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文聯一共原有四個人,馬曉春,四十多歲,男,精明強幹。牛豔,二十八九歲,女,嫵媚動人。季風,三十多歲,男,帥氣斯文。劉貞,三十多歲,女,端莊秀麗。頭一天上班其四人就使項複古吃了三驚。

    第一驚是其四人的頭銜,什麽省級作家、市級理事,及什麽協會秘書長之類花樣繁多。就連管文書、出納業務的牛豔,都是文聯季刊《沙芝風》的編輯。

    第二驚是項複古原以為其四人都會鄙視自己最近盛傳的“風聞”,不會對自己很熱情。可他想錯了。幾個人爭先恐後地握他的手,仿佛早已是知己和同道。這令項複古有了一種久違的溫暖的感覺。

    第三驚是他發現文聯這幫夥計的穿戴絕對豪華。男男女女都是名牌加身,除了鱷魚,就是虎豹,再不就是七匹狼,隻看衣服誰都以為進了動物世界。

    項主席最大的問題是最後一驚。他搞不懂這個外界傳言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是怎麽養活這些“貴人”的。

    中午的接風宴之後,馬曉春提議得到了大家讚同:到歌舞廳去玩。

    到歌舞廳的包房之後,馬曉春又要了幾瓶果酒,大家共同幹杯。自認為唱歌很有水平的牛豔首先獻歌一首。轉眼之間,劉貞和季風便抱得緊緊地跳起了慢四。在項複古看起來,這兩位抱得還真不是一般的緊,基本上是前胸貼著前胸,小腹貼著小腹,生貼著生。(此處刪去四字)。

    此刻,項複古向馬曉春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咱單位幾個人我看生活得都不錯。家境都挺好罷。”

    “還行。”馬曉春語氣裏透著得意:“但也都是辛苦錢,還得有路子。”

    “此話怎講?”項複古不解。

    馬曉春指了指牛豔:“她不用辛苦,老公公是教育局的秦局長(秦局長?諸位看官,有戲)我們哥幾個,他又指了指季風和劉貞:繼續說:”我們幾個都靠出書。“

    能出書在項複古印象中可了不得,盡管總編他當了幾年,也曾想把自己多年創作的詩歌、散文搞成個集子。可他總以為那事太難而作罷。今天聽此一說,令他大為不解:他前麵的幾個人並非什麽大腕兒,出書還不是要賠個底朝天?

    看著項複古不解的神情,馬曉春說:“這年頭有點喜好文學的人都想出書,但他們搞不到正規書號,我呢?能搞到。搞一個係列書號就能掙他幾萬,每年搞四五個,活得就挺滋潤。”項複古恍然大悟,難怪縣委王副書記去年送他一本“全國發行的”雜文集。他當時還奇怪,這狗屁不通的破玩意兒出版社的編輯怎能入眼?

    “那他們二位呢?”項複古斜了斜舞池中的一對兒。

    馬曉春說:“季風寫報告文學,而且他專找企業家和各實權部門主要領導。從我這弄個書號,他就去和人家聯係。這年頭,能出名的事兒誰不願意?寫了誰,誰能讓你白寫?”他端起酒杯和項複古碰了一下,一口幹下,繼續說:“劉貞對外宣稱是個自由撰稿人,成天編一些諸如”血疑“、”穿越錢財的愛情“一樣的故事往雜誌上投。每月稿費也能搞他好幾千塊。”

    “啊……!”項複古抬起頭,盯著牛豔隨著節奏舞動的活躍的腰肢,若有所思。

    牛豔唱完迴到座位上,季風也為項主席獻歌一首。馬曉春頗含深意地看了項複古一眼,去請劉貞跳舞。牛豔也起身約項複古跳舞,項複古想推辭,卻不知為何站了起來。再看馬曉春和劉貞,跳舞動作較之劉貞與季風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不無及。因為項複古看見馬曉春的手在劉貞的屁股上上下滑動。季風則邊唱邊與二人擠眉弄眼,毫無不悅之色。三個人的暖昧,明眼人一看便知。“三人行”居然如此和諧。今日之事,令項複古可真大開了眼界。他想不到,馬曉春看起來倒還是久曆風月之人,那季風可是一臉斯文,那劉貞更是一副標準的小家碧玉之形象。乖乖,項複古想:他們三人的關係是一種怎樣的平衡?他們三人走在大街上,誰敢想像他們之間竟存在著這樣的一種平衡呢?

    牛豔一開始沒說話,項複古也不知道說什麽好。兩個人和著慢四的節奏跳了大約兩分鍾之後,牛豔突然問:“張小豐是你前妻,對嗎?”項複古一震,盯住了牛豔的眼睛。牛豔迎著項複古的目光,把搭在項複古肩上的手緊了緊,且始終沒有放鬆。這一緊讓項複古的手心出了一把汗,他下意識地把虛按著牛豔腰肢的右手完全捂在了牛豔腰上,並輕輕揪住了一塊皮肉。牛豔神色不動,把左胯部往項複古的兩腿間送了送,兩人貼在了一起。隔著單薄的衣服,兩個人都感覺對方的體溫在升高。牛豔感到了項複古的興奮,在慢慢移動中,又把兩胯的中間部位取代了剛才的左胯,並隨著音樂的節奏以她的關鍵部位對著項複古的隆起部分進行著緩緩的摩擦。然後她附耳對項複古說:“我給你一個報仇的機會,你敢嗎?”被情欲與複仇之火燒得昏頭漲臉、無所顧及的項複古堅定地點了點頭。

    我聽說有三種人不會因“性”的問題而吃醋。一種是“上層人”。他們不在乎睡了誰的女人和這個女人昨天被誰睡過,明天又被誰睡。他們管這叫貼近群眾。還有一種人是俗稱的“小資”。不管熟不熟有了感覺就可以睡覺,他們管這叫一時衝動。第三種就是公安機關的打擊對象。群奸群宿,有時還使用點暴力,他們管這叫流氓成性。

    說實話,當作家也挺不容易。現在無論是曆史小說、還是偵探小說,還是現代生活小說,你不搞點葷的、黑的、變態的,有秘聞性質的根本沒人看。作者我曾用三年時間寫了一本《城市寓言集》,其中滲透著敝人的心血與智慧。應該是個“正劇”。但是,每個朋友見麵過後,都為它婉惜:可惜了一本好書。沒人願看哪!清樣迄今還在桌子上沉睡。為免於餓死,不得不在這本描寫現代人性問題的小說中加上了一點小“花絮”。情非得己,實在慚愧。他媽的,我兒子絕對不許搞文字,他敢說自己作文好,老子就打他屁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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