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烏撒地區亦實行則溪製度,這一製度據說是俄索折怒王建立的,折怒是烏撒曆史上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元史》載:烏撒烏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
烏撒者蠻名也。其部在中慶東北七百五十裏,舊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烏雜蠻居之。
今所轄部六,曰烏撒部、阿頭部、易溪部、易娘部、烏蒙部、緄畔部。其東西又有芒布、阿唼二部。後烏蠻之裔折怒始強大,盡得其地,因取遠祖烏撒為部名。
折怒王的事跡在文獻與口碑中多有敘述,彝書《俄索折怒王》稱:走路常要迴頭看,折怒王的故事有人傳。
布摩用文字記錄,歌手們代代傳唱。篤洪納婁的山陷了,折怒事跡也留傳。巴底的海水幹了,折怒英名不失傳。
同書記載了他建立則溪製度的經過:
(俄索折怒王)以魯旺的方位,依魯補的數字,支格阿魯定的標記,設置九大則溪。
重振俄索藺的雄風,再建立虎皮般的典章。
綠竹茵茵的莫則洛那洪,設置第一則溪;稻花芳香的俄補甸吐,設置第二則溪;鬆濤唿唿的德珠杓嘎,設置第三則溪;山青水秀的六曲博果,設置第四則溪;巍巍篤洪木穀,設置第五則溪;霧靄像青紗般繞著的耐恩,設置第六則溪;蕎花像彩虹落地般的辭吐,設置第七則溪;五彩索瑪(按:索瑪即映山紅)簇擁的女武溢恆,設置第八則溪;好比鬥柄繞著北極星,篤洪那婁是中央則溪。
《彝族源流》、《水西製度》所載與此同,可見烏撒實行了則溪製度。
上文論述了中央王朝大規模經營黔西北之前該地的製度與文明,由於彝書一般不注明著者及時間,使我們難以對其間的人與事作清晰的時間判定。
此外尚須指出,現存彝文獻大都是明、清以來的抄本或石刻,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僅僅反映明、清時期的曆史。
因此結合上文所引的《宋史》、《桂海虞衡誌》、《雲南誌略》、《元史》、《貴州通誌》等宋、元、明三代的漢文獻,可以肯定在元明甚至更早,彝文字已經開始運用,而各種製度亦粗具規模。正如宋人範成大所稱:
羅殿等處乃成聚落,亦有文書公文,稱守羅殿國王。
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對黔西北的開拓日益深入,在此過程中,彝族製度如何因應,君長、布摩、土目的地位與角色發生了何種變化,下麵將對這些問題較為深入的探討。
到了後麵元、明王朝的開拓對勾政權的影響的話。
通過前文,可以看到,雖然明清時期有不少地方誌的編修者根據《禹貢》、《爾雅》等古書將貴州劃入梁州南境、荊州西裔,因此主張“黔於古始非異域也,入我版圖,所從來遠矣”。
但長期以來,黔西北等地區同中央王朝的關係主要體現在時斷時續的朝貢上。
像是唐宋時期,包括黔西北的鴨池河以西地區甚至沒有被納入羈縻州縣的係統中,基本上處於獨立狀態。
迨至元朝進軍西南,在黔西北等地“設官料民”、屯田駐軍、賜封土官,局麵才開始發生變化,雖然如此,元王朝能夠有效管治的地方大概僅限於與軍隊駐防地附近的區域,其餘廣大地區仍然掌握在地方土酋手中。
明代承元之舊,大為恢拓,完善與規範了土司製度(包括設置專門的土司職銜、對土官襲替的更嚴格監督與控製、土司賦役與朝貢的製度化、要求土官學習漢文化等)。
同時增設更多流官機構(例如設置貴州行省)並廣泛設立衛所等,明代設在水西與烏撒及其周邊地區的衛所就有畢節衛、烏撒衛、赤水衛、永寧衛、貴州衛、貴州前衛、威清衛等七個。
而且衛所士兵大都來自南直隸、湖廣、江西、四川、山東、山西等地,意味著一場較大規模的移民運動。
此外,民間自發的移民也為數不少。
隨著中央王朝拓的日益深入,勾政權與則溪製度在明代開始發生某些引人注目的變化,尤值得關注者有君長之職由四十八支輪流襲替一變而為父子相傳、漢人進入勾政權、水西與周邊勾政權“此絕彼替”的習慣受到幹涉等。
的確,首先是從輪流襲替到父子相傳。
因為前文已提到,認為則溪統治權力的分享並滿足嫡長子為大宗、其餘眾子為小宗,層層分封的宗法製原則是一種誤解,君長一職的襲替情況又如何呢,關於此問題有兩份重要文獻,一是正德年間王陽明致水西君長、貴州宣慰使安貴榮的書信,其中提到:
且安氏之職,四十八支更迭而為,今使君(指水西君長、貴州宣慰使安貴榮)獨傳者三世,而群支莫敢爭,以朝廷之命也,苟有可乘之釁,孰不欲起而代之乎。
另一份文獻是成化年間安貴榮請兩京國子監祭酒周洪謨所撰的《安氏家傳序》,該文對洪武初年至成化年間的每一位承襲人的身份都有簡單介紹。
根據以上兩份史料,方國瑜先生指出:
《黔南職方紀略》說:“安氏非家嗣不能有其官,亦非家嗣不能有其土”,又《水西土官製度略》說:“夷俗以嫡長為貴,宣慰之子,惟嫡室長子得襲職”,這是後來的事,在早期恰好相反。
方國瑜的見解是富有洞察力的。
所以大家如果有興趣的話,下麵我們可以根據《安氏家傳序》,結合《明實錄》等史料,確定從元後期到明前期水西各代君長間的親屬關係,並對君長職位從群支“更迭而為”到父子相傳的背景進行簡單考察。
茲將水西土官係譜考證如下:
阿那、阿畫(阿那之弟)、靄翠(阿畫從子)、安的(翠弟,《明史》卷316頁8169則雲:“子安的襲。”
《家傳》成文時間早,且必定利用了安貴榮所提供的材料,疑《明史》有誤),安卜葩(的弟)、安納洪(卜葩之叔輩。
《家傳》雲:“卜葩年老有疾,安納洪替職,(永樂)十六年赴京進貢,迴至襄陽江漢驛病卒。
孫彬楫尚幼,從父安中借職。”此記載似未說明病卒者是卜葩抑或納洪,《明太宗實錄》卷233永樂十九年正月壬午條,頁2254載:“貴州宣慰使安卜葩來朝,貢馬。賜鈔幣,遣還。”
卜葩十九年尚在,可知死者係納洪,安中是安納洪之孫彬楫的從父,下文又考證出他是卜葩之弟,因此納洪係卜葩之叔輩無疑。)
安中(卜葩之弟。《明太宗實錄》卷266永樂二十一年十二月甲戌條,頁2420雲:“貴州故宣慰使安卜葩之弟忠貢馬六十匹,且奏兄安卜葩已卒,請襲職,從之。”
可知中係卜葩之弟。《家傳》為“安中”,《實錄》為“安忠”)安聚(中從子。《明英宗實錄》卷11宣德十年十一月辛未條,頁0203雲:“貴州故宣慰使安中男聚,女直指揮若亦不花等來朝,貢馬及方物。
卷14正統元年二月癸醜條,頁0259雲:“命貴州宣慰使司故宣慰使安中侄聚,弗恩木衛故指揮使察罕貼木子木當哈俱襲職。”
可知聚係中從子。但嘉靖《貴州通誌》所載〈家傳〉頁649稱:“安中物故,從父安聚襲。”
疑該版《家傳》有誤,萬曆《貴州通誌》所載〈家傳〉頁581改為:“安中物故,安聚襲。”)
安隴富(聚從子)、安觀(隴富子)、安貴榮(觀子);長期以來,權力傳承並未遵循父死子繼的原則,[60]王陽明顯然明白這個情況,所以稱“且安氏之職,四十八支更迭而為。”
自安隴富起才將君位傳給兒子與孫子,“獨傳三世(即隴富—觀—貴榮)”,揭開了嫡長子繼承製的曆史。
這一製度的變更是明廷介入的結果,正所謂“今使君(指安貴榮)獨傳者三世,而群支莫敢爭,以朝廷之命也。”
朝廷願意扶助隴富一支壟斷大權,或許有觀念與習慣上的因素,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後者的恭順與效忠,隴富當政前後,明廷在西南地區有較大規模的軍事行動,這可能是隴富改製的契機。
他本人的承襲同其報效有關,繼位後又積極為明廷東征西討。
隴富對中央王朝的效力之勤在水西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這也許是他獲得明廷支持的重要原因。
隴富之後,父死子繼之製得以確立,除非君長乏嗣,否則旁支絕難問鼎宣慰使之職。
其次是對“彼絕此繼”的幹預。
因為大家都有所了解,即便父死子繼之製確立,在君長乏嗣時亦會出現妻、弟、侄、叔、甥等親屬繼位的情況。
明王朝對此是予以承認的,《明會典》雲:嘉靖九年題準,土官衙門造冊,將見在子孫,盡數開報,某人年若幹歲,係某氏生,應該承襲;某人年若幹歲,某氏生,係以次土舍,未生子者,侯有子造報,願報弟、侄若女者,聽。
布政司依期繳送吏兵二部查照。
除水西與烏撒外,在黔西北周邊地區尚林立著若幹個類似的彝族君長國,主要有滇東北的阿芋陡部、芒部、烏蒙部、古口勾部;黔西南的阿外惹部;黔中的播勒部;川南的扯勒部。
這些君長國的政治製度相似,具有同宗共祖的信念,並且互通姻媾,來往密切,形成了橫跨川、滇、黔三省的族類認同團體。
因為血緣與姻親關係的交織,所以當某個君長乏嗣時,繼任新君極有可能來自其它君長國。
因此,“彼絕此繼”的習慣可能會導致父子或兄弟同時擔任君長乃至一人身兼兩地君長的情形,此時盡管符合承襲製度,但已經與控馭土酋並削弱其權力的初衷相悖,因此官員們往往會對各君長國之間的這種承襲習慣加以幹預。
還有就是漢人進入勾政權,因為在移民潮流的的背景下,黔西北“勾”政權的構成也逐漸發生了變化。
像是嘉靖《貴州通誌》雲:彼至愚無知者反見變於夷,重以江右、川、湖販商、流徙、罷役、逋逃多為奸詐,誘群酋而長其機智,而淳樸浸以散矣。
這段簡短的敘述頗值得玩味,中央王朝的滲透日漸深入,地方土酋必須經常同官府打交道,土司政權亟需通漢文、熟習內地禮儀的人才,許多失意的移(流)民亦樂於為土司效勞,謀求更好的發展。
在士大夫們看來,這無異於“淳樸浸以散矣”,嘉靖年間的湖廣、川、貴軍務總督張嶽稱:
又訪得湖、川土官專一收留各處光棍無賴,成群潛往京城打聽事情,或交通賄賂,或央求麵分,或勝駕謗言,挾害上官,或扌兒傳是非,誑惑愚民。
張嶽所說的雖是湖、川土司,但黔西北的情形亦與此相似。
例如在抵製朝廷擴張,意圖恢複貴竹長官司的行動中,陳恩、王嘉猷等漢人積極為貴州宣慰使安疆臣出謀劃策,在京師營造了一張關係網絡,連兵部尚書石星都被拉攏。
除了“販商”、“罷役”、“逋逃”、“光棍無賴”之流外,還有一些科場、宦海的失敗者投奔夷地。
例如何若海本係遵義府學廩膳生員,流落京師賣篆刻為生,曾蒙吏部諮送兵部授守備職銜,“用之不聽,雄心落魄”,後見遼事孔亟,便赴各衙門條陳對策,未被采用。
恰逢毗鄰水西的扯勒部君長、永寧宣撫使奢崇明遣使進京,於是何若海便投奔永寧,參與策劃反明,被永寧、水西、烏撒、烏蒙、東川、芒部六司、府共封為丞相,權傾一時。
文獻上一般籠統地將為土司所用的漢人稱為漢目、漢把,這使我們通常難以得知他們在土司政權中的任職情況,不過關於黔西北的著名漢目陳恩、陳其愚父子的記載保留尚多,足資參考。
明代官員江東之、劉錫玄、楊寅秋等人的奏疏、諭帖、書信中曾多次提到陳恩、陳其愚以及他們在水西政權中的重要影響。
民國《大定縣誌》載有陳恩墓碑的部份碑文,今人餘宏模等又實地踏勘了陳恩及其父母的墓地,抄錄了不少碑文、墓誌。
綜合這些材料可知,陳恩字槐亭,號無為道人,頗通文墨,來自閩浙一帶,生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卒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其母吳氏、父陳文彬的墓碑分別立於萬曆二十五年(1597)和萬曆三十九年(1611),可見其父母或已定居水西。
至遲在萬曆二十年(1592),陳恩已在水西勾政權中擔任要職,與三省總督李化龍、貴州巡撫郭子章等地方大員都有詩文往來。
其墓在大方城東三十裏之凰山下,墓碑雲:“羅甸國更苴總理、兩班墓魁扯事、槐亭陳公之墓。”
墓誌銘又稱:“三聘仍出任慕魁輔事,辛亥以功德齒三尊。”
官至“更苴”、“慕魁”,權勢之重可見一斑,墓聯中“伊周得意笑談李杜”一句亦反映墓主當年叱吒風雲的豪情。
恩子陳其愚,明末奢安之變時,曾設計重創孤軍深入的朝廷軍隊,殺死了貴州巡撫王三善。
到明代後期,勾政權中的漢把似乎越來越多,勢力也越來越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左右黔西北政局。
像是前文已提到何若海參與策劃反明,朱燮元在分析奢安之變時亦雲:
查酋之造叛,實係安邦彥(水西君長安位的叔父)父子首倡而莫德主謀,漢夷各目,迫於威脅,不得不從。
貴州提學僉事劉錫玄在諭安位的帖中亦稱:
爾年甚小,便受國恩。非常遭際,乃被叛逆安邦彥及漢把夷目欺爾孤寡,送爾及爾母奢社輝之命,公然謀反,兵圍省城,大逆不道。
到了崇禎年間安位去世後,漢把們更是慫恿諸土目向明廷獻土獻印,明廷借機“裂土眾建”,如《朱少師奏疏鈔》對此有詳細敘述:
一漢把加銜副總劉光祚自安邦彥授首,諸夷目愈肆忿恨,謀動幹戈。
光祚獨排眾論,諭安位聽撫,及位死而眾目爭繼,光祚力主安良輔獻印,忠順之心,百折不迴,其功甚偉,應蔭指揮使,以風夷漢。
一漢把陳國是、李時芳、陳國基、楊啟祥、周廷鑒、李奇芳,以上六名。
安良輔與安隴璧互爭,眾皆分左右袒,獨六人堅持一心,慫恿獻印,招夷萬眾,應蔭土百戶。
漢把楊啟運、劉顯祚、楊起鳳、胡珽、陳萬選、陳國本、黃朝鳳、周士順、吳道端、吳道弘、楊淮、黃德、李先春、陳國榮、黃恩、楊德、顧隴正、吳楚漢、孫應奇、杜應林、曹一龍、高中正、高明盛、高明旺、丁誌明、趙廷宣、高仲文、羅士夔、萬鎮祿,以上共二十九名,俱效勞化諭,備殫心力,應各紀錄侯別效有功再為題敘。
可見,從奢安之變、安位受撫一直到獻土獻印,明末黔西北政局的重大變遷,無不有漢把漢目的參與。
除了漢人進入勾政權外,中央王朝的職官與行政體製同樣對彝族製度產生了影響。
例如在奢安之變的過程中,永寧奢氏曾建國大梁,改元瑞應,並賜封許多彝、漢頭目,名稱一如內地職官,如丞相、總兵、給事中、中軍都督等,[頗耐人尋味。
說到最後,就是關於改土歸流與黔西北地方社會的權力結構的演變了。
因為隨著王朝開拓的深入,黔西北土司與中央的矛盾越來越深,到天啟、崇禎間終於釀成一場規模巨大的反明戰爭,明王朝卒十年之功,動黔、川、滇、湖四省兵力,費百萬餉銀,終未能消滅水西與烏撒,在雙方都筋疲力盡的情況下,明王朝接受了水西的乞降,但安氏鴨池河以東的土地割歸朝廷。
明清遞嬗之際,水西首領安坤引導清軍進入貴陽,被清廷授予水西宣慰使之職,安坤子侄輩安重聖則任烏撒土知府。
到了康熙元年(1662),平西親王吳三桂奉命兼轄貴州,兩年後,他以水西、烏撒聯合南明舊將反叛為由,率兵平定黔西北,改土設流。
烏撒、水西的敗亡標誌著貴州勢力最強大的土司的覆滅,在清代士大夫的眼中,這無疑意味著王朝教化的一次重大勝利。
所以彭而述雲:前此一萬八千年,中國王會不能宣,開山鑿石逢今日,普天長貢水西篇。
這同時也意味著王朝“版圖”的擴張,康熙二十一年(1682)官平遠通判的黃元治詩稱:
安氏烏在哉,濟火無遺族,山川隸版圖,建郡設民牧。
《黔西州續誌》亦載:大定六屬之土司,與別不同,均水西、扯勒、烏撒三部宣慰宣撫之後。
蓋三部既入版圖,人民言語不通,風俗各異。
正因為這是新入“版圖”的地方,所以官員們又稱其為“新疆”,即“新造之疆”。
像是流官製與裏甲製的建立,安氏敗亡後,君、臣、布三者秉權的“勾”政權宣告解體,清廷利用內地的行政製度對則溪製進行改造,設置了四個府。
木胯、火著、架勒、化各四則溪置大定府,治大方城(今大方縣城);則窩、以著、雄所三則溪置黔西府,治水西城(今黔西縣城);的獨、朵你、要架、隴胯四則溪置平遠府,治比喇壩城(今織金縣城);烏撒置威寧府,治烏撒衛城(今威寧縣城)。
府名其實已暗示黔西北是“新造之疆”,頗具深意,清人宋起在談論威寧風土時雲:
……諸倮之俗如此,雖沐化已久,其桀傲之氣猶未盡馴,昔以威寧命名良有以也。
猶耐人尋味的是,每一個府的下麵都沒有設置州、縣、廳等,顯然,設府的目的僅在加重地方官事權,以資彈壓,並非黔西北的戶丁錢糧足以支撐四府的規模,這種“名不副實”的建置正是許多“新疆”的特點。
與此相應,清廷在黔西北的駐兵數量相當可觀,共有平遠、大定、黔西、威寧四鎮總兵,兵員分別為2,220名、2,400名、2,220名、2,220名,共9,080名。
因此康熙十年(1671),朝廷進一步設立平大黔威守道一員,駐紮大定,總領四府。
貴州巡撫楊雍建聲稱:平、大、黔、威四府,境多烏羅,俗尚強悍,素係苗蠻巢穴,乃黔省肘腋要區也。舊製設有巡道一員,以資彈壓。
這種遠遠超越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的行政與軍備規模自然難以持久,所以隨著局勢的穩定,控馭的深入,“新疆”逐漸向“舊疆”演變。
於是三藩之亂結束不久,貴西道楊大鯤疏請:貴州平、大、黔、威四府,原係水西一隅,吳逆務張其功,設立四府,並設流知府、通判、經曆各四員及三鎮一協。
其實民少官多,請將四府酌改二府,其糧差各務仍設土官分掌。
至協、鎮官兵,亦行裁並,量留二鎮。
其實在楊大鯤上疏之前,清廷已開始改革黔西北的行政建置,平大黔威道已於康熙二十年(1681)被改為分巡貴州西道,轄貴陽、安順、平、大、黔、威等處,駐安順。
楊大鯤的奏疏剛好應合了這一趨勢,朝廷很快批準改平遠、黔西二府為州,屬大定府,四年後又改大定府為大定州,屬威寧府。
……
……
……
烏撒者蠻名也。其部在中慶東北七百五十裏,舊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烏雜蠻居之。
今所轄部六,曰烏撒部、阿頭部、易溪部、易娘部、烏蒙部、緄畔部。其東西又有芒布、阿唼二部。後烏蠻之裔折怒始強大,盡得其地,因取遠祖烏撒為部名。
折怒王的事跡在文獻與口碑中多有敘述,彝書《俄索折怒王》稱:走路常要迴頭看,折怒王的故事有人傳。
布摩用文字記錄,歌手們代代傳唱。篤洪納婁的山陷了,折怒事跡也留傳。巴底的海水幹了,折怒英名不失傳。
同書記載了他建立則溪製度的經過:
(俄索折怒王)以魯旺的方位,依魯補的數字,支格阿魯定的標記,設置九大則溪。
重振俄索藺的雄風,再建立虎皮般的典章。
綠竹茵茵的莫則洛那洪,設置第一則溪;稻花芳香的俄補甸吐,設置第二則溪;鬆濤唿唿的德珠杓嘎,設置第三則溪;山青水秀的六曲博果,設置第四則溪;巍巍篤洪木穀,設置第五則溪;霧靄像青紗般繞著的耐恩,設置第六則溪;蕎花像彩虹落地般的辭吐,設置第七則溪;五彩索瑪(按:索瑪即映山紅)簇擁的女武溢恆,設置第八則溪;好比鬥柄繞著北極星,篤洪那婁是中央則溪。
《彝族源流》、《水西製度》所載與此同,可見烏撒實行了則溪製度。
上文論述了中央王朝大規模經營黔西北之前該地的製度與文明,由於彝書一般不注明著者及時間,使我們難以對其間的人與事作清晰的時間判定。
此外尚須指出,現存彝文獻大都是明、清以來的抄本或石刻,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僅僅反映明、清時期的曆史。
因此結合上文所引的《宋史》、《桂海虞衡誌》、《雲南誌略》、《元史》、《貴州通誌》等宋、元、明三代的漢文獻,可以肯定在元明甚至更早,彝文字已經開始運用,而各種製度亦粗具規模。正如宋人範成大所稱:
羅殿等處乃成聚落,亦有文書公文,稱守羅殿國王。
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對黔西北的開拓日益深入,在此過程中,彝族製度如何因應,君長、布摩、土目的地位與角色發生了何種變化,下麵將對這些問題較為深入的探討。
到了後麵元、明王朝的開拓對勾政權的影響的話。
通過前文,可以看到,雖然明清時期有不少地方誌的編修者根據《禹貢》、《爾雅》等古書將貴州劃入梁州南境、荊州西裔,因此主張“黔於古始非異域也,入我版圖,所從來遠矣”。
但長期以來,黔西北等地區同中央王朝的關係主要體現在時斷時續的朝貢上。
像是唐宋時期,包括黔西北的鴨池河以西地區甚至沒有被納入羈縻州縣的係統中,基本上處於獨立狀態。
迨至元朝進軍西南,在黔西北等地“設官料民”、屯田駐軍、賜封土官,局麵才開始發生變化,雖然如此,元王朝能夠有效管治的地方大概僅限於與軍隊駐防地附近的區域,其餘廣大地區仍然掌握在地方土酋手中。
明代承元之舊,大為恢拓,完善與規範了土司製度(包括設置專門的土司職銜、對土官襲替的更嚴格監督與控製、土司賦役與朝貢的製度化、要求土官學習漢文化等)。
同時增設更多流官機構(例如設置貴州行省)並廣泛設立衛所等,明代設在水西與烏撒及其周邊地區的衛所就有畢節衛、烏撒衛、赤水衛、永寧衛、貴州衛、貴州前衛、威清衛等七個。
而且衛所士兵大都來自南直隸、湖廣、江西、四川、山東、山西等地,意味著一場較大規模的移民運動。
此外,民間自發的移民也為數不少。
隨著中央王朝拓的日益深入,勾政權與則溪製度在明代開始發生某些引人注目的變化,尤值得關注者有君長之職由四十八支輪流襲替一變而為父子相傳、漢人進入勾政權、水西與周邊勾政權“此絕彼替”的習慣受到幹涉等。
的確,首先是從輪流襲替到父子相傳。
因為前文已提到,認為則溪統治權力的分享並滿足嫡長子為大宗、其餘眾子為小宗,層層分封的宗法製原則是一種誤解,君長一職的襲替情況又如何呢,關於此問題有兩份重要文獻,一是正德年間王陽明致水西君長、貴州宣慰使安貴榮的書信,其中提到:
且安氏之職,四十八支更迭而為,今使君(指水西君長、貴州宣慰使安貴榮)獨傳者三世,而群支莫敢爭,以朝廷之命也,苟有可乘之釁,孰不欲起而代之乎。
另一份文獻是成化年間安貴榮請兩京國子監祭酒周洪謨所撰的《安氏家傳序》,該文對洪武初年至成化年間的每一位承襲人的身份都有簡單介紹。
根據以上兩份史料,方國瑜先生指出:
《黔南職方紀略》說:“安氏非家嗣不能有其官,亦非家嗣不能有其土”,又《水西土官製度略》說:“夷俗以嫡長為貴,宣慰之子,惟嫡室長子得襲職”,這是後來的事,在早期恰好相反。
方國瑜的見解是富有洞察力的。
所以大家如果有興趣的話,下麵我們可以根據《安氏家傳序》,結合《明實錄》等史料,確定從元後期到明前期水西各代君長間的親屬關係,並對君長職位從群支“更迭而為”到父子相傳的背景進行簡單考察。
茲將水西土官係譜考證如下:
阿那、阿畫(阿那之弟)、靄翠(阿畫從子)、安的(翠弟,《明史》卷316頁8169則雲:“子安的襲。”
《家傳》成文時間早,且必定利用了安貴榮所提供的材料,疑《明史》有誤),安卜葩(的弟)、安納洪(卜葩之叔輩。
《家傳》雲:“卜葩年老有疾,安納洪替職,(永樂)十六年赴京進貢,迴至襄陽江漢驛病卒。
孫彬楫尚幼,從父安中借職。”此記載似未說明病卒者是卜葩抑或納洪,《明太宗實錄》卷233永樂十九年正月壬午條,頁2254載:“貴州宣慰使安卜葩來朝,貢馬。賜鈔幣,遣還。”
卜葩十九年尚在,可知死者係納洪,安中是安納洪之孫彬楫的從父,下文又考證出他是卜葩之弟,因此納洪係卜葩之叔輩無疑。)
安中(卜葩之弟。《明太宗實錄》卷266永樂二十一年十二月甲戌條,頁2420雲:“貴州故宣慰使安卜葩之弟忠貢馬六十匹,且奏兄安卜葩已卒,請襲職,從之。”
可知中係卜葩之弟。《家傳》為“安中”,《實錄》為“安忠”)安聚(中從子。《明英宗實錄》卷11宣德十年十一月辛未條,頁0203雲:“貴州故宣慰使安中男聚,女直指揮若亦不花等來朝,貢馬及方物。
卷14正統元年二月癸醜條,頁0259雲:“命貴州宣慰使司故宣慰使安中侄聚,弗恩木衛故指揮使察罕貼木子木當哈俱襲職。”
可知聚係中從子。但嘉靖《貴州通誌》所載〈家傳〉頁649稱:“安中物故,從父安聚襲。”
疑該版《家傳》有誤,萬曆《貴州通誌》所載〈家傳〉頁581改為:“安中物故,安聚襲。”)
安隴富(聚從子)、安觀(隴富子)、安貴榮(觀子);長期以來,權力傳承並未遵循父死子繼的原則,[60]王陽明顯然明白這個情況,所以稱“且安氏之職,四十八支更迭而為。”
自安隴富起才將君位傳給兒子與孫子,“獨傳三世(即隴富—觀—貴榮)”,揭開了嫡長子繼承製的曆史。
這一製度的變更是明廷介入的結果,正所謂“今使君(指安貴榮)獨傳者三世,而群支莫敢爭,以朝廷之命也。”
朝廷願意扶助隴富一支壟斷大權,或許有觀念與習慣上的因素,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後者的恭順與效忠,隴富當政前後,明廷在西南地區有較大規模的軍事行動,這可能是隴富改製的契機。
他本人的承襲同其報效有關,繼位後又積極為明廷東征西討。
隴富對中央王朝的效力之勤在水西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這也許是他獲得明廷支持的重要原因。
隴富之後,父死子繼之製得以確立,除非君長乏嗣,否則旁支絕難問鼎宣慰使之職。
其次是對“彼絕此繼”的幹預。
因為大家都有所了解,即便父死子繼之製確立,在君長乏嗣時亦會出現妻、弟、侄、叔、甥等親屬繼位的情況。
明王朝對此是予以承認的,《明會典》雲:嘉靖九年題準,土官衙門造冊,將見在子孫,盡數開報,某人年若幹歲,係某氏生,應該承襲;某人年若幹歲,某氏生,係以次土舍,未生子者,侯有子造報,願報弟、侄若女者,聽。
布政司依期繳送吏兵二部查照。
除水西與烏撒外,在黔西北周邊地區尚林立著若幹個類似的彝族君長國,主要有滇東北的阿芋陡部、芒部、烏蒙部、古口勾部;黔西南的阿外惹部;黔中的播勒部;川南的扯勒部。
這些君長國的政治製度相似,具有同宗共祖的信念,並且互通姻媾,來往密切,形成了橫跨川、滇、黔三省的族類認同團體。
因為血緣與姻親關係的交織,所以當某個君長乏嗣時,繼任新君極有可能來自其它君長國。
因此,“彼絕此繼”的習慣可能會導致父子或兄弟同時擔任君長乃至一人身兼兩地君長的情形,此時盡管符合承襲製度,但已經與控馭土酋並削弱其權力的初衷相悖,因此官員們往往會對各君長國之間的這種承襲習慣加以幹預。
還有就是漢人進入勾政權,因為在移民潮流的的背景下,黔西北“勾”政權的構成也逐漸發生了變化。
像是嘉靖《貴州通誌》雲:彼至愚無知者反見變於夷,重以江右、川、湖販商、流徙、罷役、逋逃多為奸詐,誘群酋而長其機智,而淳樸浸以散矣。
這段簡短的敘述頗值得玩味,中央王朝的滲透日漸深入,地方土酋必須經常同官府打交道,土司政權亟需通漢文、熟習內地禮儀的人才,許多失意的移(流)民亦樂於為土司效勞,謀求更好的發展。
在士大夫們看來,這無異於“淳樸浸以散矣”,嘉靖年間的湖廣、川、貴軍務總督張嶽稱:
又訪得湖、川土官專一收留各處光棍無賴,成群潛往京城打聽事情,或交通賄賂,或央求麵分,或勝駕謗言,挾害上官,或扌兒傳是非,誑惑愚民。
張嶽所說的雖是湖、川土司,但黔西北的情形亦與此相似。
例如在抵製朝廷擴張,意圖恢複貴竹長官司的行動中,陳恩、王嘉猷等漢人積極為貴州宣慰使安疆臣出謀劃策,在京師營造了一張關係網絡,連兵部尚書石星都被拉攏。
除了“販商”、“罷役”、“逋逃”、“光棍無賴”之流外,還有一些科場、宦海的失敗者投奔夷地。
例如何若海本係遵義府學廩膳生員,流落京師賣篆刻為生,曾蒙吏部諮送兵部授守備職銜,“用之不聽,雄心落魄”,後見遼事孔亟,便赴各衙門條陳對策,未被采用。
恰逢毗鄰水西的扯勒部君長、永寧宣撫使奢崇明遣使進京,於是何若海便投奔永寧,參與策劃反明,被永寧、水西、烏撒、烏蒙、東川、芒部六司、府共封為丞相,權傾一時。
文獻上一般籠統地將為土司所用的漢人稱為漢目、漢把,這使我們通常難以得知他們在土司政權中的任職情況,不過關於黔西北的著名漢目陳恩、陳其愚父子的記載保留尚多,足資參考。
明代官員江東之、劉錫玄、楊寅秋等人的奏疏、諭帖、書信中曾多次提到陳恩、陳其愚以及他們在水西政權中的重要影響。
民國《大定縣誌》載有陳恩墓碑的部份碑文,今人餘宏模等又實地踏勘了陳恩及其父母的墓地,抄錄了不少碑文、墓誌。
綜合這些材料可知,陳恩字槐亭,號無為道人,頗通文墨,來自閩浙一帶,生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卒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其母吳氏、父陳文彬的墓碑分別立於萬曆二十五年(1597)和萬曆三十九年(1611),可見其父母或已定居水西。
至遲在萬曆二十年(1592),陳恩已在水西勾政權中擔任要職,與三省總督李化龍、貴州巡撫郭子章等地方大員都有詩文往來。
其墓在大方城東三十裏之凰山下,墓碑雲:“羅甸國更苴總理、兩班墓魁扯事、槐亭陳公之墓。”
墓誌銘又稱:“三聘仍出任慕魁輔事,辛亥以功德齒三尊。”
官至“更苴”、“慕魁”,權勢之重可見一斑,墓聯中“伊周得意笑談李杜”一句亦反映墓主當年叱吒風雲的豪情。
恩子陳其愚,明末奢安之變時,曾設計重創孤軍深入的朝廷軍隊,殺死了貴州巡撫王三善。
到明代後期,勾政權中的漢把似乎越來越多,勢力也越來越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左右黔西北政局。
像是前文已提到何若海參與策劃反明,朱燮元在分析奢安之變時亦雲:
查酋之造叛,實係安邦彥(水西君長安位的叔父)父子首倡而莫德主謀,漢夷各目,迫於威脅,不得不從。
貴州提學僉事劉錫玄在諭安位的帖中亦稱:
爾年甚小,便受國恩。非常遭際,乃被叛逆安邦彥及漢把夷目欺爾孤寡,送爾及爾母奢社輝之命,公然謀反,兵圍省城,大逆不道。
到了崇禎年間安位去世後,漢把們更是慫恿諸土目向明廷獻土獻印,明廷借機“裂土眾建”,如《朱少師奏疏鈔》對此有詳細敘述:
一漢把加銜副總劉光祚自安邦彥授首,諸夷目愈肆忿恨,謀動幹戈。
光祚獨排眾論,諭安位聽撫,及位死而眾目爭繼,光祚力主安良輔獻印,忠順之心,百折不迴,其功甚偉,應蔭指揮使,以風夷漢。
一漢把陳國是、李時芳、陳國基、楊啟祥、周廷鑒、李奇芳,以上六名。
安良輔與安隴璧互爭,眾皆分左右袒,獨六人堅持一心,慫恿獻印,招夷萬眾,應蔭土百戶。
漢把楊啟運、劉顯祚、楊起鳳、胡珽、陳萬選、陳國本、黃朝鳳、周士順、吳道端、吳道弘、楊淮、黃德、李先春、陳國榮、黃恩、楊德、顧隴正、吳楚漢、孫應奇、杜應林、曹一龍、高中正、高明盛、高明旺、丁誌明、趙廷宣、高仲文、羅士夔、萬鎮祿,以上共二十九名,俱效勞化諭,備殫心力,應各紀錄侯別效有功再為題敘。
可見,從奢安之變、安位受撫一直到獻土獻印,明末黔西北政局的重大變遷,無不有漢把漢目的參與。
除了漢人進入勾政權外,中央王朝的職官與行政體製同樣對彝族製度產生了影響。
例如在奢安之變的過程中,永寧奢氏曾建國大梁,改元瑞應,並賜封許多彝、漢頭目,名稱一如內地職官,如丞相、總兵、給事中、中軍都督等,[頗耐人尋味。
說到最後,就是關於改土歸流與黔西北地方社會的權力結構的演變了。
因為隨著王朝開拓的深入,黔西北土司與中央的矛盾越來越深,到天啟、崇禎間終於釀成一場規模巨大的反明戰爭,明王朝卒十年之功,動黔、川、滇、湖四省兵力,費百萬餉銀,終未能消滅水西與烏撒,在雙方都筋疲力盡的情況下,明王朝接受了水西的乞降,但安氏鴨池河以東的土地割歸朝廷。
明清遞嬗之際,水西首領安坤引導清軍進入貴陽,被清廷授予水西宣慰使之職,安坤子侄輩安重聖則任烏撒土知府。
到了康熙元年(1662),平西親王吳三桂奉命兼轄貴州,兩年後,他以水西、烏撒聯合南明舊將反叛為由,率兵平定黔西北,改土設流。
烏撒、水西的敗亡標誌著貴州勢力最強大的土司的覆滅,在清代士大夫的眼中,這無疑意味著王朝教化的一次重大勝利。
所以彭而述雲:前此一萬八千年,中國王會不能宣,開山鑿石逢今日,普天長貢水西篇。
這同時也意味著王朝“版圖”的擴張,康熙二十一年(1682)官平遠通判的黃元治詩稱:
安氏烏在哉,濟火無遺族,山川隸版圖,建郡設民牧。
《黔西州續誌》亦載:大定六屬之土司,與別不同,均水西、扯勒、烏撒三部宣慰宣撫之後。
蓋三部既入版圖,人民言語不通,風俗各異。
正因為這是新入“版圖”的地方,所以官員們又稱其為“新疆”,即“新造之疆”。
像是流官製與裏甲製的建立,安氏敗亡後,君、臣、布三者秉權的“勾”政權宣告解體,清廷利用內地的行政製度對則溪製進行改造,設置了四個府。
木胯、火著、架勒、化各四則溪置大定府,治大方城(今大方縣城);則窩、以著、雄所三則溪置黔西府,治水西城(今黔西縣城);的獨、朵你、要架、隴胯四則溪置平遠府,治比喇壩城(今織金縣城);烏撒置威寧府,治烏撒衛城(今威寧縣城)。
府名其實已暗示黔西北是“新造之疆”,頗具深意,清人宋起在談論威寧風土時雲:
……諸倮之俗如此,雖沐化已久,其桀傲之氣猶未盡馴,昔以威寧命名良有以也。
猶耐人尋味的是,每一個府的下麵都沒有設置州、縣、廳等,顯然,設府的目的僅在加重地方官事權,以資彈壓,並非黔西北的戶丁錢糧足以支撐四府的規模,這種“名不副實”的建置正是許多“新疆”的特點。
與此相應,清廷在黔西北的駐兵數量相當可觀,共有平遠、大定、黔西、威寧四鎮總兵,兵員分別為2,220名、2,400名、2,220名、2,220名,共9,080名。
因此康熙十年(1671),朝廷進一步設立平大黔威守道一員,駐紮大定,總領四府。
貴州巡撫楊雍建聲稱:平、大、黔、威四府,境多烏羅,俗尚強悍,素係苗蠻巢穴,乃黔省肘腋要區也。舊製設有巡道一員,以資彈壓。
這種遠遠超越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的行政與軍備規模自然難以持久,所以隨著局勢的穩定,控馭的深入,“新疆”逐漸向“舊疆”演變。
於是三藩之亂結束不久,貴西道楊大鯤疏請:貴州平、大、黔、威四府,原係水西一隅,吳逆務張其功,設立四府,並設流知府、通判、經曆各四員及三鎮一協。
其實民少官多,請將四府酌改二府,其糧差各務仍設土官分掌。
至協、鎮官兵,亦行裁並,量留二鎮。
其實在楊大鯤上疏之前,清廷已開始改革黔西北的行政建置,平大黔威道已於康熙二十年(1681)被改為分巡貴州西道,轄貴陽、安順、平、大、黔、威等處,駐安順。
楊大鯤的奏疏剛好應合了這一趨勢,朝廷很快批準改平遠、黔西二府為州,屬大定府,四年後又改大定府為大定州,屬威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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