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網吧的電腦前,我感覺我的生活一片魔幻。


    翹課上網的事情我偶爾也會幹。但像是這種別人在網吧打遊戲,我卻在盯著一篇博客看的獵奇狀況,我倒是聞所未聞。


    我轉過頭,問身旁的時左才:


    “才哥,你打算怎麽找?”


    時左才沉默了一陣。


    “要找到一個人並不難。常常上網的人,在網絡上留下的痕跡,比想象中的要多得多。更何況這個博客已經寫了三年,上千篇的文章,通過一些簡單的推理,應該就能做到。”


    聽到這句話,我倒是真的來了興致。


    我也曾在無聊時度過一些關於“人肉搜索”的科普。根據六度分離理論,一個人想要認識另一個陌生人,最多隻需要經過六個人就可以做到。


    但是這種做法需要依靠多數人的力量。光憑我和時左才兩個死宅,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呢?你要從哪裏入手?單憑這個博客就推理出這個女人的真實身份了嗎?”


    時左才忽然說:“這就是我們要推理的第一點。”


    “哈?”我沒反應過來:“什麽第一點?”


    時左才轉過頭來,深深地看著我,問:


    “你為什麽會覺得這篇博客的作者是個女人?”


    我猛然瞪大了眼睛:


    “你說啥?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她不是有男朋友嗎?”


    “有男朋友的就一定是女人了嗎?”


    時左才的這句話把我徹底問倒了,看起來極端無理取鬧,仔細想想,卻好像無懈可擊。


    “你的意思是說,這個博主是個男人,還是個gay?不是吧?這麽重口味?”


    “你還是不要隨意評判別人的性取向比較好。”時左才冷冷地應了一句。我也自覺這話有幾分不妥,撓了撓頭發。


    “你想東西還真是麵麵俱到。”


    時左才搖搖頭:


    “因為我已經中過一次招了。”


    我沒聽明白。正想深究一下到底是怎麽迴事,時左才已經自顧自說了下去:


    “總而言之,像這種全程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文章,通常會產生一個巨大的盲點——讀者通過作者的視角去感受文章提及的一切,卻無法感受作者本身,第一人稱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文章裏最大的謎。”


    我深以為然。我也看過一點偵探小說,有的故事裏,作者會利用第一人稱的盲點設下敘述性詭計,讓讀者摸不著頭腦——說句題外話,在這個故事裏,我並沒有設下什麽敘述性詭計,我就是張天佑,張美男就是我。


    “ok。”我現在充滿了幹勁:


    “我們現在就從第一步開始好了,先弄明白這個博主到底是不是個……呃……非異性戀人士。”


    “我已經找到了。”


    時左才的話猶如一盆冷水,將我剛剛燃起的熱情澆熄了大半。


    “什麽情況?你什麽時候找到的?”


    “在和你說話的時候。”


    他滑動著滾輪,點進了一篇非常早期的博客。


    【喜歡何先生的十萬個理由4/21】


    【#520#因為寫下第520條的時候,何先生也正好在我的身邊,所以我非——常喜歡何先生!】


    【#521#今天在聽939電台的時候,有人點播了張國榮哥哥的《我》,真的好開心——後來我問何先生喜不喜歡張國榮,他說他最喜歡張國榮唱的《夢到內河》,真的好巧啊!我也是最喜歡這首了……總覺得這首比《我》更符合哥哥的心境,在大陸不怎麽熱門真是超可惜的。】


    【#522#今天痛經了,一整天都窩在沙發上動不了。何先生下班迴來給我煮了熱騰騰的紅糖水,雖然有叮囑我不能多喝,但還是高高興興地喝完了。】


    “哇哦!”我猛一拍手,恍然大悟:


    “原來如此,男人怎麽可能痛經呢?”


    時左才正在喝水,聽見我這句話突然被嗆到了,猛地咳嗽了一陣。我有點弄不明白他在想什麽。


    時左才摸了摸鼻子,轉移了話題:


    “除了這點以外,作者的行文風格也偏向女性化的視角,基本可以確定她的性別是女性了。”


    我點點頭表示認同,時左才又翻到另一篇博客,繼續說:


    “再來,看這條。”


    【#566#今天又是星期五,終於可以出門啦!接何先生放學真的很開心!平日都是何先生一直在照顧我,但一到了星期五,陪何先生一塊走過人行道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像是超級英雄一樣!】


    【#567#而且何先生雖然性格沉穩,但是意外地會害羞耶,每次都要我在學校外麵的街頭等他,說讓學生看見影響不好,真的好可愛啊!】


    “光憑這一篇日記,可以分析出來的事情就有兩件,一是博客的主人應該每周五都會接何遇放學,二是,兩人住的地方離學校不會很遠。因為何遇一直都是騎單車來學校的,住的地方絕對不會超過一個地鐵站的距離……”


    說罷,他又開始沉吟:


    “不過,一個二十七八歲的女人,每天都宅在家裏,也不用做家務活,這點倒是有幾分可疑……”


    “等等!”我有些跟不上他的思路:


    “你又知道她今年二十七八?”


    時左才切出目錄,憑著記憶點進了一篇兩年前的日誌——我看得目瞪口呆。


    “看這一段,她有提到自己近期正在考公務員。”


    【#1717#今天也在複習準備下個月的公務員考試,雖然隻是興趣使然,不過何先生也一直鼓勵我多接觸新鮮的事物。我自己都覺得我是考不上的,因為也沒有很認真,鬧著玩似的。我跟何先生開玩笑說,沒準我年年都重考,再考個九年,人家就不讓我考啦……】


    “一個不算是很冷門的常識——在中國,公務員考試是有年齡限製的,最大年齡不能超過35歲。”時左才說:


    “既然她說九年後就不能考試了,換算過來,寫下這篇日記的時間,也就是兩年前,她應該在26歲左右。”


    “okok這迴合算你贏了。”我無奈地歎了口氣,心中卻是大概估算了一番何遇的年齡,他今年大約也是在三十歲上下,這個年齡差距倒還算得上是……呃,門當戶對?


    像她這樣年紀的女子,字裏行間猶保留著青澀女子滿腔的少女心,想是真的相當喜歡何老師了。


    但轉念一想,如此熱戀的一對情人,到頭來也沒能熬過深情的癢,我不禁有幾分感慨。分手一年半,這女人仍舊沒能走出生活的陰影,應該是被甩的那一方吧?


    我對何遇越發沒什麽好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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