂“契約”,在宗教上講究上帝與信徒之間簽訂“契約”。


    有了這樣的“契約”才能保證各自的權利。他們說“人性惡”,所以用上帝、耶穌的神聖性來誘導人們去追求“博愛”,因為博愛可以人人獲利;用法律的強製手段來防止各自的權利受到侵害。


    然而,他們又順應並鼓勵人們的私欲,在人與人之間講究個人的權利和欲望,隻要不違反法律就可以無所不為,因此,顯得非常“自由”而且“平等”,具有一種瞑炫性的誘惑力;他們用人工的智巧來認識、控製天地萬物,以此達到滿足人的私欲的目的,因此,顯得格外發達、強大,具有一種神奇性的誘惑力。


    這樣,也就難怪人們常常要讚美西方文化了,可是,這種誘惑力的後麵是什麽呢?這也是華楓困惑的問題,盡管時間已經過了很久,現在這個時代對文化的需求已經變得淡薄了許多,更多的時候人們突出的是一種思維的實用性,而不是他的藝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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