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像前文所說,我們由古代封建王朝的和親,就可以看出古代少數民族封建化的曆史必然性,以及華夏民族漸趨融合的曆史必然性。


    因為自古以來,華夏民族都是一個多民族的共同體,由於地域環境、社會習俗、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迥異,其邁向封建化的曆史進程也會有受到相當大的影響和製約。


    那麽先邁入封建化大門的中原民族勢必會與後邁入封建化的少數民族發生激烈的矛盾、衝突、融合甚至是戰爭。


    其較量的實質則是落後的奴隸主貴族製與較為先進的封建君主專製之間的鬥爭。


    其結果必然是少數民族逐漸走上封建化的曆史發展道路。


    然而這是一個漫長的曆史過程,它受到統治者諸於國策、意願等的影響。


    因為自古以來,中華民族都是由若幹個民族組合而成的,在我國古代,更是形成了漢族政權與少數民族政權並存的局麵。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政權有先秦時期逐漸興起的東胡、匈奴、烏孫、烏桓、鮮卑等,隋唐時期的突厥、吐蕃、迴紇等。


    但是中原民族早在先秦時期就邁向了封建化的曆史進程,形成了以小農經濟為主題的農耕文明,而少數民族由於受地緣、氣候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的限製仍然處於較為原始的遊牧文明形態。


    農業文明的封閉性、保守型與遊牧文明的侵略性、破壞性之間的矛盾也就必然導致了中原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激烈的衝擊和交鋒,而這種交鋒有時甚至演化為長達數年的戰爭。


    因此如何處理與少數民族之間的關係也就成為了中原曆代王朝所必須麵對的現實性問題。


    和親政策在這種環境下便悄然登上了曆史舞台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和親’一詞最早出現在先秦時期,《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載:“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欒氏,而固與範式和親。”


    《周禮.秋官.象胥》載:“掌蠻、夷、閩、戎、狄之國使掌傳王之言而諭說焉,以和親之。”


    這裏所說的和親僅僅指的是民族政權之間的修好活動而並未涉及到姻親關係。


    《資治通鑒》雲:“蓋上世帝王之禦夷狄也,服則懷之以德,叛則震之以威,未聞與為婚姻也。”


    班固也曾說:“和親之論,發於劉敬”。


    即漢高祖七年(前200年)劉邦在“白登之圍”以後采用謀士劉敬的建議將漢公主嫁給匈奴冒頓單於以緩解匈奴對漢朝的侵略。


    近代學者在司馬光和班固的影響下大都認為帶有姻親關係的和親始於西漢終於晚清並且認為和親可分為三種類型:一、中原民族與少數民族政權之間的和親;二、少數民族之間的和親;三、同一民族不同政權之間的和親。


    而我們今天所談論的僅僅是中原民族政權特別是漢唐時期與少數民族政權之間的和親,並從這一視角去探討少數民族封建化的曆史必然性。


    所謂的封建化指的是封建生產關係的形成確立過程,即在封建生產關係主導下各種非封建因素向封建化的轉化。


    基本內容是土地占有製的封建主義和封建社會兩個對立階級——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的形成。


    少數民族政權在邁向封建化的進程中自然免不了血與火的代價和鬥爭。


    而伴隨著這一曆史進程,和親政策也就起到了舉足輕重的曆史作用。


    下麵就中原民族政權與少數民族政權所處的不同狀態分別進行研究。


    一、中原民族政權勢弱少數民族政權勢強時通過和親政策處理敵對少數民族關係的和親。


    匈奴自先秦時期逐漸興起經秦將蒙恬的打擊向北退卻七百餘裏。


    後秦朝被農民起義推翻,接著楚(項羽)漢(劉邦)相爭,中原大亂,無力顧及北邊。


    於是匈奴奴隸主貴族乘機南下,越過長城,重新占領河套和陰山地區,並在陰山設立一個“製作弓矢”的軍事工業基地。


    此時正是冒頓殺死其父頭曼、自立單於之時,匈奴勢力最盛,在我國北方建立了一個強大的匈奴奴隸製政權。


    在西漢初期的六、七十年間匈奴的勢力最為強大,“控弦之士三十餘萬”。


    而漢朝由於戰爭社會經濟凋敝,中央集權尚未確立,沒有足夠的力量來對抗匈奴。


    為了達到安邊和恢複社會經濟的目的隻得與匈奴冒頓單於和親,此後曆經孝惠、文、景直到武帝一直推行主動的和親政策。


    當奴隸製政權達到頂峰之後必然會經曆衰落的過程,通過和親等手段從中原王朝獲得的大量物質財富更加激發了奴隸主貴族的貪欲,自冒頓單於到老上單於再到軍臣單於一直到匈奴唿韓邪單於時期,匈奴統治集團對周邊各族不斷發動戰爭,掠奪奴隸和財物。


    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在愈演愈烈,其奴隸製政治的弊端也逐漸的暴露出來。


    武帝即為(公元前140年)以後,漢經過幾十年的修身養息國力逐漸增強起來。


    《史記.平準書》說:武帝初年,都城及邊邑的米倉盡滿,府庫的財物有餘;京師之錢多至不可點校,太倉之粟年久積壓,至糜爛不可食;民間的馬匹到處成群。


    而且“異姓藩王”和“七王之亂”平定以後,漢朝的中央集權大大加強。


    漢通過軍事的手段解決匈奴威脅的時機也就逐漸成熟。


    於是,武帝元狩二年,元狩四年相繼對匈奴發動了帶決定性的出擊,匈奴大敗,右地渾邪王率領四萬餘人投漢,單於及左賢王亦皆敗走,河西走廊平定。


    匈奴主力不得不退出河套及其以西一帶,從此“漠南無王庭”。


    東線方麵,匈奴也大敗,起先受其壓迫的烏桓族也與漢朝結盟,這樣便斷了匈奴的左臂。


    同時,漢朝還派張騫出使西域,聯絡月氏、大宛,與烏孫和親,拆散了匈奴在西邊的同盟,以切斷匈奴的右臂。


    經過實行一係列的經濟、政治措施以後,匈奴奴隸主的威脅才基本上解除。


    至此到昭帝,匈奴就再也沒有對漢發動大規模的侵略的力量了。


    史載公元前七四年(昭帝元平元年),匈奴數侵邊境;又聯合車師共侵烏孫,烏孫昆彌和公主先後上書求救,於是漢朝組織了五路大軍,與烏孫聯合,兵員二十萬,在公元前七一年(本始三年)發動了規模巨大的反擊戰。


    結果匈奴慘敗,從此大為衰落,更加趨向和親。


    匈奴對外戰爭的失敗,給匈奴族帶來了嚴重的後果,而匈奴人民更受到了慘痛災難。


    其次,丟失了大量的適於遊牧的地區再加上天災雨雪(如公元前104、89、71年),到公元前六八年,匈奴發生了大饑荒,人民及牲畜死者十之六七,社會經濟陷入破產,部族生存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再次,便是屬部的瓦解。


    許多冒頓單於時期臣服的部族紛紛起來反抗:丁令趁弱攻其北,烏桓入其東,烏孫擊其西,西域各族也共起向匈奴攻擊,龐大的匈奴奴隸主政權一時陷入四分五裂的狀態。


    最後,匈奴統治集團內部因為單於的繼位問題,這時也發生了分裂和內訌,發展到公元前五七年,


    便出現了“五單於爭立”的局麵,匈奴內部大亂。


    匈奴奴隸主政權受到了嚴重的衝擊。


    在中原民族政權勢弱的情況下漢王朝所采取的和親政策主要在政治上起到了分化瓦解少數民族政權的作用,在軍事上結交軍事同盟並致力於削弱敵人的軍事力量最後通過武力征伐以圖徹底的消滅少數民族政權。


    然而,西漢自馬邑之戰開始與匈奴展開了近三十餘年的戰爭,在此期間漢匈雙方都損失慘重,卻僅僅是暫時解除了對漢王朝的軍事威脅並沒有徹底的消滅匈奴奴隸主政權。


    盡管沒有達到漢王朝預期的效果,但西漢與匈奴戰爭仍然是一場維護先進的封建製、反對落後的戰爭,實質上也就是封建製與奴隸製之間的鬥爭,並最終促進奴隸製向封建製轉化為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為實現封建化鋪平道路。


    由此可見武帝及其以後伴隨著和親對匈奴戰爭的正義性質和進步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二、中原民族政權勢強少數民族政權勢弱時通過和親處理敵對民族關係的和親。


    自漢高祖劉邦至昭、宣帝,特別是經過漢武帝對匈奴的沉重打擊之後,漢匈雙方的力量對比發生了明顯的轉發,再加上上文所提到的匈奴內訌即“五單於並立”事件之後,匈奴力量受到了更大的削弱,恰在此時隨著影響漢匈雙方關係的一個重要曆史人物——唿韓邪單於的出現,漢匈之間所處的和親狀態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漢朝由之前所處在的消極主動的和親變地位成了積極被動的和親地位,而影響少數民族封建化的最主要方麵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公元前五七年,匈奴內訌之後,內部分裂為南北兩大匈奴集團,經過一場混戰之後以郅支單於為代表的北匈奴打敗了以唿韓邪為代表的南匈奴。


    唿韓邪遭遇新敗,當時的形勢十分明顯,如不附漢則將遭受兩麵夾擊的危險;若主動歸附漢朝則首先可解除漢朝的威脅,並進一步借助漢朝的力量對付郅支單於,徐圖恢複。


    最終唿韓邪單於的選擇是正確的,在漢朝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力量的支持之下,郅支單於兵敗被殺,於是與漢對立的匈奴力量最後消滅。


    匈奴又複歸於統一達一百多年。


    得知自己的對手被消滅之後,唿韓邪單於又喜又懼。


    喜者,自己的對手已誅,再無後患,懼者,牽製漢朝的異己勢力已經被消滅,而漢朝勢強,自己有可能因得罪其而被誅滅如郅支。


    再三衡量之後,唿韓邪單於決定主動與漢結為和親之國,公元前三三年(漢元帝竟寧元年)春他入朝向元帝請婚,漢元帝答應了他的請求並將“良家子”王昭君嫁於他。


    唿韓邪單於大喜,號昭君為“寧胡閼氏”,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昭君出塞。


    唿韓邪單於附漢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漢匈兩族長期發展的必然產物,並不是一個偶然的結果。


    漢匈經過此次和親之後,更加密切了社會經濟文化的交流。


    直到西漢末年王莽篡漢,漢匈一直和平相處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衝突和戰爭,而漢朝的決策也通過和親公主對匈奴上層貴族集團的影響而具體推行下去。


    和平、安定的環境有利於南匈奴社會生產的社會發展,同時南匈奴從入塞開始,不僅分布於邊緣諸郡,而且與漢人錯居《晉書.北狄匈奴傳》載:“匈奴五千餘部,入居朔方諸郡,與漢人雜處”。


    這些經常與漢人接觸的南匈奴人自然受到了漢族文化的強烈影響,他們的社會組織和階級關係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如此同時,漢匈的“關市交易”更加促進了漢匈經濟的交流和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由張騫出使西域所開辟的絲綢之路,以及草原絲綢之路在向西域各族傳播的中原先進的農業文明也進一步的促進了少數民族由遊牧經濟向農業經濟的轉型,從而促進少數民族逐漸擺脫了經濟落後的局麵。


    可見伴隨著和親政策中原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經濟交流為少數民族在經濟發麵實現封建化逐漸創造了條件。


    當然這種影響隻是潛移默化的,其產生的效果也是緩慢表現出來的。


    東漢以後,雖然漢匈關係沒有先前那麽和諧,而且匈奴又重新分裂為南北兩支,並不時對漢之邊境略有侵擾,但再也沒有發生大規模的侵略和反侵略戰爭。


    東漢王朝也繼續采用西漢王朝的和親策略對內附的南匈奴加以扶持對北匈奴加以抵抗和防禦。


    最終北匈奴由於奴隸製的瓦解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至於其餘部前往何處史書並無詳細記載。


    內附的南匈奴隨著與漢族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習俗上交流的加深也更趨封建化。


    到了魏晉南北朝以後,漢化的少數民族對中原政權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五胡亂華”事件。


    在此之後中原民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經曆了更加激烈的交流與融合,而鮮卑族逐漸發展壯大並相繼掌握了中原政權,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北魏和唐朝的建立。


    民族融合是伴隨著少數民族的封建化而逐漸完成的,這是一個漫長而曲折的過程,但是這也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發生矛盾、衝突、甚至是戰爭。


    促進民族融合與少數民族的封建化並比僅僅隻有和親這一個因素,但也不可否認它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當然,作為和親政策的載體——和親公主,他們為和親所做出的積極貢獻和犧牲也是不可磨滅的,應該被世人銘記。


    ………………


    最後,我們再來談談,胡人為什麽會進入中原。


    難道是胡人真的如某些人所說的,彪悍無比嗎?


    其實並不是這樣,大家知道,胡人在北方,漢人在南方。


    因此,胡人與漢人相比,沒有溫和的氣候,沒有優越的生存環境。


    漢人所生活的中原地區,一年之中,大部分時間,都非常溫和,資源豐富,適合於農業,為這一地區的人民提供了豐衣足食的優越條件。


    這對生活於寒冷地區、整天為食物奔波的胡人們,提供了入侵的原始動力。


    而足有地區的老百姓,所生活的地區,氣候溫和,絲毫不想到北方去享受寒冷。


    中原地區,特產豐富,農業所得為人類生存提供了充分的食物和衣著保證,這也讓漢人對隻適合於放牧牛羊的北方地區,沒有一絲的興趣。


    所以,通常情況下,漢人不會主動進攻北方胡人,除非是自衛反擊。


    胡人好騎射,漢人不尚武,————這也是錯的。


    胡人好騎射,是情非得已。


    騎馬,是為了更好地牧牛、羊、馬,射箭,是為了獲得野外的野獸以補充食物,以及獲得一些獸皮以取暖。


    漢人同樣尚武。


    中國人都知道,楚國人、吳國人、越國人,他們都是春秋戰國時期,極力向中原地區發動武力擴張的南方民族。


    秦國人以武力統一六國,漢朝人擊敗匈奴,軍事實力擴張至中亞地區,唐朝人以文武雙全,雄居於亞洲東方,軍事實力擴張至中亞、外蒙古、朝鮮地區,這從另一個方麵,駁斥了漢人不尚武的謠言。


    漢人的武力,在正常情況下,遠比胡人強大得多。


    漢朝人所說的,漢人與匈奴人對比,身體上要比他們強壯,武器上也遠比他們先進,弓箭也遠比他們銳利。


    但結果,卻讓胡人得出漢人不尚武的結論,所以作者菌還是很鬱悶,畢竟不管怎麽樣,這種結論都讓漢人感覺非常氣憤的。


    包括一樣的道理,羅馬人與日耳曼人相比,是一個不尚武的民族嗎。


    胡人尚武,我們很好解釋,一方麵是基於取得食物資源的生存需要,另一方麵是由於北方地區對食物資源的承載能力有限,導致胡人們為爭奪有限的食物資源而武力相向,形成了尚武風俗。


    漢人為何在古代中國普遍人人尚武,近代卻不尚武呢,——是因為中國從古代向近代起來,家族統治的政治藝術與相對應的文化愚民體係日益完善,讓統治者有更好的組織以及在思想上的支持,達到控製人民的目的。


    當統治者能夠達到以家族王朝的政權能越來越好地控製人民的時候,這個政權就會想方設法地向統治下的老百姓灌輸其政權的合法性,向人民灌輸逆來順受是一種傳統美德,並從政治上、思想上規勸老百姓應該拋棄尚武風氣,改尚文風氣以加入科舉製,告訴老百姓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一朝登堂拜相是何等的豪氣。


    漢人越尚文,統治者的寶座就坐得越穩,自我感覺越有霸氣,晚上睡覺越有安全感,統治政策越能為統治者謀取利益。


    一句話,漢人被自己的統治者限製住了自己的拳頭,成了隻知之乎者也,視軍人為粗人,視從軍者為不務正業。


    再來看北方的胡人部落產生胡人首領的方法。


    有世襲,有武力奪取。


    這兩種方式,都充滿了血腥的屠殺與掠奪。


    即使是世襲,也主要在某個比較強大的部落內產生首領,繼而同時成為其它弱小胡人部落的首領。


    而更多的是靠武力奪取,戰刀話事,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


    一個首領死了,他們兒子、孫子們,包括旁係親屬們,立馬展開大規模的血腥混戰,非戰敗其它親屬不可,不然就登不上最高寶座。


    武力奪取,就如鐵木真年少時父親死亡,自己家族的首領地位馬上被部落內的其它非親屬武力奪取。


    鐵木真成年後,同樣依靠自己創建的強大武力強行奪取部落首領的地位。


    可以說,胡人首領地位的取得與鞏固,是沒有道理可言的,一切隻有兩個字可言,那就是“武力”二字。


    北方胡人,因為食物、衣物的需要,依靠著胡人各部落之間自相殘殺練就的強大武力,不斷地向南運動,妄圖從中原漢人社會中獲利,甚至統治中原漢人,從中奴役中原人民獲取富庶的農業文明地區的財富,滿足自己的生存,以及享樂的需要。


    在春秋戰國、漢朝、唐朝時期,胡人們屢次進入中原,卻沒有取得真正的成功,或者說功到垂成。


    原因是這一時期的中原老百姓,尚武風氣尚未完全消泯,而統治者在唐朝時,才開始實行科舉製,卻還沒有達到鏟除民間尚武風氣所需的必要條件。


    到了兩宋時期,站在唐朝人肩膀上的趙家王朝,從科舉製裏看得比李家更深奧、更深遠,而明朝的朱家,則更是推陳出新,用八股文禁錮老百姓的頭腦,把孟子從孔廟裏扒了出去,使人民成為心甘情願的良民,從軍成了一種羞恥。


    軍人在兩宋、明朝是沒有地位的,從軍者被老百姓視為下等人,也是統治者著力防範的對象。


    兩宋、明朝這擁有火藥、造紙、印刷、指南針等先進文明的兩個朝代,歐洲正在進入火器文明的時候,漢人卻在原始、落後的馬匹、弓箭麵前軟下去了。


    俄羅斯人正在用火器向遊牧民族清算的時候,我們中國漢人卻重又被胡人用最原始的軍事力量征服了。


    這是一段讓所有漢人嘔血的文明相同結局卻截然相反的曆史。


    胡人追逐中原的財富和優越的生存條件,進入中原後,麵對巨大的財富和優越的生存條件的誘惑,作為帶領胡人部落進入中原的胡人首領,心裏貪婪的念頭,不由然地就變得超級大了:如果,能將這一巨大財富和優越的生存條件世世代代都為本人所有,並由自己的子子孫孫、世世代代傳承下去,這該是自己人生多大的滿足和輝煌啊~~~


    所以,鐵木真時期的比較民主的那達慕大會的推選製度,在忽必烈時期隻成了一紙文件而已;努爾哈赤時期比較民主的八旗製度,進入中原後就被皇太極用廢除了。


    為什麽?因為漢人的王朝家族統治製度,為這些胡人們提供了借鑒的現成模式。


    漢人社會用本民族王朝家族統治者以幾千年的統治經驗形成的政權組織模式、文化愚民製度,向胡人展示了漢人能夠作為統治者奴隸的寬廣胸懷。


    隻要牢牢抓住手中的武力,鏟除老百姓的自治化、軍事化的任何基礎,不斷向治下老百姓灌輸政權合法性、以儒學為體表的文人高貴武人低賤的這一真理,漢人便能夠拋棄民族偏見,乖乖地接受更野蠻、落後、壓迫更深的政權統治。


    至於滿蒙嚴禁胡漢通婚的曆史真相的話,許多研究者通常認為,滿蒙嚴禁胡漢通婚的目的是為了種族純潔。


    但這個結論是完全錯誤的,刻意迴避真相。


    實際上,最根本的原因是胡人女子的婚姻取向----她們更願意嫁給有文化有教養的漢族男子。


    漢族的先進文化在婚姻方麵優勢及其明顯。


    從五胡亂華到五代十國,成批的胡人公主、官宦女子心甘情願嫁給漢族男子,而其家族也往往以此為榮。


    落後的遊牧文化對春情萌動的胡人女子實在沒有任何吸引力。


    而血婚亂倫的婚姻習俗更是讓胡人女性毛骨悚然,內心極其抗拒。


    曆史研究者普遍注意到了,五胡亂華和五代十國時期,中國境內的胡人女子抗婚、逃婚數量相當大,自殺和變態者也為數不少。


    她們實在不願意嫁給一身膻味野蠻粗魯的本族男子。


    可以說,胡人女子的婚姻取向完成了胡人被迫的漢化過程。


    金國時期,為了防止女真人的漢化,統治者一向嚴厲禁止胡漢通婚。


    加之女真人牧地對漢人耕地的蠶食,使得這兩個民族之間的關係更是日趨緊張,廣大漢族百姓對女真人生出刻骨仇怨。


    深受其害的山東為此爆發了聲勢浩大的紅襖軍起義,堅持鬥爭長達50餘年(1205——1262),在金國滅亡後仍然是一支漢族的武裝力量。


    像是金國明昌二年(1191)金國政府討論土地問題時指出:“齊民與屯田戶往往不睦,若令遞相婚姻,實國家長久安寧之計”(《金史》卷9《章宗紀》)。


    翻譯過來就是,為了讓女真牧民和漢族農民別爭地了,可以讓他們通婚。


    顯然,這個想法完全是為了緩解民族矛盾。


    泰和六年(1206)“詔屯田軍戶與所居民為婚姻者聽”(《金史》卷12《章宗紀》)。


    這才算真正開始允許通婚。


    而這時距金的滅亡1234年僅有不到30年時間了。


    接下來就是“金國女子多嫁漢”的女真快速漢化過程。


    鑒於曆史的經驗,蒙古和滿洲嚴禁胡漢通婚。


    嚴禁歸嚴禁,但胡女仰慕漢族男子的婚姻情節卻始終不曾改變。


    1648年,多爾袞告諭禮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


    準許滿漢通婚。可幾天後,多爾袞對滿漢通婚作了進一步規定:凡希望嫁給漢人的滿族官員之女需呈明戶部,登記戶口;希望嫁給滿人的漢族官員之女也需報戶部登記;非官員家婦女許配滿人聽其自便,無須報部。


    並告誡滿人務必合法結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許另占漢族婦女。


    滿漢通婚操作實際是比較困難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須要申報,並非自由通婚。


    多爾袞死後,滿漢通婚的倡議成為他的逆罪之一。


    鼇拜期間,恢複了八旗祖宗舊製,滿漢不得通婚,無論滿人漢人違者都會遭到嚴懲。


    嚴禁胡漢通婚的實質,是野蠻落後的血婚亂倫習俗遭遇了先進婚姻製度。


    血婚亂倫被胡人女性視為及其恐怖、惡心之事,她們強烈希望通過嫁給漢族男子來擺脫這一局麵。


    女子的婚姻傾向,最能反映一個國家、民族的優略。


    在2000年曆史長河中,漢族女子從來都是鄙視“涉外婚姻”的。


    可如今的中國女子已經開始把涉外婚姻當作榮耀,甚至遠嫁非洲和阿拉伯世界。


    怎麽說呢,這其實也是一種文化的倒退吧,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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