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咋們可以在這總結一下,其實所謂的改土歸流,就是地方權利結構的演變,因為前文已經說了,土司製度是古代封建社會治理地方的重要手段。


    拋卻之前不說,它算是從元代以來古代封建社會的中央王朝在南方少數民族地區推行的一項重要政治製度,其興廢過程反映出少數民族社會的深刻變遷。


    不過在古時候一直沒什麽人具體去探究過這個問題,而具有近代學術意義的關於土司製度的研究始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其背景是民族學在中國逐步興起以及對開發邊疆、改進邊政等問題的關注。


    而且當時學者們的興趣主要集中土司政策沿革與現存土司地區的實地調查兩個方麵。


    到1949年以後,學界對改土歸流後地方社會變遷有了較多的研究,這些研究大致從社會形態更替(封建地主製代替農奴製或奴隸製)、社會經濟發展、文化進步等宏觀的角度展開,並且大都或預設了生產方式演變的理論前提,或著重於描述先進生產力的發展以及先進文化在少數民族地區的推廣,或流於泛泛而談,或糾纏於社會進步與退步的價值評判。


    對改流前後少數民族社會的實態特別是權力關係的變化缺乏深入細致的實證性研究,使我們難以真正理解改土歸流所帶來的深刻影響。


    不過,當研究者試圖去把握少數民族社會的變化時,也麵臨著許多困難,特別是我們所看到的有關南方少數民族的史料大都是漢人官員、文人們所留下的,在缺乏深入調查以及存在著文化偏見、獵奇心理的情況下,官員、文人們大都隻言片語、浮光掠影、半事實半想象地記載他們眼中的“異類”。


    幸運的是,有許多學者所研究的黔西北(貴州西北部)彝族擁有自己的文字、文獻以及一套具有深遠曆史根源的政治權力架構,結合彝、漢文獻、田野調查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或許可以構建一幅改土歸流前後地方社會變遷的曆史圖景。


    但有必要指出的是,除金石材料外,彝文獻一般未標明作者及著作時間,隻能大致知道它們基本上是明清時期的作品。


    此外,彝文獻大都用五言的形式寫成,許多敘述極為簡略和隱晦,跳躍性較大,有的還雜糅著神話與傳說。


    這些給研究者帶來了相當的困難,因此,隻有充分掌握大量的彝、漢文材料,諳熟當地彝族的傳統禮俗的情況下,才能真正理解彝文獻的含義。


    作者菌在這寫這麽多的目的,也是想跟大家科普一下這方麵的相關知識,探究一下這些地方政權自己的政權形態,然後考察其在中央王朝開拓西南地區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變化,及其最終崩潰但依然在新的政治、文化環境中發生作用的複雜曆史過程。


    相信探討中央王朝的典章製度在一個具有自己的文字、禮儀以及政治法律傳統的非漢族社會中推行與表達的曆史,有助於推進我們對傳統中國大一統結構特質理解與認識。


    比如講過的關於改土歸流前黔西北地方社會的權力結構。


    當然,這裏所指的黔西北界鄰川、滇兩省,大致相當於清代貴州大定府所管轄的範圍,包括今貴州省畢節地區的全部以及六盤水市的一部分。


    據明清時期的彝、漢文獻及當地的口碑資料,早在三國時期,一位叫妥阿哲(漢文獻稱“濟火”)的彝族首領就因幫諸葛亮征討南中有功而被封為羅甸國王,統治包括今畢節、大方、黔西、織金、納雍、金沙等縣的大片土地,是為慕俄勾君長國。


    至遲在元代,慕俄勾的勢力已跨過了烏江上遊的鴨池河,向東一直延伸到今貴陽一帶,但統治中心在鴨池河之西,因此慕俄勾亦被稱為水西,明代依前朝舊例,賜封水西統治者為貴州宣慰司宣慰使。


    明製,宣慰使從三品,為品級最高的土司,朱元璋還詔“貴州宣慰使靄翠位居各宣慰之上”,由此足見水西土司的重要地位。


    自靄翠以後,水西君長開始采用漢姓——安,實行彝、漢雙姓名製,所以又稱水西安氏。


    除慕俄勾外,黔西北地區尚有另一位彝族首領俄索折怒於元代以前在黔西北建立的烏撒君長國,統治區域大致包括今威寧、赫章二縣。


    明代烏撒君長被賜封為烏撒土知府,並象水西君長一樣采用漢姓——安。


    以明清史料及口碑斷言三國時期彝族已在黔西北建立起類似國家的組織或許過於草率,一些學者聲稱彝文是中國最早的文字,理據同樣欠充分,但至遲在宋代,黔西北一帶彝族的已開始使用彝文字,而各種製度亦粗具規模,宋人範成大稱:南方曰蠻。


    今郡縣之外,羈縻州洞,雖故蠻地,猶近省,民供稅役,故不以蠻命之,過羈縻,則謂之化外真蠻也。區落連亙,接於西戎,種類殊詭,不可勝記,今誌其近桂林者。


    宜州有西南蕃、大小張、大小王、龍石、騰謝諸蕃,地與牂牁接,人椎髻跣足,或著木履,衣青花斑布,以射獵仇殺為事。


    又南連邕州南江之外者,羅殿、自杞等以國名,羅孔、特磨、白衣、九道等以道名,而峨州以西,別有酋長,無所統屬者,蘇綺、羅坐、夜麵、計利、流求、萬壽、多嶺、阿誤等蠻,謂之生蠻,酋自謂太保。


    大抵與山僚相似,但有首領耳。羅殿等處乃成聚落,亦有文書公文,稱守羅殿國王。


    羅殿國在何處,明代史料常稱水西為羅殿(甸),水西君長們亦常以羅殿(甸)國王自居。


    雖然學界並不完全同意水西即羅甸,但羅甸國不在黔西北即在黔西北的周邊地區,這是可以肯定的。


    羅殿等處已粗具國家的規模,其所使用的公文應該是彝文。


    因為該地是“化外真蠻”,遊離於中央王朝的羈縻州縣係統之外,不繳稅,不服役,同宋朝廷的關係,僅僅體現在“市馬”一類互惠的經濟活動上,羅殿國的統治者們不大可能去學習漢文。


    到明代後,這些君長國的上層人物才開始接受漢化教育。


    根據彝、漢文獻,我們可以對黔西北彝族政權作一大致的描述與分析。


    在當地彝語中,君長國的政權稱為“勾”,如烏撒稱紀俄勾,水西稱慕俄勾,播勒部稱婁婁勾,磨彌部稱古口勾等。


    這種稱謂含有某種神聖的意味,勾()意譯時又指白鶴,在彝書中頻頻出現,被描繪為具有超凡能力的聖鳥。


    勾政權的最高統治者稱“祖”(,即“祖摩”,意譯為“君”),其輔佐者有“摩”(,意譯為“臣”)、“布”(,即“布摩”,意譯為“師”,指祭師、經師),彝書中往往三者並稱,學界對此已頗多闡述,在此要補充的是,在黔西北民間口耳相傳的許多“曲穀”(即情歌)中尚保留著對君、臣、布政權的記憶,如〈穀邳賴〉稱:情郎和情妹,進入了歌場。


    君長居左,臣子居右,布摩居上位,男女情人居四周,反複排列位置,把愛根建立,把情根建立,男女情人居一處,有位置可尋,有秩序可依。


    像是有學者在威寧調查時,據世襲布摩李幺寧所說,鶴(勾)、鵑、鷹分別象征君、臣、布,這可從文獻中得到印證。


    《彝族源流》雲:“君聲象鶴聲,臣聲像杜鵑,布摩鷹的聲。”《支嘎阿魯王》亦載:


    君象鶴一樣高潔,臣象杜鵑般能言,布摩好比,淩空展翅的鷹。


    君、臣、布三者有一定的分工,據《蘇巨黎咪》:


    賢君發號令……賢臣作決斷……賢布摩祭祖。


    君長掌權,與臣問計,高明的布摩祭祖。


    布摩祭祖,必須熟習譜係,所以“布摩的重要使命,理順宗譜為上”。


    每個君長國都有若幹布摩,或許隻有知識淵博、“法力”深厚者才有為君效勞的機會,但各級官員甚至平民同樣需要祭祖和理譜,所以其他布摩同樣受到尊重與歡迎。彝書稱:


    宗譜有秩序,布摩先問主人才行。若布摩先問,布摩祭祖,有章有法,功是布摩的。


    或許彝書所載的君、臣、布分工在很大程度上隻是一種理念,在政權的實際運行過程中對此並不完全遵循,例如除祭祖、敘譜外,布摩還廣泛行使著各種權力。


    黔西北彝族的政權與族權往往交織在一起,君、臣、布之間通常具有親緣關係。


    如彝書對烏撒部遠祖有如下記載:


    默氏那咪錄,諾隴鄧,諾克博,諾濮迂之母。


    君為諾隴鄧,臣為諾克博,請莫布洛穀,在洛補奪朵,祭三代亡靈。


    耐叟苦之女,叫叟苦咪嘎,嫁在德迤惹舍,是姆氏三子,即姆阿餘,姆維遮,姆阿足之母。


    姆阿餘為君,管古苦地方;姆默(默疑為維之誤)遮為臣,名揚紀古地,姆阿足布摩,管文化禮儀。


    又如世襲布摩亥索家,是從水西開基君長勿阿納的上一代分出的。


    臣與布可分為若幹等級,形成了“九扯九縱”之製。在漢文史籍中,《明神宗實錄》較早提及該製度的名稱,康熙初年親履水西的官員彭而述則談到了該製度的一些具體內容。


    後來的許多地方誌根據彝書,對此進行了更詳細的梳理,“九扯九縱”即根據事權的不同,將輔佐君長的臣與布分為九個品秩,總理行政的長官曰“更苴”,品級最高,史稱:


    年高最貴者謂之庚尊(即更苴),……庚尊授木杖,鳩刻其上,往往宣慰有軍國大事,則庚尊以鳩杖往決之,但首示可否而已,木皆用番書,多不可曉。


    “穆魁”、“濯魁”輔佐“更苴”,參與軍機大事,品級次之;“誠慕”“掌宗祠之祭祀,修世係之譜牒”,“白慕”“掌喪葬之齋醮。”


    兩者並為第三等級;“慕史”司文書,“掌曆代之閥閱,宣歌頌之樂章”,同“執事左右”的“諾唯”、“禡葩”一起構成了第四品級;“罵初”、“罵寫”是兵帥,管軍事,“弄餘”掌禮儀、辦外交,“崇閑”督農事、管生產,共為第五級;“濯苴”、“拜書”管接待,“拜項”管門禁,“扯墨”管祭祀牲口,品級更次;“項目”管器物,同管禮物的“弄都”、管環衛的“初賢“,作為隊長的“黑乍”列為一等;其餘服雜役者又列為一等。


    以上共八個品級,“少一而不足九者,蓋錄彝書者脫漏。”


    君長們亦會任命統治區域內的其他族類的首領為官,“苗、獠寨大丁強,亦為祃寫(罵寫)、祃初(罵初),自統其兵”。


    上文簡要敘述了君、臣、布三者共秉國政的製度,下文將進一步論述烏撒、水西的行政體製。


    黔西北的基本行政單位稱為“則溪”(又譯作“宅溪”、“宅吉”等),在此以水西為例,《彝族源流》雲:


    慕俄勾,妥阿哲部,將十三則溪,設自家地盤。


    第一是嘎婁,第二是安嘎,第三是隴垮,第四是鬥堵,第五是朵勒,第六是於底,第七是洛莫,第八是熱臥,第九是以著,第十是化角,雄所第十一,慕柯第十二,火著第十三。


    妥阿哲部,則溪的順序,這樣排列的。


    彝書《水西製度》所載與此相同,十三個則溪遍布水東、水西,直達貴陽城北三裏處。


    每個則溪都會設一個大倉庫,用以保管征收來的錢糧,在彝語中則()即倉庫之意。


    所以可以說每個則溪都有一個小市場,因為溪意為集市。


    像是黔西北的地區一些以書麵形式記錄下來“出嫁歌”對十三則溪的特征有生動描述,〈阿買懇〉載:


    妥阿哲境內,去來要翻山,是嘎婁則溪……以飛鳥命名,指安嘎則溪……高處出蕎麥,中部出美人,指隴胯則溪……騎馬好比打秋千,指的都則溪……步行路艱難,漢水不離身,指冬婁則溪……猶如象背上搓繩,似象毛蓬鬆,指迂底則溪……彝寨地勢寬,漢寨地勢大,指六慕則溪……高山日不照,壑穀露不幹,指熱臥則溪……彝家轄地內,掌權人輩出,指以著則溪……雲霧遮蓋天,稱霸於白岩,指化角則溪……冬晴雪不幹,夏晴露不幹,指雄所則溪……好比用銀裝飾裙子,好比用金裝飾裙子,指慕胯則溪……家中無絲綢,帳幔無限長,指火著則溪……十三個則溪,慕胯地盤廣,則溪勢力大。


    而管理則溪者都是君長的宗親,根據《水西地理城池考》等彝、漢史籍的記載,阿哲家共有十二大宗親。


    每個宗親都占有一個則溪,加上君長自己親領一個則溪,這正是十三則溪的由來。


    但君長所擁有的絕非隻是一個則溪,崇禎七年(1634)水西君長、宣慰使安坤病故,無嗣,屬下各土目爭權奪位,互不相讓,結果紛紛獻地歸順,時總督西南軍務的朱燮元疏雲:


    臣查該司有宣慰之土,有各目之土。宣慰公土,宜還朝廷。各目私土,宜聽分守。


    宣慰之土究竟指什麽地方,十二宗親之一的臥這頭目安世呈稱:


    其宣慰公地,以著、則窩、化角、木胯、火掌、架勒、安架、的都、朶伱、隴胯十宅吉,插白、雨朶、內莊、則伱、雪革、化處、土橋、哥落、比那、仲已、仲巳、本捏、租寫、朶拱、沙壟、卻壟、西黑、阿東普、以墨、四著、罵個等白勒莊寨,宣慰既以無嗣,地方應行歸籍。


    可見,水西君主的土地遍及十個則溪,但並非十個則溪全是其領地。


    事實上,每個則溪通常都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宗親的土地,即“各目私土”、“目地”,另一部分即君長的土地,即“宣慰公土”、“公地”,以木胯宅吉(則溪)為例:


    木胯宅吉東至閣鴉驛,南抵女農革河,西連鎮雄界,北攙藺界,南北一百裏,東西一百八十裏,公地計五莊,人民共二十七寨,戶口二百四十五房,秋糧每年共該倉鬥米一千三百一十一石。


    目地大小頭目共六十二處,秋糧每年共算該倉鬥米六百五十八石六鬥一升。


    則溪主要有兩種職能,一是管兵馬,二是管糧草,相應地設置了兩種類型的官。


    彝書《水西製度》雲:“各倉庫派有管兵馬、倉庫的負責人。負責管戛勒倉庫與兵馬的是扯老底蘇,管安戛倉庫與兵馬的是卜俄必迭……”


    《大定府誌》亦載:


    水西十三則溪。木胯則溪:管錢糧阿戶,兵馬阿五;火著則溪:管錢糧歸宗,兵馬以義……宣慰時,管堆錢糧之夷目號六慕濯色,管操練兵馬之夷目號慕苴罵色。


    但《土地民奴和則溪的管理》中提及的則溪官員有兵馬元帥與城堡、營寨主管者兩種,沒有錢糧官,茲以隴垮則溪、戛勒則溪與朵能則溪為例:


    主管戛勒則溪城堡和營寨的,是液額苦帕家篤額阿切的女兒,住於徹堵底蘇……


    隴垮則溪城堡和營寨的主管者,是妥阿哲(即濟火,水西君長國的開基者)的幼子阿哲阿琪。兵馬元帥是節能以義。


    濮勺必迭,屬於德布支係的魯歹君長家。阿闊阿比,則是慕俄格君長正妻所生的兒子。他們都是隴垮則溪轄區的穆濯、奕續。


    朵能則溪城堡和營寨的主管者,是紀啟魯潔。兵馬元帥是阿施納額。濮葉額增為兄,管理勿阿納(妥阿哲的六世祖)家的地方,濮葉洛舉為弟,是外甥家來當臣子,乃洛舉土目。


    隴勺阿再,初次來管朵能。額拐額知、阿闊阿葉、阿闊木依、阿闊覺道、阿闊額迭、阿葉德初、忍額德直,他們都是朵能則溪轄區的穆濯、奕續。


    或許城堡和營寨的主管者即是錢糧官,《土地民奴和則溪的管理》隻是換了個說法而已。


    這段材料還表明,則溪的官員們之間以及他們同君長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親緣關係,有的是分封世係而來,曆史久遠,如阿哲阿琪係古代水西君長妥阿哲的幼子;有的是後來的君長所封,如隴勺阿再;有的是君長的母係親戚,如濮葉洛舉兄弟;有的是女性,如篤額阿切的女兒;有的甚至來源於其它彝族支係——德布係,如濮勺必迭。


    顯然,統治權力的分享並不完全滿足嫡長子為大宗、其餘眾子為小宗,層層分封的宗法製原則——這一原則長期以來被漢文文獻和近代研究者用以解釋水西的政治製度。


    上述引文同時揭示,在兵馬與錢糧官下麵似乎還有職位更小的穆濯、奕續、土目等。


    穆濯、奕續、土目等有時還是一種統稱,包括了城堡、營寨的主管和兵馬元帥。


    如阿哲(阿)琪是隴垮則溪的城堡、營寨主管,但《西南彝誌》卻稱:“隴垮地的三家,額迭和那知,以及阿哲琪,都是慕濯和奕索。”


    該書介紹了水西君長國的幾個則溪及其主管者,每一個則溪講完時,都要強調一句:“所有慕濯和奕索(續),其事跡不可忘記。”


    每個則溪都必須向君長繳納貢賦,何種情況應繳何種物品以及數量多少等在書麵上都有詳盡的規定,管理上完全做到了有規可循。


    此外,君長分布在各個則溪的土地或許是由各宗親負責耕種、管理,這可能也是他們的一項義務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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