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莫名其妙的出走和假裝不愛他

    我開始明白了。不是所有的,但我開始明白了。

    不過,有什麽用呢?明白不明白,有區別嗎?

    我告訴自己,還是講故事吧。即使最虛假的故事,也比其它的更為真實。

    麥子走了。莫愁走了。胡才走了。該走的人都走了。芸夢還在那裏。不過,她的出現和消失總是超出我的預料。她像是我的底線和上線。好像我走不出她為我定下的框框。怎麽會這樣?我不懂。隻是約略有這種感覺。畢竟,她是我準青年時代的唯一朋友。

    我自以為高明。其實,嘿嘿。

    人總要在某個時刻長大的。他以為這個時刻很普通,或永遠不會到來。或早已來了又走了。天哪,我多想讓他知道,那是個神聖的命定的時刻。也許我有些迷信。我這樣的人,多少會有點迷信。程度不同,但完全的科學態度對我這樣的人是可怕的。我是理科生,這你可以相信。我說的不是物理化學什麽的。其實50年或100年前,科學這種東西也會被人們認為是迷信,你說呢?

    我想說的是,人長大的那個時刻是神聖的。命定的。你以為它是偶然的。其實不是。它會換一種情況出現嗎?不會。想想,你就會下結論:不會。

    我之所以這樣說,不是因為鬆糕鞋,也不是因為麥子的目光,或背影。我認識麥子是偶然的。認識胡才是偶然的。但我長大的那個時刻是必然的。那個我的青春戛然而止的時刻是必然的。

    我沒有料到,後青春期的時光,竟是如此蒼白。完全不像青春,是綠色的,生機盎然的。

    我不打算講述我青春的故事。那些故事大同小異。隻是表現形式略有差異。反叛形式略有不同而已。如果讓我形容一下,我會說,青春是一場爆炸,青春後的歲月是爆炸後煙雲的緩慢收斂。如果我的這一論斷是正確的,我想以後,我該盡可能多的保持嚴肅,至少是麵容上的嚴肅。如果做不到,也沒關係。總是很緊張,畢竟不是一種很好的生活態度。是吧?

    可是青春的結束卻令我迷戀。她是如何結束的?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帶來何種反應?……這一係列的問題,像……我找不到那個合適的比喻。隻能說像一連串問號。糾纏著我。它們就是一連串問號,不是嗎?

    我甚至以為,青春的結束,比青春的整個過程本身,可以告訴我的東西要多得多。這是我本能的以為。

    如果真是這樣,那麽生命的死亡,比生命的整個過程本身,可以告訴我的東西也要多得多了。也許吧。也許真是這樣。我該講述的故事還遠遠沒有結束。雖然我已經講到了所有人的離開。不,還有很多事情,我沒來得及說呢。

    這像是另一個故事。如果你不相信,你至少可以懷疑:僅僅三個人就可以代表你(“我”)的生活嗎?當然不能。所以我說,還有許許多多事情呢。

    從哪裏開始呢?

    還是那個夏天。那個漫長的、無休止的夏天。其實對我來說,每個夏天都是漫長的。從童年的開始,直到現在,也許一直持續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個夏天。

    酷暑。但酷暑並非一切。

    還有其中的意味。每個生命的年頭都不同的那種意味。1999年的那個夏天,對我來說,意味著青春的結束。它似乎是漫長的。但我的青春,在某個時刻就突然終止了。像掐滅一個煙頭或關掉一盞燈一般迅速。不會迴頭。

    我追溯那整個夏天。找到一些輕微的恐怖。一些無法忍受的殘酷(比如胡才的離去,盡管我不會對自己承認)。還有一些感動。這些感動總是來自於你愛的人或你假裝不愛的人。你無法對自己的內心說謊。無論你多少次否認你的愛。或打算壓抑它。打消它。它都頑強地在那裏,不肯離去。

    說吧,你愛一個人,多麽簡單。無論他/她是一個朋友,還是一個愛人。

    我不愛胡才嗎?還是因為胡才選擇了離去,令我無法釋懷,我就順便抹去了他的所有好處?肆意地讓他成為一個反派?

    我最終的結論仍是:胡才是一個執意成為ceo的人。從我認識他直到他離開我,從ceo這個詞還未出現到這個詞被用濫到幾為貶義,他的這一點從未改變。而且,胡才是一個你不會知道他的下一個想法是什麽的人,無論是誰,如果以為自己可以了解胡才的下一個想法,那他一定是不了解宇宙有多大,或人類自身有多渺小。

    這就是我的結論嗎?是的。再沒有其它的了。因此,像我這樣的人,不可能真正愛胡才。我能愛上他,這本身就已是個奇跡。

    我在世界上尋找的,恰恰是胡才身上缺乏的東西。這本身也已是個奇跡。

    也許,從胡才決定離開我的那一天,我的青春就失去了。

    我不能說那是沉痛的。我已經消減了所有的沉痛,並把生命所有年頭的分量累積到一起,再折壓,使它成為一張紙。我會用它折一隻紙飛機,看著它飄走,飄落到水麵上,或馬路上。我不會再拾起它。因為我知道,它是過去的了。

    這個關於紙飛機的輕鬆的比喻,可以代表我消解沉痛的所有態度。我已經學會了掩飾悲哀。

    我甚至連淚也不會流。隻會心酸一下。一秒鍾。然後,我又是我了。我又上路了。走上了胡才絕不會走的那條路。義無返顧。

    我知道,假如他走a路,我一定會走b路。假如他選擇b路,我一定會選擇a路。我一定會選擇那樣一條路,在這條路上,我不會再與胡才重逢。

    為什麽?我不知道。還是讓故事本身來說話吧。

    我說過了,胡才認識了一位佳人。他倆兩情相悅,使我成為他倆真愛的第三者。這是謊話。你早該知道。真正的第三者,不是我,而是胡才。

    那是我青春的故事,所以,不是我在這裏該講述的。我隻想更正自己所說的謊話。如果你因此認定我是個反複無常的人,我想你對了,你接近於了解這個故事的核心了。但還不完全。

    我想說的是,即便我和胡才沒有成為仇人,我們也已是曾相知的陌路人。這沒什麽可惜,因為我們還不了解命運的無常。命運比我更加反複無常。這不是恐怖,不是威嚇,這是一個人們不願承認的常識。因為人們是如此聰明,他們有足夠的道理解釋一切,哪怕他們無法解釋他們自己,他們總可以解釋事情。當人們無法對事情做出解釋時,他們會搬出一個詞,一樣東西:命運。所以,這個詞的出現本身,就意味著命運是人們無法操縱和解釋的一個東西。這樣的一個東西,怎會不反複無常呢?你根本無法掌控它。你甚至理解都無法理解。你隻能接受。

    我想,在我青春時,我是不接受命運這種東西的。我不相信它,或說我否認它的存在。我更願意相信自我的力量。但那個時刻,那個轉折發生的時刻,或者說,那個青春瞬時離我而去的時刻,我轉變了。這種轉變是如何發生的,我不得而知。有些激烈而執拗的人,可能無法度過那個時刻。他們會采取一種激烈的方式向命運抗衡。我不會說這不可取,但我也不會說這是可取的。妥協promise)不是一個光彩的詞,但它的本意其實是和他人達成共同的承諾。為什麽不呢?雖然我是我自己,但我並不隻是我自己。換句話說,我永遠不是我自己。

    假如你想真正成為你自己,你該首先忘記你自己。這是唯一的辦法。而忘記自己的最好方式,是妥協。

    為什麽不呢?

    我妥協了。首先妥協的是我。因為我希望成為我自己。

    在我妥協的過程中,那個夏天,我的確看清了許多以前看不清的東西。人。是的。我看清了胡才是怎樣一個人。我始終以為自己是了解他的。但是,等我真正了解他的時候,我感到灰心了。於是,我轉向另一種說法:胡才是一個不可了解的人。你可能和他共同生活若幹年,但你絲毫不了解他。甚至,你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你不了解的人,如果你不“小心”的話。保持“小心”的辦法是:無論別人怎麽對你,你都接受。為什麽不呢?

    他們有他們的理由。

    雖然你也有你的。

    這不對。我知道,我上麵說的都不對。關於命運,關於妥協,關於接受。不,都不對。我想講的隻是那個故事。那個關於我的後青春期的故事。故事的一部分是殘忍的。一部分是無奈的。另有一部分是荒唐的。不過,無論多麽殘忍無奈與荒唐,它都是美麗的。因為生命本身是美麗的。盡管充滿傷痛。但傷痛總是會痊愈的。雖然留下疤痕。疤痕亦是美麗的。讓我開始講故事吧。我已經羅嗦許久了。似乎隻為了證明自己的結論是多麽謬誤,自己的思考是多麽無益,自己的人生是多麽不完滿。

    我知道,我就要失去自己的青春了。

    1

    那個夏天是我離上帝最近的日子。我從沒那麽接近過上帝。我可以聽到他的唿吸。他看著我。我知道。他一直注視著我。雖然我是那麽渺小。我混跡在人群中,你不知道哪一個是我。

    你找不到我。

    那個夏天,每個人都在找我。他們逢人就問:葉蘭跑哪兒去了?你有她的消息嗎?所有人搖頭:不知道。

    沒人知道我在哪兒。

    我險些把自己丟掉。後來我說:丟了好,省得為自己操心了。

    還好,沒人去報警。胡才也沒去。

    孫玫第一個給胡才打電話,詢問我。胡才說:她失蹤了。孫玫大吃一驚。

    孫玫張大嘴巴的那一刻,我正走在中關村的某條大街上。當時我不知道,這裏即將進行城市道路改造,很快將變得麵目全非(當然是更加現代化,有更多的高樓)。再找不到我曾見過的那隻流浪狗,它當時生著病,滿身癩瘡,我以為,它的可憐相正是我自身的寫照。我想收留它,想想作罷,還不知道由誰來收留我呢。

    我心裏有個目標。我相信自己頭腦還是清醒的。還達不到老年癡呆症的地步。唯一的毛病是,我走起路來一腳高一腳低,總是踏在水坑裏。我相信,這些水坑是我自己臆想出來的。它們並不存在。可我的一隻腳總是濕的。(天哪,我發現自己在剽竊jim carrey的一部電影裏的情節,那部電影名叫bruce almighty。我昨天才看過它。保佑我,忘了它。)

    我講到哪裏了?

    癩皮狗。是的。我想把它抱起來,又擔心它有傳染病。終於眼見它一瘸一拐走掉。我也一瘸一拐走了。

    隻有上帝在看著我。我相信。

    有件事發生了。發生得非常怪異。我坐在房間裏時,還一切如常。突然,屋頂(我和胡才當時住在六樓,是頂層)被什麽東西砸了個大洞。我無法形容透過一個大洞看見藍天時自己的心情。我該感到愉悅嗎?心曠神怡?但驚奇該是第一位的。想想吧,我坐在電腦前,目瞪口呆地抬頭向上望,我的頭頂上方一米多處,是個直徑一米有餘的洞。(洞是憑空出來的,你可以相信,不是什麽隕石砸出來的。)那洞的外麵,是藍天,蔚藍的天,有白雲輕緩地飄著。

    不出一個小時,我已離家出走了。

    沒人知道我為什麽離家出走。我自己也不知道。除了那個大洞。我無法向人形容那個大洞。我從不在胡才上班時間給他打電話。而且我相信,等胡才下班迴家,他不會看到那個洞。因為,就像洞的出現一樣,洞的消失同樣迅速而不可預料。對我的出走原因,胡才將一無所知。

    我隻是失蹤了。如此而已。

    沒人知道為什麽。

    包括我自己。即便現在。我能做出的唯一解釋是,屋頂有個大洞。或者……不,沒有別的理由。屋頂就是出了個大洞。

    於是,我成了一隻流浪的癩皮狗。我看到了那隻流浪的癩皮狗。我覺得如果有什麽能形容當時的我,那就是它,一隻流浪的癩皮狗。

    身邊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對我構成威脅。我非常安全。甚至比呆在那個屋頂有洞的屋子裏還要安全。我混跡在人群中。我打算丟掉自己,但想不出什麽好辦法。

    我最後想到的一個辦法是,住進一家旅館。這是個最現成可行的辦法。

    1999年。現在想起來,我仍不敢相信。或者不願承認。我什麽都沒想就離家出走,卻引發了一場戰爭。相信我,我不是吹噓自己是海倫。可是他們為什麽要打仗呢?而且偏偏挑這個時候?我的耳根也無法清淨。我相信我的心就是那片戰場,被轟炸得遍地廢墟。這也好。省得我表達自己了。世界竟然懂得我的心。

    那個時候,我讀的唯一一本書是《英國病人》。

    所幸,沒多久,我的心情就調適好了。我給胡才打電話要求迴家時,恰好他們也停戰了。怎麽,世界大戰就是這麽打起來的嗎?像我的出走一樣莫名其妙?

    我不該這麽胡說八道。我知道。國家大事不該信由我胡謅亂扯。

    胡才最讓我無法忍受的一點是:他太像一隻小狗了。你怎麽能不上前摸摸它背上的毛,甜蜜地叫它一聲“乖”呢?

    可是這樣沒用。他乖起來很乖。不乖起來,誰知道他在想什麽?

    我像一個巫婆一樣企圖控製他。在深夜潛入他的夢中,偷覷他的秘密。白天像一條尾巴一樣跟蹤他,企圖洞穿他對我隱瞞的一切。可是,無濟於事。胡才依舊邁著四平八穩的腳步,上班下班,上班下班。我從沒見過他這麽規矩的人。

    平靜的生活使我的脾性更加怪異起來。有時,我會不相信鏡子裏的那雙眼睛是自己的。美麗。但那眼底的深處,卻是惡毒。像白雪公主的繼母。我有了毀壞一切的欲望。

    你相信我的話嗎?我第一個要毀滅的就是我自己。我從梳妝台裏取出刮眉刀。每次洗完澡後,我會用它細致地修整自己的眉型。可現在,誰知道我會做什麽?!我會割破自己的眉毛嗎?

    還有睡衣。我會撕破它,像撕碎一片麵包。明天,哼,明天,我就會讓你們知道,到底有什麽藏在那裏,不為人知了!

    ……

    這是我的一個噩夢。我夢見自己變成了一個巫婆,一個白雪公主的繼母一樣惡毒的女人,那個女人會毀壞美好的一切,她最先毀滅的就是自己。

    我該怎麽辦?

    沒人和我在一起。我過著一種孤島上的隱士生活。無窮無盡的時間,開始成為我的煩惱……

    我無法跳出那段時間。那段時間是如此無窮無盡,從天荒地老直到地老天荒。

    該有什麽東西打破它。可是,如果我自己不打破它,誰會來打破它呢?毀滅常常來自內部。

    該怎麽毀滅它呢?我沒有計劃。我甚至沒有想法。也許,真有人洞穿了我心底所想。我甚至自己都沒有想明白呢。

    1992年。1992年。我想起了這個年頭。這個該詛咒的年頭。

    我處在崩潰的邊緣。而我崩潰的原因是,沒有什麽東西讓我崩潰。除了慣性。假如我這麽生活下去,我一定會崩潰。不知道為什麽。我知道這一點。

    青春已經一點點離我遠去了。我知道。我無力挽留。

    沒人說什麽。至今也沒人再提起它。說葉蘭失蹤了一段時間,天知道她跑哪兒去了。大家都很聰明,也很為別人留麵子。他們心裏有疑問,但沒有一個人問過我這個問題。

    以致於現在,我自己也忘了,我為什麽會失蹤。

    我失蹤到哪兒去了?那段時間我幹了什麽?

    我做了一個夢。我被困在無盡的時間裏。我成了一條吞食自己的蛇。無窮無盡。是的。我早已發現了這個象征。一條銜食著自己尾巴的蛇。它象征著無窮無盡。你如何打破無窮無盡?沒有辦法。唯一的辦法是:從夢中醒來。

    我不記得自己是如何醒來的了。似乎是被嚇醒的。我知道答案。我無處可去。

    如何打破無窮無盡?假如那條蛇不是一個夢?而是真實?誰來拯救我呢?沒有人。我在無窮無盡中沉淪下去。

    我想這就是我出走的原因。我要打破無窮無盡。讓一切停止。像時間停止一樣停在那裏。不再循環往複。沒完沒了。

    那段時間發生了什麽,我已經忘記了。有一場不稱其為戰爭的戰爭。如此而已。

    一切恢複了原貌。家裏屋頂上的洞不修自複了。我再看不見它。

    我離家出走的時候,有一個上帝看著我,庇佑著我。有時,我不免想弄清楚:他是誰?他在哪裏?

    2

    我說的一切都是假的。可我無法抑製自己說假話的欲望。

    也許這一生,我隻會寫一本真實的小說。不是這一本。

    我已經修複了自己的傷痛。我把胡才趕出了這座城市,讓他像一隻老鼠一樣灰溜溜地走掉了。可是,那不是真的。

    真實情況是,胡才和他的那位佳人結婚了。

    他們在一個僻靜的角落舉行了不為人知的婚禮。當胡才把一枚結婚戒指戴在他的新娘手上時,新娘什麽也沒說。她的臉上毫無表情。應該說,我比新娘本人更懂得她當時的心情。我像一個看穿了魔術奧秘的觀眾,冷眼旁觀。更恰當的說法是,我是這出戲的幕後導演。

    我不知道胡才會愛上什麽人。什麽人合乎他的胃口。上帝知道。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新娘當時的心情。就像我知道每一個人每時每刻的心情。我想分擔他們的痛苦,可我常常先忘卻了自己的痛苦。因為,我已經麻木。

    佳人望著手上的戒指,心如止水。總有一個時刻,我們的青春將永遠失去。不再迴來。在一刹那間,往昔不再。

    也總有一些人,需要承載他人生命中的創痛。比如佳人,無緣無故承載了我的。

    她不知道為什麽。

    那枚戒指,無異於一場永恆的囚禁。

    直到它被摘下的那一刻。咒語才將解除。

    還是讓我迴到那個殘酷的夏季吧。它剝奪了太多本該延續的東西,以致於流浪成為人們命定的夙願,荒唐的笑語也可以掩飾無謂的慌亂。

    3

    我在公司附近發現了那家快餐廳,很快愛上了那裏的早餐包子。每天早上,我坐在餐廳裏喝一碗粥,吃幾個包子,有時加一個茶雞蛋。

    我總是無法做到準點上班。遲到五分鍾是慣常的事。有時十分鍾。沒誰怎麽樣我。好像我有遲到的特權。

    老板除外。不過他所做的,也隻是斜眼看我一下,手捂成喇叭狀放在嘴前,咳嗽一聲。我斜著身子溜進辦公室的時候,隻見他扭頭斜視我的漠然眼神。

    我該走了。我常對自己說。離開這裏。可是,我的身子格外沉重。剛脫掉的鬆糕鞋並不理會我的想法,它始終倨傲地展示自己的地位,哪怕自身已沾滿灰塵。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我該做什麽呢?好像整個公司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她/他們閑聊時有時透露一下自己值得炫耀的家境或背景,除此以外,他們躲在高大的藍色隔板後麵時,隻是喁喁竊笑。

    我也是他們中的一員。我比他們更為迷惑的一點是,我為什麽在這裏。

    好像隻是一份簡曆,一個電話,我就到了這裏。不在這裏,我該在哪裏呢?

    其實,我們需要的,有時隻是一個位置。一把椅子。

    秋天還不來。夏季太漫長了。雖然在這個寫字間裏,你感覺不到夏日的存在,但其實,酷暑就在窗外肆虐著,蟄伏著,如一隻窺伺的老虎。

    暫時不管它。我摸不到這隻老虎的尾巴。

    淩晨三點,我再次醒來時,胡才正在我身邊發出微弱的鼾聲。我輕悄悄地起身,走進客廳,撫摸牆上的一幅畫。那是提香作品的一張印刷品,鑲在暗金色有著橫凹條紋的畫框裏。我打開角落裏的一盞暗燈,長久地注視著畫上的女人體。奇怪,怎麽以前沒有注意過這幅畫呢?搬來這裏時,胡才把它掛在客廳的側壁上,他在牆上釘釘子時還不小心砸了手。可我從來沒注意過它。我托著腮長久地注視著那幅畫,直到我再次打起瞌睡,頭垂到胸前。

    第二天胡才叫醒我時,我仍保持著那個僵直的坐姿。胡才再次用怪異的眼神看我——他愈來愈喜愛這種眼神。刷牙洗臉時,他口齒不清地向我叨嘮他昨晚做的夢:整個公司的人對他群起而攻,他被他們趕出公司大門;捎帶腳被扔出公司大門的,還有一把掃帚。

    我擦擦嘴角的口水。哎呀,我也做了一個夢。我夢見一個美麗的裸體女人,從畫上走了下來。在春風裏撫弄自己的頭發。她的頭發,是一條又一條全身覆滿五彩斑紋的纖細的小長蛇。我向胡才隱瞞了我的夢,隻對他說:你半夜打胡嚕太響了,我躺在你身邊睡不著。胡才再次口齒不清地質疑:我打唿嚕嗎?

    老板對我越來越不滿了。我看出來了。他常常溜到我身後,像要偷東西一樣,窺視我手上的工作。一旦發現我在打盹,就毫不遲疑地猛拍桌子。我懷疑自己的耳膜會因此出問題。我連上廁所都一路小跑。公司裏的人互相觀望的眼神也有了變化。他們好像在彼此猜疑,又好像都心藏禍機。在這樣的環境裏,我發現保持好心情相當困難。

    所幸,有個李姓同事總在我身邊轉悠,不時講個小笑話逗我開心。

    我無法為自己辯解。也沒人會相信我。我開始明白,真話和假話區別不大。

    可我仍堅持說真話。

    我想,這是我最大的麻煩所在。

    發生了一件事。這件事像地震一樣撼動了我的基礎。我散架了,成了一灘冰水。不,我想什麽都沒有發生。那隻是我的一段莫名的情緒,無從開端,也無以結束。我的老板有多少個?我已經記不清了。

    可我記得很清楚的,是我終於搬家了。我炒了老板魷魚,然後又被老板炒,雙方炒來炒去……最後一次被炒後,我坐一輛公共汽車迴家。

    公共汽車顛簸得很厲害。一位婦女提著一袋生肉,在我麵前晃來晃去,似乎對我坐在座位上的悠閑表示抗議。我乖乖地站起身,把座位讓給了她。

    我的座位呢?我不知道。

    4

    那段時間的我,真是可愛。可愛到哪種程度呢?再沒有比我更可愛的人了。我完全不像一個肮髒的乞丐那樣討人嫌,我非常馴順,乖巧。你一定沒見過像我這麽乖巧的人。形容不出。簡直完美極了。我相信,無論是誰,都會立馬愛上我。這話會招女同胞嫉恨,不過,每個女同胞都會有這樣的時候,完美,超凡脫俗,遺世獨立,簡直是,絕代佳人。

    我不禁疑惑,胡才愛上的那位佳人,是不是就是我這副樣子?

    我想很有可能。

    佳人保持著挺拔的身姿,優雅的氣度,待人謙和,溫文有禮,眼神曖昧而清澈,嫵媚而靈動。她看透別人的心思,卻總以一種溫柔撫慰對方的一切感受。她像飛在空中的一隻小小的蒲公英種子,樂意落在任何一片土壤上。不管是不是會落地生根。

    在這樣的情況下,馮軍愛上我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他怎麽可能不愛上我呢?那樣一位絕代佳人……

    與馮軍見麵那一天,我打扮得很糟糕。這不是因為別的,隻因為我剛搬了家,所有東西亂作一團,我甚至挑不出一件好衣服,披掛在身。我與馮軍的見麵,因此顯得倉促,而不合時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抱著相親的態度。我想的隻是,與某人見一麵,愛上他,再一次體會到愛情。

    馮軍的打扮也不怎麽樣。他穿的像是在部隊軍訓時的訓練服,隻差腰間紮條腰帶了。就這樣,兩隻打扮古怪的山雞見麵了。天哪,在這樣難登大雅之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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