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愣。


    “博客有問題?能有什麽問題?”


    時左才滑動著手機屏幕,直接跳到目錄四分之三的地方。


    “最明顯的地方是這裏,從一年半前開始,日記的標題變了。”


    我看向手機,果然,此前博客的標題格式都是“喜歡何先生的十萬個理由”後麵附上當天的日期。而從去年7月6號開始,博客的標題被刪去,隻單純地留下了7/6,7/7這種簡單的日期。


    而日記的內容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采用##包裹數字的點列式記法,往往是寥寥數句便匆匆作結。


    【7/6】


    【我和何先生分開了。】


    【7/7】


    【路過了喜歡吃的炒板栗小攤子。雖然被叮囑過不能多吃,但是現在可以隨便吃也沒所謂了。】


    【7/8】


    【路燈變換著。以前我都會陪著何先生。現在何先生得自己過馬路了。像以前一樣,跟著過馬路的人群一塊走。】


    【7/9】


    【背了兩年的背包壞了。沒能修好。】


    【7/10】


    【試著抽了根煙。被嗆到了。已經不會抽了。】


    【7/11】


    【鶴橋施工了。隻好從原路迴家。雖然近了許多,但沿路交通燈太多了】


    時左才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日記的主人和何先生分手的日期是在一年半以前,與何遇摘下訂婚戒指的時間正好吻合,最奇怪的是,距離兩人分手已經過去了五百天左右,日記還在繼續更新……”


    “等等!”


    我出聲打斷了他,揶揄道:


    “時大偵探,你這也太先入為主了吧?雖然我有說過這個博客是我搜何遇的名字發現的,但是日記上並沒有什麽地方可以證明裏麵的‘何先生’確實就是何遇的吧?就算像你說的,分手的日期和他摘下婚戒的日期恰好吻合,那也有可能是偶然,更有可能是你記混了……”


    時左才淡淡地掃了我一眼,說:


    “我確實沒有確切地記下何遇摘下婚戒的具體日期,但是記憶是可以通過日記的內容互相印證的。”


    他隨意地滑動著手指,點進了開頭幾篇匆匆瀏覽過的日記。


    【喜歡何先生的十萬個理由10/11】


    【#1122#明天何先生要出差了,為期三天。因為擔心我不肯好好吃飯吃藥,在家裏的冰箱上、衣櫃上、床頭櫃上貼滿了各種各樣的便簽。何先生真是個體貼的男人。】


    時左才指著這條,說:


    “兩年前的10月11日,是北師範和廣州聯合舉行的教師交流會,雛光裏有好幾個教師都去了北京聽課。其中就有何遇。”


    我的記憶稍稍複蘇了些:


    “你這麽說,我確實記起來,那時候咱們班還請了隔壁英高的實習老師來代課,人還挺漂亮的……”


    時左才又往下翻。


    【喜歡何先生的十萬個理由3/14】


    【#1611#何先生最近都沒有迴房間睡覺。聽他說,是在批改整個年級的摸底考卷,怕孩子們一個寒假下來,把學到的東西都忘幹淨了。我問他其他數學老師也會這麽忙嗎,他說不是的。整個年級三名高三數學老師,隻有他主動提出了要給學生做摸底考試。我笑話他:孩子們肯定討厭死你啦,他笑笑不說話。但是,這真的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呀!有時候我真的很佩服他的責任心呢……】


    看見這一則,我的臉頓時就苦了下來。


    “這麽說,咱們年級確實隻有何遇是這樣的……”我以前的班級還曾經因為摸底考試的事給他冠上了“何魔王”的稱號。


    時左才點點頭,又翻迴一年半前兩人剛分手的部分。


    【7/11】


    【鶴橋施工了。隻好從原路迴家。雖然近了許多,但沿路交通燈太多了】


    “這則日記是在一年半前,鶴橋就在我們學校南邊,從校門走過去不到一公裏的地方。”


    “我知道!我每天放學都會經過的!”我搶答了一通:


    “所以我也知道去年鶴橋那頭確實有在修路,折騰了差不多兩個多月呢……”


    時左才把手機遞迴來給我,平靜地說:


    “一個恰好契合的時間點或許可以稱之為偶然。但是多個時間點都能夠吻合,就足夠證明文章裏何先生的身份了。”


    我沉默了一陣,腦子裏想的卻不是這個。


    “我說才爺……”我咽了咽唾沫:


    “我眼睜睜看著你劃的手機,那些日誌你明明就都隻掃了一眼,怎麽每篇是什麽內容、在哪個地方,你都能記得一清二楚?”


    時左才似乎被這個問題問倒了。有些疑惑地抬眼望著我。


    “有什麽問題嗎?”


    “你莫不是以為過目不忘是人人都有的特異功能吧?”我抽了抽嘴角。


    時左才的眉頭皺得更緊了,思襯良久,猶豫著說:


    “我以為隻有你不是。”


    我一陣無語。人比人氣死人,我決定放棄自取其辱。


    “迴到正題,你說這個博客有問題,那問題到底出在哪裏?”


    “我已經說了,距離他們分手,已經過去了將近五百天。”


    “然後呢?”


    “但是日記還在寫。”


    我又低頭瞄了幾眼手機,自打一年半前這個女人與何遇分手之後,寫下的日記多是些自怨自艾、傷春悲秋的文字,實在沒多少趣味,更沒什麽值得留意的地方。


    記錄的無非都是些生活中的瑣事,處處都透露著失落、悲傷、衰老、孤獨等等消極的意象,讀久了甚至讓人覺得有幾分壓抑。


    “那又怎麽樣?”


    時左才搖搖頭,頓了頓,說:


    “太長了。”


    “哈?”我沒聽明白。


    “這個人傷心的時間太長了。”


    “那又怎麽樣?”我嘟囔著:“每個人的失戀複蘇期都不一樣,久一點也不奇怪的吧?”


    時左才搖搖頭:


    “不可能,哪怕是罐裝可樂,保質期也隻有半年;就算是號稱永不過期的蜂蜜,放進罐子裏擺在超市販賣,保質期也不會超過一年。”


    “但那是愛情啊。”


    “愛情隻會更短。”時左才斬釘截鐵地說。


    我有些迷糊了:


    “不管怎麽說,你說的這些東西,什麽亂七八糟的保質期……這些和人失戀的時間壓根不搭邊吧?”


    時左才卻沒理會我,隻自顧自地揉著眉心,說些“太久了”、“太奇怪了”之類的話。


    我歎了口氣,拍拍他肩膀:


    “才才啊,不是我說你……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活得跟機器人似的,滿腦子理性的……多愁善感的人分手了,傷心個一年半載的根本不是什麽事……”


    話未說完,時左才忽然站了起來,開始收拾書包。


    “喂,你要幹嘛?”


    “去網吧。”時左才將書包背起:


    “我要把這個博客的主人找出來。”


    我愣了愣:“你說啥?”


    “我要把這個博客的主人找出來。”時左才機械性地重複了一遍:“我要弄明白,這個人為什麽會難過這麽久。”


    我瞪大了眼睛,驚訝的心情不亞於看見火星撞上了地球,急忙站起身來按住他:


    “你你你先冷靜一下,這不像你啊?你什麽時候也會對這種八卦感興趣了?”


    時左才愣了愣,旋即慢慢地蹙起眉頭。


    我感覺我像是提到了問題的關鍵——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心境是在什麽時候產生了變化的。


    “反正我今晚不能迴家……當做消磨時間吧。”


    我敢打賭,這家夥是在嚐試自我說服。


    但我已經攔不住他了。他越過過道,徑直往教室門外走,我忽然反應過來:


    “喂,阿才,你補考的卷子做完了?”


    我咬了咬牙,將桌上一片空白的卷子囫圇塞進書包裏。


    “你……你等等我,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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