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文舉生蜂擁前來告狀,要李小魚殺人償命,血債血償,真的是讓得包拯等開封府一眾官員頭大如鬥,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隻得是想方設法的將他們打發走,別來煩自己,去煩當今官家吧。


    畢竟這整個天下都是他的,他不煩誰煩是吧。


    這一幕,自然也是讓得此時的大宋官家趙禎是鬱悶異常,沒想到這包黑子竟然如此狡猾,將如此大的一個麻煩轉眼之間就踢給了自己,真是黑啊,不僅臉黑心也黑,簡直良心大大滴壞。


    同時趙禎除了鬱悶外,更多的卻是震怒,因為他不知道一場好端端的詞會比試,到最後竟然會鬧到這個地步,出了這樣一場人命官司,這到底是怎麽了?


    難道文舉生與武舉生之間已經勢同水火到這種地步了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


    的確,這件事趙禎也早已知曉,畢竟他可是天字第一號人物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不是說說而已的。


    掌握著天下最精銳的間諜組織,皇城司,一旦坊間發生任何的風吹草動,他都能在第一時間知曉。


    畢竟他雖然仁慈,但並不傻,雖然迫於祖宗成法將手裏的權力給分出去了一部分,與一群文人士大夫共天下。


    可那也是迫於無奈,畢竟隻要是一個精神正常的皇帝,都是嚴重的疑心病患者,不可能對手下的大臣完全放心。


    所以他是牢牢掌控著皇城司這一間諜組織,來監視這群文臣,包括民間的一舉一動,來使自己保持耳目聰慧。


    不然,要他真那麽仁慈好說話的話,豈不是滿朝都是霍光了嗎,對吧。


    當然,說到這,作者菌不得不再插一句了,那就是皇城司這一組織,必須給大家好好說道說道。


    皇城司是什麽?


    其實很簡單,熟悉點曆史的朋友都知道,那是宋朝的一個間諜組織,不過很是神秘,很少見於筆墨。


    的確,間諜是一種古老的職業,因為其特殊的職業要求,往往被披上一層神秘的麵紗,讓人無法窺視其真實麵目。


    “間”,根據《辭源》的解釋:“事之有隙可尋者曰間。”


    這裏的“隙”表現為一種客觀存在,而因尋找“隙”所采取的主觀行為則為“間”,“間”既可以表現為情報認知意義上的窺探,也可以表現為謀略上的離間、策反和破壞等。


    “諜”,《辭源》解釋說:“諜,伺也,伺候敵人之間隙以反報其主者曰諜。”


    諜是一種利用敵人的間隙而刺探情報的行為,如果做名詞,則是指利用敵人的間隙刺探情報的人。


    間諜二字合用最早見於《吳起兵法·應變第五》中的“急行間諜,以觀其慮”。


    而有文字記載最早的間諜活動應是夏代的“少康用間”,《左傳·哀公元年》載:“少康使女艾諜澆……遂滅過、戈。”


    據此,朱逢甲在《間書·論間》篇中雲:“用間始於夏之少康,使女艾間澆。”


    由此可見,間諜活動曆史悠久,間諜的定義也隨著時代的發展需求而不斷變更。


    一般認為,間諜活動隻存在於戰爭期間,但隨著世界鬥爭焦點的多元化發展,已經不可能發生大規模的戰爭,間諜也不僅僅隻存在於政治和軍事領域,經濟領域裏的信息竊取和分析,也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


    因此,間諜的含義也隨之有了擴展,不再是戰爭的專屬物。


    現在,我們所認可的間諜,是以各種職業或名義為掩護,采取種種方式,包括潛入別的國家,甚至打入其軍隊、國家機關內部竊取機密,搜集情報或者進行顛覆、破壞等活動的人。


    根據工作目的地不同,大致分為軍事間諜和工業間諜(或商業間諜)。


    這些形形色色的間諜活躍於黑暗之中,在世界各地的隱蔽戰線上進行著沒有硝煙的戰爭。


    這種戰爭一向都是競爭雙方傾力角逐的重要方麵和手段,也是任何式樣的戰爭所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隻要集團間的利益衝依然存在,間諜戰便不會有停止的那一天。


    在世界經濟迅速發展的當代社會,國與國之間的鬥爭形態往往表現為公開或秘密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等領域內的角逐或競爭,因此,為奪取國際鬥爭的主動權、爭占發展先機,戰略決策者一般都會把本國(集團)的間諜機構用作把握外部情勢的情報認知工具,要求他們積極開展對外諜報工作。


    不僅在國家間,甚至企業、集團公司、同行業間,為了搶奪競爭主動權,也大量使用間諜,搜集政治、經濟、貿易、技術等各類情報。


    由此,間諜在現代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是不言而喻的。


    取得一場間諜戰的勝利,其意義不僅是局限在為取得一場戰爭的勝利而服務,它的影響已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因此,對間諜史進行一場深入的探究作者菌認為還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關於中國古代間諜問題的研究一直以來都是劃歸於軍事研究領域,在史學界,很少有人將這一課題單獨列出,即使是在專門的古代軍事史研究中也鮮有涉及。


    所以目前,國內有關中國古代間諜問題研究的專著還很少,特別是皇城司這種密探組織,幾乎沒有太多的史料記載。


    我們所能看到的相關著作大多是帶有通史性質的間諜史,很不全麵,因為這些著作的共同特點,就是以個案為中心,就事論事,很少將間諜活動放入曆史大背景中去考慮,在具體的戰略戰術方麵也鮮有涉及。


    而作者菌之所以和大家談談皇城司,是因為宋朝是中國古代間諜發展趨於成熟的最後一個曆史階段,也是開創其鼎盛時代的一個承上啟下的過渡曆史時期,它有著許多獨特之處。


    這也許要歸功於有宋一代頻繁的戰爭。


    在長達320年的宋朝統治時期,宋先後與遼、西夏、金、元等少數民族政權共存,政治鬥爭異常尖銳,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錯綜複雜,軍事鬥爭極其頻繁,在這樣一種特殊的曆史環境下,宋與周邊各政權間的間諜活動在以前各代發展的基礎上,進入了全麵發展時期,成為中古時期的一個高峰,在間諜手段、間諜水平和間諜理論等方麵都有了全新的發展。


    需要說明,皇城司,最開始其實不叫皇城司,而叫武德司,在太平興國六年才改為皇城司。


    按《宋史·職官誌》的記載:“皇城司:幹當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啟閉之節,皆隸焉。”


    根據《宋史》所載,皇城司明麵上的主要職掌應該是保衛皇城,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除去作為天子的直屬機關擔任保衛皇城的職務外,它還是一個擁有專職偵察人員,具有偵察權力的機構。


    關於皇城司的探事職能,作者菌查到的史籍中這樣記載。


    “皇城使在內中,最為繁劇,祖宗任為耳目之司。勾當官四員,多差親信有心力人”。


    “人物偽冒不法,則譏察以聞”。


    顯然,皇城司是具有探事職能的,今人的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皇城司是“天子的耳目、爪牙,也就是作為特務偵察機關,不僅稽查官吏、軍人的非法、陰謀活動,而且有時還緝捕盜賊”。


    由此可見,皇城司是宋代皇家的情報機關。


    皇城司中主管探事的是皇城司探事司,它隸屬於皇城司。


    職掌是派遣親事官於京師中偵探流言蜚語與圖謀不軌者,近似於便衣偵察機構。


    具體的探事人員稱為邏卒,即皇城司探事司親從官,也被稱為察子、親事卒、武德卒。


    皇城司最初被賦予探事職能,是因為“祖宗開基之始,人心未安”。


    也就是各割據政權還未蕩平,國土還未統一,天下還未太平,宋太祖“恐有大奸陰謀無狀,所以躬自選擇左右親信之人,使之周流民間,密行伺察”。


    希望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及時掌握各方動態,將各種不安因素消滅於繈褓之中。


    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偵探工作,宋太祖於乾德三年(965年)設立了專職的情報機關。


    “蜀平,以參知政事呂餘慶知益州,餘用選人以輕其權,而置武德司刺守貪廉。”


    這實際上就是一種防止新占區反叛的防禦措施。


    史載,宋太祖“采聽明遠,每邊閫之事,纖悉必知”,這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皇城司的探事職能。


    皇城司探事的內容無所不包。


    《宋會要輯稿·職官》載:“皇城司每遣人伺察公事民間細務,一例以聞。”


    也就是說,皇城司的探事內容已經細化到了民間的突發性瑣碎事件。


    皇城司的探事職能有兩項很重要的組成部分,那就是對內刺探、緝捕外國間諜,阻止其刺探本國情報;對外監察本國使者、接伴使,防止其泄漏國家機密。


    在對內收捕外國間諜方麵,因為皇城司的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京城一帶,所以其大部分針對的也隻是活動於京城的間諜。


    宋朝的京城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聚集了全部重要政府機構,是最接近中樞首腦的地方,具有很高的情報價值。


    因此,這裏也成為了各國間諜最為親昧之地。


    時人就曾感慨:“輦轂之下,豈無外國諜人?”


    外國間諜在京城的具體活動情況,由於缺乏史料記載,我們無法了解更多,但從零散的記載中,還是可以推測一二。


    康定元年(1040年)正月,宋政府下詔:“募京城內外捕索元昊刺事人,獲一名者賞錢三十萬,公人仍轉兩資,百姓優與廂鎮。而知不告者,法外重誅之,其妻孥仍配廣南編管。”


    同年六月又下詔:“元昊刺事人自今獲一人者,賞錢百萬,補班行;其容匿者,家長斬,妻子配流;所在失覺者,重劾其罪。”


    慶曆元年(1041年)十月詔:“令捕諜人之在京城者。”


    熙寧八年(1076年),“詔:‘外國刺事人,令都亭驛、開封府密遣人跡捕。告獲一人,賞錢千緡,仍與班行;即居停知情人能告首,原罪外亦與酬賞。’時北人泛使將至,慮有奸人竊覘中國也”。


    通過宋政府所發出的詔令來看,京城一帶應該是外國間諜活動頻繁區,知製誥王存就對此表示過擔憂:“遼人覘朝中事頗詳。”


    那麽,為了防止外國間諜的刺探與破壞,作為負責皇城警備的皇城司毫無疑問的要肩負起搜捕外國間諜,保護國家安全的重任。


    真宗時期,皇城卒曾“告賈人有為契丹間諜者,捕係皇城司按劾”。


    仁宗天聖三年(1025年)“東上閤門使、會州刺使王遵度領皇城司,遣卒刺事。有沈吉者,告賈人張化為契丹間諜,即捕係本司獄,所連逮甚眾”。


    可見,皇城司不僅擔負著刺探外國間諜的職責,還擁有直接緝捕、鞫獄的權力。


    皇城司的對外監察,主要體現在陪同外交大臣出使外國。


    兩宋時期,除了對外戰爭頻繁之外,國與國之間使者往來也極為頻繁,為了刺探對方的情報和監視出使大臣,防止他們泄漏本國機密,導致政治被動,皇城卒理所當然的擔負起了陪同任務。


    一般大臣出使,身邊都會有皇城司的人相隨,人數為兩人。


    “故事,奉使契丹者,遣皇城卒二人與偕,察其舉措”。


    蘇轍在其《欒城集》中也記載了此事,“臣等近奉使北朝,竊見每番人從內,各有親從官二人,充牽櫳官”。


    這種政策還一直延續到了南宋。


    宋高宗紹興十四年(1144年)曾下詔:“應差生辰正旦非泛輩使並接送伴官,合差國信所指使譯語親從官,及皇城司親從官,並仰依祖宗舊法,聽審使副問答語言及見聞事件,兼覺察一行人,務於令整肅,可剳與主管往來國信所,今後遇差奉使等官,令檢坐條法指揮官報,常切遵守,毋致滅裂。”


    在這份詔書中清楚地指明了親從官的任務:伺察奉使使副的言行,防止他們的舉止過失和泄漏國家機密。


    乾道以後,則完全繞開了朝臣直接以幹辦皇城司擔任接伴金國使臣職務。


    “(乾道元年)十一月三日,詔吏部侍郎陳天鱗假禮部尚書,幹辦皇城司宋直溫假保康軍承宣使,充接伴金國賀正旦使副。自後接伴同此”。


    在今人的研究中,對於皇城司陪同外交大臣出使的職掌,多是持否定態度,認為這是宋朝對外軟弱退讓,以消極防禦作為國防方針的表現。


    同時,也說明了皇帝對於大臣的極端不信任。


    不過這種說法雖然有其可取之處,但是,作者菌認為並不盡然,除去這種做法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它也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宋朝統治者強烈的情報保護意識。


    讓皇城卒與大臣共同出使或接伴,並非是某一皇帝的心血來潮,而是出於政治、軍事安全的考慮。


    如遼興宗時,向宋索要關南之地,宋朝政府為此特地遣富弼使北進行交涉,並授以五書,各書所載增幣數額不同,富弼留二書於宋境雄州,隻持三書前往契丹,但由於遼國事先知道了富弼持有三書的信息,因此在談判過程中,富弼“徐出一書,遼人意未厭,複出一書,至於三,遼人密探文忠篋中止有三書,遂從約”。


    這裏探得富弼持有三書的人,應該是遼之接伴使。


    在遼方占主動的情況下,出使的結果是宋朝歲增幣二十萬予遼國。


    同宋使負有刺探對方情報的職責一樣,對方的使臣也同樣肩負著刺探情報的重任。


    《遼史》記載:“耶律虎古使宋還,言宋人必取河東,合先事以為備”,後“宋人果取太原”。


    可見,大臣在出使或接伴的過程中,如果稍不謹慎,就有可能泄漏國家機密,對國家的政治、軍事行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重者還可能造成無法估量的後果。


    因此,為防止情報外泄而采取一些措施是很有必要的,派遣皇城卒偕同出使、接伴的目的就在於減少或避免以上情況的出現。


    ……


    ……


    ……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買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參見大總管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參見大總管並收藏買宋最新章節