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些日子,已經是入冬時節了。

    阿三的這些日子,過得倒是無比舒服。每天東遊西逛,不是找小灰玩耍,就是到村中的酒館偷一些吃的;再不,就是到鐵匠鋪看煉劍或是到醫生蒙搭爾哪裏胡扯,經常讓麗莎找不到人。隻是每天早晨的練功時間,麗莎看得很嚴,他很難找到脫逃的機會。

    麗莎是個要強的女人,雖然,有時候她脾氣暴躁,對阿三的懲罰狠了一點,但是內心卻還是疼愛著自己的兒子。其實世上的女人大都一樣,一旦有了孩子,那麽其他什麽都不重要了,打罵也不是真心想打罵的,哪個母親不是望子成龍?

    這一天早晨,麗莎照常叫阿三起床練功,可阿三像往常一樣,依舊賴在床上不起來,任憑麗莎怎麽叫,怎麽搖,他就是唿唿大睡,連眼都不睜一下。

    氣得麗莎大罵道:“小崽子,看我怎麽收拾你!”她伸手把阿三的被掀掉,一巴掌拍在阿三的屁股上,阿三這才不情願地爬起來,洗漱完畢之後,開始練習武技。

    不過阿三今天對練功實在提不起興趣。

    一開始,他還做的有模有樣,提著劍舞動了一會兒,顯得很賣力氣,讓麗莎看了很滿意,於是就放鬆了監視,返迴到廚房做飯。可見到她的身形消失後,阿三卻馬上撒腿就跑,一溜煙之後消失不見。當麗莎再次出來的時候,哪裏還見得到他的影子?

    阿三在部落內雖然不受人歡迎,但他也有幾個要好的朋友,若論最要好的,那就是胖子康魯,一個牛族小孩兒。

    康魯之所以能和阿三交上朋友,是因為他隨身總是帶著吃的,人胖嘛,自然是好吃,也就理所當然變成了阿三喜歡的那一種類型——隻要有吃的,阿三絕對歡迎!而康魯也實在是會辦事兒的主兒,隻要有好吃的,都能先給阿三嚐上一口,自然而然也就討得了阿三的歡心,得到了阿三的照顧。

    因為康魯這個人,平常雖然有些憨頭憨腦,但他的膽子絕對不小,也是屬於總愛招貓鬥狗,遊手好閑,經常惹是生非的那種類型的小孩兒。可是,由於他身體過於肥胖,行動不變,雖然總想欺負別的孩子,可欺負別人的最終結果,往往卻是反過來讓別的孩子把他欺負了。以至到後來,不用等他欺負別人,別人打他已經打出樂趣來了,他倒變成了別人主動欺負的對象。他長這麽大,沒少挨別的孩子打。

    而自從有了阿三的庇護,在部落中就再也沒有孩子敢欺負他了,如果誰欺負了他,也就是等於惹了阿三,必然遭到阿三的報複,為此,他自然是得意非凡。從此以後,他也就甘心當了阿三的爪牙,偶爾也能狐假虎威的欺負欺負別人,也就滿足了他自己小小的虛榮心。他當然對阿三感激不禁,有飯必供,有求必應。

    阿三找到康魯時,康魯正在埋頭大吃一隻烤刺兔,弄得滿臉是油,極其難看,牛鼻子都快被肉塞住了。部落中規定,孩子上學每隔十天就要休息三天,今天正是休息日的時間,所以康魯沒有去讀書。康魯見到阿三到來,急忙招唿道:“阿三老大,來得正好,這隻刺兔烤的火候剛剛好,味道好極了,快來吃啊!”

    阿三上前敲了他一個響頭,道:“好小子,有了好吃的,也不叫著老子我,是不是想找不自在?”

    康魯訕笑道:“哪能不叫著你,我去找你,見到你媽媽正在逼你練習武技,你也知道你媽的脾氣,我哪敢惹她呀!所以我就偷偷溜了,你不會怪我吧!”口中說著,手中急忙撕下兔子腿,遞給阿三。

    阿三接過兔肉,說道:“算你還有良心!快吃,我們去蒙搭爾老頭兒那裏,這老頭兒說不定還有新鮮玩意兒,沒有讓我們知道。”

    兩個人風卷殘雲地把兔肉報銷掉,走向部落的東麵。

    部落有幾千戶人家,數萬口人,南北五條大街,東西橫貫,胡同不計其數。部落的規模並不小,如果不是因為獸人們隱世獨居,整天麵對的就是這些麵孔,見不到外麵的人,恐怕部落中的人相互之間都認不全。

    兩人順著後麵一條街,來到了街東麵的一個小院,直接推門走了進去,他們二人對此處是相當的熟悉,進門就叫道:“老頭兒,我們來了,你在幹什麽?”

    隻聽見屋子裏一陣叮當的聲響,似乎有東西掉在了地上,緊接著有人叫罵道:“兩個小猴崽子,早不來,晚不來,偏偏這個時候來。老子的東西又讓你們給毀了。”

    阿三和康魯進屋一看,隻見滿地的瓶子罐子,支離破碎,摔得到處都是。而老頭蒙搭爾則氣乎乎的站在地上,不住的叫罵,一見兩人進來,上前擰住兩人的耳朵,道:“你們兩個家夥,又來這裏想禍害我什麽東西?”

    阿三忙道:“老頭兒,你把手鬆開,有話好好說……好好說,別一見麵就動手嘛!總也不見,你難道不想我們?”

    “你這個猴崽子,總也不見?虧你說得出口!你昨天不是還從我這偷走一瓶藥?你用它幹什麽去了?把它快還給我。”

    阿三不由癟笑道:“老頭兒,沒想到被你發覺了,別這麽小氣嘛!不就是一瓶藥嗎?改天,我給你幾瓶。不過,那瓶藥已經被我用掉了,現在沒有了。”

    蒙搭爾叫道:“用掉了?你拿它幹什麽了?那可是我幾個月的心血,治傷十分靈驗。你……你都用掉了?不可能,你快還我,要不然,我就不客氣了!”

    “真的,不信你問康魯?昨天都讓小灰給吃了,一顆都不剩。” 這小子明明就把藥藏在懷裏,撒起慌來卻連眼都不眨一下。

    康魯其實那裏知道,但急忙點頭配合說:“是的,是的。我看見了,小灰把它當豆兒吃的,都吃了,一顆都沒剩。”

    阿三背著蒙搭爾,讚許地對康魯擠了擠眼睛。

    蒙搭爾不由頓足捶胸,大嚎起來:“我的藥啊,可憐我的藥啊!就這麽白白教你糟蹋了!你,你,你這個小混球兒,滾,以後別再來煩我!”

    阿三絲毫不受感染,笑著說道:“老頭兒,這可是你說的。我走了,以後,你要是再找我試藥的時候,我可不來了!咱們走,康魯。”說完,做勢向外就走。

    蒙搭爾一聽試藥,頓時止住大嚎,趕忙拉住阿三,馬上換出一副笑臉,媚笑著說:“阿三,別當真嘛!別走!其實我也隻是心疼那些藥,就那麽白白讓小灰糟蹋了,有些可惜嘛!吃了就吃了,我不要了還不行嗎?”話又頓了頓,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你看,我又有了新藥,要不……你再幫我試試?”說完,看了看滿地的碎片,撓了撓頭,想找到藥的所在。

    阿三調笑他說:“老頭兒,我說你是不是不想過日子了,怎麽把東西弄得到處都是?”

    蒙搭爾尷尬地笑道:“意外,這是意外!不礙事,不礙事!”

    他急忙在地上尋找起來,在翻弄了半天之後,終於從垃圾中翻出了一個小瓶子,如獲至寶地拿在手裏。他口中嘿嘿地笑著,把瓶子對著阿三晃了晃,滿臉是得意的表情。

    蒙搭爾是獸族的醫生,猿族人。他醫術很是高明,經常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是獸人中唯一曾經出過橫金山的人。

    那是在十七八年前,獸人的老族長蒼耐,被橫金山深處魔獸穀中的高級魔獸吞日獸所傷,身中劇毒,昏迷不醒,幸而有鎮族之寶“生命之符”,護住心脈,加上族內的藥物,才能維持老族長的一線生機。但醫生們雖然把他的命保住了,卻不能把他喚醒,使用各種方法,他都隻是一直沉睡,搞得醫生們束手無策,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當時的蒙搭爾已經年近五十,也是醫生之一,他很小的時候父母雙亡,是由老族長一手把他帶大的,與老族長情同父子。他每天守在老族長的床前,看著老族長昏迷不醒,內心痛苦萬分,在百般無奈之下,毅然決定,違背祖訓,到橫金山外去尋找藥物。

    他這一去就是兩年。

    就在人們望眼欲穿,幾乎絕望的時候,他終於迴到了橫金山中,並且帶迴了能醫治老族長的藥物,把老族長從昏迷中喚醒。為此,他贏得了族人的尊敬。隻是他為人瘋瘋癲癲,在部落裏,除了老族長外,他向來是不買任何人的帳,隻憑個人的好惡辦事,我行我素,從來不理誰的想法,隻要他高興就行,因此獸人們雖然尊敬他,卻並不喜歡他。

    他唯一愛好就是喜歡發明一些奇奇怪怪的藥,然後找人試藥,從外麵迴來之後,這種愛好更甚。開始族人因他醫術高明和對他的恭敬之心,再加上試藥之前,他信誓旦旦的保證,說藥是如何的好,如何的強身健體,還真有人幫他試藥。但是在試藥的人不是拉肚子,就是大吐特吐,要不就是渾身疼痛之後,就再也沒人敢為他試藥了。獸人們總是看見他就躲,實在躲不及,也要推脫家中有事,急忙溜走,以免被他強行拉去試藥,對於獸人來說,他簡直可怕至極,比阿三還要令人恐怖。

    蒙搭爾在找不到人試藥之後,終於把眼光盯到了阿三的身上,原因是有一天,他發現七八歲大小的阿三竟然在他的房中偷偷的找東西吃,把一些聞起來很香,吃起來味道不錯,以前別人吃了拉肚子的藥,都塞進了嘴裏,然後大搖大擺地離去。

    蒙搭爾當時為了看阿三吃藥後的反應,並沒有出聲,也沒有阻止阿三吃藥,隻是偷偷地跟在了阿三身後,等著藥效的發作,可最後竟然發現這小子一點兒事都沒有,也不拉,也不吐,照玩兒不誤。

    這下子他如獲至寶。

    族人誰都了解阿三的弱點,他哪能不知道?於是他就變著方式用吃的引誘阿三,讓阿三為他試藥,阿三自然上鉤。而阿三竟然好像有個鐵胃,屢次試藥之下,竟然吃什麽都沒事,也不吐、也不拉,這不禁使蒙搭爾欣喜若狂,一旦研製出新藥,總要想方設法找到阿三,請他嚐試。當然,蒙搭爾煉製的藥,都是他自以為能強身健體的藥,他雖然有些瘋瘋癲癲,可是還不至於給阿三吃毒藥的。不過,即使不是毒藥,這也是瞞著麗莎秘密進行的,否則麗莎哪裏肯依?隻是阿三吃了他的藥,多數時候卻是一點反應都沒有,藥效總是不那麽明顯,這一點讓他很不滿意,因此,讓阿三試藥的次數就更勤了。人就是這麽奇怪,隻要激起他的好奇心,那麽他就總想知道結果,蒙搭爾就是這樣。這試藥,一試就試了七八年的時間。

    但隨著一次次的試藥,阿三倒沒什麽,可蒙搭爾卻有些受不了了!他發現自己的東西總是在試藥之後,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飛。當他注意到這個事實之後,後悔已經晚了,成了騎虎難下之勢。一是他架不住阿三的軟硬兼施,阿三好不容易找到了長期飯票,哪肯輕易罷休?二是自己實在也舍不得新藥沒人來嚐試。於是,他隻好在每次阿三要來的時候,事先把阿三能看上的東西藏好,以防失竊。

    可沒想到的是,今天阿三擺脫麗莎的時間早了點,此時,他正在為新發明的藥高興,樂昏了頭。阿三進了門,條件反射的他,連忙想藏好手邊的東西。結果,一陣手忙腳亂,東西全被他碰翻在地,碎了個一塌糊塗,氣得和阿三計較了半天。眼見阿三要走,這才想起要阿三試藥,方從垃圾中把藥瓶子撿出來,得意地在阿三的麵前晃來晃去,炫耀自己的藥。

    阿三見他得意的表情,惡心道:“老頭兒,你不會是要取媳婦了吧,這麽高興?這個小瓶子難道是春藥?”康魯也跟著起哄:“老頭兒,你取媳婦可要請我們吃好的。”

    “去,小猴崽子,老子這麽大歲數兒還取什麽媳婦,告訴你,老子這藥,可是不同凡響。”

    “屁,你的藥,什麽時候有你說得那麽靈驗過?鬼才相信呢!”

    “小子,你懂個屁!我這藥,可是有來曆的,你要不要聽聽?”

    “聽就聽,我看你還能胡編些什麽出來!來,康魯,坐這兒,聽老家夥能說些什麽!”

    “兩個小崽子,你們聽說過‘之戰’嗎?”

    兩個人一齊搖頭:“沒有,那是什麽東西?”

    蒙搭爾道:“不是什麽東西!之戰是一千年前,神族和魔族的一場戰爭。那場戰爭啊,打得非常激烈,也就是在那之後,我們這幾支獸人才逃入這深山之中的。你們倆應該知道我們是被人族追殺,才不得以才來到了這橫金山裏麵的吧!我們原先也是生活在山外,有著自己的土地以及更多的族人。”

    “我們是被人族追殺而來到橫金山的,這個我們知道,不用你在這裏廢話!我想知道的是你的藥和之戰有什麽關係!哦,還有,人族為什麽會追殺我們?”阿三還是來了一點興趣。

    “先不說這個,一會兒你就明白了,先說之戰。之戰是一千年前,魔族和神族為了爭天理之劍,而發動的一場戰爭。”不等阿三和康魯問,蒙搭爾自行解釋道:“天理之劍,是數千年來流傳在中大陸上的一個傳說。據說,這把劍是七神合力鑄造的,為的是鏟除中大陸上違反神的秩序的人,以維持神的秩序。因而傳說得到天理之劍的人,就會左右這中大陸的命運,掌握神的秩序,成為中大陸的主宰者。”

    阿三早就想有一把趁手的好兵刃,現在聽到有神兵利器,不由幻想起來,眼中開始冒出小星星,迸射出貪婪的光芒,問道:“天理之劍是什麽樣的?”

    “天理之劍是由具有七種色彩的材料煉成,其中蘊涵七神的力量。世間也隻有這把劍是七色的,很好辨認,雖然以後有人也模仿打造過,可怎麽都模仿不出來這把劍那樣純粹的顏色。這把劍,曾經在幾千年前出現過一次,是在黑湖的聖龍穀內,由八翼聖龍守著,再後來不知怎麽的就消失了,隻留下了寫有七神的誡諭的一張紙。在那張紙上說,當這個世間的人們,大多數的人違反了神的秩序之後,天理之劍就會出現,就會重新整頓世間的秩序。本來人們並不相信七神的誡諭,可就在一千年前,神族、魔族稱霸壓榨其他種族,世界一片混亂的時候,天理之劍卻真的就突然出現在黑湖畔的聖龍穀內,恰巧被一個人族樵夫拾得。”

    “聖龍穀不是有聖龍守護嗎?獸人怎麽進去的?”

    “那時的聖龍穀內,聖龍已經不在很長時間了,因此獸人才敢進去打柴,因而發現了這把劍。”

    “哦,那現在聖龍穀有聖龍嗎?”阿三問道。

    “現在,我不知道,那聖龍穀以前確是有聖龍生存過。這先不說,先說那個人族樵夫,由於沒有讀過書,不曉得天理之劍的傳說,在撿到那把劍後,隻知道是把寶劍,可是並不知道那就是天理之劍,於是就把它高價賣給了一個魔族的商人。這個商人倒是精明,從古書上知道了這把劍就是天理之劍。他巧獲至寶,當然開心了,小心翼翼地收藏了很長時間。可沒想到,在經過了幾年之後,卻又在酒後不小心走漏了風聲,被神族的人給知道了。神族本就與魔族是世仇,哪能容魔族得到天理之劍?於是就動手搶奪,此時魔族的其他人也恰恰聽到了這個消息,趕來保護這把劍,雙方因此而開戰。那場戰鬥打的是天昏地暗,日月無光,最終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可那把劍,到後來他們卻誰也沒有得到,反而是又迴到了人族的手中。”

    蒙搭爾還要接著往下說,阿三插嘴道:“等等,老頭兒,故事講的不錯,可這和你的藥不搭邊兒吧!你可別蒙我。”

    蒙搭爾瞪了阿三一眼,道:“就你急,你先聽著不行嗎?”

    康魯卻聽得上了癮,急忙催道:“阿三老大,往下聽聽。老頭兒,快講,接著講!”

    蒙搭爾清了清嗓子,繼續說道:“人族中有一個人,名字叫作那言。這個人,倒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大英雄!精通魔法和煉金之術,那把天理之劍最終就是落在了他的手裏。人族在他的帶領下,他借助劍的力量,又有我們獸人、精靈族、矮人族的幫忙,終於打敗了魔族和神族剩餘的部隊,取得了大陸的控製權。也是從那時起,我們獸人和人族、矮人等才擺脫了魔族和神族的欺淩,不再是魔族和神族的奴隸。而神族和魔族此戰之後,人才凋零,從此一蹶不振,再不能與人族爭長短了。”

    “那為什麽,我們幫助了人族,現在他們反而要追殺我們呢?”阿三想到了問題的關鍵。

    “事情就壞在那言死後,那把天理之劍居然不見了。那言一生喜歡遊曆四方,在戰爭之後,他放棄了至高的權力,開始四處遊曆。那次是在他最後一次遊曆的途中,為救一個獸人而和一個超級魔獸骨龍相鬥,結果兩敗俱傷,事情才出現了變故。因為當時他雖然殺了骨龍,無奈他也中了毒,死在了骨龍毒下。可巧在他死時,身邊卻隻有那個獸人。據那個獸人當時說,那言死的時候,那把劍化虹而去,消失不見。可當時除他之外,誰也沒有看見事情的真相,又確實是他送迴了那言的屍體,說是那言救了他。在這種情況之下,別人如何肯信關於這把劍化虹的說法?在遍尋不見那把劍之後,於是人族便說是那個獸人藏起了那把劍,抓住了那個獸人,嚴刑逼供,逼他說出天理之劍的下落。獸人說不出來,最後就慘死在了人族的手中。偏偏這個獸人是當時的獸人領袖蒼魁的外孫子,他死了,蒼魁哪裏肯依?結果事情越演越烈,獸族和人族的矛盾不斷激化,最終,又打了起來。”

    “打起來難道我們就怕他們?”阿三不服道。

    蒙搭爾歎了口氣,又說道:“由於我們獸族的人口比人族差的太多,再加上人族又有許多魔法師,有很多厲害的魔法,我們一開始打得就非常吃力!因為我們唯一能和魔法對抗的是鬥氣,雖然我們幾乎是全民皆兵,但獸族中會鬥氣的人還是不如人族中會魔法的人多,所以我們就接連打了幾次敗仗;再後來,我們族內唯一的祭祀齊科洛也戰死了,我們就失去了道神的庇佑,戰況越發急轉直下,加上我們的盟友精靈族與矮人族,在人族的分化之下,為了他們自身的安危,也沒有幫助我們,我們族人最終是死傷無數。沒有辦法,最後剩下的我們這一部分人,隻好逃避在這深山之中,與世隔絕,已經有一千年了。也不知道當時是不是還有其他的獸人能夠活下來,他們現在在什麽地方生活!”

    說到這裏,蒙搭爾卻又開始眉飛色舞起來,“你們知道嗎?我的這味藥,就是那個大英雄那言留下來的方子,是用來增加精神力和改變體質的,據說,可是非常的有效,對於練鬥氣和修習魔法之人大有好處,可是萬金難求。”

    阿三撇了撇嘴:“老頭兒,你說的話就會蒙人,既然藥這麽好,你為什麽不吃?”

    蒙搭爾又撓了撓頭發,嘿嘿的笑道:“老子照顧你嘛!將來你好歹也是個驚天動地,風流倜儻,英俊不凡的英雄,我怎麽能不好好造就你?”

    “我呸!”阿三唾了蒙搭爾一口,道:“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是怕你的藥不靈,毒死你自己,你才不吃。”

    蒙搭爾老臉一紅,解釋道:“我自己要中毒,誰來救我?你要中毒,我還可以救你嘛!對不對?”

    阿三罵道:“你這個死老滑頭!”

    這時,康魯在旁邊說話了,他問道:“老頭兒,什麽叫做魔法?”

    ※            ※            ※

    故事就是故事,就是前因後果那麽簡單。然而,很多的奇跡就是來源於故事中幾句簡單的話語,沒有更複雜的細節。人生其實也是很簡單的,就是一段故事,或起源於故事。

    ——《有位名人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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